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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刑事诉讼法未作修改前,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即自侦案件)实行侦诉分开的内部制约制度,即侦查部门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刑检部门审查起诉或免予起诉。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又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期限。根据以上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自侦案件进行审查起诉,已不适应刑事诉讼法的要求。笔者认为,人民检察院对自侦案件的审查起诉,应与侦查终结前的预审程序合并。…  相似文献   

2.
一、侦查终结前公诉案件刑事和解的特殊之处(一)"侦查终结前"时间段的界定对于大部分案件,"侦查终结前"这个时间段是指从公安机关1抓获并刑拘犯罪嫌疑人时起,到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止,大致包括三个阶段:公安机关刑拘犯罪嫌疑人至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阶段、检察机关审查逮捕阶段、捕后继续侦查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前的阶段。本文欲从  相似文献   

3.
论侦查终结的条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侦查终结是侦查阶段对已经开展的各种侦查活动和侦查工作进行审核和总结的最后一道程序 ,是侦查任务已经完成的标志。因此 ,正确认识并确立完善、合理的侦查终结条件对于保证案件得到正确处理 ,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来说至关重要 ,对于起诉、审判阶段工作的顺利进行也具有重大影响。本文从案件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 ,法律手续完备等三个方面详细论述了侦查终结的条件 ,并且论述了在特殊情形下侦查终结的特殊条件。  相似文献   

4.
王霑 《人民检察》2021,(4):58-60
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下发《关于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核查案件的范围、主体、方式.载体、效力等进行了规范,解决了各地检察机关核查依据标准不一的问题,为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以下简称“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有效实施提供了重要遵循。  相似文献   

5.
警坛风云     
山西打击经济犯罪战果丰2006年,山西省公安经侦部门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345起,立案1951起,破案143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32名,为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9亿元。其中,受案数、立案数和挽回损失数创历史新高。  相似文献   

6.
2003年9月至2004年10月,吉林省长春市纪委、监察局与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等,对长春粮食(集团)有限公司重大经济违纪违法案件(以下简称“长粮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不仅使众多腐败分子受到了应有的惩处,而且为国家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这起系列案件在当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纪  相似文献   

7.
曾靳 《法人》2023,(10):45-46
<正>很多人说法务部门是成本部门。除了案件维权,企业究竟希望法务部门通过案件管理创造什么样的价值?法务部门如何更好地实现价值创造目标?案件处置创造什么价值有的法务人员谈案件处置,喜欢聚焦个案谈案件处置,即把一个个案件单独看待,计算每一个案件挽回多少损失,从而衡量案件处置价值。笔者从挽回避免损失、化解遗留案件、减少维权成本三方面,  相似文献   

8.
吴俊  顾勇 《人民检察》2022,(12):72-73
<正>根据刑法第397条第1款,造成重大损失是认定滥用职权罪的必备要件,司法实践中,滥用职权罪造成的物质损失巨大与损失挽回比例极低形成鲜明对比。本文拟从检察一体化角度探讨如何挽回滥用职权罪中由第三人获利的物质损失。一、滥用职权罪中物质损失的现实考察笔者通过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滥用职权罪生效判决文书发现,绝大多数的滥用职权行为均造成了重大物质损失。物质损失是可量化的货币损失,相较于非物质损失,  相似文献   

9.
《检察风云》2012,(17):40-41
1.起诉书的定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  相似文献   

10.
玩忽职守犯罪的心理特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纪委第五次全会要求各纪检监察机关,把“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事故的行为”,列为1995年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点内容。 丁品余《中国肌体上的黑洞》(见广东省政协《学习参考资料》第107期,第14页—第16页)一文有这样的统计数字:“北京市1988年到1990年间,贿赂案件损失总计3439万元,而玩忽职守案的损失却高达15410万元,后者比前者竟高出4.4倍以上”;“某市1988年—1990年间,经市检察机关查结的贿赂案件和失职渎职案件之比为22:1,而二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之比却是1:44。更使人吃惊的是,他们的单个案件经济损失的平均数额为1:101”;“近年来,玩忽职守造成的经济损失数额越来越大,大要案约占70%左右,损失成百上千万的案件屡见不鲜,有的竟达2亿元”;“专家们估计:我国每年因失职渎职造成的  相似文献   

11.
一、近年来,呼市地区金融诈骗犯罪的主要特点(一)诈骗金额大,造成损失大。2002年1月至12月,呼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金融诈骗案件23件,与前3年相比,不仅案件数量上升,且诈骗数额越来越大。就个案来说,数额小的几万,数额大的数百万,甚至数额达千万元以上的也屡见不鲜。诈骗金额之大  相似文献   

12.
渎职犯罪案件中非物质性损害后果的认定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渎职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造成重大损失是构成渎职犯罪的必备要件。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就渎职案件中的33个立案侦查案件的立案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从立案标准看,渎职犯罪以损失后果或危害程度大小来确定罪与非罪,而且有物质性损失后果和非物质性危害后果之分。如滥用职权罪,物质性损失后果是: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  相似文献   

13.
六、侦查终结与起诉 1954年7月30日,佐藤检事总长宣布侦查终结,同时发表了案件概要。造船案包括关联案件共逮捕71人,被起诉74人  相似文献   

14.
我国实行侦诉分离的诉讼制度,侦查终结具有独立的程序意义并在刑事诉讼法中有专门的规定。我国侦查终结的程序意义或者是侦查程序向起诉程序转换的环节,或者是终结整个案件的程序;其实体意义是查明全部案情,确定是否存在犯罪嫌疑和存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并为起诉或不起诉作好准备。侦查终结的条件应以是否完成侦查的任务,实现侦查的目的来设计。侦查终结后对案件的处理权应归由公诉主体。  相似文献   

15.
卢跃  李志刚 《中国律师》2000,(12):63-63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够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其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以及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从而不将犯罪嫌疑人诉交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1996年的新刑事诉讼法对1979年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查起诉制度作了重大修改。一、不起诉决定的适用问题既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应当不起诉”,完全无罪者更无疑地应做出无罪不起诉的…  相似文献   

16.
高坠致人死亡案件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件的尸体损伤特征具有众多相似之处,一旦有尸体出现在城市高架桥下道路时,公安刑事侦查部门与交通管理部门对案件定性常常会出现分歧,"推诿扯皮"、延误侦破时机、造成不可挽回损失的情况偶有发生,也易给死者家属造成公安机关办案不利的不良社会印象,亦有发展成上访案件的风险。  相似文献   

17.
免于起诉制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和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虽然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或者应当免除刑罚的,可以作出免子起诉的决定,而不将案件交付人民法院审判。对这一诉讼制度,司法界争议较大,现择二种观点予以发表,欢迎大家展开讨论。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检察机关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有权立案侦查和决定提起公诉,同时,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移送审查的案件,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自行侦查。这两个方面的结合,就是法律关于检察机关侦查任务的规定。但是,检察机关直接受理自行侦查的刑事案件(以下简称自侦案件)侦查终结后,是由侦查部门提起公诉还是移送起诉部门审查起诉,我国刑诉法未作具体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办案程序(试行)》也未作具体规定。因此,目前各地检察机关在实践中做法很不一致:一种是,负责案件侦查的部门侦查终结后直接提起公诉或  相似文献   

19.
聂健 《法制与社会》2010,(32):80-80,82
公证机构性质在定位上归属于提供法律服务的中介组织。对公证员故意出具虚假公证书的行为,应当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论处。不具有公证员资格的公证机构工作人员,由于其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出具公证书严重失实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建议将公证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行为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引起和牵连的其他损失,包括在正常情况下可以获得的利益和为恢复正常管理活动或者挽回损失所支付的各种开支、费用等间接损失,一并作为量刑的法定依据。  相似文献   

20.
一、滥用职权造成重大损失的理解在司法实践中,关于造成重大损失如何理解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如何确认危害结果的发生。对此,有三种理解:第一种理解认为,在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前,即案发后行为人确实无法挽回的,由于其行为造成损失,只要达到立案标准可以认定重大损失成立。第二种理解认为,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了危害结果后只要采取一切手段,包括行为人本人、行政执法手段甚至司法手段等仍无法挽回经济损失的情况下,才能认定造成重大损失。第三种理解认为,在案件起诉后,法庭开庭审理前,由行为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仍未挽回,可认定为造成重大损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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