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规制规制者:目标、职能与体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界定了规制规制者的概念及特征,并从基本概念出发,首次提出了"规制规制者"的目标、职能与体系,尝试构建规制规制者的理论框架。规制规制者是对规制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的规制,规制规制者的目标是监督和规范规制者制定和执行规制政策的行为、促进和保证规制者行为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规制规制者的职能包括经济、政治、社会文化职能;规制规制者体系的运行构件由规制规制者主体、客体、中介以及规制规制者环境构成。规制规制者的目标与职能必须通过规制规制者体系构件的有效运行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2.
论经济法之法律目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法律目的是主体在特定的法律理念的指导下,根据其对特定的法律部门和法律规范的功能需求,从可供选择的法律价值名目体系中,为特定的法律部门和法律规范所选择并设定的价值目标。部门法法律目的是其所属的法律规范的法律目的之抽象概括,它统率该部门全部法律规范之法律目的的内容、形式和结构。经济法部门之法律目的中的“正义、秩序、效益”的含义与传统民法部门、行政法部门存在显著差异,经济法应当属于独立的法律部门。  相似文献   

3.
既有公司担保法律规范因为法律后果要件阙如、公司法与合同法的价值本位抵牾,若遵循“法条主义”之演绎推理解释路径,则不能获得具有解释结论唯一性与价值取向一致性的裁判结果.故而,在具体裁判环节中,法官应摒弃既有的“法条主义”之规范分析与价值分析路径,采用“后果主义”之“法律后果预测——行为评价”的逆向思维方式,承认公司担保规范存有法律漏洞与价值抵牾之客观事实,通过对《公司法》第16条直接立法目的即规范维护目标的解释,推导出其所欲求的最佳行为范式,并明确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保债权人对该最佳行为范式达成所分别负有的消极不越权义务与积极审查义务,再根据越权担保与无权代理在构成要件上的相似性,通过类推适用无权代理的方法填补公司担保规范的法律后果漏洞,进而引导实践中公司担保合同行为达致其最佳行为范式之要求.  相似文献   

4.
朱虎 《中外法学》2011,(6):1194-1215
规制性规范的违反与侵权过错的判定之间是何种关系,我国法律和司法实践中对此不存在统一的明确意见。通过比较法的外在观察和内在理由的探寻,可依据规制性规范是否具有保护他人之目的而界定其对过错判定的不同影响。违反保护性规范可通过表见证明规则而推定行为人过错的存在,行为人可反证其就违反保护性规范或法益侵害无过错而推翻上述推定。违反非保护性规范,或者虽违反保护性规范但受害人或被侵害法益处于该规范保护范围之外的,上述违反行为仅能作为过错证据之一,而不具有太多的规范意义。  相似文献   

5.
《政法学刊》2019,(6):35-42
证券交易具有投机性。证券法在规制非法投机和正常交易二者之间游走,力图确定正常交易中投机行为的边界。而边界的厘定,不仅仰仗对类型化反欺诈规则的解读,还有赖于反欺诈一般条款的研究。遵从"规范解释——漏洞补充——价值填充"的法解释学路径,对恒大"否认收购"行为的规制依据进行方法论上的检视得出:我国采类型化规则模式对证券欺诈行为进行规制,虽具体化程度高,但易导致遗漏。在规制证券欺诈行为的适应性和安定性之间寻求均衡,需要构建一套一般原则与具体规则相结合的、周延的反欺诈规范体系。基于此,建议《证券法》将第五条修改为:在证券的发行、交易及其相关活动中,不得有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市场操纵、欺诈客户等证券欺诈行为,若上述行为发生在我国境内或对我国产生了可预见的实质性影响,行为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6.
FDI(国际直接投资)作为一种市场现象,我国政府对其采取全面的规制措施。根据规制经济学的相关理论,政府规制的同时出现规制失灵现象难以避免,我国在利用FDI领域所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即源于此。针对这些现象,我国应采取相应的法律规制措施,以规范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市场行为以及政府的规制行为,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我国利用FDI的立法体系。  相似文献   

7.
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与一人公司的规制   总被引:42,自引:0,他引:42  
一人公司(尤其是实质性一人公司)的广泛存在及其与传统公司法人制度的冲突,使它在传统公司法框架体系下很难得以规范,而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作为一种判例法上的重要原则,则可以有效弥补制定法之不足,从而在有效规制一人公司方面具有极为广泛的运用价值  相似文献   

8.
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山寨明星带来了一系列法律问题。大体说来,山寨明星的模仿性表演不乏娱乐价值,且关涉言论、表达自由,并不违法。其假冒行为则侵犯明星本尊的形象权,并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竞争秩序,理当禁止。立足当前,我国可适用《民法通则》、知识产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假冒行为进行规制。着眼长远,则宜考虑制定专门的形象权法。这不仅是规制山寨明星现象的一时之需,更是完善我国法律体系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9.
吴至诚 《法学研究》2022,(6):113-131
根据受托人是不是承担保底之债的主体,可将保底信托分为直接保底信托与间接保底信托。保底信托违反信托财产独立性以及放任受托人违反信义义务的批评未能区分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且将效力规制与履行规制混为一谈,均不足以否定其效力。我国保底信托效力认定规则的变化与英国信托法中信托与金钱之债互斥以及受益人间不负作为之债的法理存在差异,其真正变因是信托司法对监管立场的部分接纳。法院应对“九民纪要”第90条、第92条进行目的解释而非文义解释,并基于系统性风险认定保底信托的效力。对保底信托效力进行类型化展开时,除基于系统性风险之认定标准外,还可以将无效法律行为转换制度、法律行为部分无效制度作为补充依据。  相似文献   

10.
在当前国际经济秩序中,跨国公司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实力愈发扮演起重要的角色。跨国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侵犯东道国人权的问题已引起广泛关注。然而,现行法律框架不足以规制跨国公司在东道国侵犯人权的行为。在现行国际法规制模式下,跨国公司不是国际法主体,国际法无法直接规制跨国公司行为。在现行国内法规制模式下,东道国没有实力进行规制,甚至有些侵犯人权行为在东道国法律体系下根本不构成违法;母国没有意愿进行规制,唯一相关的母国立法,即美国ATCA存在诸多缺陷,实际效果有限。通过母国法律规制母公司的行为是一种解决途径,主要基于"企业理论"使母公司对子公司在东道国的侵犯人权行为承担责任,或者母国通过立法给母公司施加规制子公司行为的义务,但是该途径也在法律上及实践中存在障碍。根本的解决途径是促使发展中东道国积极签署并切实履行人权保护相关公约,来规制境内跨国公司侵犯人权的行为,提升本国法治环境。  相似文献   

11.
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范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宏伟 《法治研究》2016,(4):135-141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商业领域内道德法制化的规范约束体系,不仅通过规范设计将有悖商业伦理的市场行为纳入其规制范畴,更通过对价值目标的追求增强成文法的文本规范适用之张力和弹性。1993年出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竞争秩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因经济社会的变迁而亟待更新其规制范畴,2016年送审稿对此作出了相应的回应。通过对送审稿中典型条款的考量,确立合理的不正当竞争规制思维、完善一般条款以及优化法律适用技术,是优化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范畴的重要路径。  相似文献   

12.
王哲 《时代法学》2014,(1):96-103
在当前国际经济秩序中,跨国公司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实力愈发扮演起重要的角色.跨国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侵犯东道国人权的问题已引起广泛关注.然而,现行法律框架不足以规制跨国公司在东道国侵犯人权的行为.在现行国际法规制模式下,跨国公司不是国际法主体,国际法无法直接规制跨国公司行为.在现行国内法规制模式下,东道国没有实力进行规制,甚至有些侵犯人权行为在东道国法律体系下根本不构成违法;母国没有意愿进行规制,唯一相关的母国立法,即美国ATCA存在诸多缺陷,实际效果有限.通过母国法律规制母公司的行为是一种解决途径,主要基于“企业理论”使母公司对子公司在东道国的侵犯人权行为承担责任,或者母国通过立法给母公司施加规制子公司行为的义务,但是该途径也在法律上及实践中存在障碍.根本的解决途径是促使发展中东道国积极签署并切实履行人权保护相关公约,来规制境内跨国公司侵犯人权的行为,提升本国法治环境.  相似文献   

13.
廖丽红  罗洁 《法制与社会》2012,(28):108-109
法律是保护公民权利的利器,诉讼是公民寻求法律保护的重要途径.然而,近年来,不少人却滥用诉讼权利将法律变成博取不正当利益的工具,变成破坏司法公正、崩塌法治信仰的"凶器".这种诉讼欺诈行为不仅仅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性利益,更是对诉讼秩序、司法公正造成了极大破坏.但遗憾的是,我国尚未能对诉讼欺诈行为做出严厉的刑法规制.笔者认为对诉讼欺诈行为的规制必须上升到立法层面,从定罪、量刑方面制定严格的法律规范,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诉讼欺诈现象的发生.  相似文献   

14.
法律行为概念疏证   总被引:8,自引:1,他引:8       下载免费PDF全文
朱庆育 《中外法学》2008,(3):325-372
<正>不明白某学术上之用语者,亦不明白该学术。(Ignoratis terminis[artis]ignoratur et ars.)——拉丁语谚导言(一)缘起众所周知,当代德国民法体系是学说汇纂(Pandekten)法学的产物。弗卢梅(Werner Flume)指出,"学说汇纂体系的主要特征在于前置总则之体例,总则之核心则在法律行为理论。"毋宁惟是,在他看来,法律行为理论是"19世纪德意志法律科学的绝对主题,而19世纪德意志法律科学所获得的世界性声誉,正是建立在法律行为理论的基础之上。"[3]就此而言,无论如何强调法律行为概念在德国法系中的地位,皆不为过。  相似文献   

15.
劳动派遣关系的法律规制研究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劳动关系的传统形态是一种直接雇佣关系,而劳动派遣的“雇佣和使用分离”割裂了这种直接联系,导致了雇主认定模糊,并由此引发了一系列法律规制难题。劳动派遣关系法律规制的重点则是通过“雇主”身份的认定,尽量使其恢复传统劳动关系的基本样态,以确保劳动法对其之规制获得合理性,并在此基础上完善劳动派遣的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16.
随着民法典竣工运行,应从体系视角跟进观察、评估法律行为制度及其承载的意思自治理念所表达的体系价值、体系效应和体系发展.在体例维度,民法典作为典范性法源,开放出了法律行为的准法源地位,具有落实私法自治之宪法基本权利的意义;总分则体例结构之下,法律行为制度的体系价值可结合"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权利""法律行为"三个关键词展开.在构成维度,民法典的规范分析表明,意思表示系成立法律行为的先行机制;意思表示规范中,意思表示解释规则的体系效应尤其值得重视.在效果维度,民法典并未就处分行为的效力配备具体规则,需借助类推予以补充和发展;动产和权利担保法的体系重整,会引发处分行为在物权变动公示对抗规则、所有权担保规则等局部新的解释论问题.  相似文献   

17.
魏婷婷 《法学杂志》2018,(2):124-131
金融信托"刚性兑付"是信托机构采用隐性担保的方式对投资人承诺到期兑付的经济现象,它是受托人信义义务缺失、立法体系不健全导致的市场行为。它不但打破了风险与收益的平衡理论,与信托财产独立性与合同公平原则相背离,还大大阻碍了信托业的整体运行,应当予以规制。剖析目前我国信托业面临的兑付困境,必须要从完善现有法律规定和积极制定新法入手,规范信托公示登记制度,加快受托人责任体系,建立完备的信托业监管体系,从而达到防范我国信托业法律风险的目的。  相似文献   

18.
吴国平 《政法学刊》2013,30(4):34-39
"完全代孕"是真正具有互助、慈善和利他性质的代孕行为。"完全代孕"协议是一种特殊的委托代理合同,是一种具有较强专属性的身份性契约。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应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其中涉及亲权和抚养权转移问题的,则应当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未来立法应当通过严格限定代孕行为的主体资格,规范"完全代孕"协议的内容,规范代孕协议的订立程序,规定"完全代孕"协议的解除条件和程序等,将"完全代孕"协议纳入法律规制的范畴。  相似文献   

19.
市场是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追求资本增值的最佳场所,竞争机制是产融有效结合的启动器。本文深入探讨了产融结合领域之内涵界定并对产融结合领域反垄断规制展开法理分析,提出该领域反垄断立法观之发展趋势应从静态转变为动态,该领域反垄断立法之价值维度应从竞争转变为合作,该领域反垄断规制之立法原则应从结构主义转变为行为主义,该领域反垄断规制之执法原则由本身违法原则转变为兼顾合理原则,该领域反垄断规制视域由内国适用转变为兼顾域外适用。论文并对产融结合领域滥用垄断力量之主要表现形式即排他性交易及搭售行为进行了分析,进而初步提出了对该领域之反垄断规范与限制措施。  相似文献   

20.
网络型公用企业竞争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曹阳 《现代法学》2007,29(3):105-111
规制法治化是网络型公用企业竞争的必要前提,以事业法和反垄断法规制为其主要内容。事业法规制包括市场准入与退出规制、价格规制、互联互通与接入费规制、禁止交叉补贴与普遍服务规制、不对称规制等,其价值取向为涵盖在位生产者、潜在竞争者、交易者和消费者的福利在内的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之间的均衡;反垄断法规制包括滥用网络优势行为规制、合并与拆分规制、联合限制竞争规制、行政垄断规制等,其价值取向为“有限竞争自由→适度竞争自由→充分竞争自由”的发展。就法律位阶体系而言,反垄断法应为“基本法律”,而事业法为“非基本法律”,反垄断法应优于事业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