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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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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桂明 《中国律师》2001,(12):18-18
众所周知,律师事务所构成的核心是律师,律师的基本来源是高等法学院校培养的专门法律人才。高等法律院校的人才质量,基本决定了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队伍的基本素质和水平。作为现实社会的一项有生命力的事业,无不要求必需符合社会的需要。对高等法律院校而言,律师事务所对法律人才的要求,是一种社会需要;对律师事务所而言,律师业务活动所涉及的专业知识,也是一种专业需要。这种无论属于哪一类型的社会需要,最终都是高等法律院校法律专门人才培养的真实依据。  相似文献   

2.
马翔 《中国律师》2011,(10):71-72
商标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执委会主席马翔律师在深入分析我国当前商标法律服务现状的基础上,撰写了《律师商标业务研究报告》。报告肯定了律师做好商标法律服务业务的可能性,并进一步指出律师做好商标法律服务业务的重要意义。为了帮助律师做好商标法律服务,马翔律师在报告中对律师从事商标法律服务的前景进行了详细分析和预测,对律师如何做好商标法律服务提出了具体的建议,相信这对广大律师从事商标业务工作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3.
律师从业资格准入制,是指律师从事某种法律服务行为资格上的要求,它是具体执业行为的前提条件。我国律师业实行这一制度,最早是1993年司法部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资格确认的暂行规定》,该文件规定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须获得主管部门颁发的证券从业资格。此后在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投标法律业务、集体科技企业产权界定法律业务中司法部和相关管理部门也发文要求从业者应取得资格证;另外一类律师从业资格准入制为某些职能部门以文件、规定形式要求律师欲从事某种法律服务,须持…  相似文献   

4.
很高兴能够受邀参加由(律师世界)杂志和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的“如何深化证券法律业务专题笔会”,我想就(证券法)的施行对律师业务的影响,发表如下看法:豆.(证券法)的施行,为规范发展我国证券市场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同时,也为律师从事与证券有关的业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特别是对律师业务的拓展、律师专业分工的形成将产生重大的影响。随着我国立法进程的不断加快,律师的专业分工日趋细化,例如已出现了招标律师、海事律师、刑事律师、证券律师等,但以前作为证券律师,尚没有一部较完整的法律作为从业的基础…  相似文献   

5.
张军 《法治研究》2006,(12):12-13
一、公司法律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将对公司法律领域律师业务产生巨大的积极影响 《公司法》修改对今后公司法律领域律师业务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  相似文献   

6.
律师业务档案是律师进行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律师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体现律师的基本职能和社会作用,是记载律师所办案件质量的一面镜子,对于衡量律师的素质及工作的得失,无疑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笔者发现,律师业务档案不规范的现象相当严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应当立卷归档的文书材料短缺,不应当立卷归档的文书材料却未剔除律师业务档案中,有些文书材料是必须具备才能够反映案件基本事实,基本情况的,如刑事案件中的起诉书副本,会见被告人笔录,庭审笔录,辩护词,刑事判…  相似文献   

7.
<正> 审查经济合同,特别是涉外经济合同,在我国还是近几年才规定为律师的一项业务的。最近,江苏连云港市曾对该市近年来签订的部分涉外经济合同进行了全面的审查,发现存在不少问题,最后作出决定:今后签订标的在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的涉外经济合同,必须先经律师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以把好法律关。这说明人们对律师审查合同的重要性有了越来越清醒的认识。如何使涉外经济合同做到平等、明确、真实、完善、合法,律师肩负极其艰巨而又光荣的任务。由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这项业务的时间不长,律师在这方面的经验还十分缺乏,本文试以连云港为例,对律师审查涉外经济合同的有关问题,进行一些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8.
律师从业资格准入制,是指律师从事某种法律服务行为资格上的要求,它是具体执业行为的前提条件。我国律师业实行这一制度,最早是1993年司法部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资格确认的暂行规定》,该文件规定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须获得主管部门颁发的证券从业资格。此后在  相似文献   

9.
童忆 《中国律师》2013,(11):27-27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指导目录》是首部以业务目录的形式展示律师法律服务范围的指导用书。是全国律协加强业务指导,完善律师执业规范体系的创新之举。对律师行业制定律师业务完善,规范律师执业体系有重要指导意义,对掌握律师业务主要内容和法律依据,把握律师业务的发展趋势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0.
解答法律询问,提供咨询意见,是律师各项业务中工作量最大的一项工作。实践证明,这项工作是客观上的需要,是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帮助的最直接最简便的一种方式。特别是在当前进一步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于这方面的需求更为迫切。法律询问工作对人民律师来讲,其重要性丝毫不亚于刑事辩护、民事代理以及律师所有的各项业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规定,解答法律询问同样也是律师业务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此,我们不仅要从法律规定的角度上去认识它,更重要的是要从律师工作实践中去真正地认识它。解答法律询问是一种最直接的法律服务方式。对象多是主动找上门来的急需者,他们的询问范围又极为广泛,涉及到各种各类的相当复杂的法律和政策问  相似文献   

11.
商标法律服务是律师的一项重要业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做好商标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当前律师工作的重要任务和广大律师肩负的重要职责。司法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出台的《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管理办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改革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制度重要举措,为律师从事商标法律服务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必将进一步推动律师商标法律服务业务的发展。  相似文献   

12.
律师业务垄断权是发达国家经过长期实践确立的律师所应享有的基本权利,是各国立法的一种趋势。律师业务垄断制度在发达国家的成功实践表明该项制度对一国法律制度的运行是有积极意义的。我国未确立律师的业务垄断权。无论从理论层面还是从实践层面而言,我国律师业务垄断权的确立都有其必要性。  相似文献   

13.
为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发行股票及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是我国律师业务中至今为止唯一的一项法律明文规定的业务。 实践证明,律师参与企业改制、发行股票及上市交易有着重要意义,能起到重要作用。 一、设计法律结构,理顺法律关系,清除法律障碍,帮助设立一个规范的股份公司。  相似文献   

14.
见证作为律师非诉讼法律事务中的一种,是近几年来才发展起来的一项新业务。目前,律师见证业务日趋增多,当事人对于这一简便易行的法律事务也颇为欢迎。当前律师见证业务的开展顺应了改革开放形势的需要,也是律师全方位地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体现。但是,由于目前对律师见证  相似文献   

15.
一、律师与公证人业务范围冲突的原因与弊端 (一)律师与公证人业务范围冲突的原因 律师与公证人之间业务范围发生重合是一种正常的现象,这种业务上的重叠是不可避免的。第一,律师、公证人在职业特性上具有共同之处。首先两者都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其次,律师与公证人的职业活动是与法律直接相关的.都是以法律应用为核心内容的。第二.关于律师与公证人业务范围的立法具有抽象性、开放性的特征。以我国法律对律师业务范围的规定为例,我国《律师法》虽然没有关于“律师见证业务”的直接规定,  相似文献   

16.
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代理是律师执业中的一项重要业务,也是律师行业拓展法律服务的主攻方向。长期以来,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在律师业务发展过程中相对滞后,严重影响了律师行业的发展。因此,认真研究律师加强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代理理论,对于拓展和规范律师法  相似文献   

17.
企业股份制改组(包括新建和原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是律师为经济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的一个新课题。律师能否切实做好企业股份制改组过程中的法律服务,直接关系到律师业务领域的拓宽和服务层次的提高,也关系到律师自身价值的充分发挥和显示。诚然,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并非每一个执业律师都有开展证券法律业务的资格,但每一个有志于献身于我国律师事业和祖国繁荣富强的律师都有创造条件争取取得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的权力和可能。所以,无论是否已经取得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均有必要学习和掌握为企业股份制改组提供法律服务的新…  相似文献   

18.
《法学》1989,(7)
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审批外商投资项目工作效率,加速引进外资,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上海市正陆续制订一些有关外商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上海市外商投资项目法律见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就是其中的一件。笔者试结合规章内容,对外商投资项目法律见证谈些个人看法。外商投资项目法律见证,属于律师见证业务范畴,是法律服务机构为社会提供的一项法律服务,具有民间性,而不具有行政性。律师见证属于非诉讼业务,可分为涉外律师见证与国内律师见证,外商投资项目法律见证是涉外律师见证的一种。《办法》起草过程中对律师见证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相似文献   

19.
为了规范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证券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就加强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股票发行人、可转换债券发行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发起人,必须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事务所)及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以下简称律师)按照《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出具法律意见书。  相似文献   

20.
17年的经历,17年的感受。从事职业律师17年以来,我一直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探索中国律师的改革和发展之路。在业务方面,1988年,我提出“全方位法律服务是我国律师业务改革的必由之路”的论断,主张大力开拓律师非诉讼法律业务;1992年,我首创并实际介入中国律师依法为企业股份制改革、股票上市提供法律服务的业务拓展工作;1996年,我又率先以律师身份参加大型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在律师体制改革方面,在任职于深圳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时,在省市司法行政部门领导的支持下,我又力主大力推进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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