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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按照《监督法》的规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主要方式之一,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主任会议即无需在其通过"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之后,再提交到常委会例会上由其组成人员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进行审议.
但这并非说,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主任会议完全可不必考虑常委会例会对与"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有关的任何事项.
因为,我们应该弄明白的是:虽然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主任会议无需先通过常委会例会要听取和审议的"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但与其专项工作报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的确定,以及在其议题确定之后的专题视察或调研,还有专项工作报告审议之后的有关事项等.而恰恰这些,即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之前和之后,其主任会议不仅应要依法考虑好,而且还应在完善其相应程序上做出具体的努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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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后,都要形成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不少地方的人大常委会形成的审议意见中,标题或内容都有类似“人大常委会对某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提法,笔者认为这种提法欠妥。正确的提法应加上“组成人员”四个字.类似“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某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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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上午9对,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反对票605票,弃权票120票;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反对票485票,弃权票121票。(3月17日新华网)两院工作报告获得较多反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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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主任会议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不妥,但预先征求意见未尝不可.
监督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监督职权.""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年度计划,经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通过,印发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并向社会公布.""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可以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有关工作进行视察或者专题调查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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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基本形式。正确选题是开展监督工作的第一步,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选择议题的过程就是确定具体的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重点的过程。人大常委会依法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选题有其自身的规律性,有别于一般的科研选题、教学选题或项目选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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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进行预算监督,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60年来,人大监督制度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逐步完善而不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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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业产权研究会于6月20日在北京召开了第三次常务理事会。会议主要议程:(1)听取研究会一九八九年度工作报告和确定一九九○年工作要点;(2)讨论并通过更改会名等议案;(3)确定召开首届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二届学术年会有关事项;(4)增选部分常务理事。黄坤益理事长主持会议,刘激扬秘书长作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内容详见本期2页)。常务理事在讨论工作报告时,对研究会所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有的常务理事提出,在保护发明人合法权益方面,研究会做了大量工作,成绩也比较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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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统计、分析依法行政、法治政府、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共7个行政法关键词,在1978年至2008年期间的中共全会文件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国政协工作报告、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工作报告以及省部级领导言论中出现的时间、频率和相关度,可以发现,官方和高层领导的行政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不过,其对行政法制建设的关注也表现出重原则轻制度、重行为轻监督的特点。同时,关键词“潮起潮落”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行政法治持续发展的动力缺乏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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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20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高票表决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大代表在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一致认为,2011年,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最高人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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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时实行了中心发言人制度。“中心发言人”制度是指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时,预先安排确定中心发言人,而创新的会议发言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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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是一年一度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重头戏,受到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工作报告一经大会表决通过后,就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需要认真遵守和落实.但由于缺乏有效监督,工作报告中重点目标任务的的落实效果并不理想,甚至有些事项,
年年报告年年不落实,成为社会诟病.为改变这种状况,近年来浙江温岭、江苏东海等地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即将"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中重点工作分解至代表小组,按照"一对一"和就近、便于组织的原则,由各代表小组通过专题视察、走访座谈、听取汇报、明察暗访等形式,跟踪监督各项工作的推进,督促"一府两院"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