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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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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会生活和生产实践都离不开规则,在某种意义上,"社会"一词本身就包含着规则的含义,因而,社会治理无非是建立规则和使用规则的活动,是运用规则和维护规则的活动。然而,在人类社会的不同发展阶段中,规则的形式和作用都是不同的。在农业社会,规则从属于和服务于权力的巩固和行使;在工业社会,规则就是社会治理的手段和途径,它既被用来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也被用来规范权力的行使。工业社会中的规则具有高度强制性,任何一项社会行为的发生,都被要求遵从规则,而且可以主要被用来防范越轨行为。在后工业化进程中,面对社会的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集体行动的方式从协作行动转变为合作行动,从而要求规则的性质、表现形式和功能也都实现根本性的转变。合作行动中的规则是辅助性的,却又是合作行动的必要支持因素。在合作行动中,行动者不应被动地接受规则的规范,而是应当主动地超越规则的要求。  相似文献   

2.
胡建良  杨慧珠 《奋斗》2001,(6):36-37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是一个紧密结合的整体。法治是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是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都有其独特地位和作用。法治是统治阶级依据法律治理国家,它通过国家机器制定的法律、法规来治理国家,规范公民的行为,是带有强制性的,犯法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从而保证社会的安定团结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德治是主张用统治阶级的道德标准教育和约束人民。  相似文献   

3.
在乡村治理体系中,自治即基层群众自治,法治即依法治国,德治即以德治国。在实践中,三者形成了各自的发展逻辑:自治要求自治主体具备法治素养,需要国家配套完善法律制度,需要乡村社会发挥内生动力;法治一方面需要通过自治载体实施,另一方面需要德治配合致相得益彰;道德具有价值引领和支撑功能。三者具有不同的功能定位:自治是乡村治理体系的核心,法治是乡村治理体系的保障,德治是乡村治理体系的价值导向标和支撑器。三者有机结合,同向聚力乡村治理体系的完善,助推国家治理现代化。  相似文献   

4.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完善党委领导下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实行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乃至融合的治理模式。“三治”结合,法治居于先导地位,通过完善法律法规、规范治理主体、强化法治实践、加强法治宣传,充分发挥法治对自治、德治的保障和撬动作用,推动乡村融合治理。  相似文献   

5.
简单地说德治就是依靠道德的治理,是与法治相辅相成的一种社会治理模式。从法律的实施角度来看,德治作为法治的重要补充发挥了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德治的实施先决条件就是社会具有一定的道德水平、公民具有较高的道德情操。这就赋予了道德教化以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张领 《探索》2022,(2):89-102
乡村振兴战略中治理有效的提出是为了解决传统乡村治理自发性、弱约束模式无法应对乡村发展失序、社区失灵的问题。乡村自愿组织整合经由“社区空间”形成的公共关切,通过向村“两委”输入而形成公共议题,并协助村“两委”协调村民和地方政府的利益矛盾。社会关联度高的社区空间中的农民随着“乡-城流动”增加收入,进而提高了行动能力,积极支持自愿组织的活动,参与乡村振兴。然而,在约束性的治理场景中村“两委”和自愿组织就难以发挥作用,陷入“社区失灵”的困境,因而需要基层政府介入承担元治理的角色,弥补村级治理体系权威性不足的问题。这样,下沉的基层政府权力、村“两委”、自愿组织和村民几大主体形成了强约束和自治相配合的合作治理格局。这一多元合作治理网络实现了德治、自治和法治的有机组合,进而破解乡村治理失效的困局。  相似文献   

7.
实现乡村善治需要构建自治、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自治包含自律与他律两条原则,是法律与道德规则双重约束下的弹性治理,自治、法治、德治互构为一个"三治"结合的"箱式治理"结构。在这其中,法律边界与道德边界规定了有效治理的空间,突破两者的边界为"违法"或"违德"的无效治理。自治在法治与德治所约束的范围内上下位移,形成不同的治理类型。在偏向德治的一方为"德主法辅型自治",偏向法治的一方为"法主德辅型自治",居中为典型的"德法均衡型自治",是最优型治理。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追求有效治理,应区分失效治理、低效治理与高效治理,赋予乡村善治一定的弹性空间,既要以法治与德治方式促进自治,又要在自治活动中培育深化人们的法治精神与德治观念。  相似文献   

8.
梁文辉 《党史文苑》2006,(10):55-56
简单地说德治就是依靠道德的治理,是与法治相辅相成的一种社会治理模式.从法律的实施角度来看,德治作为法治的重要补充发挥了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德治的实施先决条件就是社会具有一定的道德水平、公民具有较高的道德情操.这就赋予了道德教化以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正>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在国家治理中都有其地位和功能。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  相似文献   

10.
<正>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法治与德治在功能上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才能实现善治,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1]。这是我们党总结古今中外治国理政历史经验得出的科学论断,也是基于中国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作出的科学决策,是推进国  相似文献   

11.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检察机关作为法治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重要职责。不起诉权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权力,需要依法规范行使,优化监督制约机制有利于防止检察人员滥用不起诉权、督促检察人员主动行使不起诉权、防范冤错案件的发生。针对目前检察机关不起诉权监督制约机制所存在的不起诉决定程序透明度不够、检察机关自我监督的规则模糊、外部制约的实效不足等问题,应通过提升监督制约程序的透明度、增强检察系统内部监督的可操作性、提高外部制约的实效性等途径予以优化。  相似文献   

12.
《探索》2017,(4)
法治既是一种社会治理方式,也是在近代以来生成的一种社会治理模式。法治是具有历史性的,它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模式应当被理解成仅仅适用于工业社会,是历史地生成的和具有历史适应性的。在农业社会,存在着作为社会治理方式的法治,但在社会治理模式上则是权治的。现在,我们处在全球化、后工业化进程中,作为社会治理方式的法治仍然会被使用,但作为社会治理模式的法治必将得到扬弃。在全球化、后工业化时代回顾法治生成的历程,并对作为社会治理模式的法治进行分析,可以看到,它存在着诸多缺陷,而且也仅仅在社会的低度复杂性和低度不确定性条件下才会显现出优越的社会治理功能。在社会的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法治的优越性将荡然无存。所以,我们需要在对法治的解剖中去寻求新的社会治理模式。  相似文献   

13.
乡村振兴是党在新时代提出的重要战略,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自治、法治、德治"三者在推动乡村治理格局走向优化的过程中是"一体两翼"的关系——以村民自治为主体,依法治村与以德治村是村民自治的辅助治理手段和工具。在"三治合一"的治理体系下,应当通过积极探索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加强乡村法治建设、以德治建设助力乡村法治建设等方式实现乡村振兴的治理目标。  相似文献   

14.
作为社会发展变化的体现与标志,社会转型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变迁过程,社会治理则是社会转型的有效途径。从社会发展史看,人类社会治理经历了从统治型社会治理到管理型社会治理再到服务型社会治理的历史演变。服务型社会治理是以服务而不是以权力的扩张或法律的制约为宗旨的一种社会治理模式,它是实现法治与德治相统一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5.
作为社会发展变化的体现与标志,社会转型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变迁过程,社会治理则是社会转型的有效途径.从社会发展史看,人类社会治理经历了从统治型社会治理到管理型社会治理再到服务型社会治理的历史演变.服务型社会治理是以服务而不是以权力的扩张或法律的制约为宗旨的一种社会治理模式,它是实现法治与德治相统一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6.
廉政建设与政治体制的关系是当代行政改革需要考虑的基本问题之一.要明确廉政与宪政的关系,首先要弄明白什么是廉政和宪政.关于宪政,北京大学姜明安教授的观点是:宪政是指人类创设的控制公权力行使,保护公权力相对人权利、自由的一种机制.这一机制包括规范公权力授予、公权力分配、公权力之间的相互协调、制约、公权力运作、对公权力行使者的监督、控制、对公权力相对人的救济的一整套规则、制度及其运作程序.北京大学法学院张千帆教授认为宪政是德治与法治的理性统一.法治与德治是一个国家长治久安的不可偏废的两种途径,而两者的理性统一实际上要求建立一种宪政秩序.作为法治的最高形式,宪政不但为法治提供了道德源泉,而且也为实现德治提供了法治的保障.作为法治的最高形式,它包含着社会所普遍认同的基本道德规范,从而为法治提供了不可缺少的价值基础.正如普林斯顿大学政治学系麦考米克(McCormick)教授指出,"宪政主义是一种规范性政治理论,它要求任何社会的中心价值必须是人格尊严."麦考米克(McCormick)教授在他的的一篇论文--<宪政主义>中非常精练地解释了宪政主义这个词的含义,尤其是它的哲学理论基础、它和宪法及宪法文本主义的区别、它和民主主义的微妙关系以及它对于政体设计的现实含义.本文以对廉政与宪政的关系分析为基础,力图说明廉政之要在于廉制、廉制之本在于宪政,而且必须以宪政精神建设廉政.基于严密的选择逻辑和一定的政治学、法学知识对廉政建设给出的理性建议有1.以法律手段改革现行廉制.2.大胆制约权力,健全廉政法制.3.充分依靠人民群众.  相似文献   

17.
法治的运行结构"立法—执法—司法"与治理结构"治理主体—治理权力—治理规范—治理效果",都蕴含着法治的治理效能。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应重视从治理结构中发挥法治的治理效能。充分调动治理主体,合理配置治理权力,有机整合治理规范,精确反馈治理效果,是构建法治的治理结构并从中发挥治理效能的重要措施。探寻新时代发挥法治治理效能的路径,必须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我国法治的理论建构、制度建构和话语建构。  相似文献   

18.
一、辩证认识企业德治与法治的关系(一)企业的德治是法治的思想基础。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道德,是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人们内心信念等力量来调整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及行为规范的总和。道德包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法治,属于上层建筑,属于政治文明。既是执法人员对法律的维护与执行,又是人们对法律的遵守和服从。两者都有一个道德的遵循问题。德治与法治,在企业行为中相互配合,互为补充。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企业与职工的行为;德治以舆论和自制力约束企业与职工的思想和行为。…  相似文献   

19.
刘芳 《学习论坛》2015,(1):78-80
依法执政是执政党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执掌和行使国家政权进行的执政活动。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依据包括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依法执政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前提、基础和关键。中国共产党一贯注重法治,用党内法规约束自身行为,并高度重视法治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当前,深入推进依法执政应当主要从科学考核依法执政、完善党内法规中的党纪责任规定、加强党内法治教育几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20.
一个国家有效的社会控制和治理,是通过公共组织实现的。代表公民权利行使的社会团体应当以维护公民权益为已任,任何组织和个人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要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手中的权力,改变依靠人治来管理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的习惯做法。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和基本方式,法治的前提是公权力受到规范和约束,依法治国以依法治权为逻辑起点,在依法治权中实现依法治国,就是要依照宪法和法律规范、约束权力,让权力在法治的框架内运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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