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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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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忠祥 《中国民政》2006,(11):43-43
我国民间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三类,其管理体制可以概括为“归口登记,双重负责,分级管理”,核心是“双重负责”。所谓“双重负责”是指每一个民间组织都要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双重管理。登记管理机关是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相似文献   

2.
赵泳 《中国民政》2002,(7):34-35
根据中央的要求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从2000年开始,民政部门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一次为期两年的复查登记工作。目前,这项工作已基本完成,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1年底,全国共登记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8万余家。通过复查登记,基本理顺了  相似文献   

3.
民政部门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工作时间不长,而且这项工作又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配套政策尚不健全的工作。所以,很多具体问题需要各地的实际工作者去研究、去解决。笔者在一年多的实践中进行了一些探索,感到关键是准确理解《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精髓。在具体操作中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问题:(一)准确界定登记对象。表面看这似乎不是问题,《条例》明确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可实际操作中由于各地在摸底调查时采用了分…  相似文献   

4.
数字     
正661861个截至2015年底,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共有661861个,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329122个,比上年增长约12.6%,另外还有4762个基金会和327977个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非常迅速,已经占据我国社会组织的半壁江山。  相似文献   

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民政厅,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随着科学技术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的广泛应用,科学技术工作已经得到全社会的重视和支持。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始大量出现,这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兴办,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从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成果转让、科技咨询与服务、科技成果评估,以及科学技术知识传播和普及等业务。此类科技机构已成为中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推进社会科技进步的重要力量。国科发政字[2000]209号为了规范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审查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其业务活动,保护其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科技部与民政部联合制定了《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报我们。  相似文献   

6.
根据中央的部署,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新社会组织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并由民政部牵头成立指导小组进行工作指导。  相似文献   

7.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等三个行政法规,已经朱镕基总理正式签发。这些法规明确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等三类社会组织的民事主体资格,规定了不同的登记管理制度,为这些社会组织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也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与企业划定了界限分明的“跑道”。  相似文献   

8.
一、惠州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做法 截至去年12月,惠州市经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共计1209个,其中社会团体54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669个;全市性社会组织369个,县区级社会组织840个。全市社会组织共有党员2117名。惠州市按照中央、省委要求,实施以“思想覆盖、组织覆盖、活动覆盖、制度覆盖和作用覆盖”为主要内容的“全覆盖工程”,  相似文献   

9.
让民办非企业单位有法可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我国的民办非企业单什将从此走上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轨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一出台,立即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人们对什么是民办非企业单件、它有哪些特征、与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有何区别、今后如何加强管理等诸多问题颇感兴趣。“民办事业单位”正式更名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就是原来通常所说的“民办事业单化”。改革片放之初,一些地方出现了诸如民办学校、民办研究所和民办中介机构等许多民间社会组织,它们与原本存在的事…  相似文献   

10.
国务院新修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新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下称两个《条例》)均赋予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对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下称民间组织)的管理权、监督检查权和行政处罚权。对于民政部门而言,这不仅仅是权利,更重要的是法定的义务和责任。笔者认为,要依法行使权利,切实履行义务和责任,民政部门就必须模范守法、严格执法和惩治违法。 一、模范守法。要做好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作为管理者,首先必须模范守法。俗话说:打铁还靠自身硬。模范遵守民间组织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是民政部门在民间组织…  相似文献   

11.
数字     
正66.48万个截至2016年一季度,全国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达到66.48万个,其中社会团体32.9万个,基金会484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3.1万个。按照慈善法规定,今年9月1日慈善法施行后,"民办非企业单位"这类社会组织将统一更名为"社会服务机构",向残疾人、困境儿童、贫困人口、老年人等困难群体提供无偿专业服务,是社会服务机构等以专业  相似文献   

12.
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是什么时候颁布实施的?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是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999年12月 28 日以民政部第 18号令颁布实施的。它是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如何实施登记的一个暂行办法,其主要内容有申请登记的条件、程序、步骤、事项等,共29条。 问: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同方式分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三种。这三种单位应当怎样分别实施申请登记…  相似文献   

13.
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应注意五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加强领导,把握政策,搞好工作协调。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民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社区民间组织培育与管理的意见》精神,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为依据,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做到既依法行事,又讲究策略  相似文献   

14.
<正>渝民发[2015]46号各市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及相关单位:为做好市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工作,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科学技术部、民政部《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重庆市民政局和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联合制定了《重庆市市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置标准》。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5.
1社会团体的姊妹--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民间组织分为三种类型: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这三种类型的民间组织有着共同的特点--非营利性.这是指民间组织的成立以及运行均不以营利为目的.也就是说,这些组织在运行过程中所取得的任何收益不得在成员间进行分配,只能用于符合该组织宗旨及章程的活动。根据国务院1998年10月25日颁布施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  相似文献   

16.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完善配套政策 抓好试点工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0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的重点工作主要有两项,这两项工作进展顺利,成绩斐然。 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政策规章 目前,出台的规章政策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开立银行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明确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等问题的函》。这些文件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中一些具体问题作了规定,使《条例》得以具体化,更易操作。 为规范不同类别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民政部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  相似文献   

17.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内, 划分组织(无论是法人组 织或非法人组织)的主要依据是《民法通则》中关于法人组织分类的有关规定。1998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使我国社会组织体系的构成中增加了一个新成员,即民办非企业单位。至此,我国的社会组织划分体系形成了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五类组织为子系统的基本格局。 由于这一体系是在计划经济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以今天市场经济的视角观察这一体系,发现它存在着许多与市场经济体制不相协调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第一…  相似文献   

18.
第一条为促进民办非企业单位健康发展,保障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规范管理,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是指登记管理机关对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按年度进行检查和监督管理的制度。  相似文献   

19.
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民间组织:(一)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社会团体筹备活动的;(二)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三)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团体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第三条社会团体和民对、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统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对非法民间组织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证据,依法作出取缔决定,没收其非法财产。第四条取缔非法民间…  相似文献   

20.
"吊销登记证书"和"撤销登记"是民政部门在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实践中常见的行政行为,按照《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作为民政部门执法依据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三部行政法规(以下简称三个条例)却未对二者加以区分,而是混同使用,造成了法律认识和管理实践上的混乱。本文认为,有必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将二者加以甄别,区分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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