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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18 毫秒
1.
李秀芬 《法学论坛》2008,23(1):52-57
我国保险法对保险合同疑义利益解释原则只作了一条简单的规定(即保险法第31条),以至于司法实践中,常将该原则适用于合同的一切争议,误用于一切类型的合同条款,并将该原则视为保险合同解释的单一原则.疑义利益解释原则的适用是有其条件的,一方面,保险合同条款确实存在"歧义";另一方面,只有在用尽其它解释原则仍不能解释保险合同疑义时方可适用该原则.疑义利益解释原则适用的范围只限于由保险人拟定的条款,而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协商的特约条款和法定保险条款不宜使用.当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的总体谈判实力相当,或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均为保险公司的情况下,也不应当使用疑义利益解释原则.  相似文献   

2.
一、不利解释原则的内涵及在保险法中的适用不利解释原则,又称为疑义利益解释原则,是一条古老的合同解释原则,起源于拉丁法谚Ambigua responsio contra proferentem est accipienda,意思是对于一项含糊不清的回答,应朝着不  相似文献   

3.
张世增 《河北法学》2003,21(3):109-113
保险合同是一种典型定型化合同,当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乃至引起仲裁 或诉讼时,该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以避免滥用《保险法》第30条的规定而 造成一种形式上公平而实质上不公平的结果?我们认为,对于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应遵循合同 的一般解释原则,并在立法上规定一些相应的技术性规范加以补充,对其疑义利益解释原则应有 选择地适用。  相似文献   

4.
在民法适用中,利益衡量是一种重要的思维方式,也是一种重要的法律解释方法。利益衡量在民法基本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具体适用,体现了民法在司法实践中的价值取向。利益衡量适用是通过对其不同法益的价值位阶做出判断,做出符合法律规定和考虑公众情感的公正裁判,并总结利益衡量的规律,形成制度规范,最终实现民法适用的法律价值。  相似文献   

5.
(一)对传统学说的挑战与反思 美国保险合同解释原则的传统学说由于过于看重保险合同的附合性、标准化形式和保险业的特殊性;注重保单持有人在交易中的弱者地位,形成了一套侧重于保护保单持有人利益的有利解释原则适用规则。由于法院对保单持有人的同情和对保险人的偏见,在司法适用中也出现了一些问  相似文献   

6.
由于我国《保险法》关于不利解释原则的规定过于原则化,表述不够严谨,内容存在疏漏,导致了司法实践中对此原则的滥用,极大损害了保险人的利益,不利于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本文通过分析中国适用不利解释原则的限制条件和保险专业术语适用不利解释原则应注意的问题,提出了对"不利解释"应遵循的原则。  相似文献   

7.
作为税法解释原则之一的实质课税原则,可以有效地弥补僵化理解税收法定主义给税收公平原则造成的损害,它强调在税法的解释和适用中透过形式追求实质,在运用中容易在强调税法形式的税收法定主义产生冲突。在信托业务和税收规避中适用实质课税原则将在保护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利益中维持一个最佳的平衡点。  相似文献   

8.
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信托在性质上并非公益信托而是营业信托,故我国<信托法>关于公益信托的特殊规定并不能够适用于它;其对委托人与受益人的缺失成为该法在对这种信托用上的障碍,只有在观念上将社会保障基金视为法人才能够排除这一障碍.要确保其能够对这种信托有效适用,需要通过当然解释使该法关于受托人忠诚义务的规定能够被适用以禁止受托人利用信托财产为第三人谋取利益,并需要通过借鉴美国的做法将该法关于受托人谨慎义务的规定中的谨慎义务在内容上具体化详细化;为该法确立的过失责任原则只能够对在导致其设立的信托合同中不存在关于排斥这一原则适用的条款的这种信托适用.  相似文献   

9.
解露露 《法制与社会》2010,(35):343-344
众所周知,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是行政法上的重要原则。对于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在税法中的适用,我国大陆地区尚处于初步探索阶段。与我国大陆地区不同的是,德国、日本等已经将信赖利益保护原则作为税法领域的重要原则加以立法确定并在司法实践中贯彻适用。本文试通过借鉴有关经验和观点,对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在我国税法中的适用提出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0.
陈鹏 《法学家》2012,(4):29-39,177
《刑法》第12条第2款可称作"有利溯及之例外"条款,近年来广受关注的牛玉强案就涉及这一条款。对于该条款的解释,刑法学上的观点大致可类型化为"完全适用说"、"选择适用说"以及"完全不适用说"。"选择适用说"与"完全不适用说"意在排除该条款在某些个案中的适用,但两种学说都面临一系列学理上的难题。如果引入宪法层面的判断,则可对该条款进行合宪性限定解释。其路径有二:一是以限制基本权利的比例原则对该条款的适用范围加以限缩;二是将罪刑法定原则解释为具备宪法位阶的原则,继而将一部分有罪判决排除出该条款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11.
保险损害补偿是保险合同法上诸多制度体系的一个基石。我国保险立法虽确立了该原则并初步构建了制度体系,但由于该原则在保险法理论研究上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迄今学理解释上对该原则多“食而未化”,仍有诸多观念上的错误或认识上的误区。本文运用法解释学、法史学及比较法学等分析方法,从保险损害补偿的范畴分析入手,对该原则的内核、规范目的、适用范围及其例外等作了深入阐释,以正本清源。从保险损害补偿原则及其制度的适用角度来考量,主张摒弃我国现行保险法所采的“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之“二分法”,代之以“补偿性保险”与“定额性保险”之“二分法”,以利于法律的正确适用。  相似文献   

12.
海上保险中的保险利益原则主宰着国际海上保险的灵魂。而我国对此原则的研究基本上立足于对经典文献的翻译和国外相应法规的诠释,法律的规定也过于原则而难以操作。因此,在我国《海商法》修改之际,这个问题就更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以期有助于我国海上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论文分析了海上保险中的保险利益原则的效力以及保险利益原则在海上保险中的具体适用,并在此基础之上提出了关于修改《海商法》的一点初步建议。  相似文献   

13.
“合理期待原则”建立在保险合同附合性基础上,但与疑义不利解释、格式条款的说明义务、免责无效制度等格式条款传统规制规则不同,其是在总结、反思上述规则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独立的保险合同规则。适用“合理期待原则”并不是简单地满足投保人的主观期待,而是在探究可能导致投保人与保险人利益失衡的各种客观因素的基础上,为平衡保险各方权利义务而做出的必要司法调整和干预。“合理期待原则”的适用会导致一定程度上的缔约自由萎缩,为了保持司法的谦抑性,有必要明确“合理期待原则”的客观适用标准和具体适用程序,以实现公平和效率的统一,并为我国最终引入该规则提供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14.
目前我国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进入了关键阶段,由于其保险标的的特殊性,决定了最大诚信原则在商业医疗保险中的重要作用,本文就最大诚信原则在商业医疗保险发展中的若干法律问题略抒拙见,以期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15.
社会保险对侵权救济的影响及其发展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林嘉 《中国法学》2005,2(3):90-97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确立促进了损失承担方式的多元化发展。对职业伤害的赔偿经历了从过错责任到无过错责任再到工伤保险的过程,社会保险的出现对侵权行为法的适用带来了很大的影响。社会保险和侵权救济的功能不同.在填补损失方面两者也存在差异。应当在扬长避短和合理分配社会资源的原则下协调社会保险法和侵权行为法的关系,以期在一种最佳的制度协调中实现对公民的救济和保护。  相似文献   

16.
我国农业保险的法律规制现状与立法的预期利益凸显了《农业保险法》立法的必要性。《农业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为:政府适度干预、合理补贴、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相结合。我国未来的《农业保险法》至少应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农业保险合同制度、农业保险经营管理制度和农业保险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7.
论专利侵权判定中等同原则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甄世辉 《河北法学》2007,25(12):160-165
专利是推动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重要制度保证.依法保护专利权、制裁侵犯专利权的行为,首要和关键的问题就在于对是否为专利侵权进行判定."等同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的一项重要原则.然而,该原则的合理适用被中外专利、司法界喻为"专利诉讼中最富挑战性的难题",对"等同"的认定产生偏差将导致该原则在适用中标准不统一,严重影响司法的社会效果和司法的统一性.即力图对等同原则这一在国内外专利侵权判定中长期争论的问题再作一思考,以期对等同原则的科学适用和进一步完善进行一些有益的探讨.  相似文献   

18.
本文简要讨论了《海商法》修改学术讨论过程中 ,就其中“海上保险合同”一章涉及到的若干热点和重点问题 ,包括 :海上保险合同的定义、保险事故的概念、重复保险、保险索赔分类和最大诚信原则等。其研究成果是对修改或增补《海商法》的建议案文  相似文献   

19.
论保险法上的因果关系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姜南 《河北法学》2006,24(7):105-107
因果关系原则是保险损害赔偿中的重要原则,它直接决定保险人是否承担保险合同项下的赔付责任.我国保险相关立法对此未做明文规定,实务中,理赔与诉讼往往运用英美法上的近因原则,成文法的缺失导致实践中保险理赔的诉讼案件判决不一.因此,在分析了保险法上各种因果关系的判断标准后,建议建立我国保险法上的近因原则,并提出其相应的应用规则以实现其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20.
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既不同于采取定额给付的生命保险,也不同于补偿财物损失的财产保险,而是介于传统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之间的一种"中间性保险"。就保险合同规制而言,依其目的而区分为填补具体损害(财产损失)的损失补偿合同和填补抽象损害(人身损害)的定额给付合同,并由此确定超额保险、重复保险、保险代位权等规则之适用对象,才是符合法理的立法模式。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中的医疗费用部分,不应排除损害填补原则之适用,亦即存在超额保险问题,故应受重复保险规则规制。意外伤害保险在应由第三者对保险事故负侵权之责的情形下,对其医疗费用应容许适用保险代位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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