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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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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企业破产法带给我们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陆琳 《行政与法》2006,(11):100-102
中国旧的企业破产法早已“时过境迁,”新企业破产法体现了立法者的共识。新法既体现了保护职工、以人为本的思想,又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国际法的惯例。该法不仅重新界定了企业破产清偿顺序,平衡了劳动债权与担保债权的权益,还首次规定金融机构破产事宜,为外资的全面进入提供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已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新破产法在创设了许多新制度(如管理人制度)的同时,也再次明确了金融机构可以破产这一命题,并在附则里作出规定。新破产法授权国务院制定相应的金融机构破产实施条例。本文就金融机构破产的法律问题展开论述,以期对金融机构破产的理论实践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3.
杨悦 《人民司法》2012,(1):96-98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破产案件审理中也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2006年修订的企业破产法为破产案件的审理创立了全新的审判思维。破产程序需要最大化地保护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实现利益的公平与协调。债权清收直接关系到可分配财产的变现和给付,关系到破产债权人的利益能否得到充分的保护,关系到破产企业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实践中也是各方当事人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在以往的审判实践中,往往更多地关注破产债权的数额及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对于破产企业,人们更关注的是作为资不抵债主体的破产企业的债务情况和其既有资本现状,对破产企业自身债权的重视程度不够,对于一些需要通过清收程序重获  相似文献   

4.
破产申请的受理在国外几无障碍,新《企业破产法》实施后,应当赋予债务人选择破产的权利,取消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事由。本文试图通过对《破产法规定》第12条的价值分析,呼吁新法实施后,废除该条之规定,以扫除司法实践的障碍。  相似文献   

5.
浅谈金融机构破产相关法律体系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企业破产法》仅对金融机构破产程序作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这些规定如何具体实施,将有赖于一系列具体措施的支撑,如个人债权的清偿顺序及保障问题、破产管理人的选任问题和破产金融机构资产的变现问题、存款保险制度问题等。对此,本文将就上述金融机构的破产问题进行系统性分析,尝试提出规范我国金融机构破产机制的建设性意见。  相似文献   

6.
破产法是一部调节市场经济的重要民事法律。早期我国破产法主要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对于全民所有制以外的企业是否适用破产程序存在不同看法。随着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大量债务无法清偿问题凸现出来,新破产法实时扩大了适用范围。我国破产法有四个基本原则:破产程序司法独立性原则、债权人自治原则、破产债权平等原则和破产债权的最低清偿原则。  相似文献   

7.
本文在对比新、旧《企业破产法》相关内容的基础上,评析了新《企业破产法》在四个方面的新规定:(一)政策性破产“退市”,所有企业法人在破产面前“一律平等”;(二)重新界定劳动债权和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三)引入管理人制度,拒绝行政干预;(四)规定破产重整制度,使债务人“浴火重生”。正是这些新规定构成的相应制度使新《企业破产法》成为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的破产法。  相似文献   

8.
我国《企业破产法》改变了旧法将破产债权的审查权赋予债权人会议、法院对实体争议一裁终局的不合理做法,规定债务人、债权人对管理人审核编制的债权表所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即创设了破产债权确认诉讼制度。该诉讼制度是我国新破产法的最大创新和亮点之一,其意义和作用重大。但是,  相似文献   

9.
张晓磊 《山东审判》2004,20(3):73-75
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破产债权清偿率不高是 目前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破产债权清偿率不高的原因 有诸多方面,其中破产企业债权清收不力问题,应引起 我们的高度重视。由于现行法律对破产债权的清收规 定得并不很详尽,以致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在处理此 类情况时做法不一,影响了对外债权清收的效率。笔者 拟就此问题发表粗浅看法,以期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10.
新破产法否定了既往我国破产实践中广泛存在的,将破产国有企业劳动债权优先于担保债权清偿的政策性做法,而规定劳动债权作为一般债权受偿。此一规定的改变,理顺了一般劳动债权与担保债权的关系,符合一般法治理念,但也给政府的破产企业职工劳动者权益保护政策带来挑战。政府应未雨绸缪,采取多种措施保护企业劳动者权益。  相似文献   

11.
仇家明 《政法学刊》2005,22(5):59-60
破产法的宗旨是通过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宣告破产,从而使渍权人的债权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最大限度地保 护债权人的利益。但目前在破产法实施中,滥用国家安置破产职工政策,不合理地扩大劳动债权的范围,从而侵犯债权人利益的现象 时有发生,因此,应从劳动债权的清偿顺序及范围两方面完善我国破产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12.
袁达松 《法学评论》2007,25(6):35-41
与普通商业企业的破产不同,商业银行等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破产存在引发金融危机的风险。从世界各国的经验来看,大多数国家在普通破产法之外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制度,也有国家在普通破产法中对商业银行破产作出特别规定。我国新颁《破产法》对金融机构破产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如何构建与金融机构破产立法相协调的存款保险制度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从推进金融危机管理法治的角度,对该问题展开了相关层面的分析,并提出初步的制度构想。  相似文献   

13.
破产优先权的公共政策基础   总被引:26,自引:0,他引:26  
本文试图借用“公共政策”一词来探讨哪些债权可以在破产清算程序中获得优先的地位及其政策依据。学理上 ,破产程序除了将债权的个别实现程序转化为总括执行程序之外 ,原则上不应改变破产程序开始前后各种实体权利既定的优劣地位。然而 ,破产法之外的其他实体法并没有也不可能穷尽对各种实体权利的优劣 ,有些实体权利的特殊救济也只有在破产事件发生之时方才凸现出来 ,需要破产法规范在一般实体法之外创设一些法定的优先权。本文结合我国破产法实施的社会情势和环境 ,就我国破产分配程序中工资债权、社会保险费、国家税收、侵权行为债权取得优先权地位的政策基础 (政策诉求 )进行了初步的分析。  相似文献   

14.
破产别除权理论与实务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别除权是破产程序中一项重要的优先受偿权利,其优先权的行使不受破产清算与和解程序的限制。根据新破产法的规定,别除权之债权属于破产债权,其担保物属于破产财产。别除权的基础权利是担保物权及特别优先权,定金担保债权和一般优先权不享有别除权。同一担保物上存在两个以上的担保性质相同或不同的别除权时,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各项别除权间的清偿顺序,以保证破产程序的公平、顺利进行。别除权人享有破产申请权,也应当申报债权,未依法申报债权者不得依照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别除权人是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未放弃优先受偿权者也有表决权,但对债权人会议与其无利害关系的特定决议事项无表决权。新破产法对债权人会议表决标准的规定仍有需完善之处。  相似文献   

15.
王岩 《行政与法》2003,(6):84-85
破产债权是破产法的核心内容,2002年9月1日下发执行的破产法的司法解释对此作了较为具体、科学和操作性较强的规定。从破产债权的范围到破产债权的例外,都作了实事求是的规定,也解决了一些理论上和实践上长期困扰的问题。文章结合该司法解释,对相关问题作了论述,并提出操作上应理解和注意的问题。以期对破产立法和司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6.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适用新《破产法》裁定批准了北京仙琚生殖健康专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仙琚医院)的重整计划方案,从而使该企业免于破产清算,并使债权人得到比破产清算更为有利的债权清偿。这是2007年6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的破产法中新增加的重整程序在司法实践中的首次适用。  相似文献   

17.
论破产程序中的税收债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企业破产法》明确了税收债权作为破产债权的属性,并确认其优先受偿的地位,但是税收债权人如何行使权利,以及纳税担保在破产程序中如何适用等问题,依然需要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进一步规定。《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税收债权的优先性已有淡化,税收债权应当与其他债权一样在法院确定的破产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其申报主体以市级国家税务机关为妥;破产税收债权应以破产申请受理之前发生的"所欠税款"为限;破产法中的撤销权规定不适用于纳税担保,而有关别除权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应适用于纳税担保。  相似文献   

18.
破产立法中的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王利明 《法学》2005,(3):3-15
本文结合我国破产立法中有关自然人破产、破产原因、破产管理人、重整、国企破产以及劳动债权的清偿顺序问题进行了研讨;建议我国破产法应当对自然人的经营破产问题作出规定,破产法应当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作为申请破产的原因,对政策性破产应当作出必要的限制。劳动债权不能优先于担保物权而受偿。  相似文献   

19.
本文对别除权的特征加以分析以及对破产别除权的基础权利加以探讨后,讨论了别除权和职工债权的优先顺序问题,并结合我国新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新《破产法》)的有关条文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相似文献   

20.
文章主要分析了破产法律中破产债权的申报与确认,阐述了在当前形势下,加强破产债权申报与确认制度的重要性,破产债权的申报与确认制度在我国现行的《企业破产法》并没有明确关于此问题的相关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还有难度,文章主要以现行法律制度为基础,主要就破产债权的范围进行界定,为后面行文奠定基础,然后以破产债权的申报进行研究、论述破产债权的确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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