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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31 毫秒
1.
近年来,中东地区的持续动荡导致难民潮汹涌不止,为恐怖分子的跨境流动提供了新的机会,这不仅不利于难民的保护,而且使反恐形势变得更加复杂,探寻能够从源头上预防和阻止恐怖分子对难民身份利用以及难民向恐怖主义转化的措施成为国际社会当前所面临的一大难题。对此,国际社会要在厘清难民潮与恐怖主义之间的关系,明确难民与恐怖分子互相转化的原因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难民甄别机制,建立公平合理的难民责任分担机制,加强国际难民治理与反恐合作,促进庇护国内难民的社会融入,以期实现打击恐怖主义和保障难民基本权利的双赢。  相似文献   

2.
国内流离失所者与难民不同的是其没有跨越国境到他国而是在其本国境内流离失所,造成国内流离失所的原因也与造成难民的原因不同,武装冲突、普遍的暴力、侵犯人权、自然灾害等是造成国内流离失所的主要原因.随着国内流离失所者数量的大规模增加,其已成为国际社会面临的重要人道挑战.近年来,联合国发布了《流离失所者指导规则》,非盟制定了《关于保护和救助非洲流离失所者的非洲公约》,表明了国际社会将流离失所者作为单独的受保护的群体进行帮助和保护的趋势.此外,国际人道法中关于禁止在武装冲突中移送或迁移平民的规定,有助于防止流离失所,国际刑法则规定驱逐和移送平民人口构成危害人类罪、战争罪和灭种族罪等国际罪行,国际社会也有这方面的审判实践.联合国难民署、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等机构将保护国内流离失所者作为其工作内容,并且在保护国内流离失所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3.
全球变暖增加了酷热、飓风等极端天气出现的频率。而气候变化导致的海平面上升也将严重影响沿海地区居民的生活。大量因为气候原因而迁移的人由此催生了一个新的名词——气候难民。但是,无论是国际立法还是各国国内立法,由于缺乏明确、清晰的定义,使得国际、国内层面对于“气候难民”的保护迟迟未能落实。因此,应当给予“气候难民”一个明晰的定义,国际社会应当通力合作改善气候难民的生存现状,赋予其充分的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土地权等,并积极促进其与当地社区的融合与交流,通过建立国际气候难民救助基金来保障气候难民的权利。  相似文献   

4.
环境难民是因为环境遭到破坏,被迫离开居住地的人,环境恶化、自然灾害、项目开发都可能导致环境难民的产生。1951年难民公约及其他国际难民公约的难民定义并没有将环境难民包含在内,这一问题也已受到国际社会的质疑与关注。我国也有尽快制定有关环境难民保护预设性法律制度的必要性,旨在在重构环境政策的前提下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促进环境难民权利的保障。  相似文献   

5.
为了更好地对全球急剧增加的难民提供及时、全面的保护,有必要对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日内瓦公约>及其1967年议定书中的难民定义予以全面、准确的理解,尤其是其中"属于某一社会群体"这一不确定的、模糊的、随着时代发展变化而又有不同涵义的概念,更是应该依照公约的宗旨和目的对其予以科学的识别和理解,了解其特点、类别,从而使符合难民条件的人取得难民地位并获得国际保护.  相似文献   

6.
国际法中的难民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难民的国际保护在现代国际法中才出现,但它是目前全球关注的现实问题。难民作为一个法律概念有其特定含义,难民地位的取得有其特定的甄别程序和甄别标准,取得难民地位的人应受到有关国家或国际机构的帮助并取得相应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7.
难民议题在我国并不很受关注,但却是一个现实存在的问题.迄今为止,我国对难民只是进行基本的人道主义援助,而难民的各项权利包括工作权尚未纳入法制的轨道.我国的难民甄别工作主要由联合国难民署驻华机构负责,这和我国的大国地位极不相符,也可能不符合公正程序的要求.中国是《日内瓦难民地位公约》的缔约国,也批准了大部分国际人权公约和多个国际劳工组织公约,保护难民的工作权是我国的一项国际法义务.因此,应从难民工作权的国际法标准出发,考察我国对难民工作权的法律规定,并完善我国难民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8.
对恐怖主义分子滥用难民地位跨境流动的法律规制,应当尽可能地平衡兼顾国际反恐和对难民的国际保护。联合国安理会做出的要求不得将难民地位给予恐怖分子的反恐决议,应当被视为对《难民公约》中有关不符合难民定义的规定的扩大解释,构成了否定恐怖分子取得难民地位的国际法依据。对于提出难民申请的个人实施的具有恐怖性质的行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就其是否构成将导致难民地位丧失的恐怖主义行为进行认定。而为了防范和应对恐怖分子或者真正的难民在取得难民地位后实施恐怖主义行为,同样应当基于不同的对象和实际情况,分别采取进行追诉并予以刑事处罚,予以驱逐出境的行政处罚,或者在从事特殊活动方面予以必要的限制,进行反恐怖主义的教育、宣传等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9.
全球变暖增加了酷热、飓风等极端天气出现的频率,而气候变化导致的海平面上升也将严重影响沿海地区居民的生活。大量由气候原因而迁移的人由此催生了一个新的名词——气候难民。但是,无论是国际立法还是各国国内立法,由于缺乏明确、清晰的定义,使得国际、国内层面对于气候难民的保护迟迟未能落实。因此,应当给予气候难民一个明晰的定义,国际社会应当通力合作改善气候难民的生存现状,赋予其充分的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土地权等,并积极促进其与当地社区的融合与交流,通过建立国际气候难民救助基金来保障气候难民的权利。  相似文献   

10.
难民问题是当今国际社会热点问题之一。自16世纪末难民现象出现,难民问题已经持续了几个世纪,愈演愈烈。全世界的难民数量逐年大规模上升。难民问题给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安全也带来了许多阻碍。在国际难民危机的影响下,中国在难民事务方面存在的困境亟待解决。  相似文献   

11.
难民家庭问题是国际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但目前国际法文件对这个问题的规定并不详细,我们需要结合1951年《难民地位公约》和其他国际法文件对此进行探讨。目前世界各国对于难民家庭问题的态度比较复杂,一方面出于自己的国际责任而给予保护,但另一方面又担心这个问题会对本国社会造成冲击。在国际法中,难民家庭完整和团聚意味着各国不应分离一个完整的家庭并且应该采取措施维持作为一个单位的家庭,积极创造条件允许、协助离散了的难民家庭成员团聚。  相似文献   

12.
随着国际及我国周边地区形势的风云变幻,未来出现难民大规模涌入我国的可能性极大,军队基于现阶段所担负的履行多样化、非战争军事行动的历史使命,从而成为依据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处置此类问题的主要参与力量。由于大规模涌入难民问题与国际法密切相关,因此,制定相应具体军事法律法规,加强我军的国际法教育训练,明晰我国承担的国际难民保护公约的义务,使军队在执行处置任务时有法可依就成为我军面临的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13.
我国云南边境的部分地区生活着大量外籍或无国籍人员,此类人员大多因为逃避战乱、灾荒或是寻求更好的生活等原因而来,但却很难融入所在地社会,并且带来一系列影响,而我国尚未对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分析云南边境难民的现状及社会融入存在的问题,提出必须重视难民问题,承认难民群体的存在,依法给予相应地位,适当进行文化教育等治理措施。  相似文献   

14.
对国际难民的管理,是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的一项特殊内容,既涉及到维护我国的主权问题,又要按国际上有关公约等保护难民的合法权益。因此,有必要研究解决难民的认定、难民在我国的法律地位、管理难民的法规等问题,以维护我国的国际地位和声誉。  相似文献   

15.
王越 《外交评论》2022,(6):126-154+8
在国际制度研究中,组织一旦建立就保持相对较高的制度惯性是学界的传统认识。组织的功能及改革问题也是研究热点。但数据统计显示,国际组织存在一定程度的死亡率,该现象并未引发关注,也超出了传统理论所能解释的范畴。在大国“退群”现象频发、多边主义重要性受到质疑的国际背景下,考察国际组织兴衰存亡的诸多因素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对比国际难民组织(IRO)和联合国难民署(UNHCR)的不同生命历程,发现国际组织的生存意愿作为内驱力是决定组织命运的主要变量,主导国态度作为外部力量则是影响国际组织生存质量和解体速度的次要变量。大国退出通常导致组织出现财政危机和影响力下降,但组织存亡的命运和全球治理成效最终取决于组织的维生意愿及其应对危机的能力。这一研究结果其实也对近年来美国“退群”和英国“脱欧”等引发的“多边主义危机”做出了回应,更为中国推动国际组织发展和改革提供了启示。  相似文献   

16.
王越 《外交评论》2022,(6):126-154
在国际制度研究中,组织一旦建立就保持相对较高的制度惯性是学界的传统认识。组织的功能及改革问题也是研究热点。但数据统计显示,国际组织存在一定程度的死亡率,该现象并未引发关注,也超出了传统理论所能解释的范畴。在大国“退群”现象频发、多边主义重要性受到质疑的国际背景下,考察国际组织兴衰存亡的诸多因素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对比国际难民组织(IRO)和联合国难民署(UNHCR)的不同生命历程,发现国际组织的生存意愿作为内驱力是决定组织命运的主要变量,主导国态度作为外部力量则是影响国际组织生存质量和解体速度的次要变量。大国退出通常导致组织出现财政危机和影响力下降,但组织存亡的命运和全球治理成效最终取决于组织的维生意愿及其应对危机的能力。这一研究结果其实也对近年来美国“退群”和英国“脱欧”等引发的“多边主义危机”做出了回应,更为中国推动国际组织发展和改革提供了启示。  相似文献   

17.
河口越南籍难民问题由来已久远,在当地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因此,尽早解决难民问题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相似文献   

18.
主权国家与国际社会承担着保护其人民免遭灭绝种族、战争罪、族裔清洗和危害人类罪之害的责任.在出现国内动荡或武装冲突等危险情势时,为了免遭可能或已经开始的严重人权侵害,人民往往大量地逃离本国,寻求在他国获得避难和保护.在是否给予避难保护的问题上,被请求国的义务与裁量权需要得到明确界定.“保护的责任”并没有对被请求国施加“必须接纳”的强制义务.难民国际保护制度为被请求国保留了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对于“保护的责任”情势下的避难寻求者,国际社会应当运用“临时避难保护”制度.在给予避难保护的义务与裁量权之间实现必要的协调平衡.  相似文献   

19.
陈拯 《外交评论》2015,(1):1-26
"保护的责任"与金砖国家的兴起是当前国际秩序变动的重要表征。金砖国家在"保护的责任"理念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不容忽视的作用。金砖国家对"保护的责任"有自己的理解,特别是对第三个支柱中的强制性干预持怀疑态度。金砖国家对规范建设的审慎参与促成了"保护的责任"的稳妥发展与适当调整。同时,在叙利亚危机等问题上,金砖国家的立场也存在微妙差异。中俄对于制裁及强制手段的反对更为明确,而印度、巴西和南非的态度则相对灵活。这是由各国不同的秩序理念、现实诉求以及外交能力所决定的。金砖国家对"保护的责任"与国际强制干预的保留态度还将继续,但不应将其简单视作阻力,巴西提出"保护过程中的责任"等努力显示,金砖国家有可能在"保护的责任"的演进中扮演更为积极主动的角色。  相似文献   

20.
和平时期和武装冲突期间都可能发生对平民的驱逐和强迫迁移,保护平民是国际人道法的基本原则,《日内瓦第四公约》《日内瓦公约第一附件议定书》和《目内瓦公约第二附加议定书》均禁止对平民进行驱逐或移送,除非出于迫切的军事必要或安全理由,国际刑法也规定驱逐或迁移平民构成危害人类罪、战争罪和灭绝种族罪,而且相关国际司法机构也对此类犯罪进行了审判,但是其惩处还远远不够。冷战后国内武装冲突大量爆发,造成大量的国内流离失所者,使国际社会面临严重的人道挑战。为解决此问题,《联合国国内流离失所者指导原则》及《坎帕拉公约》对禁止驱逐和强迫迁移平民作了许多具体规定。国际社会应敦促武装冲突各方遵守禁止驱逐和迁移平民的有关国际人道法规范,并加强对此类犯罪的惩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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