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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基本案情]被告人刘某利用担任城市建设房屋拆迁中心主任的职务之便,先后三次向房地产开发商索取现金15万元,为开发商谋取了减交委托拆迁费等利益。被告人在侦查阶段供认受贿款全部用于其个人开支。但在开庭审理时,被告人全盘翻供,辩解说受贿款全部用于单位的公务支出。其辩护人也提出:应从起诉书认定的受贿数额中减去辩方提供发票所载的“用于公务支出”的12万元,按受贿3万元定罪量刑。[分歧意见]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应当将“用于公务支出的赃款从受贿犯罪总额中扣除,按剩余部分定罪处罚”的辩护意见,在办理受贿案件的司法实践中时有发生,…  相似文献   

2.
在检察机关查处的受贿案中,屡屡出现犯罪嫌疑人在供述受贿事实后,辩解赃款用于公务的情形。实践中有观点主张对于赃款用于公务的从轻处罚,理由是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和对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都相对较小。如有的将赃款用于公务部分从受贿数额中扣除,不予认定,有的则认定赃款用于公务仍然构成受贿罪,但从量刑上从轻处罚。笔者对此表示质疑。  相似文献   

3.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在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受贿案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及以后的庭审阶段常为自己辩解到:收受贿赂后,将受贿钱物用于公务交往,并未归个人所有,因此对这部分钱物,司法机关不应以受贿数额认定。那么,犯罪嫌疑人受贿钱物用于公务交往,究竟如何定性,不仅困扰了司法机关对受贿案件的查办,而且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打击经济犯罪的力度。笔者认为,应明确受贿钱物用于公务交往以犯罪论处,从而,促进反贪污贿赂斗争健康深入开展。以下是笔者一些粗浅见解。  相似文献   

4.
郭建标 《人民司法》2012,(10):11-13
【裁判要旨】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收受贿赂后是否用于公务接待,系受贿后对赃款的处理,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案号一审:(2010)甬奉刑初字第425号【案情】公诉机关:奉化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徐朕良,系奉化市溪口镇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工作人员。被告人徐朕良在奉化市溪口镇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工作管理农林公路工程期间,利用职务便  相似文献   

5.
对于受贿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辩解已将受贿款用于“公务开销”、捐赠给公益等情况,多年前个别地区的司法机关采取“扣除法”的处理模式:如果犯罪人将赃款用于单位公务开支或者公益事业,可以相应扣除,把剩余部分作为受贿的最后认定数额予以定罪。此种做法因缺乏法律和理论依据而受到抨击。近几年“扣除法”被重新使用,引发理论界和社会的广泛争议。与此同时,涉及此类问题的上海市相关法律政策的出台,更引起了公众的关注。  相似文献   

6.
1基本案情解某,男,46岁,汉族,北京市平谷区人,大专文化,中共党员,某车站装卸车间负责人(主任),因涉嫌受贿罪,于2008年5月30日被立案侦查。  相似文献   

7.
为逃避违章处罚,本案的被告人强行驾车逃离现场,且在执法警察为了避免碰撞已经扑倒在汽车的引擎盖上,双手抓住车前的两个雨刮器的情况下,被告人仍然强行驾车驶上公路,致使执法警察受到伤害。本案的客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已无需赘言。然而如何分析认定被告人的主观心理状态以及行为的性质,理论与实践中却是众说纷纭。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我们很想通过对本案的分析思考,寻找出当前司法实践中所存在的某些问题,并通过理论上的说理与思考,希望能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为我们的司法实践提供一些参考意见。  相似文献   

8.
一、基本案情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东南沿海某城镇开发一楼盘时,镇长杨某在征地、拆迁等方面给予了很多关照。1999年楼盘完工后,为表示感谢,公司总经理林某决定赠送杨某商品房一套,当时市场价约为人民币20万元。在林某将房屋钥匙交与杨某时,杨某为掩人耳目,开具数份房款欠条交与林某。2002年年底,杨某为办理房产登记,让林某开具购房发票。为少交税款,杨某特意要求林某在购房发票上少开数额,林某遂开具了13万元的购房发票,并连同以前的欠款条一并交与杨某。2003年杨某正式将房产登记至自己名下,后被人举报案发。  相似文献   

9.
正去年以来,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紧紧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四风问题的聚焦和整治,从党委自身抓起,自上而下,以上带下,采取有力措施压降公务费用。2013年,省分行机关会议费同比下降60.19%,外事费支出下降91.03%,差旅费下降43.39%,业务招待费下降48.45%;  相似文献   

10.
在委托理财型受贿中,当国家工作人员存在实际出资时,应当根据委托理财所体现的不同民事法律关系,确定与之相对应的法律规则,以此来准确把握"出资应得收益"。当国家工作人员所获收益高于出资应得收益的数额达到受贿罪的数额标准时,就可以受贿论处,不必达到"明显高于"程度。在主观上,只要国家工作人员对超额"投资收益"这一对象存在应当知道的认识,并对自己获取超额"投资收益"的危害结果存在必然性或者可能性确实预见即可。  相似文献   

11.
随着社会反腐意识的加强以及反腐力度的加大,越来越多的行受贿者收起了各自贪婪的嘴脸,越来越多的行受贿者打消了各自的如意算盘,贪污腐败之风,得到了遏制。行受贿经纪作为一种新型方式大量出现在行贿者和受贿者之间,他们通过引荐、撮合行受贿者最终实现行受贿行为,对于此种新型的代理行为,现实中存在着涉及的罪名不确定,司法打击力度小。  相似文献   

12.
对于渎职行为与受贿行为并发时的罪数如何认定和处罚,一直是存在争议的问题。这实际上不仅仅是处罚原则的选择问题,更是一个罪数形态的判断问题。渎职罪的罪状中,有的包含徇私,有的把徇私作为加重处罚条件,因此,我们应该结合渎职罪的具体构成要件来分析其罪数形态和处罚原则。在徇私作为渎职罪犯罪构成的法定要件或者加重处罚条件时,行为人因收受贿赂而渎职犯罪的,是法条竞合,采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择一重罪处罚。在因受贿而渎职犯罪,而渎职罪犯罪构成中没有徇私要件时,构成实质的数罪,实行并罚。  相似文献   

13.
本文从刑法有关规定及受贿犯罪本质出发,对斡旋受贿中何为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进行了分析,指出了现有的制约关系说、横向制约关系说、非制约关系说以及特殊关系说等几种观点的不足,提出了受贿人与第三人之间存在的职权交换关系是构成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基本内涵,并对职权交换关系的性质、内容及表现形式等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4.
7月18日,2013年度中央部门决算向全社会公开,空前力度表明中央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打造“透明财政”的坚定决心。政府公务支出越细化、越透明,腐败浪费的空间就越小。日前审计报告曝光一些中央部门2013年度“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不严的“怪相”,这些隐藏在2013年中央部门决算背后的问题发出了怎样的警示?政府“晒”收支,如何真正让百姓看明白,能监督?  相似文献   

15.
本文通过解析话单分析技术的原理和可实现功能,从而阐述话单分析技术在行受贿案件中的应用,对实现职务犯罪使用侦查技术手段的发展提出探索性的构想。  相似文献   

16.
陈安杨 《法制与社会》2011,(32):137-138
随着犯罪形式与手段的不断翻新,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以借款、借用为名义的受贿行为,这类行为具备一定的隐蔽性和复杂性,在司法认定过程中应当注意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和双方之间的信用基础出发,结合刑事推定的方法,对以借为名的受贿行为与借款、借用行为进行区分。  相似文献   

17.
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应具有职务的影响性、依赖性、利益可转换性。区分斡旋受贿中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与普通受贿中利用职务之便要从职务行为的纵、横制约两方面予以审视。  相似文献   

18.
汲广林 《法学杂志》2004,25(2):33-35
税式支出是国家根据不同的目的所为的立法活动,发挥着财政转移支付的社会保障作用。但我国的税式支出缺乏统一明确的规定,应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9.
受贿罪是一种严重的职务犯罪。它严重的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严重影响了国家工作人员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国家机关的权威。在司法实践中,越来越多的涌现出个别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获得贿赂之后,将赃款用于公务开支或者其他公益用途,由此于实务界和法学理论界出现了"赃款去向决定论"的论调.文建茂受贿案是典型的一起因赃款去向影响行为人最后定罪量刑的案件,在司法实务界和刑法学界都曾引起了强烈的关注与反响。本文以本案为切入点,对受贿罪的赃款去向问题是否影响定罪量刑的理论问题做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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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基本案情王某某,男,2001年至2008年任Y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2004年,王某某利用分管城建规划职务之便,为A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调整土地规划、商品房容积率等方面谋取利益。2005年初,A公司董事长周某某向王某某提出买礼物或者送钱以表示感谢,王某某考虑到自己刚学会开车,需要练习驾驶技术。遂向周某某提出借用一辆汽车使用。周某某于3月底花费26万元新购本田轿车一辆(车主登记为周某某)送给王某某使用。王某某使用该车半年后多次向周某某表达要将车退还的意思,周某某均表示不急,让王某某放心使用,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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