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我国目前正在积极推动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立法,剖析国外具有典型性的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对该制度在我国的最终确立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运用文献调查法系统分析国外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和我国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理论基础,可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2.
犯罪被害人的国家补偿是指被害人在受到犯罪行为侵害而无法从犯罪人或其他途径获得赔偿时,依法由国家给予一定物质帮助的社会制度.刑事被害人的国家补偿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但我国刑事被害人很难从犯罪人那里获得赔偿,亦不能获得国家的有效补偿,遭受经济与精神上的双重煎熬.基于被害人面临的现实困境与被害人人权保障的宪法基础,我国有些地方对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进行了先行探索,这种探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3.
关于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立法的设计思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就性质而言,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立法是国家救助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定位于由公、检、法等部门代表国家对被害人予以经济救助.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立法应遵循的原则有:及时补偿原则、赔偿为主与补偿为辅原则、重点补偿原则等.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立法的具体内容包括:补偿对象、补偿条件、补偿数额、补偿程序、补偿金的来源与管理等.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刑事被害人权益保护问题在我国引起广泛关注。所谓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是指因犯罪遭受损失的被害人,在其不能从加害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得到补偿时,由国家依照一定的条件和程序给予被害人补偿的制度。迄今为止,世界上已有美国、德国、日本、法国等十多个国家建立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我国于2004年也逐步建立了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然而,由于并未明确被害人的救助范围和救助条件等内容,我国的刑事被害入救助制度并不健全。从构建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社会必要性和可行性着手,进而分析如何在我国构建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  相似文献   

5.
和谐社会视阈下的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太保 《学理论》2010,(29):146-147
由国家对刑事被害人予以救助,是当今世界各国刑事司法政策和社会公共政策保护被害人权利的普遍趋势。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公平正义的价值诉求。我国应立足本国实践,借鉴国外经验,对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的对象、范围、资金来源、救助机构等作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6.
日本的被害人保护制度及其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日本法律在被害人保护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建立了包括被害人诉讼权利保护、被害人补偿、被害人援助等较为完备的被害人保护制度。我国对被害人保护的研究和关注起步较晚,被害人保护工作存在很多不足。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应立足于我国的实际情况,借鉴日本在被害人保护方面的一些成功做法,通过完善立法、建立被害人补偿制度和实施被害人救助工程,建立和完善我国的被害人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7.
陈彬 《瞭望》2008,(19)
在目前的条件下,我们不宜贸然推行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长期以来,我国司法实践中,犯罪者因经济困难或者被判刑甚至被执行死刑而没有赔偿能力的现象较为普遍,使刑事被害人无法获得赔偿,或者赔偿无法得到充分兑现,导致被害人及其家庭生活陷入困境或精神痛苦,成为诱发各种不安定因素  相似文献   

8.
刘颖 《学理论》2014,(5):105-106
法的价值和立法活动之间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也是由一定意义的价值需要所决定,并为这些价值需要服务。由此可见,分析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价值对于构建该项制度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从正义的实现、人权的保障和效益的追求方面分析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的价值,以期对建立这项制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9.
加强被害人权利的确认与保护,已成为世界范围内刑事司法人权保障的重要趋势.我国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与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相比有一定的差距,应合理吸纳联合国司法准则中被害人权利保障的内容,构建恢复性司法,完善被害人赔偿权和援助权的保障机制,建立国家补偿制度,以全面有效地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0.
刑事被害人的权利救济:现状与路径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法律规定。当前,这一规定仍存在以下弊端:民法和刑法适用上的冲突造成被害人权利救济渠道狭窄,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实际上等同于证人,对被害人代理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缺乏明确规定,被害人的民事赔偿难以实现。刑事被害人权利救济的路径选择是:被害人的民事赔偿应当完全按照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规定操作,完善起诉阶段被害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陈述意见权,确立刑事和解规定,建立刑事精神赔偿程序和被害人国家补偿程序。  相似文献   

11.
被害人承诺作为正当化行为理论中的问题之一,在各国刑法中都得到普遍认同。但是,我国刑法理论界在这方面的研究尚不充分。本文试从宏观角度对被害人承诺问题加以阐述,从而探求该问题的发展演变。  相似文献   

12.
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作为国家建立的特殊救济制度,主要针对因刑事损害遭受严重损失但又无法获得有效民事救济的刑事被害人提供必要物质保障。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具有法理学和司法实务上的重要制度价值,需要通过立法加以规范与保障。要通过救助对象、救助条件、救助程序等方面的完备立法,进一步有效保障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3.
被害人是刑事诉讼中的主体之一,其所占地位与所起的作用很特殊,在自诉刑事案件中处在控告人的地位.被害人所遭受的损害通常通过自己行使诉讼权利而得到责任追究与权益恢复,一般被害人所受损害相应较小,不存在社会救助问题。而在公诉案件中,是由国家公诉机关来承担指控犯罪、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义务与权利的。此时从指控犯罪、主张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角度看,被害人处在从属的地位。对被害人造成的精神、身体的伤害相应更大,使得被害人的生活由正常而为窘迫困顿,生活质量大大下降甚至难以为继。从司法实践来看,仅通过由刑事诉讼行为的完成达到权益救济与权利恢复尚不足以使得被害人的生存环境得到基本改善。故此当考虑设立“被害人社会救助制度”以解决此类问题。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14.
王华 《学理论》2012,(11):132-133
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理念的指导下,刑事诉讼中对于当事人的权利保护也得到了提高,被害人的权利保障也同样受到广泛的关注。我国立法上虽然赋予被害人一定的权利,但实践中,其权利往往难以实现,物质损失有时很难挽回,更不用说复仇心理和赔偿心理的补偿。这一系列的问题都有待于我们不断努力,同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15.
刑事被害人权利救济制度的建立对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被害人提供了心理或者经济上的援助。这一制度并非从来就有的,它是伴随着社会历史的前进而逐步发展演变而来,先后经历了私诉时期、公诉垄断时期、现代公诉时期等阶段才逐步引起国家和法学界的重视,特别是随着被害人学的建立,被害人权益的保护真正得到了全世界范围的重视,这一制度的完善对社会的进步必将发挥重大作用。  相似文献   

16.
和谐社会的构建成为时代的主题,和谐法制目标的实现便成为法学研究的重大课题。就刑事诉讼领域而言,人权保障则是刑事司法和谐的基石。从被害人和被告人的角度,在和谐语境下解读刑事诉讼活动中的权利保障问题,发现制度的建构尤为必要,特别是按照刑事诉讼活动的逻辑顺序,侦查活动的司法审查制度、国家补偿制度和刑事调解制度在各自所处的诉讼阶段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7.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如被害人不得滥用控告的义务与不得作伪证的义务,因为它们都分别涉及被害人程序启动权与程序参与权的正当行使,只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督促被害人履行相应的诉讼义务,才能有效地维护其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18.
随着犯罪被害人学的兴起,被遗忘了多年的被害人重新成为刑事司法政策关注的对象,让被害人作为一个独立的诉讼主体参与诉讼的呼声日益高涨。我国刑事诉讼法赋予了被害人以当事人的地位,并使其享有了较以前更广泛的诉讼权利,但在其权利保障方面仍有立法缺陷,因此应完善被害人诉讼参与权,保障被害人诉讼中的知情权、不受第二次侵害的权利,建议赋予被害人间接上诉权。  相似文献   

19.
传统观点认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民的财产权,而广大参与存款的群众则是形式意义上的被害人。但是,群众在参与存款之前,对这种民间的集资行为的风险是有着清醒的认识的,他们在投机心理和追求暴利的心理驱使下,仍然积极参与,因此,对于此后的风险和损失,参与存款人应该自己承担,这是一种被害人承诺的行为,参与存款公民不能被视为传统意义上的被害人。明确了以上两点,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参与人的损失,只能是犯罪人赔偿,不能采用国家救助和社会救助。  相似文献   

20.
要重视犯罪被害人的心理救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司法实践中对被告人的权益保护问题已得到重视,但对被害人的权益保护问题还重视不够。从法律的公平角度来讲,受到犯罪严重侵害的被害人权益理应得到保护。本文重点探讨了如何从心理的角度给被害人以救助,从而使被害人的心理得以抚慰,恢复健康的心理状态,更好地重新融入社会。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