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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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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一讲主要讲述宪法与我国的国家基本制度。这一讲,我们继续阐述宪法框架下的国家制度。选举制度选举制度是指选举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人大代表的原则、方法、组织和程序的总和。选举制度的具体内容由《选举法》规定。选举制度是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我国选举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权原则、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原则。我国选举的民主程序主要包括:确定选举组织、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提出候选人、投票程序、代表的罢  相似文献   

2.
上一讲诠释了宪法的定义,这一讲主要讲述宪法的法律地位以及基本原则.宪法的重要地位宪法具有法的属性,宪法规范是法律规范的一种.从宪法与国家的关系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首先,宪法规定的内容具有根本性.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社会关系中最基本、最根本的问题,调整范围十分广泛.宪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国家性质、社会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与活动原则以及国家标志等.  相似文献   

3.
上一讲主要讲述宪法与我国的国家基本制度.这一讲,我们继续阐述宪法框架下的国家制度.选举制度选举制度是指选举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人大代表的原则、方法、组织和程序的总和.选举制度的具体内容由《选举法》规定.选举制度是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我国选举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权原则、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原则.  相似文献   

4.
《江淮法治》2014,(13):49-49
50多年来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充分证明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政治制度。 (一)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相似文献   

5.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现行宪法的重要内容,它反映了宪法的性质和基本特点。基本权利的设定和具体内容,关系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具体表现了宪法作为根本性规范的特点。基本权利的行使与基本义务的履行构成了公民在一个国家中的宪法地位。基本权利对于公民来说,是最重要、最根本的权利,同时,也是社会生活中应当具有的最低限度的权利。它是一种稳定的权利体系。  相似文献   

6.
浅井敦  卞明 《中外法学》1983,(3):29-30,17
[浅井敦是日本爱知大学教授。本文是他研究中国宪法的论文之一。由于从本文论述中可以了解他对我国宪法的观点,所以尽管其中的某些看法是值得商榷的,仍将其发表,以供读者参考。]  相似文献   

7.
《江淮法治》2014,(1):51-51
正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的是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也就是人民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去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从而实现管理国家事务的目的。根据我国宪法,所有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机关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产生行政机关、  相似文献   

8.
《江淮法治》2008,(5):54-55
1、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和内涵是什么? 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的是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也就是人民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去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从而实现管理国家事务的目的。根据我国宪法。所有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机关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产生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一切国家机关都按民主集中制原则活动。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只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和它的活动。  相似文献   

9.
正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党风和社会风气有了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对此拍手叫好!但同时大家也担心,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尤其是四风问题都是积弊顽症,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功一役,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这种严重败坏党风的四风问题还会不会反弹?一些领导干部还会不会又严重脱离人民群众?我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就必须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意识,坚持宪法至上的原则,坚持和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然后从这里入手,再制订和修订具体的党纪国法和行政规章,进一步探索、建立和改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10.
第五,针对刑事和解的特点,有人认为,符合我国实际需要的刑事和解制度,应具有下列基本特征与要求:一是性质上与民间存在的刑事案件“私了”有根本的不同,其范围要限定,程序有要求,且在国家权力控制与监督下进行,并非完全由双方自由自主、无拘无束的“和了”,而是具有“私了”合理内核的“公了”;二是同样具有犯罪一般预防的目的与意义,不是所有刑事案件都可以进行和解处理,只有那些危害性小的具有被害自然人的轻微犯罪案件才在和解范围内;三是加害人(犯罪嫌疑人)真诚认错道歉,赔偿侵害损失是化解被害人怨恨,获得被害人谅解的基础;被害人的谅…  相似文献   

11.
肖北庚  黄鑫 《时代法学》2013,11(1):119-120
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之辩在政治社会是一个永恒的命题,陈雄〔1〕作为一名宪政学者,这本新作的关注点也正在此。他尝试以权力与权利之辨为进路,以达法治;以宪法为纽带,探讨在宪法上如何配置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在法治的视野下谋求二者平衡,最终实现宪政和法治秩序下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和谐。本书开头作者运用历史分析和说理论证,从国家权力特性、宪法规范本质、国家权力规范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12.
2001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并施行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宪法保护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这个文件是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齐玉苓与陈晓琪、陈克政、山东省济宁市商业学校、山东省滕州市  相似文献   

13.
我国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说明我国的检察权是法律监督权。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进一步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拥有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法院的审判活动、监所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的权力。同时,该法也赋予检察机关“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权力。这就意味首,在打击刑事犯罪中。检察机关既负担着对公安机关、法院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又肩负着直接侦查、批捕、起诉职务犯罪的任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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