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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立法效率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立法效率直接表现为立法效益和立法成本的比较,间接反映了立法目的是否实现,且在多大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了社会整体利益以及实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和社会财富的增加。影响立法效率的因素包括立法成本、立法效益、立法数量、立法质量和立法需求五个方面。目前我国立法效率较低,存在立法浪费、立法越权、立法谋私、立法寻租和立法低质五大现象。究其原因有四个方面,即立法的资源意识淡薄,立法资源配置不合理,立法成本效益评价机制欠缺,立法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要提高立法效率,应从严控制立法数量,适当上收立法权限;树立成本效益理念,优化配置立法资源;实施成本效益预测,推进立法效率评估;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完善立法监督体系。  相似文献   

2.
立法能力是立法者在立法过程中为实现立法目的、满足立法需求所具备的能力和能量。地方立法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有机组成部分,地方法治扩散旨在将一地法治建设成果推向全国,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和依法立法是地方立法的根本遵循。立法需求是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内在动力:提高立法技术规范是提升地方立法质量的必由之路,服务乡村治理需要是提升地方立法质量的内生动力,突出地方特色是提升地方立法质量的关键举措。法治环境是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外在机理:公众参与立法是提升地方立法质量的重要途径,以人民为中心是提升地方立法质量的根本支撑,坚持党的领导是提升地方立法质量的政治保障。  相似文献   

3.
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立法是民族法制建设的重要部分。我国民族文化立法主要存在立法内容的政策化,立法形态的非系统化和立法效果的混同化三大问题。要完善民族文化立法需要实现从民族政策向民族立法,从单一立法向各地区、多层次均衡立法,从混同立法向差异化立法的转变。  相似文献   

4.
城市群环境治理中的区域协同立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政法学刊》2019,(2):38-47
近年来,城市群环境协同立法面临着许多困境,存在跨行政区环境治理的法律不完善,区域环境立法的合法性不足,现有环境立法之间缺乏协调,立法主体不明确,立法内容不统一,违法责任差异大,协调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城市群区域环境协同立法存在中央授权立法、区域专门立法、区域合作立法等主要模式。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促进机制是城市群区域协同立法顺利进行的基础条件和保障。区域协同立法需要建立和完善立法组织机构,完善协同立法的府际协议,建立协同立法的工作机制。在国家层面对区域协同发展进行立法,为区域立法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框架,引领和推动城市群环境治理的协同立法。  相似文献   

5.
要围绕全省中心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立法是人大的一项重要职责,如何履行好这一重要职责,关键是在提高立法质量上下功夫。要突出重点领域,强化问题导向,着眼务实管用,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尤其是把立法决策与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我们正在抓的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提高立法质量,很重要的是推进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要不断完善立法程序,规范立法活动,科学论证和确定立法项目,增强立法工作的协调性、及时性、系统性。加强立法调查研究,  相似文献   

6.
李克杰 《北方法学》2017,11(1):114-125
"人大主导立法"是指在立法中应由人大把握立法方向,决定并引导立法的内容、原则和基本价值取向。"人大主导立法"既是党的重要主张,也已成为一项立法原则,是我国基本立法制度的强力回归。而要贯彻落实"人大主导立法"原则,则需要对我国的立法体制机制的相关方面进行更为科学合理的重塑,包括人大主导立法与党领导立法的关系定位、全国人大与地方人大立法关系机制重塑、人民代表大会与人大常委会立法关系机制重塑、人大与政府立法关系机制重塑以及人大主导立法与公众参与立法关系机制重塑。  相似文献   

7.
综观近年来的立法实践,一个极其鲜明的标志是“开门立法”的长足进步..目前,无论是国家立法还是地方立法,在立法调研、起草、审议等各个环节,均已建构了立法论证、立法听证、公布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等常规流程.籍由这些民主机制,民意力量渗入、主导立法乃至改变个别不合理的立法条款,已不乏其例.相对于历史上曾经有过的“闭门立法”现象,“开门立法”的演进及其效应,无疑是翻天覆地式的变革.  相似文献   

8.
城市化时代已经来临。城市化的基本特点决定法治是城市化的题中之义,古今中外概莫如此。城市要法治化,首先需要加强城市立法。我国目前的城市立法的自主性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城市立法空间受限;城市立法缺乏特色。针对目前中国城市立法的问题,应明确城市立法权限,彰显立法特色,挖掘具有城市特色的立法资源,突出立法内容,强调立法内容创新。  相似文献   

9.
我国一些地方立法在内容和结构上都大量重复中央立法或其他地方立法。有些地方立法人员的知识结构和思维方式的不足、对立法权限的理解偏差、立法审查体制对立法责任的忽略是造成地方立法重复的主要原因。解决地方重复立法的问题需要正确理解立法的科学原则,并进行立法科学原则的制度化探索,建立包括静态和动态的完整、系统的立法科学制度措施,提高立法科学原则的实践操作性,才能有效解决地方重复立法问题,提高地方立法的质量。  相似文献   

10.
经济特区立法是改革开放条件下产生的一种新型授权立法。本文在对深圳等经济特区立法发展调查的基础上 ,总结了经济特区立法的成就 ,并从理论上分析特区立法的性质、特区改革开放与立法的关系以及特区立法与中央立法的关系等问题  相似文献   

11.
危险驾驶罪的法理辨析——兼论刑法法益保护的前期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军 《法律科学》2012,(5):113-120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出现了一些高度危险源以及与之相关的高度危险行为,为了更好地保护法益,刑事立法被要求前置,导致危险犯尤其是抽象危险犯的立法增多,一些预备行为和过失危险行为被犯罪化。危险驾驶罪属于过失危险犯,经由抽象危险犯的形式被犯罪化,这也是法益保护前期化的集中体现。以此看待危险驾驶行为,司法实践中则不能一律入罪,而是需要完善相应的行政支援措施。  相似文献   

12.
经济刑法中危险犯的立法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涂龙科 《法学杂志》2012,33(8):165-169
危险犯的采用及其在立法上的扩展是立法对风险社会的回应,也是经济犯罪立法的重要特征。通过对近年我国经济犯罪的刑事立法的分析,可以发现《刑法》在大量增设经济犯罪罪名的同时,经济犯罪的危险犯的成立范围也大大扩展。同时,出于法益保护的早期化,预防社会风险等方面的现实需要,在经济刑法中设立抽象危险犯颇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基于维护经济秩序安全的需要,可以考虑在经济刑法中谨慎地规定过失危险犯。  相似文献   

13.
朱道华 《行政与法》2010,(10):107-111
独立教唆犯是预备犯,这是因为,从教唆行为的本质上看,教唆行为是教唆者所教唆之罪的犯罪预备行为,且这种犯罪预备行为的本身在法律上不具有正当性。为了尽早阻断教唆行为对法益的破坏作用,有的国家在刑法总则中对独立教唆犯予以原则性地处罚规定,采取的是非独立预备犯的立法模式,将犯罪构成要件的可罚性前置化。采取独立预备犯立法技术的国家,在刑法分则中为一些独立教唆行为规定了特定的犯罪构成要件,使一些教唆行为成为其相应的犯罪构成要件的实行行为,但不是教唆者所教唆之罪的犯罪实行行为。  相似文献   

14.
首要分子与主犯关系新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石经海 《现代法学》2000,22(6):122-125
笔者在考察首要分子与主犯的关系所赖以建立的基础之上 ,认为集团犯罪的首要分子并非都是主犯 ,而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则一定不是主犯。  相似文献   

15.
米铁男 《北方法学》2010,4(5):146-152
俄罗斯联邦刑事政策指导刑事立法,反映国家的犯罪态势和预防犯罪的对策。随着经济全球化,刑事立法也被置于国际大背景中。侵害宪法制度基本原则和国家安全的犯罪较为典型地诠释了俄罗斯当前人道主义导向的刑事政策和刑法保护价值观的调整,突出了俄联邦刑事立法上法网严密、刑罚宽缓的特点,符合国际上预防犯罪和改造罪犯的目的。刑事政策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是社会政策的一部分,其新旧更迭变化和发展也必然符合历史规律和社会进步的需要。  相似文献   

16.
日本受贿罪立法及对我国的借鉴价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日本刑法中关于受贿罪规定了7个具体罪名,各个罪名之间既互相区别又相互补充。不同的具体罪名虽总体均属受贿罪,但每个罪名的构成要件的规定又有所不同,日本刑法中受贿罪的立法模式对我国刑法中受贿罪立法规定的进一步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其中,日本刑法中受贿罪的行为基本模式、特殊行为的规定模式及法定刑设定模式对我国刑法的借鉴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7.
行政犯罪作为犯罪的一种,同时也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具有双重违法性。为有效地惩处行政犯罪,其惩罚机制也有其特殊性。我国目前针对行政犯采用的是一种依附性的立法模式,就是有关于行政犯的基本罪状和法定刑都是在刑法典或刑法单行法规中规定的,只是在处罚罚则中对追究刑事责任做出笼统的宣告式表述,这种模式下激发成文法体制下刑法条文的机械化与行政法规灵活性之间的矛盾。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笔者提出独立性的散在型立法方式,即坚持刑法典总则的原则性指导,在行政法律中设置具有独立罪名和法定刑的法律规范。这样有关行政犯的规定就可以不依附于任何其他的法律,直接依据该法规认定行政犯具体罪行的内容,有利于保持刑法相对稳定性的同时兼顾社会生活的发展与变化。  相似文献   

18.
目前,我国环境刑事立法体例已经很难适应愈演愈烈的环境犯罪.我国现行刑法对环境犯罪的客体界定不清,对环境犯罪罪名的规定散乱不成体系;环境犯罪在现行刑法中的位阶较低,不利于有效地惩治环境犯罪.我国环境犯罪的刑事立法,应当遵循人本主义同时兼容生态主义的原则,充分尊重生态环境本身的独立价值,借鉴德国环境犯罪刑事立法模式,选择环境犯罪在现行刑法典中独立成章的立法体例,调整部分有关环境犯罪且散见其他章节的罪名,扩充环境犯罪罪名涵盖的范围.  相似文献   

19.
曾友祥  王聿连 《法学杂志》2012,33(2):99-104
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催生出了更多的单位犯罪,我国1997年《刑法》正式将单位确定为犯罪主体,这对于打击单位犯罪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但是,由于立法层面上没有兼顾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之间的逻辑平衡,加之刑法理论界相关研究的匮乏,导致在司法层面上对单位犯罪的认定各行其是,以致使得刑事司法难以应对诸多的新型单位犯罪。因此,针对单位犯罪研究与司法操作的混乱局面,深入探究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关系,进而全面思索刑事立法对于单位犯罪加以干预范围的明确化和视角转换问题,对于完善单位犯罪刑法规制体系具有立法和理论研究的必要性和前瞻性。  相似文献   

20.
恶意欠薪罪若干问题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姜涛 《法学论坛》2012,(1):79-86
把《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新增设的罪名定位为恶意欠薪罪,不仅更为形象、生动与简洁,更加符合本罪的犯罪构成,而且还能够全面反映本罪的本质属性。恶意欠薪罪的现有立法规定尚有不明确之处或根本性缺陷,应予以解释或改进。其中,应把本罪的主观方面解释为"恶意",把本罪的客观方面限定为"情节犯",以合理划定本罪的犯罪圈。同时,还应舍弃客观的处罚条件,而采用一种二元化犯罪模式,以有效遏制恶意欠薪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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