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人权观是人类历史上先进的人权理论,指明了社会主义社会的人权发展方向,对当前我国推进人权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人权法律保障是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文章基于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人权观的审读,结合当前我国人权事业发展中面临的挑战,提出了人权法律保障的完善路径。  相似文献   

2.
美国早就想对外实行人权外交,但把人权外交付诸实施则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20世纪50至60年代,美国在对外政策中并未奉行人权外交的政策,而是凭借军事经济实力与苏联争霸,卡特政府上台以后美国开始大打人权牌,普世人权观也就应运而生。普世人权观实际上为美国以人权为借口干涉其他国家的内政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借口。  相似文献   

3.
李志明  胡蓉 《理论月刊》2005,(11):104-106
宪法的内在精神是保障人权。中国宪法2004年修正案确立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中国人权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然而,冷静地思考发现,宪法2004年修正案在许多相关制度的配套方面仍有缺失。  相似文献   

4.
在当前司法现实中存在的刑事强制措施滥用等严重侵犯犯罪嫌疑人人权。针对这些问题产生的实践和理论原因,根据我国国情,应采取调整与完善刑事诉讼结构与法律的措施,包括制度、法律上的调整与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以及律师帮助权的落实与加强等。  相似文献   

5.
中国人权法律保障的重点和特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乔晓阳 《人权》2006,(1):2-5
2005年10月28日至29日,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中国国际交流协会和德国艾伯特基金会,在京共同举办了以宪法、法律与人权保障为主题的第七届中德人权研讨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在研讨会上讲话。现刊出讲话主要内容,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6.
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的统一体,和谐法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的和谐社会是与少数民族地区的和谐融为一体的。没有少数民族地区的和谐,难以有整个中国社会的持续和谐。对少数民族人权进行法律保障是构建和谐法治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基于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的理解,对中国少数民族人权法律保障的现状和制约因素进行分析,提出当今中国和谐法治社会构建中的少数民族人权法律保障路径。  相似文献   

7.
陈美忠  张严 《传承》2011,(21):82-84
罪犯人权的保障是一个国家人权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从我国1994年《监狱法》颁布实施以来,罪犯的各项权利得到了一定的保障,但罪犯作为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在我国现在的经济政治条件下,对其的保护依旧存在很多不足。我国应加快制度建设,根据新的现实状况修订有关罪犯刑罚执行的法律法规,以求使罪犯的权利得到最大程度的切实保护。  相似文献   

8.
李忠诚 《人权》2014,(1):18-19
中国宪法和法律规定,检察机关的职责不是简单的追诉犯罪,检察机关的性质也不是单纯的公诉机关,从本质上而言,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为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检察机关在侦查、批捕、起诉等各个环节,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9.
钮友宁 《人权》2012,(5):46-49
基本人权是一个既古老传统又现代敏感的基本社会法学概念,是与人类社会同步存在、同步繁衍和同步发展起来的,它从中世纪宗教哲学的束缚和禁锢中解放出来,是指所有国家及社会成员与生俱来的各种完整的权利与自由,包括人应当享有的社会善意对待和基本人格尊严等。就完整的意义而言,就是所有国家及社会成员应当人人自由、平等地享受生存和发展等各种基本权利与自由,以及国家宪法和完整的法律制度体系提供的社会保障体制。从人类社会发展进程来看,既要充分尊重原生态的天赋人权这样一种应然权利,又要将这种权利转变为通过国家立法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与自由的法定权利。  相似文献   

10.
陈伟 《青年论坛》2007,(3):126-129
人权是一种为人人所享有的权利。人权保障离不开立法活动,保障人人享有人权需要国家机关在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分配权利义务的过程中承担平等对待的义务。为此,需要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约束范围扩大到立法领域,改变以往该原则仅指法律适用上的平等的狭隘理解。  相似文献   

11.
周强 《人权》2012,(1):5-7
11月的北京已有丝丝凉意,川蜀大地依然气温宜人。  相似文献   

12.
我国的刑事赔偿是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由国家承担对受害人的赔偿责任。刑事赔偿是对公民人权保障的基本途经之一。引起刑事赔偿的五种法定情形是: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通过上述刑事赔偿情形的司法实践,使公民的人权得到切实有效的法律保护。随着我国赔偿制度的发展和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刑事赔偿在保障人权方面必将发挥更大的法律保护作用。  相似文献   

13.
蒋平 《公安研究》2013,(8):49-58,89
当前,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事件频发。信息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既是一个需要高度重视的社会问题,又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当前,我国要妥善解决好侵害个人信息的问题,应从法学基础理论入手,论证完善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必要性;同时从工作实务出发,考察具有代表性的刑事司法实践,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系统地分析相关原因,构建完善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路径。  相似文献   

14.
齐延平 《人权》2005,(6):25-27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入宪的首要意义在于政府要承担更多的制度性责任,而建立国家人权保障的专门机构就是一个国家承担这一责任的具体表现之一。  相似文献   

15.
张允允  谢贤洲 《人权》2011,(2):25-27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其关键在于我们始终坚持将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与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走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中国化的科学发展道路。  相似文献   

16.
高房价是当今最突出的“中国焦虑”之一,尽管遏制房价的新政频出,但掺杂其间的复杂利益纠葛,仍使房价的未来走势扑朔迷离。于此情境下,住房已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有必要从政治、法律、人权等角度重新理解其本质。  相似文献   

17.
公开辨认程序人权保障的缺陷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开辨认是在犯罪嫌疑人知晓指认活动正在进行的情况下进行的辨认。我国公开辨认程序在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方面存在缺陷。我国应赋予嫌疑人知悉将被采取辨认的权利、要求律师在场权、自主决定队列中位置的权利、知悉辨认结果等权利,以维持控辨双方的相对平衡。  相似文献   

18.
张晶 《人权》2011,(4):38-42
囚犯是监狱的主体,权利与义务构成囚犯在监狱法律关系中的基本要素。^①应该承认的是,在传统思想主导的监狱理论研究中,囚犯的权利一直淹没在“义务先定”、“义务主导”的文化里而长期被忽视、漠视。“在整个监狱史上,罪犯(囚犯)的权利并不是一开始就得到肯定的。  相似文献   

19.
张纯 《求索》2008,(8):155-157
土地是人类的生存之本,对土地的权利是人权的应有之义。土地征收中对当事人土地权利的侵犯即构成对其人权的侵犯。我国农村土地征收存在对于农民财产权、生存权以及其他人权保障问题。究其原因在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本身存在缺陷,征收制度中相关范畴界定不清、监督不力、救济无力、征收权滥用等。笔者主张通过完善我国的土地产权制度、征收程序、严格界定“公共利益“、健全监督救济体制、建立和谐农村土地征收法律体系,完善与加强我国农村土地征收的人权保障。  相似文献   

20.
滕宏庆  杨风云 《人权》2014,(3):47-51
2008年10月30日,第13届国际反腐大会首次提出人权反腐的新思路,即人权方法有助于消除腐败,人权机制可以向受腐败影响者提供救助方法,人权运动应与扫除腐败运动加强合作:鉴于腐败对弱势和边缘群体的人权会产生巨大影响,应进一步强调提高他们参与剔除腐败战略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