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略论抢劫罪     
在普通刑事犯罪中,抢劫罪不仅是常见、多发的一种犯罪,而且是对社会具有严重危害性的犯罪,因为这种犯罪的矛头直接指向社会主义公有财产所有权关系和公民的私人财产所有权关系,同时还严重地危及公民的人身权利,严重地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秩序,危害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所以,深为广大人民群众所痛恨。据有关材料表明:在抢劫罪犯的人员构成中,青少年抢劫罪犯占多数。认真研究探讨抢劫罪,对于准确及时打击和预防这种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抢劫罪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抢劫是普通法规定的一种犯罪。但在偷窃法中从来没有对它下过定义。现在盗窃法第八条第一款对抢劫下了这样一个定义:"凡正要或正在实施偷窃行为时,或者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而对他人使用了暴力,或使  相似文献   

3.
何丽梅 《法制与社会》2010,(12):285-286
事后抢劫罪的逻辑结构与一般抢劫罪的逻辑结构不一样。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或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或以其他使被害人不能抗拒的方法,当场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而事后抢劫罪是指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于行为时实施暴力或者胁迫的行为。理论上,前者称为一般抢劫罪,后者称为准抢劫罪或事后抢劫罪。事后抢劫的犯罪主体、犯罪实行行为、犯罪的停止形态的判断、共犯的成立均迥异于一般抢劫罪。本文认为事后抢劫罪作为一种高发性犯罪,在理论上澄清认识,以指导司法实践很有必要。  相似文献   

4.
5.
我国理论界对抢劫罪行为结构的通行理解需要反思和检讨。抢劫罪既可由复合行为构成,也可由单一行为构成,不能认为抢劫罪属于纯粹的复合行为的犯罪。抢劫罪的成立,既不要求“当场”实施强制行为,也不要求“当场”获得财物。抢劫罪中取财行为的指向对象无须是人身被强制的对象,也可以是被强制者以外的第三人。  相似文献   

6.
抢劫罪特别类型研究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抢劫罪的特别类型,是指抢劫罪的加重犯、转化犯以及准抢劫犯形态。其中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涉及的主要是结果加重犯和情节加重犯,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百六十九条涉及的主要是准抢劫犯和转化型抢劫犯类型。上述特别类型所关联问题往往存有争议,并且直接与刑法其他...  相似文献   

7.
《律师世界》1993年第2期发表了章学龙同志的《是抢劫罪”还是敲诈勒索罪?》一文.作者认为,被告的行为符合抢劫罪的特征,应定抢劫罪,笔者对此持相反的意见,认为被告的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特征,本案应定为敲诈勒索罪。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罪是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索公私财物的行为,两罪的唯一区别表现在犯罪的客观方面。抢劫罪的客观方面,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使被害人处于不知反抗或者丧失反抗能力的状态,…  相似文献   

8.
9.
何丽梅 《法制与社会》2010,(34):29-29,31
现代青少年,生活的主旋律基本上都是家庭、学校和食堂三点一线。一方面由于极少接触外界,心理极其空虚,总想来点刺激,增加生活的乐趣;另一方面由于一些腐朽的精神文化产品的腐蚀和诱导,部分青少年对物质和精神生活有看畸形的追求,喜欢寻求一些所谓的刺激,这些刺激甚至超越了法律和道德的范畴。由于家庭环境的影响,社会物质的引诱,媒体对暴力不当宣传的影响,未成年人抢劫事件的发生越来越频繁。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未成年人抢劫罪的年龄界定,能否构成转化型抢劫罪,能否一味从宽处罚等问题,都值得展开新的探索。  相似文献   

10.
根据我国《刑法》第153条规定:行为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逮捕、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其行为性质就发生了根本改变,从单纯地侵犯财产的犯罪转化为侵犯财产和人身的犯罪,本质上已具备一般抢劫罪的特质,社会危害性比其基础行为的盗窃、伤害等更为严重。这种转化性抢劫罪的成立独具特点:在客观行为上,有一个从侵犯财产到公开侵犯人身和财产的转化过程;在侵害对象上,不以事主本人为限,  相似文献   

11.
被告人姚某,见王某(已判刑)的一辆八层新的幸福250型摩托车,卖价只要2500元,便认定该车是"小路货"(非法渠道获得的财物),"想把他吃掉"(被告人供),随即约了张某、沈某并将上述意图告诉他们,张、沈默许,随姚行事。姚、张、沈三人将王某骗至附近一家饭店里吃晚饭。饭前,三被告趁王某去修摩托车油门城之机进行合谋:吃饭时用酒将王灌醉,后由姚其继续陪王某,张、沈二人负责拖走王某停在饭店旁边的摩托车,隐匿他处。于是三人按合谋好的方案予以实施。吃饭时,姚某等继续与王谈要以1000元买车,遭王拒绝,同时,轮流和王喝酒。当…  相似文献   

12.
被告人马某与朋友赵某、李某在一起闲聊时,谈到最近手头紧。马某提议将高速公路收费站的收费人员赶走后,冒充收费人员收费。当日下午,三人携带棍棒来到某高速公路收费站。马某拿出棍棒,称刚从监狱出来,没有钱花,要“征用”收费站6小时。  相似文献   

13.
被告人许某于一九八三年元月四日,在公共汽车上发现连×进行扒窃活动(未逞),许不让连×走,连×同伙张×上前问什么事,许说:“他在车上扒钱包”,并要连、张二人跟他走。这时与许相识的周×、郭×来到此处。许告知周、郭,连是小偷,并揪住连×、张×的衣领,将他们吊至×公路桥下,许、周、郭追问连、张扒了多少钱?要他们把钱交出来。连、张说:“没有搞到钱,身上十几元钱是  相似文献   

14.
一、抢劫罪情节严重的特点 抢劫罪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150条第2款进行处罚,属情节加重犯。抢劫罪的情节严重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抢劫罪的情节严重是以基本犯罪之外应加重处罚的事实为内容。抢劫罪基本犯罪之外应加重处罚的情节,一般反映在客体、主观、客观三个方面,但主要反映在客观方面中。笔者认为,下列的客观事实是加重情  相似文献   

15.
抢劫罪三题探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对“入户抢劫”的探讨 我国刑法把“入户抢劫”作为区别于一般抢劫行为的严重情形,对其规定了较高的法定刑。但刑法并未对“入户抢劫”作具体明确,从而造成了司法实践中无所适从的局面。准确把握“入户抢劫”的内涵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 如何理解“入户抢劫”?目前论著一般认为是指进入公民私人住宅进行抢劫。①否认侵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办公楼、营业所或娱乐活动的封闭性场所进行抢劫的行为构成入户抢劫,认为应按一般抢劫罪论处。笔者认为,“入户抢劫”不仅指侵入居民住宅进行抢劫的行为,包括进入以船为家的渔民的渔…  相似文献   

16.
我国理论界对抢劫罪行为结构的通行理解需要反思和检讨。抢劫罪既可由复合行为构成,也可由单一行为构成,不能认为抢劫罪属于纯粹的复合行为的犯罪。抢劫罪的成立,既不要求"当场"实施强制行为,也不要求"当场"获得财物。抢劫罪中取财行为的指向对象无须是人身被强制的对象,也可以是被强制者以外的第三人。  相似文献   

17.
2007年9月某日凌晨,外来务工人员李某因饥饿窜至本市某区一水饺店,以用力拽开门锁的手段进入厨房寻找食物,在即将离开时被店主马某(女)发现,马某持菜刀砍李某数刀,李某夺过马某手中的菜刀又将马某砍伤。马某伤情后经鉴定为重伤,李某伤情为轻伤。  相似文献   

18.
我们认为,对肖国宣既不能定抢夺罪,也不应定盗窃罪,而应以抢劫论罪。按照犯罪构成理论,认定犯罪要把犯罪的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结合起来全面考查。用这种理论指导对具体案件的研究,就要对被告人所施行为的全部犯罪行为加以具体分析,从而准确地认定犯罪性质。而不能只抓住被告人行为的某一部分事实,并据此得出认定罪名的结论。肖国宣一案,究竟应如何定罪才是正确的呢? 一、从客观上看,被告人肖国宣打司机与抢手表是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行为。据案例材料介绍,驾驶员被打在先,被告人拿表在后。那么,这两件事是互相独立存在的,还是有其内在的有机联系呢?我  相似文献   

19.
由于对刑法中关于抢劫罪的一些词句理解不同.导致司法实践中对一些案件的处理产生分歧。下面笔者就和抢劫罪的定性量刑有关的两个词语,谈谈自己的理解,并分析了应按抢劫罪处理的几种情形,请同行指正。……  相似文献   

20.
王安  纪丙学 《犯罪研究》2004,(6):58-61,79
一、抢劫罪的性质辨析 抢劫罪的手段是暴力、胁迫,因而有侵害人身的一面.由于犯罪的目的或结果是取得他人的财产,所以又有侵害财产权益的一面.正因为如此,西方学者一般认为,抢劫罪具有身体犯和财产犯的二重性,应该归属于侵害个人权益的犯罪类型之中.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