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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现在,有些人民法院的民事法律文书在反映当事人基本状况时,对如何表示当事人所在地写法不一致,有的写“住所”,有的则写“住址”或“地址”,而且有的部门发的案例中也是写“地址”。本人认为:人民法院制作的民事法律文书,在表示当事人所在地时应当用“住所”,因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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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重视当事人的举证权利彭春文当前,在民事诉讼的证据方面,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侧重于举证责任,强调当事人的举证义务以及不履行此项义务的不利法律后果,而很少去关心和保障当事人的举证权利。现实中不少法官只是把当事人看作是举证这一诉讼活动的义务主体,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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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的诉讼地位随着历史的发展正在逐渐发生变化,是否赋予被害人当事人地位存在很多质疑,争议主要源于我国的价值理念以及诉讼丈化等方面,笔者认为应该从刑法价值理念和诉讼结构方向来进行改善,进而最终确立被害人的当事人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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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几年的审判实践来看,经济案件的取证工作比一般民事案件的取证,涉及面广,工作量多,难度大。目前的主要由法院取证的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审判所承担的繁重任务。因此,依照法律规定,强调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就被提到一个重要的位置上来了。 举证责任 所谓举证责任,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向人民法院举出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如果提供的证据不充分,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当事人提供补充证据,或者由法院调查补充证据。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收集和调查证据。”就是说,当事人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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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人民法院最近受理了一件追索赡养费案。原告人杨某(女,七十三岁,无业)在被告人魏甲(男,五十五岁,工人)五岁时与其形成了继母子关系,并履行了抚养义务。但被告人工作后,却一直未对原告人履行赡养义务。杨某为追索赡养费,对魏甲提起诉讼,并委托与她一起生活的亲生子魏乙(三十九岁,工人)作为自己的代理人。经过调解,原、被告人之间达成了协议,内容是:被告人魏甲自一九八一年九月起,每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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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纯”水侵权纠纷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值得推敲●顾功耘碧纯水侵权纠纷中中添公司是以原告身份起诉被告碧纯公司、新延中公司和延中实业的,合资公司由法院追加作为诉讼第三人。这样选择与确定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仍值得推敲。第一,中添公司不具备原告资格。原告提起侵权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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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面"三角结构"中,多数被害人仅作为一名证人参加诉讼,这种诉讼结构更为关注的是对国家公权力行使的制约及对被告人权利的维护。为重视被害人独立的利益诉求,突出检察官与被害人之间的相互制约以及各方诉讼主体之间的均衡,应从几何模型角度构建立体"锥形结构";刑事诉讼"锥形结构"即在控诉、辩护和裁判平面三角的基础上加上被害人的充分参与,形成法官主持下的被害人、检察官、被告人之间均衡的立体诉讼格局,维护被害人之当事人地位。在刑事诉讼"锥形结构"中基于当事人(被害人)选择权与公安司法机关追诉权的配置,被害人参与诉讼的路径可分为对抗性路径与合意性路径,旨在构建不同路径中被害人之当事人地位的保障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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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诉讼当事人地位探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因被害人与案件结局有实体上的直接利害关系,案件结局涉及被害人利益的维护,所以赋予被害人当事人地位是合理的.既然被害人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那么若让其被动地接受别人为其安排的诉讼结局,而其对自身利益的维护无能为力,则其主体地位就会受到贬损,这不符合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因而,必须使被害人作为诉讼主体充分、有效的参与诉讼.而在诉讼的各角色中,只有当事人地位有此功能,所以赋予被害人当事人地位是必要的.这一合理性与必要性便构成了赋予被害人当事人地位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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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被害人的诉讼地位经历了一个由高到低,由低再逐渐升高的发展过程,随着世界范围内对被害人权利保护的加强,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也确立了被害人作为诉讼当事人地位的规定。但是,由于现行法律规范的不完善导致被害人实际上处于一种进退两难的窘境,被害人的当事人地位名不副实。如何使得我国《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被害人的当事人地位名副其实,切实保护好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变得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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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35条的精神。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在《证据规定》的起草说明中对35条作了举例说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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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刑事、民事、行政三大程序法比较分析看 ,它们在诉讼双方的地位、诉讼是否涉及当事人自由或者生命的剥夺、诉讼当事人的辩护权是否容忍其伪造证据三个方面 ,具有不同的特征。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伪造证据行为不应构成犯罪 ,而民事和行政诉讼当事人的伪造证据行为应当规定为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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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大力招商引资,整合土地资源,推动工业项目,搞好"三农"产业,建造城乡经济快速协调发展新局面的进程中,一些不起眼的"小人物"不知不觉充当"巨贪"的角色。他们虽然职位不高,但在单位的管理活动中所管的事情却有机可乘,特别是一些管人、管财、管物的岗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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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是一种社会现象。尽管社会现象有它的错综复杂性,但它们之间总是有着内在的相互关系。如一种现象的产生,又引起另一现象的出现。这种前因后果就是人们常说的“因果关系”。客观事物的这种相关性就使得从犯罪的结果揭露罪犯成为可能。不过,我们初学法律的人必须记住:刑法中的因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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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8个月的时间,一个“无名小卒”在银行里翻云覆雨,“乾坤大挪移”500万元用于炒股,不为人知……而让他如此胆大妄为的原因则是他曾经向上级汇报过临管漏洞,却无人过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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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起腐败,人们关注的焦点多是一些位高权重的大人物。其实,一些毫不起眼的“小人物”,也在不知不觉中充当着“城中硕鼠”、“国家蛀虫”的角色,他们平时往往毫不起眼,事发时却让人大吃一惊。前些天,某基金会的一名普通会计,检察机关查出其8年来涉嫌贪污1262.37万元、挪用公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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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陈丽携带电视机乘公共汽车回家。车行至某十字路口时,突遇刘平骑自行车横穿马路,司机紧急刹车,车上乘客都被摔倒。陈丽的电视机被摔坏,并砸伤了乘客李向伟的脚。李误工五天,花去医药费五十八元。由于各方在赔偿问题上发生争执,陈丽、李向伟分别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案件后,在确定各方诉讼地位时发生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有两个诉讼:一是陈丽告汽车公司,刘平为独立诉讼请求权的第三人;二是李向伟告陈丽,汽车公司和刘平是无独立诉讼请求权的第三人。第二种意见认为,陈和李向伟都是受害人,他们可以联合告汽车公司,刘平是无独立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