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当前,为解决执行难的问题,根据《刑诉法》规定,许多法院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案件大量移交公安侦查。因此,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的此类案件也急剧上升。但是,此类案件的批捕率却很低。究其原因:一是法院移交给公安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案卷,缺乏有无执行能力的证据及怎样拒不执行的证据材料;二是公安对法院移交卷宗中缺乏的上述两项证据,不予补查;三是公安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犯罪嫌疑人,均未采取拘留措施,不搞或很少搞讯问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法第157条规定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是指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79年12月15日《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的规定,它属于人民法院的职能管辖范围,是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八种刑事案件之一,在诉讼程序上适用自诉案件的有关规定。笔者对此存有异议。  相似文献   

3.
在司法实践中,有关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案的审理程序各不相同。有的由当事人提起诉讼,有的由执行庭庭长或执行员起诉,有的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起诉。笔者认为上述做法都欠妥当。 (一)法院判决裁定一旦生效,就应予以执行,这是法律的严肃性和国家审判权的权威性所决定的。当事人对判决、裁定不服可以上诉,生效以后不服可以申诉,但申诉期间不影响生效判决的必须执行。如果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其行为所损害的已不仅是另一当事人的权益,而主要是针对法院的审判权。从《刑法》分则将此类犯罪归入妨  相似文献   

4.
近几年来,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经济民事)执行难,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时有发生,但拒不执行者真正受到法律制裁的确又较少。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此类案件的诉讼程序不科学、不规范是一大梗阻。根据管辖分工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但关键问题是,究竟谁是此类案件的自诉人?基层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有三种不同实施意见。一是主张由申请执行人作为此类案件的自诉人;二是主张由法院执行员或告诉申诉庭派员作为自诉人;三是认为前两点主张均不妥,应商请同级人  相似文献   

5.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以下称《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应作出不抗诉决定。该条规定在明确了不抗诉法律条件时没有界定不抗诉决定应由何级检察机关作出,在具体实践中,检察机关对不服同级法院的民行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经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抗诉法律条件时,应如何处理,产生了三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按照民诉法和《规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检察机关认为同级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必须提请上级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与此对应,检察机关认为对同级法院判决、裁定的申诉不符合抗…  相似文献   

6.
当前,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情况屡有发生,已成为执法活动中一个日益突出的问题。有的行为人气焰十分嚣张,谩骂、殴打、甚至非法扣押法院执行人员,更多的则是采取拖、躲、隐匿财产等非暴力方式拒不执行已生效的判决、裁定,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严肃性,侵犯了相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只有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才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此罪的构成要件、审理程序等,争议颇大。有一种观点认为:由于实际上真正以暴力方法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为数不多,绝大多数是采取非暴力(或近似暴力)的方式。如果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势必使一些犯罪分子逍遥法外,使法院“执行难”问题更加严重。在此,我们发表王卫同志的探讨文章,供广大读者参考,并欢迎大家发表意见。  相似文献   

7.
司法实践中几乎每个基层法院都会遇到当事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情况。如何解决这一困境,是理论界和实践部门面临的一个难题。本文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诉程序的现行规定入手,论述了当前拒执罪追诉程序中存在的启动难、标准难以确定以及法院地位尴尬等问题,最后提出应以强制执行权理论为指导,引入和启动自诉补救程序,提高《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执行力,使绝大部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受到刑事评价。  相似文献   

8.
《四川审判》2002,(2):53-5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7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何理解此处的“犯罪行为发生地”以确定管辖法院.认识上有分歧,从而导致实践中作法不一。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蹇峰同志认为:  相似文献   

9.
谈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重新定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审判监督程序,是指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具备法定情形,而提起再审或申请再审的程序。狭义的审判监督程序,是指司法机关(法院和检察院)为了保证法院裁判的公正,使已经发生效力但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或裁定得以纠正,从而防止适用法律和诉讼程序上的偏差,而特设的一种补救和监督的程序。①从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十六章的规定来看,审判监督程序包括三种,即人民法院自身的审判监督;当事人申请或申诉提起的再审程序;人民…  相似文献   

10.
司法信箱     
应如何理解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的行为发生地?编辑同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我们对犯罪行为发生地有不同的理解。一种意见认为,这里...  相似文献   

11.
编辑同志:前不久,某地法院判决的一起民事案件因共同被告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中级法院审理后对 其中一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维持原判,对另二名上诉人因未按法律规定预交上诉费 ,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此二名上诉人申诉至检察院。对于此案应适用哪一审程序产生了两 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三被告为共同上诉人,经中级法院审理已作出裁判,虽然其中二上 诉人的诉讼请求未予审理,但仍属终审判决,不再适用第一审程序。第二种观点认为:虽然 此案已经二审判决但对按撤诉处理的二被告仍应适用第一审程序,一审法院的同级检察院可 以…  相似文献   

12.
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是健全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重要措施,它对于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护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保障人民法院正确行使职权,维护国家法制的尊严,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在具体工作中,对检察机关的“监督抗”应向哪级法院提出和由哪级法院再审认识不一致,存在较大分歧。一种意见认为,检察院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并由同级法院再审;另一种意见认为,检察机关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应向原审机关提出,并由原审机关再审即原是一审法院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原  相似文献   

13.
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李传安,王福旭目前,在我们的审判实践中,执行难已被大家所关注,而且执行难现在已经是越来越难。在众多的难以执行的案件中,其中国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而定罪的已不在少数。但是在我们的审判实践中,对那些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犯罪分子予以刑...  相似文献   

14.
对拒不执行已经生效的支付令的当事人,能否追究刑事责任?编辑同志:在审判实践中,对有能力而拒不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今的被执行人,是否可以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问题常有分歧。一种意见认为,刑法已经明确的是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才科以刑罚,...  相似文献   

15.
编辑同志:某县人民法院于1995年10月对李某某诉赵某某和某地质建筑工程公司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某地质建筑工程公司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后又申请撤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撤诉的民主裁定。判决生效后,赵某某不服一审法院实体判决,向检察机立申诉。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吴,应当提出抗诉,坦对本案的抗诉应当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还是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认识不一致。一种意见认为,赵某某是对县人民法院一审实体判决不服,不是对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程序裁定不服,本案一审法院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相似文献   

16.
浅议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认定及审理杨旭久,于春良近年来,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现象时有发生,致使法院的执行工作难度越来越大。根据我国刑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或...  相似文献   

17.
执行难的原因有很多,但是,制度不健全是其中之一。了解美国民事强制执行中的一些制度的优点,可以为我国克服执行难问题之参考。在美国,强制执行被认为是法律实施的结晶,是法律实施的最高形态。也就是说在观念上,强制执行是作为法律适用的最后一个阶段,而且是重要的阶段来看待的。这种观念反映主要基于衡平法理念的民事执行上。尽管在普通法上,由于判决直接针对物,而不是直接针对当事人作出,不执行判决并不受到追究。然而基于衡平法理念,法院判决直接针对当事人作出,当事人如果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命令,就构成侮辱法院的罪名。…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1991年至1993年三年间,威海全市法院共受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案件5件5人,而1994、1995年两年就受理此类案件14件14人。一、基本特点1、罪犯身份多为农民。14件案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11名被告人中,有8人是农民,占  相似文献   

19.
《刑法》第313条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作出了 法律规定 ,其核心是“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1998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对 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作了具体的司法解释,其中第3条列出了六项拒不执行法院判 决裁定情节严重的情形,即:(1)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 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 定无法执行的;(2)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 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相似文献   

20.
法律解读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8月2日,山东省莱阳市法院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判处被执行人迟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这是该市首起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的案例。迟某与莱阳市供销社产生租赁合同纠纷,莱阳市供销社起诉迟某要求付清所欠3.8万元租赁费,经法院调解后,迟某只付给供销社租赁费1.6万元,但仍以出租人身份对外出租莱阳市供销社的房屋,隐匿收取的租金9万余元。此案经二审维持原判后,迟某依然占用部分房屋,先后被莱阳市法院司法拘留4次,但迟某仍旧不执行生效判决。根据《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