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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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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汪林义 《检察风云》2006,(23):14-15
温州科技馆原筹备办主任陈建新,利用临时机构大做文章,耗费公款3700多万元购买了一堆科技“废品”。他因贪污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9年。陈建新事件引起人们对临时机构的关注,人们担忧,目前各地林林总总的“筹备办”“指挥部”,是否会存在类似管理混乱的情况?耗资3700多万元买“废  相似文献   

2.
孔力 《法律与生活》2012,(15):32-34
近年来,一些重点工程或重大项目专门设立的“指挥部”等临时机构越来越多。这些临时机构由于权力集中、权利过大、监督缺位等原因,已成为职务犯罪的易发、高发领域。  相似文献   

3.
“临时措施”(Interim Measures)是国际商事仲裁程序中一个重要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本文通过分析比较各国仲裁庭临时措施制度以及其主要执行地法院的立法,阐述了目前在我国两大国际仲裁机构——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14年所,布规则中临时措施的积极意义,深入剖析了目前我国国内仲裁机构规则中初现的临时措施特点与现存“瑕疵”,论证了加快《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修订的必要性,并提出了中国法院在执行仲裁庭临时措施的过程中应该更加尊重国际通行标准、切实完善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促进国际仲裁在中国的长远发展等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根据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需要,一些地方相继设立了一些临时机构,全权负责某项重点工作或突击性工作,如拆迁办、改制办、招商办、创建办、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等。这些临时机构常常集组织、协调、管理、服务职能于一体,在完成阶段性以及特定的工作任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少数临时机构在人、财、物的管理上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挥霍浪费现象突出;贪污挪用公款等问题时有发生;公物管理混乱,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因其机构临时,缺少完善的规章制度,内部制约机制不健全;因其性质“临时”,往…  相似文献   

5.
谨防临时机构财务管理和监督成盲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为完成某一相对独立的阶段性工作或特定性任务,许多地方都专门成立“领导小组”、“指挥部”,设立办公室等临时机构,并拨专款用于开展工作。这些机构的人员多是从几个甚至十几个单位抽调组合而成,承担的任务一般都比较重要,领导较为关注,所以经费一般都比较充裕。但考核这些临时机构工作的指标,主要是看任务完成怎样,而花多少钱、怎么花钱往往被忽视。这就使得这些临时机构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成为一个盲区,容易发生问题甚至滋生腐败现象。如某地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人李某伙同会计采取虚增工程款手段,合伙贪污7万元:某市场管理办公…  相似文献   

6.
临时机构,大都是本着有利于组织和协调,有利于推动某项临时工作开展而设立的非常设机构。这些临时机构对一个地方的政治经济活动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在协调方方面面的关系,集中力量办大事,突击急、难、险、重任务方面,更能体现它的独特优势。但是,由于管理不严密,制度不健全,监督难到位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临时机构存在的问题十分突出。 经费滥支乱用 财务开支混乱。长期以来,临时机构把本应上交财政的资金当成“唐僧肉”,不吃白不吃,不用白不用,花钱大手大脚,有钱用到无钱止,甚至寅吃卯粮的现象随处可见。今年衡阳市某…  相似文献   

7.
吕磊 《法治与社会》2016,(12):34-35
规范不规范,关键看转变!一年至少召开2次人代会的“新规定”取代了一年就是一个人代会的“老习俗”.“临时机构”的人大主席团“升格”成了乡镇人大的常设机关.“光杆司令”的镇人大下设了“分支机构”,忙于“副业”人大主席接过了聚焦“主业”的“扁担”,……  相似文献   

8.
一、公证制度问题的暴露近来,通过有关媒体和官方临时成立的调查机构对于“西安体育彩票丑闻”的一系列追踪调查,西安市“碑林区公证处假公证书事件”被迫浮出水面,于是,中国公证制度遭遇到了来自社会各界前所未有的各种质疑:公证机构为何会作虚假公证文书?公证员为何胆大妄为?  相似文献   

9.
饶传平 《中外法学》2013,(4):718-735
《临时约法》与晚清的《钦定宪法大纲》不同,将基本权利一章置于国家机构之前,以宣示人民对于政府的前提性与根本性。但《临时约法》第十五条 “得依法律限制之”的规定,却为政府立法侵蚀宪法基本权利提供了借口。《临时约法》第十五条 的规定,在法例上,可追溯到日本明治宪法第二十九条 “在法律范围内”和普鲁士宪法第二十七条 “非依法律不得设之”的规定;在思想上,源于清末民初国情论下的自由观。经过民国三十多年的立宪论争,《临时约法》第十五条 “得依法律限制之”被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第二十三条 “不得以法律限制之”取代。这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一条 等条款的修改与完善,不无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0.
海南自贸港的仲裁机制应置于国际竞争中去考量。在海南自贸港中构建临时仲裁制度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和该制度自身发展的规律。尽管目前临时仲裁制度已在自贸区内有限开放,但临时仲裁制度在海南自贸港落地的障碍主要来自于我国仲裁机构的定位不合理,“三特定”的界限模糊,临时仲裁裁决的执行和认可缺乏规制,现有临时仲裁规则普适性的缺失。我国香港地区的临时仲裁的发展数据表明,成熟和强大的法律体系、临时仲裁的高度保密性、仲裁机构的有限介入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该项制度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值得参考。海南自贸港在立法路径上可根据《立法法》对《仲裁法》第16条和第18条作出变通处理或者根据《立法法》对临时仲裁制度作出系统性的规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应重新认识仲裁机构的促进性和服务性并高度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还原临时仲裁的本质属性。  相似文献   

11.
作为临时机构,目前各地究竟有多少,恐怕谁也说不清.《半月谈》曾报道说,陕西省曾对各种领导小组、委员会、组委会、协调小组、指挥部、筹建处等临时机构进行清理,一次就撤销了256个临时机构.临时机构之多、之冗,可见一斑.……  相似文献   

12.
本文引用国际商法、贸易法、投资争端与国际商事仲裁等英文论著中的简短段落,希图勾勒与论证ad hoc arbitration的本质属性与含意,其所谓的“特别”之处就是“临时”;它是与机构仲裁相对共存的一种仲裁方式,无需过分偏重其所谓“特别仲裁”的含意,不应宥于表层的意思与字面的对应,应当以“非机构仲裁”移译之;在专业的层面须有便于交流的统一术语。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根据工作需要,一些地方相继成立了各种临时性机构。在具体实践中,有些临时机构在管理上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亟须引起重视。一是资源浪费严重。成立一个临时机构,必然要抽调一批人员,租用一处办公场所,购买一批办公设施,并配备一定数量的车辆。不少临时机构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虽早已完成,但仍照样占用办公场所和设备,浪费严重。二是内部管理混乱。临时机构的人员大都是从各单位临时抽调或聘用的,内部管理往往不是十分严格。一些临时机构存在内部管理断层、脱节,导致财务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档案…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现有的仲裁制度中,只有机构仲裁没有临时仲裁。本文从分析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优劣的角度出发,回顾中国没有设立临时仲裁的历史,结合仲裁实践的发展,论证了建立临时仲裁制度的必要性,提出为顺利解决贸易争端、完善仲裁制度,需要在中国确立临时仲裁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15.
入世与中国临时仲裁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现代意义上的机构仲裁起源于临时仲裁,且在机构仲裁出现之前,临时仲裁一直是仲裁的唯一形式.与机构仲裁相比,临时仲裁有其独特的优势与特点.由于临时仲裁制度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因而如同机构仲裁一样,临时仲裁得到了各国仲裁立法以及国际条约的普遍认可和接受.但由于某种原因,迄今,我国法律尚未确立临时仲裁制度,这在某种程度上与我国加入的<纽约公约>相冲突.因此,在中国入世之后应在<仲裁法>中引入和确立临时仲裁制度以保持与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同步发展.  相似文献   

16.
北大学李成言教授认为,过多的临对机构会使计划经济回潮,不利于建立健康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临时机构主管部门过多,还会导致政府机构膨胀.从精简的趋势来看,应将清理临时机构提上议事日程,并须防止临时机构旧病复发,卷土重来.……  相似文献   

17.
李大勇 《当代法学》2021,35(6):98-108
在疫情防控期间,中央以及地方为推动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体安排与资源调配,设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疫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等形式的临时机构.临时机构的法律地位、权力架构和运作方式等问题受到法学理论的关注和重视.临时机构作为一种协调机制的组织形式,强调分权基础之上的整合协作和行政任务的整体推进.临时机构作为行政组织形式,不属于法律保留事项,其通过授权或委托取得相对独立的管理职能,但通常不能承担法律责任.临时机构扩展了行政组织的基本形态和类型化,为行政组织法理论的拓展与深化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临时机构的行政组织法构建必须立足于我国行政管理实践,以行政任务为圭臬,以行政协作为价值准则.  相似文献   

18.
本文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关于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仅就仲裁规则的适用作出规定的情况下如何认定该仲裁协议有效性的问题,论述了仲裁规则的种类及其适用的不同情况,以及当事人在国际商事仲裁协议中仅约定适用仲裁规则时其有效性的认定。作者认为,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适用某一特定常设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时,应当认定为仲裁协议有效,因为常设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的制定完全是为了该特定机构的需要,而不是为了满足其他仲裁机构或者临时仲裁机构的需要。联合国贸法会制定的仲裁规则,其出发点就是为了满足临时仲裁的需要,尽管该规则在实践中也为许多常设仲裁机构所采纳。作者认为,当事人约定适用联合国贸法会仲裁规则并由某一特定常设仲裁机构对该规则实施管理时仲裁庭依据该规则进行的仲裁,应当视为机构仲裁而非临时仲裁。从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与实践的发展趋势看,对于仲裁协议有效性的认定问题上,采用“尽量使仲裁协议有效”的原则。  相似文献   

19.
王伯文 《知识产权》2002,12(4):18-20
我国在加入WTO之前,相继修改了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颁布实施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这些知识产权的法和条例,都对诉前停止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作出了规定。英美法系国家将诉前停止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称为临时禁令,①欧洲大陆法系没有禁令概念,临时禁令表现为假处分、假扣押制度。日本专利法、实用新型法、外观设计法有关专利侵害的停止请求权中规定,对“有侵害之虞者,得请求停止或预防侵害。”②这里的“虞”,现代汉语解释为“猜测”和“忧虑”,等同于英美法系临时禁令中的“可以预料的伤害”。TRIPS协议称为“临时措施”,③其第50  相似文献   

20.
临时仲裁(Adhocarbitration)是相对机构仲裁(insti—tutionalarbitration)而言的仲裁制度。当事人自己依协议组建仲裁庭,或即使常设仲裁机构介入,仲裁机构也不进行程序上的管理.而是由当事人依协议约定临时程序或参考某一特定的仲裁规则或授权仲裁庭自选程序,这种形式的仲裁即为临时仲裁,又称特别仲裁或随意仲裁。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的区别在于:机构仲裁指的是由一个常设仲裁机构管理仲裁程序,通常是按照该机构自己的仲裁规则进行的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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