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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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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通过介绍个案的处理,分析检察官执法理念从单纯注重实体公正转向强调程序公正,从口供中心主义转向证据裁判主义,从一味追求客观真实转向强调法律真实的使然。  相似文献   

2.
“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这是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价值追求。作为司法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刑事侦查制度,同样,面临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问题,作为刑事执法理念必然会在多方面发生变革。本文提出刑事执法的价值观要从专政工具论转向多元平衡论、正义观从偏重实体正义转向实体与程序并重、侦查观从查明事实转向法律真实、证据观从依赖人证转向强调可采信的社会证据和司法观从侦查为中心转向以公正审判为核心的理念,从我国刑事侦查制度改革角度出发,力求为我国刑事执法制度改革提供理论资源和观念平台。  相似文献   

3.
孟华 《证据科学》2010,18(3):329-338
本文重点讨论了两种证据观:字本位的证据观和逻各斯中心主义的证据观。并进一步认为,中国传统证据观是字本位性的。表现在言、文、象三重证据符号的关系中以“书写”或经典为中心。现代中国发生了证据观的革命性变化,主要表现为“去汉字化”的逻各斯中心主义证据观,即在言、文、象三重证据符号的关系中以“言、象”为中心。“去汉字化”建立了中国现代性证据现,同时也难以避免地导致了与传统文化的断裂。  相似文献   

4.
发现真实是诉讼的真谛。对抗制是英美法系发现案件真实的最佳选择,却也可能歪曲案件的真相。法庭之友有利于矫正对抗制的弊端,帮助法官发现案件真实,实现司法正义,已成为对抗制并蒂难分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庭之友极大地扩充了法官发现案件真实的制度空间,同时,法庭之友与特定的证据制度的结合又可能阻碍案件真实的发现。法庭之友就是在与真实发现的扩充与限制中发展与兴盛起来的。  相似文献   

5.
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和社会各方面的发展,现行刑事诉讼法又出现了一些亟待修改完善的问题。新机遇、新挑战、新问题都接踵而至,、在刑事诉讼法的发展和完善中应当坚持理性,体现理性,具体概括为以下十个方面:以斗争哲学为指导转向以和谐哲学为指导;国家本位转向国家、社会与个人本位并重;一元化价值观转向多元化价值观;权力治人转向权利保障;有罪推定转向无罪推定;口供本位转向物证本位;客观真实转向法律真实;重实体轻程序转向两者并重最终转向程序本位;高压从重转向宽严相济;国内优位转向国际优位。对诉讼法学的原理研究,必须从研究诉讼法学范畴体系入手,再从范畴体系中抽象归纳出制约和指导三大诉讼的基本原理。  相似文献   

6.
新刑事诉讼法移植了英美法系的“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并将其作为“证据确实充分”证明标准的组成部分。然而,“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仍然以“融贯论”作为“真实”的标准,有未肃清的客观真实情结。融贯只是案件事实“真实”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必要条件。“排除合理怀疑”与“证据确实充分”在真理观和价值观方面大异其趣。我国证明标准应从“融贯论”标准向“真”之信念观、从价值中立向道德责任、从实证主义向社会构建论转变。  相似文献   

7.
以"法律真实"价值观为指导理念,违背了证据制度最根本的价值目标,从而导致审判实践中适用证据规定的机械和错位;裁判者在理念上应当遵守"客观真实"价值观——这也是设置证据制度的最高价值目标;裁判者视域中的"真实"只能是"一元真实",即客观真实;如果存在"二元真实",就意味着裁判者同时也已形成了"客观真实"之心证,基于裁判正义的要求,理应以形成心证的"客观真实"为裁判事实基础。以"法律真实"价值观为指导理念,违背了证据制度最根本的价值目标,从而导致审判实践中适用证据规定的机械和错位;裁判者在理念上应当遵守"客观真实"价值观——这也是设置证据制度的最高价值目标;裁判者视域中的"真实"只能是"一元真实",即客观真实;如果存在"二元真实",就意味着裁判者同时也已形成了"客观真实"之心证,基于裁判正义的要求,理应以形成心证的"客观真实"为裁判事实基础。  相似文献   

8.
当事人主义刑事诉讼与证据开示   总被引:23,自引:0,他引:23  
证据开示是当事人主义刑事诉讼实质化所不可缺少的制度 ;检察官的当事人性与其证据开示责任并不矛盾 ;法治国家关于证据开示的争论已经得出利大于弊的结论。中国审判方式的改革应当注重对抗制审判的精神 ,而不能偏重其形式 ;建立专门的证据开示制度应当成为进一步改革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9.
对抗制的诉讼、证据制度对应于分散性、对立性的鉴定管理制度;职权性的诉讼、证据制度对应集中性、中立性的鉴定管理制度。因为诉讼对抗制的改革趋势必然要求鉴定管理制度的适度分散化。但就管理体制的现况而言.分散化管理模式根本不可行,因此应结合国情,建立有限度的鉴定机构集中管理方式。这种管理方式认为需以行政管理为主、行业管理为辅的中国特色模式。  相似文献   

10.
丁正红 《法学》2007,(7):135-142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在某些方面吸收和借鉴了英美法系国家先进做法,表现在刑事审判方式上,就是从以法官主导的审问制向由控辩双方主导的对抗制进行转变。对抗制的庭审方式更加有利于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对实现司法公正起到促进作用。但是,由于我国法律对与对抗制庭审方式相配套的刑事证据展示制度没有作出明确系统的规定,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  相似文献   

11.
日本和意大利刑事庭审中的证据调查程序评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孙长永 《现代法学》2002,24(6):90-95
日本和意大利都通过立法手段将刑事诉讼的构造从传统的职权主义转向了当事人主义 ,但同时又保留了一些传统的原则和做法 ,由此在庭审的证据调查程序上形成了不同于职权主义或当事人主义的鲜明特点 ,这些特点反映了两国对“实体真实”与“正当程序”两大诉讼理念的调和。日本和意大利的改革思路以及庭审证据调查的程序设计值得我国借鉴。  相似文献   

12.
审查判断证据原则事关重大 ,具有证据制度乃至诉讼制度的旗帜性。民诉、行诉司法解释对此已有界定。应顺应历史潮流将以合理心证主义、证据裁判主义与法定证据规则相融合 ,将纯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发现真实主义与正当程序相融合作为立论的根据  相似文献   

13.
职权调查原则,最早源于罗马法,成型于中世纪,指为查明真相,庭审法官(或审判长)可不受控辩双方所提供之证据材料的约束,而依职权主动调查及收集所有可能对揭示真相有意义的事实和证据。这是职权主义国家的通常设置,也是职权主义区别于当事人主义的核心要素。法官职权调查原则的正当依据在于实质真实,并不违背公正程序的要求,也不会压缩刑事辩护的空间。中国的法官职权调查原则备受诟病,核心原因在于特殊的诉讼权力构造,而非职权调查原则本身。在庭审证明实质化的大背景下,强调法官的职权调查原则是保障实质真实的需要,符合中国的职权主义传统。  相似文献   

14.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后,我国的刑事审判方式由审问制转为对抗制,而庭审前的证据开示程序在对抗制的庭审方式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不容忽视的价值。然而,我国现行刑事立法未能全面反映当代证据开示制度的基本要求,仅有的一些规定只能反映证据开示制度的某些特征。因此,重构我国刑事证据开示制度,将是我国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改革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相似文献   

15.
This article is concerned with the accountability of the civil advocate for results obtained for a client. It distinguishes the criminal trial by arguing that for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the adversary system, as it is commonly understood, requires that the professional advocates be equally competent and equally adversary and that because it does not meet these criteria, the criminal trial cannot be looked to as a model either of the adversary system or of the behavior of advocates in the civil trial. Rules of behavior for the civil litigator should be drawn with the primary objective of ascertaining truth. Moreover, the civil litigator cannot claim immunity from moral accountability by reference to the lawyer's role; he or she is personally accountable for an immoral result obtained for a client. Seeking to avoid this accountability all lawyers might reject an immoral but lawful cause, so that persons with such causes would be deprived of professional representation. The conflict between the lawyer's personal morality and the social value of professional assistance is resolved by reference to a formula for assigning counsel similar to those in Mathews v. Eldridge and Lassiter v. Department of Social Services. The author analyzes the moral dilemma of a lawyer who is so assigned and proposes a solution.  相似文献   

16.
刑事庭审方式改革出现的问题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孙长永 《中国法学》2002,(3):143-150
我国刑事庭审方式改革之后 ,带来了三个新的问题 ,即检察院依法隐瞒证据、公诉人强制讯问被告人以及合议庭“当庭认证”。这些问题的存在表明 ,我国改革后的庭审方式未能贯彻控辩平等、实体真实与正当程序相统一的原则及辩论原则 ,必须通过建立、健全证据开示制度和庭前准备程序 ,确认被告人沉默权 ,严格实行辩论原则等方法深化改革。  相似文献   

17.
《俄罗斯联邦刑事诉讼法典》第15条明确了辩论制原则,但其存在一定的负面效果。该法第86条的证据收集规则使有悖于指控倾向的事实材料、非国家机关性质诉讼参与人取得的鉴定结论及专家结论一律无法归入案卷。这打破了审前诉讼阶段的控辩平等,违背了刑诉法.最终导致了案件客观真相难以查明的后果。  相似文献   

18.
审前准备程序设计中的几对关系问题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确定争点与固定证据是审前准备程序的基本内容 ,二者处于诉讼进程的同一阶段 ,但具有不同的任务 ,在功能和时序上存在逻辑上的先后关系 ,从立法来看 ,目前急需设置和完善整理固定争点的程序 ,为固定证据提供前提。审前准备程序中应当建立预审制 ,实行准备法官与庭审法官的分离或相对分离 ,并采举证时效制 ,审前准备程序并非所有案件的必经程序。审前准备程序中应当充分发挥当事人的作用 ,采当事人主义 ,法官实施程序管理并通过行使释明权对当事人进行适当的协助。应当建立审前调解制度 ,破除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理念 ,并在此基础上强化审前调解  相似文献   

19.
辩论主义的根据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刘学在 《法学研究》2005,27(4):40-50
对辩论主义的根据,理论上存在本质说、手段说、防止意外打击说、程序保障说、多元说、法探索主体说、信赖真实协同确定说等观点,它们从不同的角度论证了实行辩论主义的必要性。由于现代民事诉讼法的价值理念包括实体价值和程序价值两个方面,并且民事诉讼在客观上乃民事诉讼法和民事实体法共同作用的“场”,因而辩论主义的确立和贯彻,有其实体根据和程序根据,是以此为基础的多元根据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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