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背景与意义--刑事被追诉人知情权的提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肖辉 《河北法学》2005,23(6):91-95
刑事被追诉人(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知情权(或称知悉权)是伴随程序主体地位的确立而提出来的.作为现代刑事诉讼理念的要求,在诉讼构造的设计方面,追求由控辩审三方组成的三角结构,努力追求控辩双方的平等对抗;这同时也是程序正义的要求.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关于被追诉人知情权的规定距国际标准和通行做法尚存不足,需要强化并改进,并在作为基本法的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防御权体系中占据一席之地,这不仅是刑事诉讼问题,同时也是宪政问题.因此,提出并在法律上确保该项权利的实现就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2.
肖辉 《河北法学》2007,25(1):137-142
刑事被追诉人(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知情权(或称知悉权)是伴随程序主体地位的确立而提出来的.现代刑事诉讼理念要求在诉讼构造的设计方面,努力追求控辩双方的平等对抗.结合我国的刑事司法实践,就需要强化被追诉人的防御权体系,以追求攻防的相对均衡,而知情权则是这一防御权体系的前提和基础.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关于被追诉人知情权的规定尚存不足,需要强化并改进.对被追诉人知情权的探讨离不开对现有法律规定的分析,需要从实然与应然的角度做出评析,不仅要明确知情权,而且还要保障知情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3.
张璐 《山东审判》2012,(3):52-56
刑事被追诉人应当享有获得迅速审判的权利,即速审权。各国通常通过期间制度、集中审理和简化程序来保障速审权,在速审权受到侵犯时,通过终止诉讼、减刑抑与国家赔偿来救济。我国应借鉴国外经验,建立完善的刑事被追诉人速审权保障与救济体系:明确刑事被追诉人之速审权,改革诉讼期间制度,确立集中审理原则,完善简易程序,建立速审权之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4.
《政法学刊》2017,(4):41-49
被追诉人阅卷权作为辩护权的必要配置、知情权的重要保障、律师阅卷权的有力补充以及自行辩护的基本要求,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没有得到明确体现,司法实务中也由于传统司法理念的桎梏而处于灰色地带,争议不断。但在域外,被追诉人阅卷权已经在学界引起了热议,欧洲人权法院通过若干判例确立了该制度,并推动了德国、奥地利、日本、俄罗斯等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对被追诉人阅卷权进行相应的程序设计。因此,应从立法层面上明确确立被追诉人享有阅卷权,并对被追诉人行使阅卷权的范围、阶段、方式、例外以及救济等进行具体的程序设计,以期对日后构建被追诉人阅卷制度提供一个可行性的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5.
刑事被诉人的诉讼权利是人权保障的主体和核心.而诉讼权利的实现和保障要以语言为媒介.因此,对刑事庭审话语的研究是揭示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现状和问题的最有说服力的工具和研究视角.以刑事庭审的详实的语料为切入点,分析中国刑事庭审中存在的被追诉人人权保障,特别是诉讼权利保障的问题,并结合这些语料,对我国的刑事庭审改革提出自己的思路和见解.  相似文献   

6.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也在推进。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刑事被追诉人的财产权保护是公民权利保障的重要内容,本文拟从现阶段我国被追诉人财产权的状况,对刑事被追诉人财产权救济制度作了探究。  相似文献   

7.
刑事诉讼中被追诉人本人能否行使阅卷权,因关系"发现真实"与"被告作为程序主体"之间的冲突,而争议较大。目前向被追诉人本人开放一定程度的阅卷已成为现代法治发达国家刑事诉讼法的调整方向,我国在"固有权"理论下全面禁止被追诉人本人阅卷的立法与实务值得检讨。被追诉人作为程序主体,应享有阅卷权,尤其是对无辩护人的被追诉人,应赋予其本人直接阅卷的权利。但阅卷权对被追诉人开放所可能带来的制度风险,仍是不可忽视,因此,基于利益的权衡,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被追诉人本人的阅卷权进行合理限制。  相似文献   

8.
杨波 《当代法学》2012,(1):24-29
阅卷权是专属于被追诉人的一项权利,其是被追诉人程序主体地位的一种要求,是维护被迫诉人利益的一种手段。基于刑事诉讼中的利益权衡,被追诉人阅卷权的行使主体呈现分离状态,由被追诉人和辩护人共同行使。被追诉人对阅卷权的行使具有有限性,而辩护人行使的应是一种全面的、完整的阅卷权。未来刑事诉讼立法应在明确阅卷权权属的基础上全面构建...  相似文献   

9.
龙建明 《时代法学》2015,13(1):23-29
财产权是宪法保障的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鉴于刑事诉讼权力运用难免会侵害被追诉人的财产权,为此,对被追诉人财产权予以救济就成为刑事诉讼的重要任务之一。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及国家赔偿法虽有关于被追诉人财产权救济的制度设计,但存在诸多缺陷,如正当程序理念缺乏,当事人的听审权未能得到体现,程序法定不足,司法救济被禁用,搜查侵权的救济方式缺失。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刑事被追诉人的财产权救济制度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0.
陈学权 《证据科学》2012,20(1):40-45
山木集团前总裁宋山木强奸案向我们提出了被追诉人有无权利要求测谎的问题。只要在刑事诉讼中允许使用测谎技术,无论是允许其作为证据使用还是仅仅将其作为审查判断证据的手段,被追诉人单方面向法院申请测谎,实质上均是一种试图向法院澄清事实真相的诉讼证明行为。被追诉人的测谎权是一种相对权,而非绝对权。鉴于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测谎只能作为审查判断言词证据的方法,尚不能作为独立的证据适用,因此法院是否批准被追诉人的测谎申请,应以有测谎之必要为前提。  相似文献   

11.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和完善了审查起诉阶段与审判阶段辩护人享有和行使阅卷权的规定,但是仍未对被追诉人是否享有阅卷权以及侦查阶段被追诉人是否享有阅卷权做出明确回应。基于阅卷权理论体系构建之需要,根据阅卷权的性质,可以得出被追诉人在侦查阶段应当享有阅卷权的结论。  相似文献   

12.
13.
续开源 《法制与社会》2013,(12):196+200
在刑事诉讼中围绕被追诉人或者其近亲属能否享有阅卷权的问题一直存在很大的争议,它关系到辩护权在刑事诉讼中的制度保障和实现方式,也和我们的检察工作关系密切。我们处进行接待工作时经常要面对前来咨询案情的当事人或其亲属,其中就有人曾经问过为什么只有律师才能阅卷,我们很难给出明确的答复,也有律师想要嫌疑人家属辅助其阅卷,同样会被我们拒绝。这篇文章,将阐述学术界和司法界关于被追诉人是否应该享有阅卷权的两种观点,同时比较国外关于被追诉人阅卷权的司法实践,并根据以上提出一些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14.
刑事程序选择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 ,被追诉者对于重大的程序与程序性事项进行选择适用的权利。赋予被追诉者程序选择权对于现代刑事诉讼程序的文明化、民主化、人性化以及实现程序公正、人权保障、诉讼效率的价值目标有重大的意义。被追诉者的程序选择应当遵循法定选择、有限选择与协助选择三大原则。我国被追诉者的刑事程序选择权应在借鉴外国相关理论和做法的基础上进行设计和构建。  相似文献   

15.
人权的发展是政治文明的一个巨大进步,刑事诉讼中被追诉人的人权保障是实现人权的一个重要方面,而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被追诉人的人权保障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在明确人权和人权保障的基本含义的基础上,论述了我国现阶段刑事诉讼中被追诉人的人权保障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关解决建议.  相似文献   

16.
刑事诉讼活动涉及到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在此过程中国家权力对被追诉人权利的侵犯是最易发生的。对被追诉人权利的保障往往会被看作一个国家法律“好”与“坏”的标准,刑事诉讼的宪法化,把这种权利的保护提高到了宪法的高度,特别是美国刑事诉讼的宪法化。以刑事诉讼的宪法化来保障被追诉人的权利在中国是否可行,应根据我们自己现实的情况来决定。  相似文献   

17.
周媛媛 《法制与社会》2014,(8):128+132-128,132
刑事诉讼程序改革逐步向着对抗式发展已是大势所趋。对抗制的根基就是控辩双方平等对抗,因此保障辩护权就成了构建并完善对抗制的重中之重。"保障辩护权就是保障有效辩护权"。那么何谓有效辩护?以什么样的标准来判断辩护的有效性?由谁来判断辩护的有效性?如果辩护是无效的,那么造成辩护无效的责任者会负什么样的责任?律师会得到什么样的制裁?被告人又能得到什么样的救济?这些内容都是有效辩护权的根基问题,是辩护权的根基问题,自然也就是构建对抗制无法回避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王旭阳 《法制与社会》2012,(33):297-298
刑事司法实践中保障被追诉人的人权是中国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它不仅关系到我国的民主和文明进程,更是我国人权保障事业与世界接轨的的表现。但我国在司法实践中对被追诉人的人权保障却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在明确人权含义及保障被追诉人人权必要性这一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在保障被追诉人人权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据此提出几点建议,希望对诉讼法修改有些许裨益。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隐私权以宪法隐私权为根基,属于公法权利的范畴,涉及公民人身隐私、空间隐私、信息隐私几方面的利益.不同刑事诉讼模式下隐私权保护呈现不同特点.刑事被追诉人的隐私权保护为刑事诉讼中隐私权保护的主体内容,具体包括讯问、搜查、扣押、人身检查、技术侦查等强制措施中的隐私权保护以及备存资讯保存、管理中的隐私权保护.刑事被追诉人的隐私权保护遵循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和合目的性解释原则,实质性审查、非法证据排除、国家赔偿构成隐私权保护的具体途径.处于信息时代和反恐政策下的刑事诉讼隐私权保护正面临新的挑战.  相似文献   

20.
韩旭 《法治研究》2009,(2):17-25
刑事鉴定启动权是刑事鉴定制度的核心,我国刑事鉴定启动权被国家职权机关完全垄断.被追诉人及其律师的申请权也无法得到保障。这种鉴定启动模式使辩方的取证权受到严重抑制,不仅无法形成控辫平等对抗的取证格局.而且对侦控方的鉴定活动辩方也无权参与和监督。学者们提出的“当事人启动制”和“法官启动制”的改革方案.因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在我国目前都不具有可行性。我国刑事鉴定启动权的改革应当以被追诉人取证权的保障为核心,实行“分步走”的战略,采取“渐进性”改革和“重构性”安排相结合的方法.旨在强化辩方对鉴定程序的参与,增强其获取鉴定结论这一科学证据的能力。“渐进性”改革就是把赋予辩方初次鉴定申请权、建立强制鉴定制度以及引入专家辅助人作为改革的近期目标:“重构性”安排是以构建控辩双方启动鉴定程序为主、法官启动鉴定程序为辅的启动模式作为改革的长远目标和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