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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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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故意传播艾滋病的刑事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故意传播艾滋病具有传播疾病的性质,但其危害特点与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有根本区别。故意传播艾滋病罪的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其行为具有故意和过失两方面的性质;传播艾滋病的方式多种多样,其侵犯的客体是特定或不特定的多数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相似文献   

2.
8月 2 7日 ,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对日军 194 0至 194 1年在中国浙江和常德进行细菌战的事实作了认定 ,而对惨遭细菌战残害的中国公民提出的赔偿要求予以驳回 ,认为这是日方曲解和违背国际法规的霸道判决 ,必将带来损人害己的严重危害。首先 ,东京的判决曲解了相关国际条约。日方借口《旧金山和约》有三年之内未索赔 ,即被视为放弃索赔的条款 ;《日台条约》和《中日联合声明》也有蒋介石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放弃战争赔款的条文 ,因而拒绝赔偿。这是不能成立的。因为《旧金山和约》是 195 1年美国避开中国政府制定的。按照国际法规定 ,这种…  相似文献   

3.
众所周知,“公投台湾前 途”一直是“台独”分 子的政治理念。早在1991年10月,民进党在其第五届代表大会通过的“台独党纲”中就声称:“基于国民主权原理,建立主权独立自主的台湾共和国及制定新宪法的主张,应交由台湾全省住民及公民投票方式选择决  相似文献   

4.
三年前,连云港市连云区检察院侦查的蒋玉春涉嫌挪用公款案的案卷,一夜之间不翼而飞,且久侦不破,令人甚感奇怪。三年中,连云区检察院向区法院起诉的一些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中,有那么几起不是定性错误,就是判决偏轻,使人备觉荒唐。人们在感觉“奇怪”与“荒唐”...  相似文献   

5.
<正> 孔哲在与方筱萍争执的冲动之下致死方筱萍,其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有必要从法律的规定及法理上予以辩明。按照孔哲在法庭上的供述,孔哲致死方筱萍的经过是这样的:当孔哲要求方筱萍离开杭州以缓解自己家庭矛盾时,方回答说:那是你们家的事,与我无关,而且你家的事也给我造成了压力,原本我的工作还能做得更出色。孔觉得她太不通情理,忘恩  相似文献   

6.
1月31日,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中心组学习会,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法轮功邪教预谋制造自焚惨剧进行了热烈讨论。陈铁迪主任主持会议。  相似文献   

7.
郑盈盈 《今日浙江》2013,(11):53-54
继"四边三化"、"三改一拆"行动后,浙江又直面经济发展带来的水问题,推出"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简称"双清"行动),决心用两年的时间,集中整治河道,消灭黑臭河,治理污染河,扭转水污染态势,重现"江南水清清如许"的盛景。水乡遭遇水危机浙江,以江为名,因水而生,因水而兴,因水而美。千百年来,浙江人民识  相似文献   

8.
《刑法修正案(九)》首次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警情的行为规定为犯罪,这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必要之举。在该罪的认定上有一些问题需要厘清:第一,虚假警情应具备可信性和可感性的特点;第二,单纯编造虚假警情的行为不应认定为犯罪;第三,是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应从范围和程度、公共场所秩序和公安机关工作秩序两个不同维度判断;第四,本罪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存在法条竞合的关系,与起哄闹事型寻衅滋事罪在信息内容和犯罪手段上存在差异。  相似文献   

9.
关于艾滋病传播途径的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报告来源于三项历时5个月的调查:A.卖血人群艾滋病感染现状典型调查,目标社区为J村。B.地下性服务女性生存境况及艾滋病传播风险调查,目标社区为A社区香港街。C.吸毒人群艾滋病感染及传播风险调查,目标社区为C社区戒毒所。时间:2002年8月—2003年1月文中引述以上三项调查数据时,使用A调查组、B调查组、C调查组。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犯罪频发,特别是针对民航航班的虚假"炸弹"威胁呈明显的上升趋势。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不是传统的犯罪类型,因此,司法机关没有做出任何司法解释。诠释和厘清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中的若干问题,可以更好地为司法实务提供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11.
本报告来源于三项历时5个月的调查: A.卖血人群艾滋病感染现状典型调查,目标社区为J村. B.地下性服务女性生存境况及艾滋病传播风险调查,目标社区为A社区香港街.  相似文献   

12.
毋需增设“传播艾滋病罪”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艾滋病患者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故意传播艾滋病病毒实施报复的案件,时有发生。故意传播艾滋病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  对此,人们首先联想到我国刑法关于传播性病罪的规定。   在我国,卖淫嫖娼是违法行为而不是犯罪行为。但是,性病患者卖淫嫖娼的,不仅败坏社会风气,与传统道德不符,而且导致性病传播,危害国民健康,故而被予以刑罚惩罚。我国《刑法》第 360条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依据这一规定,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  相似文献   

13.
何四海  ;何文燕 《求索》2008,(6):156-157
民事公告送达是民事程序中诉讼信息传播的一种方式。作为一种必要的拟制送达,公告送达的价值集中体现为程序促进价值和信息传播价值。适用公告送达应当以受送达人为核心,遵循审慎适用的原则、当事人参与的原则以及诉讼信息有效传播的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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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论监督故意     
监督犯包括监督故意犯罪和监督过失犯罪。监督故意犯罪既不是间接正犯,也区别于不作为犯。监督故意不能是直接故意,而是一种特殊的间接故意;在监督故意的罪过心理中,冷漠以待的情感态度居于罪过心理的主导方面,因而它属于冷漠型情感罪过。监督故意犯罪的成立,以监督义务的存在为前提。对监督故意的分类需要通过对监督故意犯罪的分类来实现。  相似文献   

16.
正如果社会是一颗树,那么法律则是主心骨,孕育和支撑着锦蔟花团,在永恒的意义上说,法律是共同的契约,而人情只是时令的花。小陈告父亲开车用手机的新闻被炒得沸沸扬扬。这戏剧的一幕让人反思:情与法理,我们该如何抉择?在我看来.法理得正,情义才有所依附。法者,道也。从古罗马的成文法,西塞罗的自然法,到现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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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是指出于某种个人动机和目的,非法毁灭或者损坏公共财物或者公民私人所有财物的行为。“毁坏”,是指毁灭或者损坏。“其他严重情节”,一般是指毁灭重要财物或者物品,损失严重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动机和手段特别恶劣的等。根据本条规…  相似文献   

18.
对明知患有艾滋病而向他人提供卖淫的人,司法机关往往以传播性病罪追究刑事责任。随着2013《性病防治管理办法》的实施以及国家防艾工作的深化,人们对艾滋病的认识已趋理性。艾滋病今后不能再算作性病,司法机关对艾滋病患者实施的卖淫行为不宜再定传播性病罪,而应区别对待,视其情节对行为人不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理。  相似文献   

19.
《时代潮》2001,(8)
方方:一只小鸟啾啾叫,它问:鸟巢哪儿去了?它的家被人打破了。如果找到打破它家的人,小鸟和他绝不善罢甘休。正正:这不是台湾民歌《心酸酸》吗?方方,你怎么想起它来了?  相似文献   

20.
8月17日上午,湖北省委、省政府召开领导干部大会.专题部署在省直机关中开展治理庸、懒、散、软的“四治”工作。这意味着。已持续4个多月的武汉“治庸问责”风暴。将席卷到湖北的所有省直机关。此前,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就鲜明地指出:希望武汉市委、市政府要继续“刮大风”、“打大雷”、“下大雨”,针对出现的问题,对“有原则不坚持、有规定不照办、人民有期望却不坚持做,职责有要求的却不尽责”的责任人.坚决采取组织措施严肃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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