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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我国地方行政立法监督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在我国的立法实践中,行政立法的数量大大超过了人大立法,所涉及的内容多与公民权益和社会生活息息相关.但地方政府在立法的过程中,极易出现"地方保护主义",使得地方行政立法的权力不断膨胀,破坏了法律体系的统一和有序,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对地方行政立法的监督很有必要.本文分析了我国地方行政立法监督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就完善我国的地方行政立法监督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地方行政立法监督机制存在审查监督的标准不明确、监督主体多元、职责不清、监督程序不完善等问题。应建立地方行政立法问责制,明确审查监督的标准,合理划分各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并建立相互协调和衔接的监督机制,以进一步强化与完善对地方行政立法的法律监控。  相似文献   

3.
全国各省级地方性法律监督立法的普遍出现,反映出检察机关对于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视,但立法条文的宣言化、口号化,导致法律监督能力并未因此提升、法律监督效果也未能有效改善,反而是由于各地实行的检察机关业务考评工作,由于考评重点的明确化、考评手段的细则化、考评效果的评估化,使法律监督工作逐步有形化、高效化,而且柔性监督手段更有利于被监督对象的接受从而产生监督效果。在对比分析的基础上,法律监督统一立法应当从业务考评工作中汲取有益经验,进行细密化的立法,并对法律监督手段加以补强,完善法律监督的效果评估机制,从而解决法律监督立法缺位、大而不当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徐清飞 《法学》2024,(4):17-32
科学划分央地立法权限是我国国家立法体系化、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需要有相应的法律技术作支撑。既有的央地立法权限划分技术是,地方立法主要以地方性事务为标准,中央事务采取排他性列举技术,设区的市地方性事务主要采取概括式列举性技术,对权限争议和地方越权立法行为通过立法监督技术予以规范。在既有的法律技术下,导致央地立法职责同构下立法权限不清,地方立法事项中决定性与执行性事项难以区分,对不在列举范围内的事项的治理,均为地方立法面临的难题。应当根据国家治理的法律逻辑改进央地立法权限划分的既有法律技术,通过采取负面清单模式,明确地方性事务标准,改进央地立法规则治理技术和立法监督技术,完善央地立法权限划分法律技术,同时探索发展新的法律技术,化解制约央地立法权限划分的结构性问题。  相似文献   

5.
行政许可之地方立法控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巍 《法学评论》2006,24(2):83-91
《行政许可法》只是规范和控制行政许可的阶段性成果,地方立法则是规范和控制行政许可滥用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行政许可“双刃剑”的特性,地方立法关于行政许可的现状及审批制度遗留下来的种种问题决定了地方立法控制的必要性。地方立法控制行政许可有权力的制约性作为理论基础,有法律的相关规定作为制度基础,有地方立法的特殊性作为现实基础。地方立法控制行政许可的方式有,对设定行政许可权范围进行限制,对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资格进行限制,对行政许可设定进行监督,对行政许可行使进行监督以及跟进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6.
在新形势下,如何贯彻落实宪法修正案精神实质,进一步加强立法监督,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保证宪法有效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是人大立法监督工作面临的新课题。笔者结合安徽省地方人大常委会多年立法监督制度建设和立法监督实践,就如何加强立法监督工作作些粗浅思考。立法监督涵义及其主要内容本文所称的“立法”是广义的立法,不仅包括立法法所包括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还包括其他规范性文件。本文主要探讨人大的立法监督。立法监督主体。我国现行的立法监督主体,既有国家行政机关,又有国家权力机关,但主…  相似文献   

7.
立法变通权是我国经济特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以及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制定仅适用于本地方具体情况的灵活变通的规范性文件的权力.立法变通权有两种类型一是经济特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变通权;另一就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变通权.但立法变通权的行使必须遵守法律规定而且其行使还要受到特定国家机关的监督.  相似文献   

8.
甄贞 《人民检察》2011,(9):41-42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事关司法的公平正义。目前我国尚未有专门化的法律监督立法,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两会期间,有多位代表、委员提出制定法律监督法,或者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决议或者决定,以在立法上成体系化地明确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为充分论证法律监督专门化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推动法律监督专门化立法进程,本刊特组织专题,邀请法学界及实务界知名专家就法律监督专门化立法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敬请关注。  相似文献   

9.
由于社会动荡、政府更替频繁以及经济凋敝等原因,致使民国政府的寺产立法出现了很多问题:政策朝令夕改,既削弱了中央权威又使地方政府应接不暇;立法粗漏,导致地方政府经常阳奉阴违,借法律漏洞侵占寺产;寺产所有权规定模糊,致使在寺产的使用、继承、管理、监督等权责上出现混乱;而立法的滞后又使佛教现代化改革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持。  相似文献   

10.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犯罪防控模式,从"综治"走向"法治"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展的必然方向。当前,中央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立法相对滞后,地方条例缺乏创新,各级综治办法律地位不明确,犯罪预防立法薄弱,法律监督不到位。对此,必须大力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立法,重点明确相关立法的调整对象以及各级综治机构的法律地位,赋予综治委行政处罚权,优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运行机制,强化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监督,不断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制化。  相似文献   

11.
为何要建立立法听证制度建立立法听证制度是完善立法监督的需要。立法监督是指“立法主体依法或依授权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是否违法(违反宪法、上位法或者其他上位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的活动。”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立法法》规定,我国立法监督的主体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地方享有立法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虽然在《立法法》中就立法监督未规定立法听证程序,但立法听证程序并非不  相似文献   

1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相当于中国法制建设的一个里程碑,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的标志.地方立法技术存在的问题,目前,在立法实践中,无论是决策者还是实际运作者,普遍不谙运用立法技术.对何谓立法技术,其价值何在,如何运用等知之甚少,也因为于此,使得立法质量存在很大问题.怎样去适应社会经济与法制建设的需求,如何改善立法工作,监督立法部门工作以及完善法律体系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怎样正确把握地方立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确保今后地方立法的新思路、新要求,是我们面临的重大挑战.  相似文献   

13.
立法监督是保证良好立法最重要的手段之一,我国现行的立法监督缺乏系统性的法律规定,缺乏专门化的监督主体,导致其在实际运行中弊端重重。本文以我国立法监督的法律规定及其运行制度为视角,分析了我国立法监督制度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完善的方案。  相似文献   

14.
法律监督是法律实施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国家和地方都加强了劳动社会保障领域的立法工作,但实践中用工不签订合同、克扣拖欠工资、违法超时加班和不办理社会保险等行为仍大量存在。要充分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建设性作用,推进工作场所劳动法律法规的实施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履行,积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15.
立法解释一词是个多义词 ,在我国 ,宪法与法律尤其是《立法法》确立的立法解释制度是指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地方人大常委会对法律及地方性法规专门做出的明示解释 ,不同于立法 ,不同于立法机关在监督宪法、法律实施过程中对宪法、法律的解释 ,更不同于具体应用解释。我国的立法解释制度独具特色 ,其设立有其合理性 ,也存在一定的缺陷 ,应注意避免以立法解释之名行修改法律之实 ,还应注意避免以立法解释干涉具体行政、司法事务。  相似文献   

16.
王琼 《中国司法》2007,(1):62-65
由于法律条文明确留给地方法规发挥的余地、法律条文本身缺陷和遗漏留给地方法规拓展的空间,引发了通过地方公证立法途径,填补公证法律体系空白的命题。以完善公证法律体系为主旨的地方公证立法,应当明确表述公证机构的性质和地位、公证机构的层级设置、公证机构负责人的推选、公证员的执业和退休年龄、地方公证协会的职责和会长等人选的产生办法、公证机构拒办公证的救济途径、地方司法行政部门监督、指导公证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地方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细化规定。  相似文献   

17.
影响环境资源法实施的障碍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孙佑海 《现代法学》2007,29(2):32-37
“十五规划”期间的环境资源状况说明,我国的环境资源法没有得到有效实施。当前环境法律法规实施不力的深层原因,在于开展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在短期内既不符合地方政府的经济利益,也不符合地方政府的政治利益,还在于立法工作中的部门利益问题严重影响国家层面环境资源立法的质量。为了有效实施环境资源法,应当建立有利于环境资源法全面实施的机制,加强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并强化环境资源法律和有关法律的执法、司法和监督。  相似文献   

18.
浦东新区法规是我国“法规家族”的新成员,人们对它的认识还不充分,尚不能准确界定其在我国立法体系中的地位。浦东新区法规的性质、位阶和权限是逐层递进的问题,后一问题的解决取决于对前一问题的解答,且需要借助于“法规家族”成员的多维比较。从性质上看,浦东新区法规是典型的授权立法、广义的变通立法、重要的试验立法、特殊的地方立法。根据修正后的法律位阶判断标准,浦东新区法规的法律位阶与法律等同,甚至可以将其视为由地方制定的“法律”。从立法权限上看,浦东新区法规亦可涉及法律、行政法规保留的事项,可以变通部门规章,让浦东新区法规更能发挥立法试验的功能。在立法监督上,授权者对浦东新区法规的备案审查强度可谓宽严相济。  相似文献   

19.
我国立法控制机制的现状与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一、我国的立法控制机制立法控制,是指为保证国家法制的统一,有关国家机关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权限,对法律规范的制定过程所进行的控制和对法律规范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可见,立法控制包括两个方面:(1)通过对法律规范的制定过程的控制,使其符合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2)通过对不符合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法律规范进行事后纠正,使其符合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从而维护国家法制韵统一和尊严。立法控制与立法监督不同。立法监督是指对法律规范是否符合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所进行的监督,是属于事后补救,不包括立法过程的控制。所以,立法监督的含义比立法控制的含义窄。  相似文献   

20.
张慧敏 《法制与社会》2012,(23):157+167
宪法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权,从立法层面保障了法律监督机关地位,承担了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的重任.目前,检察机关在行使刑事诉讼法律监督的过程中显得较为软弱无力,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的公正性,也有悖于刑事立法宗旨和目的.只有从立法上予以完善,在工作机制上予以改进,并不断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素质,才能确保刑事诉讼监督的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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