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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宏观调控的法律层次古林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经历了十多年的艰苦探索,从计划经济开始逐步向市场经济转轨。党的十四大在总结几十年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理论,这不仅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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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人们对中国经济特区授权立法存在意义提出的质疑 ,通过对经济特区授权立法与上位法、世贸规则、政策、政府及利益团体等若干关系的分析 ,指出中国经济特区授权立法仍有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问题是经济特区授权立法主体如何在现行立法体制规制范围内 ,因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谋求其发展的空间 ,使经济特区授权立法更上新台阶。经济特区授权立法主体充分发挥授权立法权特有的优势与功能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途径和措施 ,而利益制衡机制的设置则是使经济特区授权立法利用自身优势拓展立法空间得以顺利进行的保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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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法规体系从建省办经济特区伊始,海南就确定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发展方向。无论是此后出现的形势变化,还是省领导的更替,都没有动摇过这一信念。海南在率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的同时,也初步创建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法规体系,形成海南地方立法的显著特色。众所周知,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建立健全、配套的法规体系,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顺利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海南在率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高度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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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6日,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三十周年庆祝大会在广东省深圳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深圳等经济特区的发展建设成就,希望深圳等经济特区努力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这一刻,而立之年的深圳以其取得的累累硕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征程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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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制度于1979年恢复重建。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律师业不断在改革中发展,在探索中前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诸多因素严重影响着中国律师业的进一步发展,形成了制约律师业发展的“瓶颈”。因此,中国律师业要实现大的飞跃,必须在全面总结以往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从战略上重新思考和谋划中国律师业的未来发展,努力构建并逐步完善中国特色的律师制度。关于律师制度创新问题从80年代末开始,中国律师制度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开始着手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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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域广大,与外界隔绝既久且有制度上的差异,实行对外开放不可能从一开始就门户洞开,全境同步开放。遵循历来的经验,中央决策层采取了从沿海到内地梯度开放的策略,以控制风险,并从局部得到经验和示范。其中一个重大举措,就是在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并建立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特区政策在今天基本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然而,当年兴办经济特区的决策酝酿过程,有许多鲜为人知的故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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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特区立法权若干问题的探讨邱鹭凤经济特区立法权(以下简称特区立法权)是我国改革开放特定历史条件下出现的一种新型立法权。这种立法权的性质是什么?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有何意义?经济特区应如何行使这一权限,保持和发扬特区改革开放的先发优势?这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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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处于第四轮改革开放机遇期。第一轮机遇期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对内改革,对外开放,打开了国门,设立经济特区,积极融入到国际产业分工体系中;第二轮机遇期始于1992年小平南巡,拉开了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的序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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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是中国的特区。只是在广东办”
1980年8月26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提请审议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决定在广东省深圳、珠海、汕头市分别划出一定区域,设置经济特区。由此,经济特区有了法律地位和法律保障。阅读过这一条例的人知道,该条例附则规定:本条例由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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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法院改革有新举措,请看本刊特稿栏目全文刊登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田忠木先生撰写的《关于审判方式改革的若干问题》一文.田忠木院长在文章中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出发,研究了法院审判方式改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并结合海南经济特区的具体情况,提出了改革审判方式的指导思想和具体内容等.海南省作为经济特区,正在继续发挥着她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在审判方式等方面的改革、探索和试验所取得的经验,值得各级法院借鉴和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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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开放基本国策的指引下,30多年的发展使中国经济实力大大增强,与此同时社会结构也发生了不少变化。社会要和谐、稳定发展。政府管理就需要与时俱进,探索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管理新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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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利中马云龙万里林春伟徐旭宇 《中国边防警察》2010,(10):6-13
1980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同意在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设置经济特区。从此,中国改革开放的大门轰然开启。驻守在这4个经济特区的公安边防部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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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特区是我国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又是体制改革的先行地区。探讨经济特区有关经济方面的法规和立法工作的特点,对于健全经济特区法制,办好经济特区,促进对外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经济特区法规的发展和特点,是由经济特区独特的经济结构和经济关系所决定的。经济特区是在我国特定的区域范围内,实行特殊的政策和灵活措施,集中地吸引国外资本和先进技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特殊地区。因而,经济特区的经济关系和经济结构与内地相比较,有很多特殊的地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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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是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局中具有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伴随着新中国70余年筚路蓝缕、砥砺奋进的发展历程,海南实现了从落后的边陲海岛到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历史性巨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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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市场经济探索经济“执行”韩中水市场经济从其实质来说是法制经济。没有健全、完备的法律体系对市场经济的主体及其行为加以有效的规范,就不可能保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这就要求必须强化法律手段,包括法律保护和法律制裁两个方面。法律保护是通过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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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海南省经济特区系统立法的开展,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的获得,中国经济特区立法模式的结构即将勾勒出来。然而,我们虽有良好的愿望,但在经济特区的立法思路上至今没有科学的论证。经济特区立法的全部问题可以归结为:我国五大经济特区应该通过什么立法途径在国际上树立起一个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稳定的社会形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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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加入WTO后经济特区存在和发展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入世后 ,根据WTO协定、我国加入WTO法律文件的规定和WTO成员的实践 ,从法律层面探讨我国入世后经济特区存在和发展的问题 ,成为学者们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国入世后继续保留现有经济特区 ,不违反WTO规则 ,也不背离WTO成员实践。在WTO协定框架下 ,我国经济特区可以进一步办成单向性自由贸易区。经济特区利用经济优势争取在服务贸易领域缩短过渡期并率先开放我国承诺准入的某些服务市场 ,也为WTO规则所允许。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