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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北方法学》2020,(5):70-79
实证研究表明,《公司法解释(四)》第8条第1项规定的"实质性竞业关系",是公司抗辩股东查阅会计账簿请求的最常用事由,各级法院普遍坚持严格适用的立场,侧重于从具体性、现实性两方面评估、认定"实质性"的构成要件。立法规范应坚持效率性的价值选择,审慎限制竞业股东的查阅权,完善替代性措施。司法裁判应将"不正当目的"限制放在股东知情权的所有限制条件中考虑,动态看待查阅目的、查阅范围、查阅方式等有效路径,灵活运用委托中介机构查阅、限制所获信息的用途、限制复制权等事后替代措施,最终达成各方利益的平衡。  相似文献   

2.
《现代法学》2019,(3):111-126
对《公司法》第16条的理解和适用历来纷争不止,根源在于将其视为"公司担保"的规定,并以之作为公司担保合同效力的评判依据。为正本清源,本文回归《公司法》自身的性质与功能,追朔公司法本来的立法目的,认为公司法主要体现为管理法性质,是关于公司治理中内部权力安排与分配的规范;《公司法》第16条是关于"公司担保决议机制"的规定,其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权力归属与行使的正当性与程序性要求。有鉴于此,在处理违反《公司法》第16条的法律后果时,应遵循"两步走规则":第一步自然应依据《公司法》的治理规则和救济措施判定担保决议自身的效力和责任,包括因公司担保决议实质和程序违法、违规和违章而导入《公司法》第22条的适用。在对公司决议形成了确定性司法裁决后再启动第二步,考察其对公司担保合同的效力影响。当公司担保决议经司法裁判为无效或被撤销后,由此牵连出《合同法》《担保法》的介入和适用,担保合同可能发生无效的后果。本文坚持的原则是,公司有权机构做出的担保决议非经司法裁判为无效或被撤销,不能以违反《公司法》第16条作为判定担保合同效力的直接依据,《合同法》《担保法》不能"穿透"《公司法》第16条径行决定担保合同的效力。  相似文献   

3.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账簿查阅权是一项新生的股东权利,该权利是保障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重要手段。由于我国《公司法》对账簿查阅权的权利内容规定的过于简单,本文从查阅权的主体、查阅权的对象范围、查阅正当目的的认定以及举证责任、诉讼程序设计等方面对账簿查阅权进行了探讨,以期对《公司法》相关规定的完善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4.
《北方法学》2021,(3):37-48
《公司法》第5条第1款作为约束公司"合法、正当营业"的强制性宣示条款,其设定的目的意义和制度功能在于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人类环境利益。但是,现行《公司法》的整体性制度构架中缺乏落实该条款立法主旨的对应罚则和配套措施。基于《公司法》第213、215条规定的不周延性和第20条第3款、第182条、第198条的不适用性,完善公司设立登记撤销制度,引入公司设立无效宣告制度,通过补充现行《公司法》第213条的规定,以民事救济和利益补偿的私法进路,以期达到有效遏止公司违法、不当营业之目的,确保公司设立登记具有足够的公信力。  相似文献   

5.
浅议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法律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解散作为公司解散事由之一,其立法目的在于当出现公司僵局、股东压制等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消失的情况时能够及时有效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最高人民法院8号指导案例对《公司法》第183条的适用条件问题作出了阐释,解决了司法实践中司法解散适用条件模糊不清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杨敏  王纯强 《人民司法》2023,(1):91-95+106
<正>股权代持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法律现象,公司法并未禁止一方当事人为另一方利益而代持股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三)第24条、第25条、第26条对股权代持行为进行了直接规制,确立了着眼于解决现实纠纷的具体规则。公司法解释三填补了司法裁判规范的空白,但由于相关规定原则性较强,导致司法实务中法院的裁判结果没有完全统一,尤其在股权代持法律关系的性质认定和股东资格的评判标准两个方面。基于对上述问题的思考,笔者以目前司法实践中广泛存在的股权代持纠纷不同案例作为分析样本,以期能厘清股权代持纠纷的内外法律关系,达到完善股权代持纠纷法律适用、统一司法裁判思路的目的。  相似文献   

7.
罗杰 《法治研究》2012,(6):58-62
我国现行公司法建立了以查阅权为核心内容的股东知情权体系,但在司法实践中,知情权的范围仍存有诸多不足与争议,诸如:公司原始会计凭证是否包含在知情权范围内?股东知情权之复制权范围为何?公司法是否赋予股东审计公司资产的权利?何为公司法规定的不正当目的?本文从两则案例入手,对此一一进行了分析,并就知情权范围体系的构建原则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8.
随着2005年《公司法》的实施,司法在公司实践中的作用不断显现。不过,公司纠纷案件的司法处理也变得更为复杂。《公司法》的司法适用既需要平衡公司自治与司法介入问题,也需要协调公司经营效率与各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公司纠纷的司法救济已经成为理论界与实务界共同研究与解决的重要课题。为了更好地适用《公司法》等法律,  相似文献   

9.
编辑提示:如何保护公司小股东利益是近期法学界讨论的一个热点问题。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60条第3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相关规定出台后,有关公司能否为股东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是否有权决定为股东提供担保、公司经过股东大会同意为股东提供的担保是否有效等问题的观点,可谓见仁见智。本期刊发的这篇文章围绕上述问题作出进一步论述,希望藉此引起读者对相关问题的深入讨论。  相似文献   

10.
《公司法》第151条的漏洞及其填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法学》2015,(3):178-185
现行《公司法》规定股东代表诉讼的第151条是2005年《公司法》修正时引入的。由于第151条并非我国司法的本土经验,如何正确实施,才能符合我国股东代表诉讼的基本法理和立法目的,便成为了讨论的问题。第151条存在两个法律漏洞,第2款对公司在诉讼中的地位应规定而未规定,第3款规定的"他人"未作限制性规定。采用比较法方法和类推适用方法,利用既有法律体系内的制度和规则,认可股东代表诉讼中公司仍为原告,而股东则取代法定代表人的地位,确立为诉讼上法定的代表人,以填补第151条第2款之漏洞。对于第151条第3款中的"他人",应探求股东代表诉讼规范的立法目的,采取目的性限缩的方法,将与公司无控制关系的"他人"排除在外,以贯彻第151条的立法目的。  相似文献   

11.
论公司的社会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公司法》第5条的规定,宣示了公司应负社会责任这一价值理念,并借以鼓励公司经营人员从事负责任以及正当的公司行为。但义务内容的模糊性和义务对象的不存在.很难将公司社会责任视为法律上的约束.亦不能援引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裁判之法律依据。规定没有改变公司的基本性质,《公司法》的趋同性要求公司经营人员仅对股东的利益负责,现阶段我国尤其要强调公司的营利性。我国公司社会责任的承担须在确定股东利益最大化目标实现基础上强调公司对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保护,把公司法所秉持的为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的法则融贯于公司社会责任的含义解释和应用之中.  相似文献   

12.
我国新《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制度做了重大修改,肯定了公司注册资本的股东自治属性,取消了国家对注册资本的管制。与之相适应,我国司法实务在理念和制度运用层面,应当适应新《公司法》资本制度的变化,摆脱过去形成的公司资本制度的路径依赖,充分认识注册资本的股东自治属性,避免将注册资本与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保护挂钩;以此为基础,围绕认缴出资的法律效果,处理好股东与公司、股东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不依赖于注册资本制度的已有制度工具,对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将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尤其是"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更值得期待。  相似文献   

13.
对我国有限责任公司治理结构的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于两权分离理论而为股份公司设计的公司治理结构,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并不完全适用。公司法应当基于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不必过于强调三会的设置及其权力分配,而应当注重在股东之间利益平衡的基础上合理配置和设定股东间的权利义务,以公司自治为原则,构建多样性、灵活性的公司治理结构框架。我国《公司法》应当允许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在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强行性法律规定、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的前提下,就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作出自治性安排。  相似文献   

14.
公司股东代表诉讼的审理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公司法》第152条规定了公司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当公司利益受到侵害时,如果公司拒绝或者怠于行使诉权的情况下,股东可以代表公司,为了公司的利益对控制股东、董事、高管人员或者第三人的非法行为提起诉讼,通过司法救济途径来维护公司的利益。由于我国新《公司法》定位在修订层面上,对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创设是原则性的,可操作性并不强。司法实践中,无论在  相似文献   

15.
我国新《公司法》规定了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确立股东提起查阅账簿之诉是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的司法救济。但是这一规定过于原则性,在实际操作上带来诸多不便,有必要对股东的条件、查阅账簿的范围等方面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6.
陈群峰 《中外法学》2013,(4):831-846
近年来,股东间协议在公司和公司法实践中大量涌现,甚至出现了"协议替代治理"现象。究其根本原因,是我国公司法上公司观念的落后和对股东会、董事会定位的不合理。在将公司视为股东手臂的延伸的公司观念支配下,对股东间协议的司法审查视角主要是合同自由、广泛适用民法原则和维护行政管理等,而忽视了公司及其治理的内在要求。从公司法视角,对股东间协议的司法审查应考量股东固有权利,考量公司独立和公司利益,考量其他股东、债权人、劳动者等利益攸关者。中国法院对股东间协议的审查,应当注重公司法规则本身的理解,尊重公司独立、程式和集体利益,而非简单地运用合同、财产和规制规则来作出裁判。  相似文献   

17.
我国《公司法》第20条禁止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不得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这条规定并未明确规定公司对外侵权而股东应否对公司侵权之债承担连带责任.借鉴美国公司法有限责任制度的演变历史,我们应当从《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股东重大过错、大规模环境侵权、产品责任、工作场所致癌物污染、掺水股等方面进行立法完善,建立起有限责任为一般原则和无限责任为例外的基本规范.  相似文献   

18.
有限责任公司隐名出资涉及到隐名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隐名出资人与公司以及隐名出资人与第三人之间不同的法律关系,容易引发隐名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的股权权益归属纠纷、隐名出资人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名义股东股权处分行为效力纠纷以及出资瑕疵责任纠纷,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公司法解释(三)》总结了司法实践中的经验,对有限责任公司隐名出资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规定,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依据《公司法解释(三)》对隐名股东资格确认及存在隐名出资情况下的第三人利益保护问题进行了解析,并对如何在司法实践中理解和适用《公司法解释(三)》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解释。  相似文献   

19.
【裁判摘要】股东知情权是指股东享有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管理等重要信息的权利。是股东依法行使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的重要基础。账簿查阅权是股东知情权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El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相似文献   

20.
当公司的利益受到侵害而公司怠于或拒绝追究侵权人责任时,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一种重要的司法救济手段。尽管新修订的《公司法》明确规定此种制度,但是该条规定比较原则,可操作性不强。本文从新修订的《公司法》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入手,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完善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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