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先决裁决(preliminary ruling)制度是欧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以下简称 ECJ)对欧洲联盟法律进行法律解释的重要手段,是 ECJ 与欧盟成员国国内法院建立联系与合作机制的重要途径。在先决裁决程序中,成员国法院在对特定案件做出判决之前,根据欧盟基础条约的相关规定就特定问题向 ECJ 请求做出解释性判决或有效性判决.并根据 ECJ 的先决判决对特定案  相似文献   

2.
许睿  李允载 《法学杂志》2001,22(5):64-65
依照《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以下简称《罗马条约》) ,欧洲法院对于私人诉讼主体对成员国提起的诉讼是没有管辖权的 ,但是在实践中对于个人因国家违反欧盟法的行为而带来的损失应如何寻求救济 ,欧洲法院在Fran covich案等一系列案件中 ,借助于第 1 77条赋予欧洲法院的初步裁决权和第 5条向成员国规定的义务 ,确立了国家对于违反欧盟法律给个人带来损害而承担的责任———国家责任。一、国家责任 (stateliability)的确立根据《罗马条约》的规定 ,欧洲法院的诉讼管辖权仅限于两种 ,即一个成员国或代表欧盟的一个…  相似文献   

3.
<正> 在某种意义上说,根据《欧洲共同体条约》(下称“条约”)第177条及其他条约相关条款规定作出先决裁决(Preliminary ruling)是欧洲法院职能的最重要方面。由于有了先决裁决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欧洲联盟法在成员国的统一解释和适用,也为无权在欧洲法院直接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向欧洲法院寻求救济提供了间接的途径。  相似文献   

4.
欧洲法院初步裁决制度评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向前 《河北法学》2007,25(6):158-163
初步裁决制度是欧盟法中的一项特殊的法律程序制度,适用初步裁决制度的案件占欧洲法院受理案件量的大多数.欧洲法院通过初步裁决制度对欧盟法进行解释,积极扩张其司法管辖的范围,促进了自身和成员国法院的合作,保证了欧盟法律在属于不同法律体系、适用不同诉讼规则的各成员国法院的统一适用,成为推动欧洲一体化进程的重要力量.就初步裁决的运行机制、这一制度本身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该制度的改革等进行了深入的探研,以期获得对欧盟法的这一重要制度的一个正确、客观、全面的认识.  相似文献   

5.
《欧共体条约》第234条的规定赋予成员国法院及仲裁机构在自己的案件中就有关欧盟法律的问题向欧盟法院要求先行裁决的权利。其内容是: 欧盟法院对下列事项享有先行裁决的权力: (1)本条约的解释; (2)欧盟机构和欧洲中央银行制定的规章的效力及解释; (3)根据欧盟委员会的规章建立的机构制定的成  相似文献   

6.
略论欧洲联盟法的执行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欧洲联盟是目前世界上最完善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法律制度。由于欧盟是主权国家之间的组织,在成员国之上没有强制机构,因此欧盟法的执行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本文拟就欧盟法的执行方式、执行效力等问题作一探讨。 欧洲联盟法主要指调整成员国之间经济贸易关系的法律规范,包括建立欧洲联盟的条约、联盟机构颁布的法规、欧洲法院的判例等。建立欧洲联盟的条约及其后来颁布的法规,都强调成员国有义务执行法定的权利和义务,并授权欧盟委员会通过行政手段监督成员国履行义务。欧盟法的执行,《欧…  相似文献   

7.
初步裁决程序作为一种独特的法律机制 ,对欧共体司法制度的确立与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初步裁决程序渊源于一系列法律文件 ,主要包括欧共体的基础条约和欧共体法律框架下的一系列公约。对于初步裁决的请求机构 ,欧洲法院采纳所谓的“功能论” ,即按照某机构是否行使着“法院”或“法庭”的功能作出裁量。初步裁决作出后 ,对请求裁决的成员国的法院或法庭产生拘束力。  相似文献   

8.
左安磊 《时代法学》2013,11(2):104-118
欧盟内部执行DSB裁决的具体法律制度和实践行为是WTO法研究中重要而又被长期忽视的问题,亟需国际法之考察。纵览欧盟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活跃性,细究欧盟被诉案件执行现状,可以总结欧盟执行DSB裁决的三大类型(执行、拖延、不执行)以及欧盟基本执行立场和态度。欧盟对DS397案(中国诉欧盟紧固件反倾销措施案)的裁决执行也反映了欧盟执行的虚实并存。中国应学习借鉴欧盟执行DSB裁决的法律技巧。  相似文献   

9.
欧盟法院的先行裁决制度 (又称“初步裁决制度”)不仅保证了成员国法院统一地适用欧盟法律 ,而且其自身亦渐渐地形成了欧盟实体法的一部分。作为案例法 ,它可以被看作欧盟成文法律制度的延伸。虽然它产生于欧盟条约 ,但实际上已经远远超越了欧盟条约的法律框架。本文探讨了先行裁决的运行机制 ,并结合欧盟的最新发展 ,分析了先行裁决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从远期看 ,先行裁决制度将逐步消失 ,成员国将自主地、彻底地适用欧盟法律 ,而不是象现在需要一个非国内法院的介入。但是 ,欧盟的法律制度必须与欧盟一体化进程相一致 ,目前对先行裁决采取激进的改革措施的时机尚未成熟。因此应鼓励成员国法院更大胆、自主地适用欧盟法 ,以解决欧盟法院正面临的先行裁决带来的诸多问题 ,并为以后进一步的改革打下基础。  相似文献   

10.
伏军 《河北法学》2007,25(4):161-165
《建立欧洲共同体条约》赋予了欧洲中央银行在货币政策、组织与人事安排、财政等方面的高度独立性,其目的在于保障欧洲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职能的顺利实现.欧洲法院的司法裁决表明,欧洲中央银行的独立地位是一种有限的、功能性的独立,并不是绝对的独立.欧洲中央银行不能在欧盟法律框架之外独立存在,但在该法律框架下,欧洲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职能的独立行使会得到有效保护.  相似文献   

11.
《罗马条约》中没有规定个人对国家违反欧盟法的行为有向欧洲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的权利。对于现实中出现的这类问题 ,欧洲法院以加强对个人的有效保护为原则 ,借助于《罗马条约》第 1 77条及第 5条的规定 ,在Francovich案中确立国家责任原则 ,并在Factortame案中进一步细化了这一原则。本文旨在探讨此原则的确立与发展及其影响。  相似文献   

12.
张智勇 《法律科学》2003,(3):98-103
欧盟所得税是协调成员国所得税法的欧共体基础条约、二级立法以及欧洲法院判例的总称。欧盟所得税法对于欧共体市场实现人员、资本和服务自由流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欧盟理事会、委员会和欧洲法院的努力 ,欧盟层面上的所得税法已经初具规模。但是 ,由于欧洲法院的作用有限 ,欧盟成员国所得税法的趋同还需要在立法上予以统一。欧元的启动对欧盟所得税法提出了新的要求。  相似文献   

13.
1958年《纽约公约》第5条规定了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理由,其中第2款规定了被请求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的国家的主管机关可不以当事人的举证而自行查明依该国法律争议事项不可以仲裁方式解决,或者承认与执行裁决有违该国公共政策等情况,也可拒绝承认和执行。本文拟就该条款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适用进行探讨,最终将得出尽管该条款是为弥补条约规定的不足意在增加条约适用的弹性而设立,但随着世界各国在商事领域的不断融合发展,该条款已越来越少地为各国所援引的结论。  相似文献   

14.
论欧共体法与成员国法的关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曾令良 《法学论坛》2003,18(1):79-87
欧共体法是国际法律秩序中一种新型的法律体系 ,从而欧共体法与成员国法的关系不同于一般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虽然建立欧盟的基本条约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但是欧洲法院大量的判例表明 :无论是欧共体的第一级法律渊源 ,还是第二级法律渊源 ,都可能在成员国具有纵向的和横向的直接效力 ;当欧共体法与成员国法发生抵触时 ,前者优先。  相似文献   

15.
多国在可再生能源改革中遭遇群发性的投资仲裁纠纷,针对裁决的反执行行动值得反思。以西班牙为代表的当事国反复申请对裁决的反执行禁令,不仅难以达到特殊临时措施的高门槛,还造成司法不经济和对国际投资仲裁机制的道德压力。欧盟依据欧盟法反复干预针对成员国裁决的执行,其正当性存疑。可再生能源投资仲裁裁决极其反常的执行困境,深刻暴露出能源转型过程中相关域内法与国际法的冲突以及传统国际投资条约的不足。国家在追求能源转型目标的同时须增强域内法与国际法的协调性,国际投资条约也亟须深度转型,从而与全球气候目标相向而行。为应对现有的僵局,当事国可以考虑与相关投资者进行和解谈判,在不挑战裁决的前提下寻求双方均可接受的方案。  相似文献   

16.
随着我国加入WTO的日期临近 ,国际商务活动势必日趋繁多 ,因而外国仲裁裁决在我国的承认执行与否问题也就日渐凸显出来。本文拟结合相关理论及实践就此领域作一些探析。一、我国对外国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的有关立法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9条规定 ,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 ,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 ,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办理。该法条中所提及之国际条约最主要的是《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  相似文献   

17.
欧洲法院的管辖权作为欧共体司法制度的核心 ,一直是西方学者研究欧共体法律的热点问题。本文将围绕欧洲法院管辖权的法律基础 ,全面分析欧洲法院的管辖权性质和范围 ,着重讨论阿姆斯特丹条约下欧洲法院管辖权的新变化及该变化给欧洲法院未来的司法实践所提出的挑战。  相似文献   

18.
评欧洲法院司法能动性的贡献及其限度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在《欧洲联盟条约》之前 ,欧共体法的一体化价值、基础条约的框架性特征和二次立法的低下立法效率三者共同构成了欧洲法院司法能动性的正当性基础。《欧洲联盟条约》和《阿姆斯特丹条约》所规定的从属原则和相称性原则表明 ,非一体化已经成为欧共体法价值中一个新的维度 ,法律将不再只一味为高歌猛进的一体化过程提供支持。相应的 ,欧洲法院的司法解释理念和实践将表现为司法能动和司法自我克制的双重色彩。  相似文献   

19.
仍然作为欧洲联盟基础条约之一的《欧洲共同体条约》第177条规定:“欧洲法院有权对下列事件作出初裁:①对本条约的解释;②对共同体机构及欧洲中央银行条例的效力的解释;③对由理事会决定而成立的各种机构的章程(如果这些章程如此规定时)的解释。当这样的问题向某一成员国的任何法庭提出,如果该法庭认为对此问题作出决定必须使其能够作出判决时,该法庭可请求欧洲法院给予裁决权。当提交某一成员国法庭的案件中出现这样的问题,而根据其国内法它的决定没有法律上的纠正效力时,该司法机构应将此案提交欧洲法院。”①初裁是指:在成员国的法院进行…  相似文献   

20.
兰花 《法学评论》2005,23(4):96-101
欧盟法作为自成一体的特殊法律体系,有关贸易与环境争端的解决也颇具特色。本文通过欧盟条约生效前后有关相称性原则的两个典型案例,着重对此类争端解决中本原则的适用作初步探讨,试图理清相称性原则在欧盟一体化的贸易与环境平衡过程中适用标准的逐步演进,并论述欧洲法院解决贸易与环境争端的特色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