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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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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同步录音录像资料作为一种记录侦查询问过程、固定言词证据、保证程序合法的材料和方式,日益凸显着它的证据价值.然而,其证据属性在新《刑事诉讼法》中并未明确.但是,新《刑事诉讼法》认定证据的标准已经更具开放性.同步录音录像资料的证据价值不仅具有司法实践的基础,更具有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等基本属性,其证据地位有待通过司法解释或进一步立法予以明确.  相似文献   

2.
在当前刑讯等非法手段获取证据备受关注的情势下,于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事诉讼法对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予以纳入,对于规范侦查讯问程序,保障被讯问人人权,提高办案准确性,维护司法尊严,树立司法权威,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但规定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低,因此有必要在借鉴我国检察机关在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经验以及英国的《警察与刑事证据法守则F》的合理规定基础上,对公安机关侦查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3.
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下称“讯问录音录像制度”),自2005年12月15日高检院出台((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下称《规定》)而在法律规范层面上予以确立。随着2006年3月1日起在全国检察机关的分步实施和分级推进,该项制度在司法实践层面上开始运行。而在制度实施前后,高检院陆续出台的关于讯问录音录像技术规范、技术工作流程、系统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文件,以及主持的设备测试工作,又为此项制度的运行在技术层面上提供了支持。2010年6月13日两高三部联合制发了《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两个《证据规定》)并于7月1日起施行,两个《证据规定》在有关证据审查的规则中均涉及到了讯问录音录像,这意味着讯问录音录像制度中又加入了层级更高、适用范围更广的法律规范。但是司法实践中对于讯问录音录像的具体运用存在较大的争议,比如讯问录音录像的属性、讯问笔录与讯问录音录像不一致应如何处理、讯问录音录像应当如何在法庭上展示等。  相似文献   

4.
讯问录音录像具有保障讯问过程合法性、防止恶意翻供的程序价值,以及证明案件事实的实体价值。然而,其程序价值受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自身与运行环境的双重束缚,其实体价值因自身证据属性的立法阙如而长期被忽视。实践中,有的讯问录音录像存在恶意剪裁、不当公开等潜在的风险。堵不如疏,与其否认信息量更大、真实性更强的讯问录音录像的证据资格,不如通过律师保密义务、限制旁听、屏蔽关键信息等措施来消除讯问录音录像的负面效应。  相似文献   

5.
法律、司法解释对于同步录音录像预设了"再现讯问全过程"、"及时全面固定证据,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强化对讯问活动的监督,防止刑讯逼供的违法讯问行为的发生"等应然功能,但司法实践中同步录音录像的实然功能如何,少有论及。裁判文书是诉讼活动结果的载体,也是研究同步录音录像在司法实践中究竟发挥何种功能的绝佳样本。着眼于同步录音录像之功能完善,应坚守"全程、全面、全部"的底线要求,增加对违反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的程序性制裁后果,有效回应其作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直接据以定案的实践需求,适时解决《诉讼规则》与新《刑诉法》之间规定不一致的现实矛盾。  相似文献   

6.
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刑事诉讼法》确定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扩大并保障了律师的会见、阅卷、取证等权利,增强了其对侦查机关的制衡作用,规范了侦查讯问场所,明确了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讯问过程的录音或者录像制度,这些修订对侦查机关既是严峻的挑战,也是促使其发展的机遇。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必将强化侦查人员的执法观念,提升他们的取证水平,提高讯问技能。  相似文献   

7.
2006年以来,我国各级检察机关在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时已全部实施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虽然总体收效及反响良好,但也存在若干问题,若不加以改善,将影响该制度内在价值的实现。如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的定位、功能和效力,辩方是否拥有启动录音录像当庭播放的请求权等问题需要明确。建议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应作为刑诉法中的证据被明文界定;可以反证讯问人员构成犯罪;在国家机密不被泄露的前提下,检察机关应无条件公开讯问同步录音录像;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的适用对象应逐渐扩大。  相似文献   

8.
讯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设立,无疑是中国刑诉立法的进步,但录音录像资料证据地位的立法阙如,以及不能统一随案移送进行审查、质证,客观上可能减损这一制度应有的功能价值。录音录像资料的随案移送,具有独立的诉讼价值,但需要区分不同情形下的播放选择权、允许辩护人查阅录音录像资料、庭前会议明确争点、辩护人等申请要提供线索、涉密内容不公开播放和质证等相关制度加以保障。  相似文献   

9.
2013年开始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对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做了具体规定,开创了以基本法的形式确定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先例,改变了以往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仅依靠刑事、司法解释等运作的现状。但是,新刑诉法关于该制度的规定明显缺乏具体的操作程序,而且从比较法角度看我国讯问同步录音录像配套制度还不够完善,导致该制度运作时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在信息化、法治化的大背景下,我们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及其配套设施。  相似文献   

10.
目前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面临两大突出问题:同步录音录像不随案移送,难以在法庭上举证、质证;选择性同步录音录像现象严重。该制度之所以陷入困境主要是由于同步录音录像的性质、效力不明确,制作、保管、使用存在漏洞,权利保护不力等方面的原因。完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路径是:明确同步录音录像的性质,明确同步录音录像的效力,推进同步录音录像的规范化,加强同步录音录像中的权利保护,推进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立法。  相似文献   

11.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将技术侦查纳入刑事诉讼法、明确电子数据的法律地位、规范录音录像及其视频资料、将鉴定结论修改为鉴定意见等内容,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科技证据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广泛运用,有利于我国革除传统口供主义的弊端,促进正当法律程序改革,但同时也带来了人权保障方面的诸多难题。在将来的修正案中,有必要依据证明力上的关联性、证据能力上的容忍性等积极完善科技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质证机制,强化刑事司法机关的科技配置。  相似文献   

12.
新《刑事诉讼法》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该规则的确立和应用将对反贪侦查工作带来巨大的影响和挑战,也将对办案人员的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要保障反贪侦查工作依法、持续、健康开展,就必须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行理智辩证的对待、认真细致的研究和积极主动的应对。为此反贪侦查工作中严格执行收集证据的禁止性规定,全面落实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提高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应对能力,建立非法证据排除的预警机制和做好证据的事后补正等工作。  相似文献   

13.
新刑诉法解释对讯问录音录像作出了一系列规定,围绕其中第54条的内容,学界对讯问录音录像的查阅权产生了理解和适用上的争论。这些争论主要聚焦于讯问录音录像的证据属性、适用范围和查阅权的具体内容。随着程序性辩护和被告人供述合法性审查日益普遍,讯问录音录像的查阅权应当得到保障,其权利内容也将越来越丰富。讯问录音录像查阅权的保障有赖于讯问录音录像全覆盖和全移送的实现,涉密审查机制的完善,以及讯问录音录像保密责任的厘清。  相似文献   

14.
在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中,讯问过程录音录像制度是新确立的重点内容之一。该制度的确立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在规范执法行为、遏制刑讯逼供、保障人权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但是该制度在侦查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结合我国当前实际,借鉴美国、台湾等地区的相关经验,可以进一步完善录音录像制度,使其更好地发挥在刑事讯问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刑诉法确立侦查讯问录音录像制度的首要目的和功能在于防止侦查人员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侦查讯问录音录像具有证据材料的属性。辩护律师对侦查讯问录音录像享有阅卷权不仅具备学理上的正当性,更有利于控辩双方在"平等武装"的基础上实现平等对抗、提高刑事诉讼效率和完善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相似文献   

16.
新《刑事诉讼法》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该规则的确立和应用将给反贪侦查工作带来巨大的影响和挑战,也将对办案人员的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要保障反贪侦查工作依法、持续、健康开展,就必须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理智辩证地对待、认真细致地研究和积极主动地应对。以章国锡受贿案为视角,提出了反贪侦查工作中严格执行搜集证据的禁止性规定,全面落实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提高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应对能力,建立非法证据排除的预警机制和做好证据的事后补正等应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之对策。  相似文献   

17.
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是指刑事诉讼侦查阶段,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过程中,全程采用规格化的信息载体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的一系列规范化制度。200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至2007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已经全面实行了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  相似文献   

18.
侦查讯问制度、确保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严禁刑讯逼供、犯罪嫌疑人沉默权等已成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主要内容。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必须以保障国家权力的行使,保证诉讼效率与保护人权的统一,实现利益与价值的平衡为指导。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在侦查讯问方面应确立讯问前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严格讯问时限并规定不得夜间讯问,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扩大律师权利,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严格超期羁押的责任,同时引入沉默权制度,确立默示沉默权。  相似文献   

19.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试图通过举证责任倒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录音录像规则、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等制度遏制刑讯逼供。就刑讯逼供的遏制而言,需要明确的是,同一刑讯逼供行为,既可以是实体法中的证明对象,也可以是程序法中的证明对象;在作为不同性质的证明对象时,在证明责任、证明标准方面均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20.
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的证据类型是动态的,根据证明目的的改变而改变,一般情况下,它为口供的固定方式;特殊情况下,又可以转化为视听资料。在审查其证据能力的时候应当以“没有异议可采,有异议有限可采”为标准。面对证据立法上的滞后,应该加快立法完善的步伐。建议在修改刑事诉讼法时候,在有关证据的章节中,增加侦查讯问录音录像相关的法律条文,严格规范讯问录音录像的操作规则及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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