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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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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侵犯商业秘密罪在司法实践中已陷入困境,突围之策在于正本清源,探寻商业秘密的法律内涵之语义、立法沿革和法律特征。本文指出剖析侵犯商业秘密罪所蕴藏的刑法理论,成为理论研究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2.
司法实践中侵犯商业秘密罪是一个较难把握的罪名,尤其是对如何判断商业秘密侵权、如何认定重大损失等均存在争议和疑难之处。一、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的特点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区域间技术合作增加,包括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在内的知识产权犯罪呈现较强的区域性特点。受利益的驱动,现实生活中  相似文献   

3.
刑法修正案(十一)删除了侵犯商业秘密罪中有关商业秘密概念界定的内容,这种立法调整虽预留了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适用空间,却存在保护客体范围模糊的弊端。从结果犯到情节犯的转变,实际上反映了刑法意义上的商业秘密重在强调经营者对良性市场竞争秩序的合理期待;美国和日本两国在界定商业秘密时,争议多为商业秘密的经济价值内涵。因此,司法实践中应当基于“合理的保护措施”和“对竞争优势的影响”对商业秘密进行主客观统一的认定。  相似文献   

4.
梁春华 《法制与社会》2013,(24):117-118
《刑法》第219条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观行为规定在立法上尚欠完善,也未形成比较系统的理论与指导案例,司法实践争议问题较多,造成本罪客观行为的认定在司法上存在一定的困境。本文以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观行为为研究对象,结合相关案例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和疑惑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5.
王庆民 《中国检察官》2000,(4):32-32,48
一、如何正确界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对象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对象为商业秘密。认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核心是正确界定商业秘密,但何为商业秘密,目前国际上还没有统一的定义。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和《刑法》第219条第3款将商业秘密规定为“不为公众所知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  相似文献   

6.
是否存在"重大损失"在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现有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明确"重大损失"的具体内涵和计算方法。通过对30份涉及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判决书的分析可以发现,司法实务部门对于"重大损失"的认定较为混乱。因此,立法机关应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尽快明确"重大损失"的具体内涵和计算方法,采取以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为主、以商业秘密的价值为辅的认定模式来认定"重大损失";同时还应防止将侵犯商业秘密罪泛化的倾向。  相似文献   

7.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法不足及其完善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肖乾利 《河北法学》2006,24(8):62-65
我国《刑法》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规制,在"商业秘密"概念、罪名体系、构成要件、刑罚配置以及诉讼制度等方面存在缺漏,不便于司法认定,也不符合TRIPs协议中有关规则.因此,笔者建议:制定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法》、将侵犯商业秘密罪规定为类罪名、取消第三人的过失犯本罪、设立证据转移制度、完善刑罚配置等,以便有效地对商业秘密实施刑事保护.  相似文献   

8.
侵犯商业秘密罪未遂形态辨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否存在未遂形态,理论界和司法实务部门都存在一定争议。这一争议在本质上反映了对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以成立为模式还是以既遂为模式的理论分歧。从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看,应当认为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以既遂为模式。原则上讲,侵犯商业秘密罪未遂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实质上都存在可罚性。对于确实没有处罚必要的未遂行为,应当进行个别化判断,予以出罪。在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未遂形态时,应当注意其作为数额犯的特点。  相似文献   

9.
基于我国"定性+定量"的立法模式以及对经济犯罪以数额犯进行规制的路径依赖,我国侵犯商业秘密罪也采用了数额犯为本罪的立法模式。立法对该罪仅规定了"造成重大损失"量的限制,使得司法实践操作混乱;侵犯商业秘密罪作为数额犯是否存在未遂也是理论争议的问题之一。突破传统的数额犯立法模式,将侵犯商业秘密罪定位为行为犯,并以数额作为出罪机制是解决现实困境的出路。  相似文献   

10.
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种类,在立法中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主观方面,学界多有争议。从立法科学和立法技术出发,应该否定存在过失侵犯商业秘密罪。而对于第三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主观要件中的"明知或应知"的认定,则是综合各种客观事实的一种诉讼证明手段。  相似文献   

11.
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再研究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WTO框架中的TRIPS协议采用了财产权理论,明确了商业秘密是一种知识产权,即无形财产权。该理论应知识经济兴起的需要而生,不仅克服了传统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局限,而且合理地解释了我国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各种行为,更为追究商业秘密侵权人及第三人的法律责任提供了法理依据。本文立足于TRIPS协议有关规定及司法实践,对我国侵犯商业秘密罪现行立法进行了全面分析,指出了现行规定中的不足与缺陷,并提出了完善和修改意见。  相似文献   

12.
学界对侵犯商业秘密罪是否存在未遂观点不一,司法实践认定有一定难度,本文结合实务分析了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未遂形态问题。  相似文献   

13.
侵犯商业秘密罪中“重大损失”的认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重大损失”是司法实践中最疑难的问题之一。由于缺乏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司法判例中“重大损失”的认定模式多种多样,导致司法的随意和混乱。构建科学合理的“重大损失”认定模式,有必要对司法判例进行实证研究,梳理出相关规律。重构侵犯商业秘密罪中“重大损失”认定模式时,必须要将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类型化,即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区别对待,确定不同的认定模式。具体而言,一方面,应当区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另一方面,应当区分侵犯商业秘密后不同的用途。  相似文献   

14.
侵犯商业秘密罪“重大损失”的认定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重大损失是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必要要件,《刑法》和刑事司法解释未能明确重大损失的具体内涵及计算方法。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认定重大损失的方式较为混乱。出于统一司法实践的迫切需要,必须明确重大损失不等同于商业秘密自身价值等基本前提。在此基础上,尽快确立以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的获利、商业秘密的许可使用费的先后顺序作为侵犯商业秘密罪重大损失的认定模式,当然,在特殊情形下,亦应考虑商业秘密的自身价值。  相似文献   

15.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法律救济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杜军 《现代法学》2000,(1):79-82
本文结合有关商业秘密的立法和司法实践 ,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认定、举证责任的分担、保全措施及法律救济措施的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16.
论我国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法不足及其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刑法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规定过于简单,导致司法实践中操作的困难,同时也不尽符合TRIPS协议中有关规则的保护标准与要求。因此,建议通过专门立法完善相关规定,以便更好地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并针对网络犯罪的特点完善相关证据规则。  相似文献   

17.
杨勇胜 《经济与法》2003,(10):13-14
我国刑法第219条规定下列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一)盗窃、利诱、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  相似文献   

18.
为了进一步强化对商业秘密的刑法保护,有必要从立法上完善我国的侵犯商业秘密罪。具体而言,应完善有关商业秘密的法律规定;建立侵犯商业秘密罪名体系,科学设定法定刑;科学表述主观罪过形态,细化危害结果的具体标准。  相似文献   

19.
论我国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认定和处罚及刑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远山 《河北法学》2006,24(2):14-20
随着企业市场竞争的激烈以及信息化、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纷纷加强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尤其是刑事保护.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我国加入WTO,仅靠1997年<刑法>中增设的侵犯商业秘密罪这一简单条款,不足以全面、有效打击犯罪,并且该条款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从商业秘密的概念和特征、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和认定及其处罚等方面进行阐述、分析,指出了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法制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完善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法制构想.  相似文献   

20.
侵犯商业秘密罪与非罪的标准主要体现在数额上,关键看是否造成重大损失。“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是区分犯罪既遂与未遂的条件,即侵犯商业秘密罪也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共同犯罪,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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