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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中提到的"严重影响城市规划违法建设行为"的界定成为困扰城市规划行政执法工作的一大难题,困扰着一线执法人员。本文将对比讨论关于此方面的法律界定,希望对执法的认定有一定的作用。一、对《城市规划法》有关规定的探讨《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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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1997,(2)
为进一步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省人大常委会财工委、省政府法制局和省建设厅联合组织开展了《城市规划法》执法检查。这次执法检查是在全省各地普遍自查的基础上.省执法检查组重点对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新乡市、商丘地区以及中牟、尉氏、孟津、辉县、商丘县、商丘市、永城县的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从全省检查情况看,《城市规划法》和《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地、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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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规划法》颁布10周年之际,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海力且姆·斯拉木、许鹏带领的执法检查组,分两个组对南北疆一些城镇进行了城市规划执法检查。检查组看到,各地政府及城市规划部门对贯彻实施《城市规划法》和《自治区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的认识明确,态度认真,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城市规划工作基本走上了依法健康发展的轨道。同时,我区的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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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3)
<正>海府办[2015]2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海口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工作规程》,为切实提高城市规划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推进"阳光规划",市政府决定适当调整海口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主任:倪强(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副主任:袁光平(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清华(市政府分管规划副市长)常设委员:市政府分管规划副秘书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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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1997,(2)
现将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城市规划法〉执法检查情况和改进意见的函》(豫人常办函[1996]20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意见》严肃指出了我省一些地方存在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的突出问题,并对今后我省贯彻落实城市规划法律、法规提出了很好的整改措施,是对各级城市政府进一步贯彻实施《城市规划法》、加快城市规划建设的支持和鞭策.各级城市政府要按《意见》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领导,加强对城镇居民的社会公德教育,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逐步走上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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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2,(1):12-23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59号《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已经2011年11月21日市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市长黄奇帆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的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