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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另案处理是指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中只将部分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而将其余的犯罪嫌疑人或涉案人作另外处理。采取另案处理的方法是客观实际情况的需要和诉讼效率的必然要求。另案处理一般有如下几种情况:一是共同犯罪或涉及多人犯罪的案件中有的犯罪嫌疑人在逃,但不影响其他在案犯罪嫌疑人正常诉讼的;二是有的涉案人不构成犯罪,而作其他处理的;三是案件中有的犯罪嫌疑人因涉及其他犯罪而单独处理的;四是有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一时难以查清,证据不足,需要继续侦查后再另行诉讼的。上述情况作另案处理是完全正常…  相似文献   

2.
在侦查机关提请审查批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法律文书上,常会看到对某犯罪嫌疑人"另案处理"的标注。其是指侦查机关对某个或某几个涉嫌共同犯罪的嫌疑人,因在逃、犯罪事实尚未查清、移送管辖、不构成犯罪等原因,在本案对其暂不追究或不追究刑事责任而另行处理的情况。实践中,由于另案处理的相关法律规定不明确、不具体,另案处理成为了检察监督的"死角",甚至有的犯罪嫌疑人借另案处理而逃脱了法律的制裁。检  相似文献   

3.
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在提请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共同犯罪案件时,对同案犯标注"另案处理"是常见现象。但"另案处理"人员是否得到处理,处理是否适当,历来是侦查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而且,即使在修改后刑诉法实施过程  相似文献   

4.
目前,个别基层检察院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案件时,对部分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案件,不是依法作出不批捕或不起诉决定,而是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这种做法违反了我国刑诉法的规定,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按我国刑诉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案件时,处理结果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作出批准逮捕、起诉决定,另一种情况是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除此以外,并没有其他的处理结果,如果抛开上述情况,另作出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处理,显然有违刑诉法的规定。而且,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相似文献   

5.
在司法实践中,人们发现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另案处理案件”的监督开始有所重视。其实,在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实践中,不仅是对公安机关的“另案处理案件”,而且对公安机关的其他案件的处理情况,如受案、立案、破案、撤案等情况,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都显得力不从心。这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过程,不像对法院的刑事审判过程那样是全程参与,所以往往不能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关信息,只有当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时或有被害人反映情况的才能得知,刑事案件从发案到提请批准逮捕前的侦查活动,一般都处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之外…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公安机关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中,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因已先行判决或起诉、认定犯罪证据不足、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未达刑事  相似文献   

7.
编辑同志:最近,某地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发现涉嫌盗窃犯罪的张某对部分事实翻供,且该案的一个重要证人无证词在卷,因而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经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后,公安机关再次将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期间,检察院还未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时,公安机关已将该案予以撤销。请问:公安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撤销该案吗?重庆市潼南县人民检察院蒋洪波蒋洪波同志:撤销案件和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是公安机关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案方式。撤销案件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对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作出的处理决定。撤销案件时…  相似文献   

8.
刑事诉讼中的捕后诉前阶段,是指批准逮捕之后移送审查起诉之前,具体指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批准逮捕或者是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提请本院侦查监督部门决定逮捕之后,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自侦部门再行向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提请移送审查起诉之前的诉讼阶段。由于该诉讼阶段不仅处在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分工的衔接处,而  相似文献   

9.
《中国卫生法制》2010,(6):19-19
高检院、公安部、监察部、商务部今年10月起至2011年6月联合开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此次"专项监督活动"以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经济领域作为切入点,将在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知识产权、金融证券等部门监督移送一批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不移送、以罚代刑的涉嫌犯罪案件。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因案件管辖不同,经常发生相互移送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的情况。公安机关因管辖向检察机关移送的案件一般是在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发现有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进行犯罪的案件。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关键要看案件的主罪性质是否符合检察机关的管辖,对于主罪符合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检察机关应当接受并立案侦查,对于主罪不符合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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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移送告知制度的涵义和种类 案件移送告知制度是指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在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或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终结移送法院时,应当将案件移送的信息告知案件相关关系人以及法院终结民行案件后一方当事人不服上诉至上级法院而由下级法院移送至上级法院时应当告知相关关系人的制度。案件移送告知是属于程序性问题,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也是体现司法公正和司法为民的重要理念。  相似文献   

12.
在检察机关依法做好审查逮捕工作的同时,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把对公安机关的侦查监督作为突破口,及时准确地追捕漏犯。 一、提高认识,转变执法观念 由于受旧的执法观念影响,一些地方干警在审查报捕案件时,往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满足于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而忽略对报捕书中注明在逃或另案处理人员的复核,使一些漏网之  相似文献   

13.
在审查起诉工作中,我们常常发现,一些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前曾受到过行政处罚,如多次盗窃、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因公安机关当时只发现其中一起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而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处罚。后经侦查发现,或犯罪嫌疑人又因同种违法行为构成犯罪而被移送审查起诉。此种情况如何处理,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不同认识。  相似文献   

14.
彭晔 《法制与社会》2011,(24):116-117
在我国,“另案处理”虽没有明确的刑事法律规定,但其在司法实践广泛存在。由于其操作随意性较大,监督机制较为薄弱,容易变“另案处理”为“另案不理”,滋生更多的司法腐败。本文从检察机关角度出发,对产生“另案处理”之原因进行分析并区分类别,针对目前公安机关“另案处理”之现状,提出符合实际的监督建议。  相似文献   

15.
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的立案监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程序缺乏具体规范,行政机关移送案件的程序和标准不明确,检察机关对此类刑事案件的立案监督工作存在较大困难。因此,应当在明确公安机关初查权限、立案期间,赋予行政执法机关立案监督建议权的基础上,强化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职能,设置完备的法律保障体系,确保检察机关对此类刑事案件行使立案监督权。  相似文献   

16.
在审查起诉期间,犯罪嫌疑人不到案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或者未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当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经依法传唤不能到案的情形。  相似文献   

17.
“另案处理”是侦查机关对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一种处理方式,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中经常遇到这种情况。而“另案处理”意味着被“另案”的犯罪嫌疑人涉嫌某种共同犯罪,只是由于某种原因,被列入“另案处理”。然而,在办案实践中,在对某些案件进行“另案处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各地的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标为"另案处理"的不在少数,但最终案件"另案处理"的结果如何不得而知。在办案实践中,在对某些案件进行"另案处理"上,常存在着一些问题,有的涉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借对"另案处理"而逍遥法外:如2002年,广东省江门市公安部门破获了一起地下钱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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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阶段公安机关撤回案件(以下简称公安撤案),是指针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因一定的原因而将案件撤回的行为,其方式包括公安机关主动撤回和检察机关建议撤回。在当前司法实践中,它成为公安和检察机关都欣然接受的一种结案方式,其适用量远远超出不起诉决定。  相似文献   

20.
目前,有些基层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审查、退查或自行补充侦查后,发现符合不起诉条件的,常常以检察建议的形式建议公安机关撤回起诉意见,甚至撤案。笔者认为这种做法不妥,应由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第一,建议撤案的做法有悖刑诉法的立法精神。刑诉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的最终处理方式应为作出起诉决定或不起诉决定,并未规定建议撤回起诉的方式。检察实践中,对符合不起诉条件的案件,建议公安机关撤回起诉意见,于法无据,也不符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分工负责、准确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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