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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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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损害的事实。不当得利为债产生的法律事实,构成民法上的基本制度。不当得利的法理并非仅为民法独占,它同样也可用于解决公法上的问题。公法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与私法上的不当得利不同,主要表现在主体要件上。公法上不当得利的主要情形集中在税法、行政法和刑法领域。  相似文献   

2.
无论是从概念、构成要件还是法理基础等方面来看,公法不当得利均具有与民法不当得利诸多类似之处.因此,在讨论公法不当得利制度时厘清两者间的关系及其差异就显得尤为重要.同时,返还范围与实现方式乃公法上不当得利的重要内容,将一般给付之诉引入目前的救济通道中,能够较好地解决仅以行政处分方式实现不当得利返还的单一局面.  相似文献   

3.
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受利益致使他人受损害.不当得利请求权是民法上一项重要的权利.在公法关系上,没有法律上的原因受到利益的也可以成立不当得利请求权.在行政法的实践中,公法上的不当得利也日浙受到重视.本文将结合我国行政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台湾上的研究成果,对公法上的不当得利制度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4.
不当得利作为一项独立的法律制度,是债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受损人享有民法上的利益返还请求权,该请求权属于债的请求权,具有独立性,和其他民事请求权存在发生竞合的可能性和必然性。笔者仅就不当得利与其他几种常见的民事请求权是否发生竞合作以分析。  相似文献   

5.
请求权有物上请求权(如所有权返还请求权)和债权请求权之别,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属于债权请求权的范畴。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和其他请求权之间的关系问题不仅涉及民法各项制度的功能体系,而且事关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在处理民事案件中作用的发挥。在传统民法理论上不当得利请求权为一种辅助性权利,和其他民法上的请求权不发  相似文献   

6.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使得他人遭受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之债的基本效力是受损人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但受益人并不是无条件负担原物返还或者价额偿还的义务,除法律规定情形外,受益人应当返还不当得利.应该在多大的范围内承担返还原物或者偿还的责任,取决于受益人的主观心理状态。不当得利的构成与受益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无关.但不当得利的效力因受益人善意或者恶意有明显不同。绝大多数国家立法都区分善意与恶意以确定受益人的返还范围。就善意受领人设减轻责任的规定.  相似文献   

7.
不当得利在法律性质上属于一项法律事实,不当得利法律事实产生不当得利返还的法律效果,两者共同构成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从比较法的角度而言,两大法系在不当得利法律事实的构成要件上均规定了“被告获利”以及“原告受损”两个要件,只是在获利基础是否正当的构成要件上,大陆法系坚持一种笼统、抽象的概括式规定,而英美法则比较细致地规定了各种不正当因素的具体情况.通过比较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做法,力图从解释论上对我国不当得利事实要件作出系统性解释,以更好地实现不当得利请求权的价值功能.  相似文献   

8.
在民法上,“法律行为”向为建立法律关系之基础,亦为民法体系中之重要核心。中国大陆民法总则编建议稿有关“法律行为”之规定,亦为民法核心之一,且其规范之条文,系重要民法立法。而“法律行为”可谓已成为任何一种民法之基础。法律行为之存在,在某些情状下仍有可能衍生“无效”之问题。在我国台湾地区,法律行为之无效,系指按照法律之一定条件,对于已成立之法律行为进行评价后,所得之否定性结论。然而,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与现行制度,例如不当得利、物上请求权或第二百四十七条之给付不能、第九百七十九条之1订婚赠与物之返还等,规范上明显冲突。该民法第113条为大陆民法所无,故有就海峡两岸相关概念加以比较之必要。  相似文献   

9.
不当得利返还范围的确定是实现不当得利制度之机能的关键性问题,然而目前学界关于不当得利返还范围的界定标准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其主要表现在对不当得利制度机能的机械理解,没有从不当得利的类型化角度出发来细致的考察受益人不同主观状态下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甚至有忽略民法中自己责任这一基本原则之嫌。鉴于此,文章试图对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进行再追踪,以求针对这些不足之处给出自己的一孔之见,以期为完善我国不当得利之立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0.
物权请求权与占有保护请求权在权利基础、权利主体、行使目的、举证责任、诉讼程序以及是否适用消灭时效等方面均存在不同 ;物权请求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在目的与功能、权利基础、损害的要求、归责原则、责任方式以及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不同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物权返还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既有相同之处 ,也有不同之处。在上述请求权发生竞合的情况下 ,应当允许物权人选择于其有利的一种加以行使。在一定条件下 ,物权请求权会发生向损害赔偿请求权和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转化。  相似文献   

11.
原则上 ,遗失物的返还可能涉及行使以下四种不同的返还请求权 :所有物返还请求权、遗失物回复请求权、占有物返还请求权和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本文依据请求权的基本理论 ,专门针对遗失物关系中各项返还请求权的产生基础、性质、功能、主体构成及行使条件进行了全面剖析。重点分析了遗失物的所有人行使返还请求权可能遭遇的各种限制以及遗失物的占有人如何运用占有之诉和本权之诉寻求占有保护。至于怎样运用返还请求权的制度设计 ,有效地协调遗失人、拾得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兼顾对市场交易安全与原权的维护 ,更在本文关注之列。透过相关分析 ,笔者进而指出 ,我国的物权立法在维护所有权的同时 ,应重视占有制度的建立 ,围绕遗失物 ,有关返还请求权的设置也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12.
侵害他人权益型不当得利作为一种非给付型不当得利,其制度基础在于违背权益归属。侵害他人权益型不当得利的构成除具备不当得利的一般构成要件外,尚有其特殊性。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均基于公平理念而产生,但两者在规范目的、构成要件、责任范围、举证责任、时效期限等方面不尽相同。  相似文献   

13.
我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也适用于未经登记的动产的返还请求权,时效期间届满经提出抗辩后,存在原返还义务人自愿履行的情况,而此时自然债并不适宜用来概括此种情形,由此有提出自然物权的必要。自然物权与自然债一并构成民法上特殊的自然权利义务关系。对自然物权不应赋予更多的法律效力,自然物权状态下围绕该物应存在相应的法律物权,二者处于并立关系,但并不违背"一物一权"法理。自然物权弥补了理论不足,体现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张力,在民事关系的调整中实现了道德与法律作用的完美融合,彰显了民法治理社会关系的多样性。  相似文献   

14.
不当得利受益人主观过错对返还不当得利的利益范围有影响,但不影响不当得利之债的成立。备受争议的许霆案和梁丽案被错误定性为犯罪,根源在于他们认为不当得利受益人主观有过错时不能成立不当得利,进而将受益人有过错的不当得利与侵权相混淆,并最终将受益人行为定性为犯罪。  相似文献   

15.
不当得利制度的立法目的,受益人不当得利是善意还是恶意,对于其在多大程度上和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颇有影响。实践中,关于财产返还范围的确定还有诸多争议。其中受益人在不当得利法上的获利返还、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承担责任、受益人损害扣除是争议的焦点。我国民法对此规定过于筒单,缺乏指导性。  相似文献   

16.
公法文化是私法文化的对称 ,这种区分是基于公法与私法的性质、内容及运行机制不同作出的。公法以刑法为典型 ,私法以民法为代表 ;公法文化是主要体现和维护国家利益的刑法化的法律文化 ,具有鲜明的国家化色彩 ,私法文化是重点突出个人化利益的民法化法律文化呈现出浓郁的个人化特质。从这个意义上对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法律文化进行比较 ,不难看出 ,由于中国传统的礼治文化、地理环境、民族习尚和专制政治制度等因素影响 ,绵延几千年所形成的完备的刑法、发达的官制法和民法的不独立及其被刑法化 ,充分表明了中国古代的公法特质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典型的公法文化  相似文献   

17.
侵害他人人格权获得利润,本为现今之普遍现象。但是如何处置此种不当获益,乃民法上之重大课题。我国《侵权责任法》第20条对此设有较为周全之规定,但未言明该请求权之性质,对其适用恐嫌不妥。因此,以批判的观点检讨现行立法及学说的规定,认为其实质上是不法管理制度,并认为其适用范围仅限于人格权受侵害之财产损失,不及于精神损害。同时明确其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明确其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及权益侵害不当得利请求权的关系,至为关键。  相似文献   

18.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致他人财产遭受损失而取得的不正当利益。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债,称为不当得利之债。对不当得利之债的处理,《民法通则》92条规定:“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但是,由于《通则》对不当得利没有进一步的进行限定性的解释,对不当得利的表现形式又未作列举性的规定,因此,不当得利到底应该包括哪些类型,学术界众说纷坛。实践中,司法人员对与不当得利相近似的几种  相似文献   

19.
对于如何认识因拾得遗失物所形成的法律关系 ,目前理论上还没有一个为大家普遍接受的结论 ,有主张不当得利之债的 ,也有主张物上请求权的。如果将拾得遗失物作为一种单独之债的发生根据 ,使理论上有一个统一的依据 ,就会有助于更准确地解决实践中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不当得利原则作为英美返还法的基础性原则,通过设置具体的构成要件对各种不同类型的不当得利予以有效统筹,从而达到不当得利必须返还之统一的法律效果。通过对英美法上不当得利一般原则的各个构成要件的具体内容、特定价值以及实践意义的现代法上的解读,探寻各个构成要件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及其对不当得利一般原则的本质和外观的影响,并在基础之上通过与大陆法系典型国家相关制度的比较研究以思考两大法系在不当得利原则构成要件上结构与功能的异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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