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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人多把《老子》“道生一”的“一”理解为最高存在者“道”本身,本文从动态角度指出,“一”应为在形而下的世界中存在的“道”;《庄子·大宗师》中“其一也一,其不一也一”一句,本文结合庄子“齐物”思想指出,这里讲的应是事物自身究竟以什么方式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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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晶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3,16(6):127-149
唐代不会存在并行不悖的两部规范宗教群体的法律,《道僧格》与《祠部格》
之间应该是一种因唐格篇目嬗变而导致的继承关系,其中《道僧格》可能作为《贞观格》、
《永徽留本司行格》、《永徽留本司行格中本》的一篇而存在,此后因道僧立位不分先后之
诏的颁布及唐格卷数的变化,“道僧格”之名无法存在,且唐格的篇目渐次向以尚书省二十
四司为名转变,《道僧格》最终为《祠部格》所取代。自近代以降,中日两国学者孜孜不倦
地对早已佚失的《道僧格》进行复原,这些复原成果亦可为新的研究成果或新文献带来的新
知所补正。至于《天圣令·狱官令》中的“僧道法”,应该包括《道僧格》与宗教内律。 相似文献
3.
2002年4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称《规定》)正式实施,笔者认为这是我国首次在司法解释中承认“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的差异性。《规定》第63条指出:“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作出裁判”。可见,我国现行的证据制度不要求证明结果达到“客观真实”.只须达到“法律真实”即可据以作出裁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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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略回顾了“是”、“应当”、“事实”和“价值”等观念在学术史上的演变以及它们同规范观念之间的联系.并针对规范的性质问题作了初步讨论。一是关于二元框架。“是”和“应当”的分野,或者说“事实”和“价值”的分野,主要是现代问题。传统形而上学是“是”的学问.并不刻意做出上述区分。休谟和康德之后,“应当”分化了出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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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何谓“私服”关于“私服”,目前在我国尚无法律意义上的权威解释,唯一可循的是我国新闻出版总署等五家单位于2003年12月28日联合颁布的《关于开展对“私服”、“外挂”专项治理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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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在新的发展阶段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我们党对“三大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深化的基本标志,是我们党理论创新的又一重大成果。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我国这一关键时期的阶段性特征概括为“四个深刻”和“两个前所未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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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是“四五”普法的两个纲领性文件。理解规划和决议的精神,重点是把握“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两个转变、两个提高”具有深刻的理论内涵“两个转变、两个提高”是指通过“四五”普法的实施,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全面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