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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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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软法是相对硬法而言的,不能运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规范.人权的法治保障需要软硬法并举.在人权的硬法保障方面,目前我国立法已经较为完备,而人权的司法保障是进一步加强的重点任务,并且发挥着极为重要的基础性作用.然而硬法保障模式更加侧重于对人身权、自由权的尊重,在多元治理的背景下,面对多样化的人权建设任务,体现出能力不足之困.当代社会既需要人权实现方式的多样化、也需要人权保障主体的多元化,人权的软法保障机制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在人权保障过程中,软法以激励型、规划型、引导型、回应型和试验型等多种面相出现.  相似文献   

2.
党的十八大报告为人权法律保护指明了方向。在人权保障法律体系中,软法是指原则上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有实际效力的行为规范。软法是一种柔性的“活法”,能够充分弥补硬法缺位,有效矫正硬法失灵,代表了通向硬法之路的“渐进式发展”。在人权法律保护进程中,应处理好软法与硬法的关系,既不能把二者简单等同,又不能把二者完全割裂、对立起来,应充分发掘两种法治资源,发挥运用各自优势,实现软法与硬法的有机契合、相辅相成,使软法和硬法趋向和谐,共同发展。  相似文献   

3.
在社会转型期,软法更容易适应迅速变化的社会实际。尤其是在繁杂的行政事务中,软法可以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我们需要挖掘软法在反对暴力恐怖活动、保障民族自治中的潜力,认真研究软法之治同协商民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制度。在推行软法之治时,应该注意坚持软硬兼施,绝不放松硬法的权威和规范,同时,防止政府俘获的风险,这要特别注意完善和规范作为软法的重要形式的党规党法的制定、实施、监督程序。  相似文献   

4.
在基层治理实践中,软法有着不可替代的应用空间,其特有的价值导向、治理互动、协同合作、自律互律等机制,为基层有效治理提供了法治保障。通过对上海的调研发现,社区层面的软法创制、辅助硬法实施、社区自组织和工具创新等探索,有效推动了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与此同时,在规范性、程序性以及技术性等领域,还存在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未来推进软法治理需要在加强党的领导的前提下,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秉持公共生活优先的治理逻辑、实现硬法与软法的有效衔接、强化法治文化对于居民法律信仰的濡化作用。  相似文献   

5.
社区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治理法治化是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在社区治理中,软法是治理法治化的重要形式,具有硬法难以企及的优势。软法实施效果直接影响软法治理实效,而软法的实施机制则决定着实施效果。我国当前社区软法实施机制主要应围绕基层党政力量和软法质量展开,由治理动力来源、实施方式、实施资源保障、干部保障四个方面构成。  相似文献   

6.
在加强社会建设的背景下,社区治理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社区治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各社区成员或社区治理参与主体在自由联合基础上的社区自治。社区治理离不开法律的作用。法律又包括软法和硬法两种具体的规范形式。在社区治理过程中,软法和硬法虽有着不同的分工,但二者应该相互支持与合作,实现有机衔接。为此,应完善软法和硬法各自的创制机制,并在法律制定过程中实现二者的交融。公民意识的培养与增强则是实现软法与硬法在社区治理中有机衔接的根本因素。  相似文献   

7.
参政党民主监督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独创之举,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参政党的民主监督是非权力监督,具有典型软法治理特征。应从"软"和"硬"两方面着手进一步完善参政党民主监督运行机制。  相似文献   

8.
软法是在开放协商机制的基础上产生的,以其开放性、民主性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与硬法不同,软法不以国家强制力为核心要素,主要依靠自我约束和一致行为等内在制约发挥作用,在充分理性协商的基础上实现多赢。在国家治理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软法下的多元治理成为国家治理理想的路径选择。软法作为新生的理论,对原有的法学理论有一定冲击,但其顺应了当前中国改革的大势,为法治国家建设、为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相对于刑讯逼供的硬逼口供,“九步审讯法”等软侦讯主张则是运用心战制胜之道来获得真实供述。由此洞察我国“说服教育”法的软处,辨析侦讯手段的软与硬,而主张软硬兼施。这里的“硬”,指证据等具有的法律强制性。“硬”要具有合法性.它才能为攻心软术“说服规劝”拓展使用空间。进一步比较“说服规劝”与“九步审讯法”的软和硬,将之上升为心理操控术的软和硬,其在心战实践的基础上具备一定的理论性。侦讯之手段方法,既需要软,也需要硬,应软中有硬,硬中有软;软硬兼施,软硬适中。  相似文献   

10.
软法不同于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法等国际法正式渊源,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法被称为国际法中的硬法.软法不属于国际法正式渊源,它对任何国际法主体均不具有约束力.但是事实上它又在国际关系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基于此,有必要对国际法中软法的概念、特征和地位等基本理论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在国际交往中能够更有效的利用软法.  相似文献   

11.
正罗豪才:法治中国要求国家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是全方位的法治化。无论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还是法治社会建设,都离不开法的规范。而法规范体系中既包括硬法也包括软法,软法在这个过程中应当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法治社会建设当然离不开国家硬法,但更多的还是要依赖软法。软法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体现了对社会多元主体的充分尊重,强调平等协商、自律互律,推动社会自我治理、自我规制,已经成为法治社会建设的主要规范,正在发挥越来越独特、越来越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我国经济法肩负着满足多元化利益需求的任务,要求经济法研究视野由硬法(制定法)规范转向软法。经济法软法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但其不仅面临自身制定、运行、责任机制不完备的局限性,还面临国家、社会等外部环境对其发展的阻碍。解决此困境需要克服自身局限和完善外部环境。从内在层面,通过制定主体内部化、制定程序民主化以及软法内容的规范化完善制定机制;通过建立国家监督、社会监督以完善监督机制;通过建立有效的救济途径、制定适当的惩罚机制完善责任制度。从外在层面,则需从国家和社会双层角度来改善软法的运行环境。  相似文献   

13.
经济法视域中的软法规范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世界范围内国家管理的衰落与公共治理的兴起,将法分为硬法和软法两种基本形式并非没有根据,对软法规范的研究也日益引起学界的浓厚兴趣。事实上,经济法作为一种回应型法,软法规范大量存在并具有非国家强制性、创制方式的弹性与民主性、非司法中心主义、法律位阶的非层次性等特点,使得其与经济法视域中的硬法规范区别开来。同时它与经济法视域中的硬法规范相得益彰,共同规范和调整着经济法关系。但软法规范的缺陷也是极其明显的,软法的泛化不利于法治社会的构建。为此,有必要将软法规范赋予硬法的某些特征使软法朝着硬法化方向转化;增强某些软法规范的刚性使其朝着可诉化方向迈进。  相似文献   

14.
软法拥有独特的制定程序和实施保障方式,在国家管理尤其是公域治理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软法与硬法共同构建组成了完整的法律体系。协商民主是政治民主的重要形式之一,在我国的实践主要体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其运行之中。软法治理与协商民主有着天然的适应性,在全面建设法治中国的当下,应当更好地运用软法治理和协商民主,推动我国民主法治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5.
随着现代社会的转型,司法者需要在司法过程中发挥司法能动性,但过分司法能动又会损害司法权的地位。治理司法能动的手段可以是硬法,但更多的是软法。软法治理就是要通过普遍认同的方式来谋取司法裁量的正当性,并寻求多种治理路径,通过建立一定的软法保障机制,发挥软法的“软约束力”,推动司法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16.
邓小平人权思想的主要内容是:人权的本质特征是阶级性;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人权;人权的实现需要多方面的保障依此原理,罪犯人权保障是一个特殊的领域。不能脱离监狱职能谈保护罪犯人权,要在坚持惩罚和改造的前提下保障罪犯的人权。要将罪犯人权保障纳入法制轨道,同时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监狱机关和监狱干警在罪犯人权保障事业中,应当承担更大的责任,履行更多的义务。  相似文献   

17.
软法位于民间法与硬法的分界面,而对法的应然、实然和必然的范畴切分构成硬法、软法和民间法的基本语境与逻辑基础。软法与民间法的耦合与界分主要以是否经过国家认可为分水岭。促进民间法向软法的转化是法治时代建设有中国特色现代法律制度的必然要求和基本途径。  相似文献   

18.
治安软法是指原则上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有实际效力的警察规范性文件。公安机关适用的软法包括解释性、指令性、宣言性等文件,其根本目的是为了解决安全事件治理中的疑难。治安软法具有积极性和消极性两重实践效应,积极性效应在于,软法进一步完善公安法制,缓解硬法带来的刚性冲突;消极性效应在于,软法引起基层派出所守法的不确定性,甚至是执法的随意性。有效解决的方法是承认治安软法的实际效力,同时对治安软法制定的程序、警察执法权力的规范、责任的认定以及执法的监督等做出详尽规定,才能使治安软法扬长避短地发挥其维护公民安全、公共安全的功能。  相似文献   

19.
国际人权话语权是一国通过人权话语在国际社会展现人权观点、进行人权监督、实现人权主张,并以此影响全球人权价值和国际人权秩序的综合实力。随着国际地位的提升,中国需要与之相匹配的国际人权话语来影响人权发展的国际战略、规则和实施机制,从而发挥引领作用。中国以生存权和发展权为核心的国际人权话语,代表了发展中国家以及新兴国家的人权观念,补充和丰富了现有国际人权话语的内容和理念。中国提升国际人权话语权,不仅需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宣传,更需要通过国际组织的相关制度安排予以落实和保障。作为最早建立的、最具影响力的联合国人权机制之一,特别程序在构建和实施国际人权话语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在实践中,中国利用特别程序不仅推进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平等保障,推动了联合国人权机制的改革,而且还促进了发展权在联合国人权框架下的实施,以及"以发展促人权"等人权保障模式及其理念的传播及影响力。随着全球治理的深入发展以及人权主流化的推动,特别程序作为话语平台的作用日益凸显。面对人权问题全球化、国际组织碎片化和单边主义的挑战,中国应在坚持一贯人权立场的基础上,担当促进世界人权发展的责任,深度参与联合国人权机制运行和制度构建,强化与特别程序等机制的合作,增进联合国组织的人权职能,在国际人权事务中发挥更大的影响力。  相似文献   

20.
军事法人权保障之审视与检讨   总被引:5,自引:2,他引:3  
随着对人权问题研究的日益重视,有必要全面审视和检讨军事法对人权的保障制度。勿庸置疑,军事法在确认、保障人权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由于军事法立法的滞后、立法的不完善,使得军人权益的实现及权益救济制度存在一些缺陷。要改善这种状况,就必须加强立法,发挥司法救济功能,建立军事行政赔偿制度,切实保障军人人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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