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诉讼相结合的行政救济制度。行政诉讼是由人民法院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行政复议则是由上级行政机关对引起争议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行政机关内部对行政权的监督形式。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兼具行政性和司法性。在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具有权利救济和监督的功用。《行政复议法》在总结《行政复议条例》施行的基础上,对行政复议制度作了进一步的完善.商时,行政复议法对规范政府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2.
从《行政复议条例》到《行政复议法》,我国的复议制度历经演进和完善的过程,行政复议的宗旨已从强调维护、监督行政权的实施,转到着重监督行政机关和重点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上来。本文通过对比,着重分析、论述行政复议制度在强化监督、方便复议和保障人权等方面的新特点。  相似文献   

3.
行政复议制度在我国建立以来,行政复议已经成为解决行政争议,进行行政监督和行政救济的重要方式。但是,不是所有的行政争议都适合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行政复议法为此专门规定了行政复议的范围和对象,同时也明确规定了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例如,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涉及当事人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纠纷的处理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见《行政复议法》第八条第二款)。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就此提出复议申请,其主要理由是民事争议问题原本和最终由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处理(即“司法终局”),而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这…  相似文献   

4.
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规范”不合法的,必须作出相应的处理。行政复议机关处理该“规范”时,应在确定该规范在行政复议法律适用中的地位的基础上,区别行政规范与立法规范,分别作出符合行政救济法原理的处理。现行《行政复议法》上的“规范”处理制度,未考虑到行政复议法律适用的特点,有些地方亦与行政救济法原理相悖,因此,应当予以修改、完善。  相似文献   

5.
行政赔偿调解制度在我国现行行政复议法中找不到它应有的一席之地 ,并且在行政复议法的前身行政复议条例中更有着明确的规定 :“行政复议不适用调解。”依此逻辑 :在法律没有例外规定的情况下 ,从“行政复议不适用调解”的前提条件中 ,必然进而得出“行政复议程序中的行政赔偿同样不能适用调解”的结论。可是 ,在我国现行的行政复议法中 ,没有像行政复议条例那样对行政复议不适用调解作了禁止性的规定 ,这是否意味着行政复议不适用调解的立法政策所松动 ?不言而喻 ,若遵照“法律保留”原则 ,行政机关行使公权力必须有法律明文授权依据 ,即“…  相似文献   

6.
刚通过的《行政复议法》在总结国务院《行政复议条例》8年来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在扩大行政复议机关的审查权限和范围,便利申请人参加复议,严格法律责任,强化了对复议活动的监督方面有重大突破,这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7.
行政复议是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途径,但是在具体实践中,行政复议机关往往更注重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对裁量性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审查不够重视,使现实中大量形式上合法实则内容不合理的行政行为得不到纠正,导致"案结事不了"。在行政复议中加强合理性审查,能够弥补司法审查对裁量性行政行为审查的不足,契合《行政复议法》的价值诉求,也适应了现实中解决行政争议的需要。合理性审查应当遵循比例原则、平等对待原则和正当裁量原则。同时,对于合理性审查所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若申请人不服该决定,可以通过何种方式进行救济也是本文所要探讨的,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香港申诉专员制度。  相似文献   

8.
行政复议分流了部分行政争议,纠正了部分违法行政行为,但行政复议往往由于解决争议的能力有限而使纠纷继续进入诉讼,由于纠错的功能未充分实现而导致监督不到位.行政复议对行政诉讼的负面影响既有制度设计上的原因,也有来自实践层面的消极因素.要构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和谐关系,行政复议的定位就应以解决纠纷为主要目标,而将监督行政和救济权利作为次要目的;在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就应将原机关作为被告,复议机关作为第三人;行政复议须部分地采纳言辞审理原则,在复议决定对申请人或其他人可能不利的情况下,就应当听证或开庭;还应设置行政复议委员会以作为独立的行政复议机关.  相似文献   

9.
《行政复议法》实施追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复议法》为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但在其实施过程中 ,也存在一些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加强行政复议机关建设、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及对行政复议机关进行有效监督。  相似文献   

10.
在我国行政法中,行政复议行为被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但行政复议行为与一般具体行政行为具有本质的区别,行政复议行为是一种由行政机关进行的权利救济行为,它所直接处分的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而非相对人权利义务,而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行政机关的侵权行为是行政机关直接处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为,因此,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不应属于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行政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11.
我国1999年颁布实施的《行政复议法》确立了行政复议机关对有关“规定”应复议申请人的请求而进行附带性审查的制度,这是立法上的一个进步,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已从具体行政行为拓展到了抽象行政行为领域。为了保障对有关“规定”的审查处理落到实处,还应细化对有关“规定”予以审查的程序,强化对有关“规定”涉及到的相对人权益的保护,明确复议机关及有权行政机关对有关“规定”不予审查的法律责任等,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行政复议法》。  相似文献   

12.
行政复议兼具行政性与司法性,这种双重属性使得行政复议兼有内部监督功能和权利救济功能。扭转行政救济功能失灵的现实局面,需要突破行政复议内部监督的特性,在监督过程中坚持公开和参与原则,申请人对经复议维持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起诉的,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前者称之为内部监督过程之外化,后者称之为内部监督效力之外化。  相似文献   

13.
《行政复议法》受案范围问题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的活动。目前的《行政复议法》无论是在立法宗旨上,还是在受案范围上都存在一定缺陷。完善权力机关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逐步确立法院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判监督权等措施,都是完善行政复议制度的有效措施。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颁布实施是对行政法制建设的一大贡献,它在实体和程序上都有新的发展和完善,特别是注重了对行政管理关系中处于弱者地位的行政相对人权益的维护。本文从三方面作以论述:首先,《行政复议法》增加了行政复议的范围,不仅规定对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可申请复查,而且对原有的行政复议范围也规定得更为具体。其次,在行政复议的程序上,从申请复议的期限、方式、手续等方面都作了对行政复议申请人较为宽松的规定。最后,在复议机关审查过程中,允许复议申请人查阅被申请人的有关材料,从而避免了书面复议的弊端,使行政复议趋于公开化,确保了行政复议结果的公正性。此外,复议机关在复议决定中可以依职权责令作出行政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给予复议申请人赔偿,能有效地维护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5.
从行政复议的价值定位看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缺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笔者认为在行政复议中正义价值与效率价值应是绝对的且是并重的,其一,行政复议作为一种特殊的行政行为应具有行政法的效率价值;其二,行政复议制度作为一项特殊的救济制度,其正义价值也是不可或缺的。在任何情况下行政复议都不能放弃正义、效率价值定位。而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设计恰恰忽略了效率和正义价值的重要性.过分的强调了程序的作用。行政复议本就是行政行为,是在行使国家行政权力,这是行政复议机关的权力而不是权利,不作为行政或错误行政都应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尤其是维持错误行政行为的外部法律责任。另外行政复议从其是行政的性质来分析,行政复议不应是终局的,行政相对人对其不服还应有司法救济的权利。  相似文献   

16.
现代社会利益关系急剧分化,矛盾和纠纷增加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没有完善的纠纷解决机制必定影响社会和谐的实现.目前主要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调解以及信访等形式.作为公民权利救济和行政纠纷化解的一种重要机制--行政复议制度在我国的建立将近10年,2007年<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生效实施,使我国现行的复议制度得以进一步完善.但是,行政复议制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不足,这些制度上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作用的发挥.  相似文献   

17.
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在实践运作中存在行政机关对行政复议制度的性质认识不明,行政复议机构独立性欠缺,行政复议审理模式过于书面化,决定过程行政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衔接不畅通等问题。完善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应建立相对独立的公正的行政复议机构和高素质的复议工作人员,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程序,采用行政化和司法化相结合的审查方式,完善《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立法链接,保证行政救济制度的畅通。  相似文献   

18.
行政协议争议已经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救济渠道予以解决,但在行政复议领域绝大多数行政协议争议还未被纳入受案范围,这一方面影响了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权益,另一方面造成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机制的不畅。目前,正值《行政复议法》修改之际,是否应当将行政协议争议纳入《行政复议法》的受案范围,可从正当性、必要性、可行性三个方面予以论证分析,证成行政协议争议应被纳入《行政复议法》的受案范围,从而消弭其未被纳入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所带来的影响。  相似文献   

19.
行政复议的概况法国的行政复议称为行政救济,包括善意救济和层级救济。善意救济是当事人向作出行政处分的原行政机关申请的救济;层级救济是当事人向作出行政处分的原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申请的救济。  相似文献   

20.
我国军事行政救济制度的有关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军事行政救济制度是国家行政救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军事行政管理手段、保护军事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和依法治军的需要来看 ,建立军事行政救济制度十分必要。军事行政救济制度基本内容包括军事行政复议、军事行政诉讼、军事行政赔偿三大部分。军事行政救济制度整体上适应国家有关救济制度的法律规范 ,同时必须根据国家军事机关的特点 ,对军事行政救济制度中的军事行政复议、军事行政诉讼、军事行政赔偿中的许多具体问题进行系统研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