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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合同条款的内容存在争议或者合同出现漏洞时,适用交易习惯解释合同来确定当事人问的权利义务内容是各国普遍承认的解释规则.我国《合同法》也确认了交易习惯的重要地位,不仅在总则中将交易习惯确定为解释合同的原则标准,且在分则中规定了大量根据交易习惯解释合同的具体条文.但何为交易习惯,交易习惯的法律性质、认定方法以及如何适用交易习惯解释合同,《合同法》并未明确规定.审判实务中,对交易习惯的司法认定更是存在诸多争议,交易习惯未能在司法实务中凸显其重要作用,对交易习惯的构成和适用规则进行探讨实属必要.  相似文献   

2.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确定了一项合同解释的规定,其中在司法实践中最难确认的是"交易习惯".笔者在此通过对交易习惯与交易惯例、合同的默示条款的比较,运用合同解释的方式阐释合同解释中"交易习惯"的确定.  相似文献   

3.
合同解释,绝对意思主义不可取,应该以客观主义为主,以主观主义为辅,这是我国应采取的合同解释的原则。在当事人各方对合同用语理解不同的场合,法院应以一个理性人处于缔约环境中对合同用语的理解为准,来探寻合同用语的含义。在双方对某合同用语并未赋予特定含义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客观合理性标准来揭示合同用语的含义,而不是根据当事人的任何意图。体系解释不但是解释法律的原则,也是合同解释的原则,所谓体系解释非合同解释原则的观点不符合实际。在参照习惯和惯例填补合同漏洞时,应当注意如下几点:习惯和惯例应当具有一定普遍性,习惯和惯例应当是客观存在的符合其构成的行为规范,习惯与惯例必须适法,习惯与惯例应当是当事人各方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而又没有明示排斥者,只有在合同载有“疑义条款”时,才可以运用习惯作为解释工具。  相似文献   

4.
随着美国刑法制定法越来越完备,给人的印象是刑法制定法似乎已经压倒了判例法,实际上,判例法仍然是美国的重要法律渊源,并且制定法所包含的规范只有在法院解释与实施之后,才能最终被接纳,因此根据判例解释制定法构成美国刑法解释的鲜明特征;此外美国刑法解释还表现为对刑法解释进行宪法限制以及对刑法进行严格解释的重要特征.美国刑法解释所实践的增强判决的确定性与变动性相结合、深化判决的说理性、确保刑法解释不偏离刑事法治轨道的品格对于我国的刑法解释理论与实践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5.
法律适用的过程是司法三段论和价值判断交织的过程,在解释具体法律条文时,立法者价值判断优先。法官进行价值判断首先要进行合宪性解释,在狭义的法律解释中,宪性解释属于目的解释的一种,同时发挥着控制性规范的作用;在不确定概念和概括条款中,合宪性解释发挥更大作用应作为独立的解释方法。为规范法官在合宪性解释中的恣意,法官应遵守价值共识规则、利益兼顾原则和比例原则,并应进行充分的说理论证。  相似文献   

6.
习惯法在刑法适用解释过程中,同制定法一起发挥作用.法律解释立场和漏洞补充径路的不同,对习惯法的态度亦大相径庭,并决定着习惯法在刑法适用解释中的维度.刑法适用解释对习惯法的取向经历了从排斥到考量的转变,在刑法适用解释的两个阶段即法律解释和漏洞补充中,习惯法面临不同的境遇.在法律解释阶段不应当考量习惯法因素,而在漏洞补充阶段,习惯法的作用得以充分体现.  相似文献   

7.
我国当前法律解释权的行使凸显的问题是:法律解释权的行使主体泛滥,导致法律解释混乱;法律解释权行使的非实用性,导致法律解释在内容上逐级延续;法律解释权行使的非规范性,导致法律解释在形式上凌乱不堪等。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法律解释权的配置与行使制度存在不足,主要是:法律解释权附属于其他权力,由国家机关任意行使;各国家机关共同行使法律解释权,使法律解释的混乱日益凸显;法律解释权多以隐含方式行使,法律解释权与规范性法律文件创制权混为一体。改进我国法律解释权行使的基本思路在于:制定《法律解释法》明确法律解释权的地位,厘清与规范性法律文件创制权的界限;限制法律解释权的主体数量,规范法律解释权的行使方式;协调不同主体的法律解释权,构建完整统一的法律解释体制。  相似文献   

8.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机关制定的刑事诉讼法法律解释都已于2013年1月1日生效。刑事诉讼法法律解释在指引相关机关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时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理论界对刑事诉讼法法律解释的研究严重滞后和缺失。因此,加强刑事诉讼法法律解释的研究,从立法主义转向解释主义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梳理刑事诉讼法法律解释的原因、功能等基本问题,认清刑事诉讼法法律解释的困境与出路是研究刑事诉讼法法律解释不可回避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酒店12点退房是国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行业习惯,也是交易习惯,属于广义上的民事习惯范畴。酒店12点退房习惯引起的争议说明国家法律对民事习惯有必要留有一定空间,民法典或者立法法中承认习惯法的法源地位,并对制定法和民事习惯的援用秩序作出一般性规定,以便法院审理涉及民事习惯的案件,也未来的民法典的社会适应性提供必要的张力。  相似文献   

10.
法律适用中法律解释是一种适用性解释,它是对法律运行中的实然性的考察,并不排斥对法的应然性的追求,而法律概念作为法律规范构成的基石。概念的含义及逻辑性、开放性的研究和解释,对协调法运行中的实然性和应然性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1.
民族法文化视野下的刑法解释目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刑法解释目标上,主观解释论虽然对于维护刑法的权威性至关重要,但它不仅不利于国家刑事制定法与民族习惯法之间的良性互动,反而会加刷二者之问的冲突;客观解释论虽然可能使刑法解释偏离刑法立法,进而削弱刑法立法对刑法司法的制约,但对国家刑事制定法与民族习惯法之间的良性互动大有裨益。因而,就具有丰富的民族习惯法实践且法治贫困的我国民族地区的刑事法治发展而言,在刑法解释目标上应当坚持“客观解释论为主,主观解释论为辅”的综合解释论。  相似文献   

12.
法律解释是法解释学的一个基本问题,不同时代、不同的人,对法律解释的目的都有着不同的认识,宪法解释与法律解释就其目的、原则和方法是统一的;美国的宪法解释有其独立的理论;我国的宪法解释相当薄弱,需进一步加强。  相似文献   

13.
合同漏洞就是合同的客观规范内容不能准确和完备地描述与交易有关的所有未来可能出现的状态以及每种状态下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这是因为交易条件的不可证实性与不可观察性而存在的合同成本产生的。合同漏洞补充的基础是诚信原则导致合同关系的扩大 ,法官依据当事人的合同关系进行合同利益分配。合同漏洞补充的规则有合意补充、交易习惯补充、任意性法律规范补充和合同解释补充。但为控制法官的合同解释权力 ,应当完善合同漏洞补充的规则  相似文献   

14.
凯尔森在纯粹法语境之下,对法律解释进行了分析。由于凯尔森法律体系理论和研究方法具有法律科学纯粹性,因此法律解释理论也是具有自身纯粹性。尽管不同学者对其抱有悲观态度,同时凯尔森对其论述着墨不多,但是凯尔森法律解释理论可谓是独辟蹊径。这种建立在纯粹法体系之上法律解释是形式的、结果的解释理论。凯尔森的法律解释是对自由法学中法律漏洞理论的一个回应。凯尔森认为法律解释存在于法律适用整个过程,但不可能用于漏洞填补。  相似文献   

15.
指导性案例对法律解释提出了四项基本要求:一是有法律解释的内容;二是解释合乎法律本意;三是对案件中法律问题的解释有所创新;四是法律解释方法应合理运用。法律解释规则的融贯运用,是满足指导性案例要求的基本的、合理的路径。法律解释规则的融贯运用,宏观上是各种法律解释规则运用的排序与整合,微观上是各种法律解释规则的具体细化运用。在杨延虎等贪污案中,首先运用了文义解释规则,在特殊情况下充分运用了扩张解释规则、体系解释规则以及目的解释规则,实现了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16.
罪刑法定要求法律只能适用于制定之后的行为,由于存在立法者能力的限制与预后困难等情况,导致法律必然具有不完满性,即存在漏洞。如何对待这种不完满性,存在着多种选择,而司法者通过超法规解释予以补足的方式被一些国家适用。我国是否也可以通过超法规解释的方式弥补法律的漏洞?文章提出,超法规的刑法解释在不妨碍刑法运行安全的前提下才具有合理性。由于中国的法院解释法律而不是法官解释法律的解释模式,不充分说理的判决模式,法官素质导致的法官解释法律的能力,国家的法治传统缺失等方面原因,导致中国如果允许法院具有超法规解释法律或者立法的权力,就有导致法运行安全性难于保证之虞,而法的安全应当是我国现阶段最重要的价值。因此,中国现阶段承认超法规的刑法解释不具有合理性。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行的法律解释体制存在明显缺陷,完善我国法律解释必须尽快制定一部《法律解释法》;法律解释必须公开、及时;应明确法律解释主体之间的权限,建立对法律解释主体的制约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8.
由于案件事实的变化莫测与规范文本的模糊、冲突或漏洞等情况,事实与规范并非一一对应,法律究竟是立法者制定的既定规范还是司法者续造的个案规范?通过分析司法裁判的形成过程,推导出法律是一个从既定规范到个案规范的体系化概念.既定规范只是对未来行为的预设,并不必然适用于当下的个案,个案规范潜藏于既定规范和案件事实之中,是一个有待于通过解释规则发现、选择甚至续造的具体规则,是直接适用的个案裁量基准.既定规范是指由制定法、判例法、习惯法、公共政策等组成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规范体系,个案规范源于既定规范的转换和特定化以及解释者的漏洞填补,解释规则是勾连既定规范与个案规范的通道.个案规范不仅保障了法律的个案适用性和灵活性,而且对法律概念具有建构价值.  相似文献   

19.
法律解释不仅是认识、发现事先规定的法律的意义,而且包含了法官的选择或决断。刑法中罪刑法定原则在日本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就是如此。判例在某种意义上、某种程度上就是现实的法。而学说促使法官制定现实的法,并为判决的自我正当化提供了更多的"话语"。  相似文献   

20.
根源于法本身的特性,制定法具有不可排除的种种局限性特征,然而以实现正义和公正为目的的法律,在被实施过程中必须弥补和矫正这种局限性带来的负面影响。通过司法途径来矫正法的局限性,不仅是正当的,也是合理的;法官在司法过程中对法律的解释、对法的发展和对法的局限性的矫正显得尤为重要和有意义,但是法官解释法律会受到种种因素的制约;为了更好的发挥司法对法的局限性的矫正功能,必须完善法官解释法律的体制和技术问题,而最重要的是解决法官素质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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