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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上之诚信原则刍议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诚信原则虽首见于民法典 ,但也适用于行政法之中 ,而其理论根据 ,则在于政府与人民宪法上之委托关系。诚信原则是行政法之最高形式原则 ,法律保留原则、法律优先原则、比例原则、信赖保护原则等皆源自于诚信原则。在行政程序法中明确规定诚信原则 ,既有利于确立行政法上的衡平制度 ,也有利于推进诚信政府之建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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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的诚信原则是道德规范法律化的体现,诚实信用是产生于道德观念的一个法律原则,随着法学的不断发展,它已由私法领域进入公法领域。诚实信用原则取得了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地位,成为规范政府行为的一个基本准则。它是现代各国公认的调整法律关系尤其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一项基本原则。当前我国政府管理日益复杂,诚信原则以实践法治为宗旨,具有高度抽象特征,它对行政法有积极的调整作用,对于政府的监督管理,节约行政机关的成本,平衡公私利益,充分实现行政法领域的公平与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通过探讨诚实信用原则的发展历史,诚实信用原则适用于行政法的基本理论依据,提出诚实信用原则的行政法内涵,指出诚实信用原则在行政法中的地位,从而论证诚信原则在行政法中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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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行政法治的宗旨是通过对行政立法、执法和司法三类行为的法律规制,使行政法律关系尽量处于平衡状态,因而在行政法体系的"三分"格局中确立诚信原则,成为构建我国现代行政法治的必然。西方发达国家诚信原则"私法公法化"的过渡轨迹显示,在我国行政法体系中确立诚信原则具有法制基础、政府建设、社会追求等方面提供的可能。我国诚信原则在行政法中的确立,可从行政立法、执法、司法三个方面,采用立法规定和制度完善两种方式渐进完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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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是平衡公共权力和私人权利的重要原则,是形式意义的行政法治走向实质意义的行政法治的必然要求。信赖保护原则对于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拘束国家行政机关,对于稳定行政法律关系,对于建立诚信政府都具有积极作用。因此,研究行政信赖保护原则,对于构建我国的和谐社会,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具有非凡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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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诚信——行政法中的诚信原则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一般法律思想说”和“法之本质说”从不同角度揭示了行政法中诚信原则的渊源 ,诚信原则只能从行政法中发掘 ,而不能从私法中导入。从社会变迁、行政权扩张、国家任务改变及行政法律本身发展的需要等因素考察 ,行政法中的诚信原则正逐渐占据基本原则的地位。诚信原则在行政法中的展开具体表现为 :行政主体之间的诚信、行政立法中的诚信、自由裁量领域的诚信、行政合同和行政指导中的诚信等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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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法上的诚实信用原则 总被引:25,自引:0,他引:25
素有“帝王条款”之称的诚实信用原则,其适用范围长期囿于私法领域。但自20世纪以来,随着国家职能从“干预行政”向“给付行政”的转变,诚实信用原则已“君临法域”,推至公法领域,成为行政法乃至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在我国,从行政法的角度探讨诚实信用原则时间不长,立法上也刚刚开始进行这方面的尝试。本文在研究行政法上诚信原则的起源和国外立法现状的基础上,探寻诚信原则在我国行政法上的地位与具体适用,以期完善我国的行政诚信原则与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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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指导信赖保护原则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作为行政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行政指导与其在本质上有一种内在的亲和性,自然也应受该原则的制约.研究信赖保护原则在行政指导中的确立、运行,寻求信赖利益有效保护的途径,对行政指导的顺利实施、维护政府诚信、促进依法行政是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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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信用原则(简称诚信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时,都应本着诚实、善意的态度,即讲究信誉、恪守信用、意思表示真实、行为合法。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诚实信用原则得到了广泛的运用,被人们誉为“帝王原则”,并被引入公法领域。正如德国公法学者Paul Labnd所言:诚实信用原则得支配公法领域,一如其于私法领域然,苟无诚实信用原则,则立宪制度将不能实行,诚信原则为一切行使行政权力的原则,亦其限制。私法领域的典型原则能否在典型的公法即行政法之中得到运用;诚实信用原则作用的行政法领域及其发挥的作用等问题都亟待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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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应包括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三大方面。其中政府信用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石,起着表率作用,个人信用、企业信用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信用的好坏。因此,完善信用体系,加强政府信用的建设是当务之急。本文对政府信用建设若干问题加以探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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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诚信与信赖利益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个政府要在全社会建立起良好的信用氛围,它首先必须自己是一个信用的政府。而要使政府诚信于民,重要的是将政府的权力运行纳入法制轨道。政府诚信也因此不仅仅是一种抽象的道义要求,更是一种具体的法律义务。《行政许可法》第八条规定标志着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在我国法律中得到了确认,对建设诚信政府和法治政府具有深远意义。但我国对信赖利益保护制度尚缺乏足够法律构建,诚信政府的法制建设也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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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许可法中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赖保护原则是行政许可法新确立的一项突破性原则,对于推进诚信政府建设,依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和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利益,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行政许可中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涵义、构成要件、理论基础的探究,分析了我国行政许可法对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规定及缺失,并提出了完善的方向性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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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制度建设,提高政府公信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政府公信力是政府管理社会的基石.本文通过对我国政府公信力的现状、缺失的表现、弱化的原因进行分析,从制度的角度来探索提高我国政府公信力的对策:即完善行政法律制度,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资信制度,建立评议考核制度和政府官员财产申报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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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研究应如何回应服务型政府的实践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行政法学研究服务型政府问题,应当把"以服务行政模式履行政府法定义务"作为核心,兼顾服务行政和秩序行政两个领域,处理好服务型政府与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与服务行政、秩序行政与服务行政之间的关系,关注服务型政府实践中出现的权力膨胀问题、成本增加问题、服务资源配置的公平性问题、服务资源的科学合理使用问题、服务效率悖论问题。应通过完善实体法、程序法、救济法,塑造一个"行政法之下的服务型政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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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职能转变与诚信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政府职能由管理到服务的转变已是一个现实的趋势,诚信原则在行政法上的适用也已为多数学者所认可。政府角色的重新塑造和政府职能的合理定位,必然伴随着政府行为方式的根本变革,如大量行政指导行为和行政合同的出现,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广泛运用。这种新型的政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诚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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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治政府的要求,政府的一切行政执法活动都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本文探讨了对政府行政执法的社会监控的概念和特点及其与国家监控的区别,社会监控主体的法律地位和实施社会监控的法律依据,建立、发展和完善社会监控体系和制度的意义等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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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制度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的价值在于补充和完善银行获得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鉴于中小企业发展具有正外部性,中小企业发展这个事实本身即为社会和政府的一种收益,所以信用担保作为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的一项重要公共产品,出资者大都为政府,政策性担保机构成为补充中小企业信用的有效途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从法律性质上属于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法人,它应当以扶持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改善其融资环境为宗旨.从根本上来看,信用担保机构应当更多地承担政策性职能,而非商业性职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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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保障公民权为价值取向的行政执法,决定了执法主体确立诚信理念之必要,而诚信理念的确立反过来又将促进行政民主的进程和发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只有确立诚信理念,增加公民参与程序,合理地设置“官民”互信机制,才能实现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