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犯罪对象概念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许发民  康诚 《法学研究》2007,29(5):121-128
刑法学者之所以在不同场合赋予犯罪对象不同含义,是因为我国刑法理论中的传统犯罪对象概念存在一定的缺陷。有必要重构犯罪对象概念,将“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具体人和物”与“犯罪客体的直接物质承担者”两种含义适当分离,在理论上区分为直接犯罪对象与间接犯罪对象,二者作为犯罪实行行为指向的事物,有时可发生部分重合,但功能上并不相同,不可相互替代。  相似文献   

2.
刑法上计算机犯罪概念之提出   总被引:8,自引:2,他引:6  
计算机犯罪问题严重冲击了现行的刑法理论,通过计算机犯罪在客体及客观方面的特殊性--如各种计算机犯罪行为的统一性(无行为性)、犯罪客体的不明确性等的探讨,提出了刑法上计算机犯罪的概念及其分类.  相似文献   

3.
何学军 《政法学刊》2002,19(3):26-29
从哲学理论上讲,客体就是行为作用、行为指向的对象,而作为法律关系内容的社会关系不过是为法律所刻意确认并加以调整,由一定的法律行为所引起的产物,这种社会关系本身不可能被行为所直接指向而成为行为客体。在传统的刑法理论中,刑法上的客体被仅仅局限为犯罪的客体,而在几乎所有现行刑法学教科书中,均把犯罪客体说成是犯罪行为侵犯的社会关系,这一违反哲学原理和法学原理的犯罪客体概念,本身包含着逻辑错误和定性错误。犯罪客体就是被犯罪行为直接侵害指向的人或物。  相似文献   

4.
犯罪客体概念之新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炳贵 《法学家》2000,(6):67-72
一、犯罪客体概念之争议 犯罪客体是犯罪主体通过犯罪行为所侵犯的而为刑法所保护的实质内容,该实质内容是确定犯罪客体概念之关键.在我国刑法学界,大部分教科书都认为犯罪客体是犯罪行为所侵犯的而为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这似乎已成为我国刑法学界关于犯罪客体概念的通说.  相似文献   

5.
违法性判断的缺失是我国传统犯罪构成理论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而现有犯罪构成要件中犯罪客体要件并不具备犯罪区分功能,将违法性概念融入到犯罪客体要件之内,有利于现有犯罪构成理论矛盾的解决。考虑到我国刑法中存在罪量因素,改造后的犯罪客体应采用实质违法性标准,在违法性判断过程中应坚持法益侵害说。将犯罪客体置放于犯罪构成体系中最后一个要件,更为合理。  相似文献   

6.
计算机犯罪之犯罪客体再研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晓红 《行政与法》2003,(12):118-120
计算机犯罪在我国1997年新修订的刑法典中确立,规定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章的扰乱公共秩序罪一节中。计算机犯罪尽管在刑法上确立了,但确实也对传统刑法的某些领域产生了冲击,并且用规范“原子世界”的立法理论制定规范“比特世界”的法律原本不可避免地就带有缺陷。本文从立法现状、立法原意对我国计算机犯罪侵犯客体进行剖析,并且对计算机犯罪侵犯客体的归属进行了再研讨,从而有助于对计算机犯罪严密法网,有助于刑法的整体协调。  相似文献   

7.
商业领域犯罪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一、商业犯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一)商业犯罪的概念 英语中的“business crime”一词,目前在我国有译为“经济犯罪”的,同“economiccrime”;有译为“商业犯罪”,同“crime in business”。还有的将“commercial crime”译为“商业上的犯罪”。 目前在外国刑法中除了意大利刑法中使用过“商业犯罪”一词外,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刑法中很少使用“商业犯罪”。在意大利刑法中出现过“商业犯罪”的规定,如《各国刑法审编》中载的意大利刑法第八章“关于工、商经济之犯罪”第二节即为“有关商业之罪”,但该节并未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8.
刑法法典化和刑法法典成熟化是刑事立法现代化的一种趋势;对犯罪概念应坚持形式定义与实质定义的结合与统一;刑法上主要有两种犯罪分类方法,一是根据犯罪的性质,一是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犯罪构成可以分为法定的犯罪构成与现实的犯罪构成;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法人犯罪主体时,应当对其内涵予以正确界定;犯罪客体是犯罪主体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为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利益,它既是犯罪的组成部分,又是犯罪构成的组成部分;应在刑法上规定罪过的概念并坚持“无罪过不为罪,也不受刑罚”的罪过原则,罪过不仅指故意与过失,而且还包括其他因素,罪过不仅有存在与否的区别,还有程度的差别;“持有”作为犯罪行为的形式,通常表现为作为,但有时也表现为不作为,甚至表现为两者的交叉,因此把它视为犯罪行为的第三种形式亦未尝不可;国家对犯罪人及其犯罪行为的评价和判断,属于刑事责任的内容;犯罪和犯罪构成的质变,由组成要素的性质、数量、结合方式三个因素决定,研究犯罪和犯罪构成的质变与部分质变,可以以此来构建刑法分则理论新体系。  相似文献   

9.
<正>《山东法学》1992年第2期刊登李静的“再论犯罪客体”一文,对传统犯罪客体和犯罪构成要件理论提出质疑,如下:一、传统犯罪客体概念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传统犯罪客体的概念不能概括我国刑法所保护内容的广泛性。传统观点是把犯罪客体与社会关系等同起来的,认为犯罪客体就是社会关系。把刑法所保护的客体仅仅归结为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远远不够的。首先,“人”的含义不清,从字面上容易理解  相似文献   

10.
犯罪既遂概念:困惑与重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适用《刑法》第13条的“但书”,排除某一形式上符合犯罪构成要件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故意犯罪场合,运用居于通说地位的犯罪既遂概念(以“构成要件说”为内涵)做犯罪停止形态类型判断时,可以得出成立犯罪既遂之相悖结论。为疏通刑法理论之网上这个淤塞的网目,本文以新的视角观察、揭示犯罪既遂的本质,进而重构了犯罪既遂概念:犯罪既遂的混合概念。  相似文献   

11.
犯罪既遂标准新论——以刑法目的为视角的剖析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我国刑法学界关于犯罪既遂标准的三种代表性学说———“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犯罪目的实现说”和“犯罪结果发生说”,均存在就事论事的倾向,未能从刑法目的这一根本出发点提出并论证标准问题。犯罪的本质为侵犯合法权益,刑法的目的则是保护合法权益。因此,犯罪既遂理应以“犯罪行为给刑法所保护的合法权益造成实害”为根本标准。唯此,才能有效地维护既有刑法理论的统一性与完整性,同时也给刑事司法提供一种具有高度可操作性的辨析思路。  相似文献   

12.
关于犯罪对象若干观点的质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的刑法理论,重视犯罪客体而轻视犯罪对象,导致对犯罪对象缺乏深入研究,以致在犯罪对象问题上长期存在一些缺乏根据的观点,如:犯罪对象不能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并非存在于一切犯罪之中,犯罪对象必需具有合法性等等。本文在对犯罪对象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以刑法基本理论和我国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为根据,明确提出不仅犯罪客体可以决定犯罪的性质,犯罪对象也能决定犯罪性质,一切犯罪都有犯罪对象,作为犯罪对象的人或物不具有合法性特征。刑法理论界应当更加注重对犯罪对象的研究  相似文献   

13.
魏在军 《中国律师》2004,(12):57-59
一、关于受贿罪的犯罪客体(一)理论上的主要观点自1979年刑法规定受贿罪以来,刑法理论上关于该罪的犯罪客体就产生了争议,归纳起来主要有:一是认为该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二是廉洁性说,认为该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三是复杂客体说,认为该罪的犯罪客体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四是选择客体说,认为受贿罪的犯罪客体是一个以基本客体为核心与兼及客体选择组合的结构性客体,即以国家公务的正常进行和公务的声誉为基本客体,与社会经济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选择组合…  相似文献   

14.
曲丰亮 《法制与社会》2011,(11):272-272
犯罪客体是我国目前犯罪论体系的一个重要的概念,也是犯罪构成的客观要件之一,其根本任务在于为刑法分则各罪名提供实证化判断。然而在传遍淫秽物品罪的犯罪客体上,本文认为不能仅仅表述为社会道德风尚这种自然刑法意义上的模糊的概念,而是应该还原为法律实在权利,即"他人对性的自主获得权"。同时,只有坚持这一思路才能为刑法分则中各罪名进行规范解释的作用,从而也能减少了司法审判中的不确定性,有助于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15.
随着入世后我国环境犯罪的进一步恶化,必须以可持续发展的视野对环境犯罪客体进行绿色变革:刑法应以专章设立环境犯罪,脱离原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体系;应当扩大环境犯罪的保护范围;应当强化生态价值在环境犯罪的重要地位。  相似文献   

16.
论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是否是犯罪构成的要件之一,一直是我国刑法理论界争论的话题。因此对于犯罪客体的准确定义定位,以及对犯罪客体存在价值的探讨有助于我们正确地学习和认识犯罪构成理论。本文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观念对犯罪客体作了简要的探讨。  相似文献   

17.
论犯罪客体     
陈莹 《法制与社会》2010,(25):19-20
传统观点认为犯罪客体是被犯罪行为所侵犯而为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但是随着法学研究的深入,学者们提出了不同的学说,从社会利益说,权益说,再到法益说。从这些新学说都能看出我国刑法学在不断的进步。同时,伴随着对犯罪客体本质含义的不同认识,也引起了犯罪客体在犯罪各构成地位的问题争论,肯定说否定说各有所说。但是,在民主,人权,法治日益彰显的今天,我们认为,应该从法益角度重新界定犯罪客体的实质,同时重新定位犯罪客体,将它从犯罪构成中分离出去。  相似文献   

18.
刑法分则中的具体犯罪的设置有两种可能的模式,即犯罪既遂模式和犯罪成立模式。在犯罪成立模式之下,面临着“多元”标准的难题,无从把握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界限,且很难落实刑法总则所规定的未完成罪的从宽处罚原则。对“犯罪成立模式说”应予以否定。  相似文献   

19.
通说将犯罪客体与民事、经济、行政等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严格区分,并将之限定为刑法分则规定的社会关系的整体,是不可取的。否定犯罪客体在犯罪认定中的作用,缺乏说服力。以法益等替代犯罪客体中的社会关系,并不可取。犯罪客体具有事实判断与价值评价双重功能。法律关系是犯罪客体的重要内容。正当事由符合特定法律关系,没有侵犯犯罪客体,不能认定为犯罪。  相似文献   

20.
犯罪对象的问题在我国刑法理论界是一个争议很大的问题.犯罪对象的概念、犯罪对象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是否每一个具体的犯罪都有犯罪对象等等问题的存在导致犯罪对象研究的混乱.而理论上的这些困惑主要是源于对犯罪对象的定义不明确,致使它同时含有犯罪客体的表现形式与行为指向的具体人和物这两层含义,进而在理论体系中拥有双重身份.本文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