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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授权立法的位阶问题是授权立法研究领域的重要问题之一。本文首先阐述授权立法当中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而评述授权立法位阶的几个主流观点,并借鉴这些观点,认为确定授权立法的位阶应该承认其立法权转移的一致性,同时应当对不同情况区别对待,重新界定授权立法位阶的范围,最后结合实际提出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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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立法位阶是授权立法研究中的重要问题,我国学者在这一问题上一直存在着较大的理论分歧,立法实践中也存在着混乱。本文从授权立法位阶含义的界定着手,对我国学者在这一问题上的不同观点分别进行了分析和评价,最后就我国现行《立法法》关于授权立法位阶的规定及特殊授权立法位阶问题谈了自己的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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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法规是我国“法规家族”的新成员,人们对它的认识还不充分,尚不能准确界定其在我国立法体系中的地位。浦东新区法规的性质、位阶和权限是逐层递进的问题,后一问题的解决取决于对前一问题的解答,且需要借助于“法规家族”成员的多维比较。从性质上看,浦东新区法规是典型的授权立法、广义的变通立法、重要的试验立法、特殊的地方立法。根据修正后的法律位阶判断标准,浦东新区法规的法律位阶与法律等同,甚至可以将其视为由地方制定的“法律”。从立法权限上看,浦东新区法规亦可涉及法律、行政法规保留的事项,可以变通部门规章,让浦东新区法规更能发挥立法试验的功能。在立法监督上,授权者对浦东新区法规的备案审查强度可谓宽严相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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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立法制度是中国立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对授权立法问题作了初步规定,但实际上,目前我国的授权立法仍存在很多问题,《立法法》对授权立法制度的规定也不甚完善,故该制度仍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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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立法作为一种法律制度,不仅表现为一种新的法律规范形式,而且也构成了国家立法权运作的一种新的形式。而立法权的运作,离不开享有立法权的机关的授权。《立法法》的颁布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授权立法的授权主体范围,但是这种规定过于粗糙和宽泛,以致实践中法律法规和规章间的冲突不断。因此,有必要对授权主体的范围重新进行界定,将其界定在国家权力机关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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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立法法》修改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如何完善立法授权制度已成为法学界密切关注事项。鉴于现行立法授权制度存在着规范内容不周延甚至前后矛盾、仅对授权主体与多元被授权主体作出残缺不全的规范、绝对法律保留事项范围过窄等问题,修改《立法法》有关立法授权内容时,需要从改变分散规范模式为单独设章的集中规范模式、全面系统地规范各种立法授权主体和多元被授权主体、进一步扩大绝对法律保留事项范围等方面作出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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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立法是指拥有立法职权的主体将其职权范围内的某一特定事项的创制性规定权转移给本身不具有此项权力的主体来实施的行为,其不同于立法职权的分配、执行性立法权的确认、立法修改权的赋予以及上位法的暂时调整或暂时停止适用。各下位法制定机关应获授权方能立法的范围是法律保留范围,在横向维度,包括侵益性事项和其他重要性事项;在纵向维度,包括政治统一事项和市场统一事项。在法律保留范围之外,拥有立法职权的主体可以自行立法,而无须依赖授权。法律保留内部又可区分为绝对保留和相对保留,它们的范围在横向与纵向维度上各不相同。基于我国和域外的立法规定与相关理论,在相对保留下,上位法制定机关可以进行概括授权,而在绝对保留下,只能进行具体授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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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国家强调行政立法的授权性,而我国现行体制强调行政立法的职权性,由此形成两种行政立法体制。通过对我国宪法的解读,发现授权体制在我国具有宪法基础。而从补足行政立法的正当性、限制其任意性、增强其灵活性等方面考虑,也有必要实现职权体制向授权体制的转变。通过对授权明确性原则的从宽掌握,这种转变也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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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立法监督制度是授权立法制度中的重要一环,我国在该制度上仍有许多需改进之处,其中完善监督主体制度、完善批准和备案制度、明确授权立法的监督范围是其中最重要的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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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权力机关对授权立法的监督控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我国授权立法的监督控制存在诸多问题 ,尤其是权力机关的监督控制缺乏制度性、系统性手段。为改变这种局面 ,应当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授权立法备案制度 ,保留批准制度 ,规定程序保障、审查形式和实质内容 ,并建立委员会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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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我国授权立法的作用及其特点 80年代以后授权立法的增多,从根本上说是由我国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所决定,在这一点上我们与西方国家进入垄断阶段授权立法广泛出现的情况相类似。众所周知,70年代末之前,我国的立法工作几近停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将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经济体制改革与对外开放齐头并进。经济的迅速发展亟需法律为之提供保障和引导,而长期的立法停顿致使立法方面“欠债”太多,国家立法机关囿于自身人力和时间等条件的限制一时也无法满足社会发展、尤其是经济体制改革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