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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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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软法起源于中世纪的商事习惯法这一事实表明在软法与习惯法之间存在着同质性。软法起源于习惯法却不依赖于习惯法,而是形成了自己的体系。软法的体系建构表明在软法和习惯法之间存在异质性,并且其异质性是如此的重要以至于其将软法与习惯法剥离。就软法的发展而言,软法与习惯法在表现形式、制定逻辑以及实施机制上是不同的。  相似文献   

2.
习惯法探析     
对于习惯法的界定虽然有所不同,但对于其价值的重要性都有认同。习惯法作为一种古老的法文化,传承至今,一直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人类历史上,法的进步,由神授法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习惯法的存在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文化背最,是成文法制订中无法割舍的既有规范。习惯法在现实生活中所起的作用,充分体现了它的深层价值。  相似文献   

3.
张韬 《工会论坛》2006,12(5):138-139
习惯法不同于习惯,也不同于民间法,只是民间法的一种表现形式。根据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关系不同,习惯法的地位也不同。作为法源的习惯法取得了国家法的地位,但这里的习惯法不是指作为规范的习惯法,而是作为待证事实存在。作为辅助地位的习惯法是国家法的补充,与国家法并行不悖,但一般存在于法的放任性调整领域。还有些与国家法相冲突的习惯法战胜了国家法的强制禁止依然活生生地存在着,其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强势的表现,这种强势与习惯法的优先适用不同。但是面对这种强势的习惯法和国家法的冲突,人们应该如何选择却是一种困惑。  相似文献   

4.
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中,国家制定法的实施在少数民族地区遭遇瓶颈,与少数民族习惯法发生碰撞,二者在少数民族地区认同度的差异,让我们不得不重新认识少数民族习惯法.少数民族习惯法既不是国家制定法的附属物,也与习惯有区别.在现代法制社会,不论是从少数民族习惯法形成的规律的角度,还是从其对社会控制的角度,或者从它对国家制定法的作用的角度来看,少数民族习惯法仍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5.
少数民族习惯法作为内化于少数民族内心深处解决矛盾和冲突的民间规则,具有深厚的历史传承、文化根系和生存土壤,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不可轻视。黎族在长期生存繁衍中形成了一整套独特的、具有本民族特色的习惯法,而这与现存的国家法之间存在许多冲突和矛盾。通过列举其在纠纷冲突中的表现,探寻其中缘由,分析国家法与习惯法失范与衔接,以求促进黎族习惯法与华夏法文化的交融。  相似文献   

6.
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客观存在是不容回避的。作为主要在民族地区适用、调节其社会关系的秩序规则.少数民族习惯法在民族地区源远流长,影响深厚,给人类生存带来了秩序和意义。从习惯以及习惯法是法制的基础以及少数民族习惯法文化的积极特性角度看,少数民族习惯法文化与国家制定法具有内在的一致性。然而,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同时存在较多的冲突。在国家法治推进、二者冲突难以避免的现实情况下,一个实现二者对话的制度安排是绝对必要的。文章以维吾尔族继承习惯法为例对于民族地区的习惯法文化与国家法的关系问题进行浅谈,认为应该通过民族立法解决二者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7.
法的多元是指在一个社会中除了国家法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非国家法。随着“法律下乡”的不断深入,作为地方性知识的黎族习惯法已被赋予了“现代化”因素,习惯法已不再是村寨治理中的主要规范因子。市场化的浪潮已席卷了黎乡社会,人口的流动性增强、新的社会结构为黎族习惯法的现代化转型提供了一定的空间.但又与其不断发生着碰撞,只有实现国家法与习惯法的良性互动,才能真正实现法律的规则之治。  相似文献   

8.
本文针对习惯法不是法的看法,从法律多元主义的角度提出习惯法是法的主张。文章认为,习惯法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习惯法的存在和使用无碍于民众对国家法的认知,不会影响和危及国家法的实施。文章还从实证分析和社会调查的材料中提出不能用习惯做法代替“习惯法”,必须正确处理国家法与习惯法的关系。  相似文献   

9.
习惯法是现代成文法的源头。产生于氏族社会的习惯法至今已有六七千年的历史。它历久不衰,焕发着活力。习惯法在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我国,少数民族习惯法起着同样的作用,它也是中国固有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武定彝族的习惯法在历史上是一部定纷止争的准法规范。在武定彝族的社会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大多的习惯法因存在的基础发生改变而被废弃了,但习惯法并没有因此而被彻底废除,它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可见,武定彝族习惯法具有一定的积极因素,它在武定彝族中仍有一定的地位。了解武定彝族习惯法的历史渊源,把握其发展规律,协调好其与国家法的冲突,对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更好的服务于武定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0.
普米族民间纠纷解决机制探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普米族是我国少数民族之一,习惯法在普米族乡土社会纠纷的解决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存在一定的合理性、必要性。如何协调纠纷解决机制作为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之间的冲突是我国法治进程中不容忽视的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11.
彝族习惯法作为我国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一种调节机制和手段,至今在彝区仍然存在和有效运行。什么是彝族习惯法?它是不是法?与国家法相比较有什么特点?其主要内容是什么?研究它有何意义?正确回答这些问题,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彝族习惯法,正确处理好它与国家法的关系,从而促进彝区的民主法治建设。  相似文献   

12.
以藏族“赔命价”习惯法为视角对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和解制度进行探析。“赔命价”制度是藏族独特的宗教、历史、地理等因素综合作用下形成的习惯法,其不可能予以简单的消除。在“赔命价”制度与法定刑事和解制度存在冲突的情况下,若欲既维护国家制定法的尊严又尊重民族习惯法,便需要我们通过制度设计把“赔命价”习惯法纳入司法程序中来。  相似文献   

13.
第六届"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在广西师范大学召开。从本届年会收录的论文来看,目前中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的研究主要是民间法、民族习惯法的本体论,民间法、民族习惯法的司法适用,民间法、民族习惯法与纠纷解决机制三个方面的问题。本年度民间法、民族习惯法研究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最新成果基本能够较为全面清晰地展示了研究的理路和脉络。但是,民间法、民族习惯法的司法运用和民间法、民族习惯法与纠纷解决仍然是学者们关注的热点问题,需要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14.
在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国家法的主导地位与统一适用是基础,习惯法作用的发挥应当是在这一前提之下实现的。认真对待少数民族习惯法,既要正确认识国家法与习惯法的不同特征与作用,又要对不同主体的习惯法观念进行培育与引导。本文以实证调查的方法客观描述了立法者、法官及普通民众的习惯法观念,分析了其形成的原因及对建设法治国家的启示,阐述了"无习惯法"意识可能引发的问题及树立正确的习惯法观念的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5.
赔命价是人类社会早期盛行的一种以赔偿方式解决命案纠纷,并在受害人家属和侵害方之间达成和解的习俗.我国藏族地区赔命价的历史悠久,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宗教传统和民族心理等因素,赔命价习惯法在与国家法的博弈中,虽然处境尴尬却充满活力.司法部门的文件和田野调查资料显示赔命价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在现行政策和法律的框架范围内,摒弃赔命价习惯法的弊端,对其进行创造性转化,实现国家制定法与民族习惯法的协调,以发挥它在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6.
宁夏回族村落习惯法的当代变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社会的发展,宁夏回族村落在经济、生活、观念和文化方面发生了变化。作为其主要传统的回族村落习惯法也随之发生变迁。一些习惯法消失,一些习惯法的效力降低。只有少数习惯法效力在增强。大部分习惯法的制裁性不足。这些变迁是整体社会变化在宁夏回族村落中的反应,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从法律社会学的角度看,宁夏回族村落习惯法的变迁反映了中国村落习惯法在今后的走势。  相似文献   

17.
论行政习惯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行政习惯法在我国行政法学界是一个被学者们忽视了的问题 ,然而 ,行政习惯法却是行政法现象中的一种客观存在 ,本文对其进行了系统研究 ,认为它承担着对行政成文法的弥补、与国际惯例的接轨、行政自由裁量的参考、行政管理新规则的派生等功能。并指出 ,在我国行政习惯法包括行政判例法、行政裁例法、行政案例法、行政先例法、行政伦理法等。  相似文献   

18.
王雪莹 《工会论坛》2009,15(2):132-133
在一国之中,国家法和习惯法并存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并存就会存在冲突,冲突导致选择。任何选择都不会是任意的,选择就应遵循某些原则,这样才能使法制达到一种平循稳定的状态,为我国的法治建设服务。本文从国家法对习惯法的选择出发,试图寻找在选择中某些“一以贯之”的原则,以指导选择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9.
在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的今天,藏区社会的发展,需要的不仅仅是人们内心确认的习惯法规则。还需要国家法的保驾护航。而国家法在藏区的适用与作为本土法资源的习惯法产生了一些冲突。既不利于藏族地区经济的发展,也不利于民族和谐,因此只有在法治化国家内对藏族习惯法进行重构,完善民族地方立法,才能让藏族习惯法在新形势下焕发出新的光彩,促进社会主义的法治化国家的实现。  相似文献   

20.
试论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的冲突与互补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 ,是两种不同的社会规范 ,存在着冲突 ,但有着共同的目标追求。在法治现代化的过程中 ,应充分利用少数民族习惯法的价值 ,并注重对少数民族习惯法的继承与改造 ,协调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之间的冲突 ,实现二者互补和融合的良好状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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