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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71 毫秒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300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  相似文献   

2.
论代位执行     
代位执行是在执行债务人对案外第三人的债权并未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条件下 ,法院就要求该第三人直接向执行债权人履行其对执行债务人所负的债务 ,并可对该第三人的财产进行的强制执行。对第三人强制执行的执行根据在理论上就成了问题。本文认为 ,代位执行的执行根据不是执行法院发出的履行债务通知 ,也不是执行裁定 ,而是申请执行人据以对被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 ,这一结论原于判决效力的扩张性。本文还对代位执行的条件及其在实践中易出现的问题和对策进行了研讨。  相似文献   

3.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 56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65条的规定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司法实践中 ,存在着原告或被告申请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或原告直接在起诉状中列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现象 ,均是无法律依据的。笔者认为 ,即使法律许可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两种方式 :申请参加和通知参加 ,也有值得商榷之处。在法院通知参加方式上 ,法院可依职权通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并可判决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民事责…  相似文献   

4.
民事强制执行制度是人民法院按照执行根据,运用国家强制力,依照法定程序,迫使被申请执行人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定权利的一种司法制度。结合德国、日本、我国台湾地区较为完备的执行救济制度,我国执行救济制度的完善:1.建立专门的执行机关,统一行使国家的执行权;2.建立债务人异议之诉;3.建立第三人异议之诉;4.建立执行救济的监督程序;5.建立执行救济的复议程序和上诉程序。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依法确认行政诉讼第三人,做到正确适用法律,应当抓住以下三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相似文献   

6.
《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由此可见,法律赋予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权,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认真执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支持国家公证机关依法公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为此,笔者谈些粗浅之见,意在加强人民法院对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工作。  相似文献   

7.
在《民法典》实施及《民事强制执行法》起草的历史背景下,债权执行应与债权人代位权形成有效衔接融合。债权执行并非债权人代位权在执行程序中的延伸,而有其独立的制度定位。我国债权执行应具有“一车两轮、一鸟两翼”的制度结构。除法院依申请发出债权扣押(冻结)裁定、履行通知外,以第三人在异议期间内的行为为根据,衍生出两种程序:其一是第三人未提出合法的异议,法院依申请作出执行裁定,以“履行通知 + 执行裁定”作为执行名义,对第三人径为强制执行;其二是债权人认为第三人的异议不成立,提起债权收取之诉。这一制度结构已被《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确认。但是,对第三人径为执行受到了诸多质疑,需对其正当性进行论证。而债权收取之诉与我国可实现直接清偿的代位权诉讼颇为相似,需进行有效的整合,避免陷入“诉讼法学者不理解及漠视实体法”的尴尬境地。  相似文献   

8.
知识卡片     
15、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对于辩护律师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  相似文献   

9.
保证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以下简称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该第三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为保证人,债务人为被保证人,被担保的债务(权)为主债务(权)。除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人与债权人依法设定保证担保之后,保证人在通常情况下都要承担保证责任。尽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但保证人的追偿权往往难以实现。所以,有人说为他人提供保证担保就等于…  相似文献   

10.
清偿是合同终止、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法定原因.且清偿得以第三人为之为原则.目前,学界对于第三人清偿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可能导致第三人清偿的原因行为,并对它们进行比较和区别.而对于履行中无厉害关系人违背债务人意思的第三人清偿,则仅是在理论上明确了该履行行为可以发生债务清偿的效果.但对该清偿行为的性质、效力、及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各自的请求权等问题却甚少关注.本文正是从这一角度出发,以合同履行中违背债务人意思所为之第三人清偿与其他有可能导致第三人清偿的原因行为的区别作为切入点,力图说明违背债务人意思之第三人清偿的性质及其他相关问题,以期为这种清偿行为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引.  相似文献   

11.
被执行人"失踪"或子女被失踪,子女不同意与申请执行人共同生活是抚养权执行难最主要的表现形式。虽然表面上看交付子女的行为不可替代履行、未成年子女人身不可强制执行是导致抚养权执行难的主要原因,实际上离异双方对抚养权存在错误认知以及对子女利益的忽视才是抚养权执行难的根本原因。借鉴域外一些国家推行的父母教育计划、前置调解在化解夫妻双方矛盾、保护子女利益方面的经验,引导我国家事调查员参与离婚案件父母教育计划,采取前置调解措施引导双方自愿达成子女抚养的调解方案。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对抚养权争议较大的,赋予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临时探望权以及申请人民法院对有可能隐匿子女的关系人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减少因情感缺失和子女"失踪"引起的抚养权执行难。  相似文献   

12.
由于法律规定的不明确,不完善,我国目前的查明被执行人财产制度在实践中主要落到了申请执行人一方。这既违背民事强制执行程序的基本法理要求,也缺乏一定的法律依据和可操作性。在民事执行过程中,我们应当合理划分执行机关、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责任,完善我国被执行人的财产查明制度。  相似文献   

13.
《担保法》关于抵押权之规定的中国特色及其完善董峻峰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不转移占有之物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物优先受偿。由于抵押担保对债权人比较安全可靠,同时由于财产抵押后并不转移占有,不影响抵押人对抵押物的使...  相似文献   

14.
论案外人异议审查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民事执行程序中,经常出现诸如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员怠于履行职责的异议、履行方式的异议、案外人对执行的标的提出异议等。本文拟通过分析现行法律法规对案外人异议审查的有关规定、法院的具体司法实践,甄别出症结所在;并从分析案外人异议的本质、执行机构的工作目的、强制执行权性质出发,提出改善的方案。  相似文献   

15.
<行政诉讼法>第6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基于法律"确定性"的理念和行政权"执行性"固有的特性,取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还行政强制执行权于行政机关,不但必要而且可行.  相似文献   

16.
债务加入是指第三人加入债务关系,债务人不脱离原之债务关系,第三人与债务人共同负担其债务。债务加入可以由承担人与债权人、债务人签订三方协议成立,亦可以由债权人与承担人或者债务人与承担人签订双方协议等而成立。债务加入与第三人代为履行和免责的债务承担等在存在相似性的同时,其也存在着差异性。第三人加入债务后应以原债务人的现存债务为准享有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对于原债务的从债务,除非当事人之间对此达成合意,否则不得转移。  相似文献   

17.
国务院发布的1992年1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34条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经公安机关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办法》实施以来,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但审理此类案件时,是否可以运用《中华人民共和  相似文献   

18.
在债权转让的情况下,债务人可以有条件地向债权的受让人主张抵销,不受抵销债权的相互性的制约,甚至不受主动债权必须届期的限制。在不得抵销的情形方面,中国民法典原则上尊重当事人关于禁止抵销的约定,变中国合同法“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为“根据债务性质”不得抵销,更为适当。抵销权既可以通知的方式行使,也可以提出抗辩或者提起反诉的方式行使,但反诉/反请求才符合其本质要求。从抵销乃抵销权行使、致使双方的债权在数额相同的范围内消灭这个层面观察,裁判者不得依职权适用抵销的规定。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期限应有例外。应区分抵销的生效与债权消灭两个概念,抵销自抵销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但抵销消灭债权的效果溯及自抵销条件成就之时而非抵销通知到达之时。在两项债务非产生于同一合同关系或虽产生于同一合同关系但并非立于对价关系的情况下,加上裁判者坚持履行抗辩权构成的通说,宜主张抵销。第三人向被执行人主张抵销的债权非属强制执行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交易结果时,抵销可以对抗强制执行。如于受质权设立的通知之前,第三人已经取得了对于出质人的债权,其抵销权不应因出质人为其债权人设立质权而受妨碍。  相似文献   

19.
一、行政复议前置的界定及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机关已经依  相似文献   

20.
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和工商业的日益发达,各民事主体间的经济交往愈见频繁,债的法律关系不断增加,从而引起各种债事纠纷。如何保证债仅不受损害,已逐渐引起债权人的重视,作为债的担保方式——抵押,在实践中开始运用。《民法通则》第89条第二项对抵押作了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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