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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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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当前法律解释权的行使凸显的问题是:法律解释权的行使主体泛滥,导致法律解释混乱;法律解释权行使的非实用性,导致法律解释在内容上逐级延续;法律解释权行使的非规范性,导致法律解释在形式上凌乱不堪等。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法律解释权的配置与行使制度存在不足,主要是:法律解释权附属于其他权力,由国家机关任意行使;各国家机关共同行使法律解释权,使法律解释的混乱日益凸显;法律解释权多以隐含方式行使,法律解释权与规范性法律文件创制权混为一体。改进我国法律解释权行使的基本思路在于:制定《法律解释法》明确法律解释权的地位,厘清与规范性法律文件创制权的界限;限制法律解释权的主体数量,规范法律解释权的行使方式;协调不同主体的法律解释权,构建完整统一的法律解释体制。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当前的法律解释权体制下,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法律解释权出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法律解释权的行使不符合法律的要求,法律解释权的行使依据不明确,并且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法律解释权引发立法解释与立法的矛盾。从理论上说,立法机关行使法律解释权的根据不能成立。立法机关是法律的作者,它行使法律解释权不符合解释学原理。立法机关不是法律实施机关,它不需要行使法律解释权。立法机关具有立法权,它行使法律解释权没有意义。由此,立法机关的法律解释权应当废除。  相似文献   

3.
从刑法解释权主体的多样化以及因此而带来的矛盾出发,考察我国刑法解释权的现状并据此提出合理规范我国刑法解释权的一些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4.
大陆与香港具有不同的法律传统。香港回归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先后对《香港基本法》进行了三次解释,从而引发了各方的争议。对人大释法的权限与程序的合法性进行法律分析,人大三次释法符合一国两制下的法律解释体系的要求。  相似文献   

5.
与罗马法受到高度关注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罗马法中法律解释权的配置问题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根据罗马法的分期来归纳,其法律解释权的配置状况可以概括为:王政时期与共和国前期僧侣团掌握法律解释权,共和国后期法学家实际上拥有法律解释权,帝政前期法学家公开掌握法律解释权,帝政后期法律解释权由法学家转至皇帝。罗马的司法者一度拥有法律解释权。纵观罗马法中法律解释权配置的演变可以看出,罗马法的发展与法学家掌握解释权具有相生相长的关系。  相似文献   

6.
宪法解释对于一国宪政具有重要意义,而宪法解释权的归属则是宪法解释的首要问题.我国目前将宪法解释权归属于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但从理论及实践上来看,两者均不具备将宪法解释权归属于己的必要条件,因此,必须从宪法解释、宪法解释权自身的特点出发,结合立法本身规律,去寻求更为合适的宪法解释权的归属主体.  相似文献   

7.
凯尔森在纯粹法语境之下,对法律解释进行了分析。由于凯尔森法律体系理论和研究方法具有法律科学纯粹性,因此法律解释理论也是具有自身纯粹性。尽管不同学者对其抱有悲观态度,同时凯尔森对其论述着墨不多,但是凯尔森法律解释理论可谓是独辟蹊径。这种建立在纯粹法体系之上法律解释是形式的、结果的解释理论。凯尔森的法律解释是对自由法学中法律漏洞理论的一个回应。凯尔森认为法律解释存在于法律适用整个过程,但不可能用于漏洞填补。  相似文献   

8.
立法权是国家立法机关行使的制定、修改和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权力。法律解释权属于国家权力体系当中的司法权,是法官在个案审理过程中对法律和事实进行解释说明的权力。立法权和法律解释权有许多共同的特征,易于混淆,但二者也有许多明显的区别。把法律解释权和立法权的相同之处和不同之处进行对比,可以使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二者。  相似文献   

9.
建国六十年来,我国刑法解释权配置体制的沿革经历了决议前阶段、1955年决议阶段和1981年决议阶段三大阶段。中国刑法学界对刑法立法与刑法解释的关系、刑法解释的对象、能否以刑法立法解释的形式修改刑法、是否应当维持刑法立法解释与刑法司法解释并存的刑法解释体制、如何合理地划分刑法立法解释权和刑法司法解释权的界限、地方司法机关的刑法司法解释权、刑法司法解释溯及力、刑法解释应当奉行的立场、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的合理性、扩大解释的限度等问题展开了较为深入系统的探讨。刑法解释理论研究取得了不少成果,丰富和完善了中国刑法研究的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10.
作为方法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不是一种权力,只是应用和适用法律必须倚赖的方法、技术和手段;作为人类理解自身与世界的基本关系及存在方式的有机组成部分的本体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其主体只能是每一个个体的人,而不是组织;法律解释中的精英话语和大众话语应受到同等的重视,其关系应得到合理、有效的协调和平衡。由是,我们才能带着合理的“前见”步入法律解释的历史与现实、主观与客观的“视域融合”。  相似文献   

11.
《婚姻法解释三》暴露了我国司法解释存在的问题,即其已异化成为“准立法”。由此进一步深入,即得出了我国司法解释制度陷入权源不一、权行不当的“两不困境”的结论。故亟待修正:主体一元化可使之从不一走向统一;解释正当化可使之从不当走向正当;重视监督制可使之从少监督走向有规制。如此,司法解释方能回归正途,发挥出增强法律适用性,填补法律空白或漏洞,进而推动法治文明的效用。  相似文献   

12.
商家所谓享有“最终解释权”,其既无法律依据,又无法律效力,因此,一旦碰到商家用“最终解释权”推卸责任,消费者要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不公平的解释权说“不”。  相似文献   

13.
法律解释是一种依据法律而进行的法律思维活动,属于法律方法的范畴。不同的主体在不同的场合进行基于不同需求的法律解释活动,是否与个案的司法裁判活动有关为标准,可以将法律解释的主体和场合分为法官、参与案件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以及未参与案件的普通公众和法学者;法律解释的对象应是法律文本,而不是法律规范或法律条文;法律解释“产品”应是审判规范,而不是法律规范;法律解释的外延应包括对法律文本意义的理解和说明,而不仅仅是对法律文本的解释。  相似文献   

14.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解释对于保证基本法的正确平稳实施具有重要的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997年7月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以采.进行了三次释法,有关基本法解释权的问题都引起了诸多争议。本文对中国宪法及香港基本法的有关法律备文的分析.论证基本法的解释权归于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法院依据授权可以解释基本法。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现行的法律解释体制存在明显缺陷,完善我国法律解释必须尽快制定一部《法律解释法》;法律解释必须公开、及时;应明确法律解释主体之间的权限,建立对法律解释主体的制约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6.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是否适用于王海的打假行为,需要运用法律解释的相关理论进行分析.法律解释应当遵循立法的原意,且需结合社会的发展情况,我国的《消法》是消费者的权利保障书,不应当作出不利于消费者的解释.因此,应通过文义解释解决王海是否是消费者的问题;通过体系解释解决知假买假情况下欺诈行为的问题;通过目的解释...  相似文献   

17.
随着中国法理学逐渐摆脱幼稚,作为表征学术成熟产物的法律解释也经历了一个转向:从法律文本的简单注解转向以司法适用过程中的规则和事实互动关系为内容的深度阐释。司法实践中的法律解释活动不仅仅是一套将成文法运用到个案的法律技术和方法,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文化与价值的重新认识与选择,文章在先验、经验以及实践三个层面上从本体论角度追问和反思解释主体的法律解释姿态。  相似文献   

18.
立法解释,虽名为法律解释之一种,但究其实质,实是一种不规范的立法现象;这种认识上的混乱,对法治极为不利.应对立法解释、法律解释重新认识,正确定位.  相似文献   

19.
法治并不反对法律解释,而是和法律解释形成互动发展的关系。但法治反对过度解释,要求法律解释必须在一定限度内进行。法律解释的限度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不同法治国家中法律解释的限度并不相同。法律自身的状况、法律文化传统、形成法治的历史背景等法治建设的状况,制约着法律解释的限度。我国的法治建设状况决定了我国的法律解释应当从自由解释转向严格解释,从维护权力的解释转向保护权利的解释。在形式上坚持严格解释,在实质上坚持保护权利的解释,是我国法治建设所要求的法律解释的限度。  相似文献   

20.
法律解释是法解释学的一个基本问题,不同时代、不同的人,对法律解释的目的都有着不同的认识,宪法解释与法律解释就其目的、原则和方法是统一的;美国的宪法解释有其独立的理论;我国的宪法解释相当薄弱,需进一步加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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