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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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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宋朝武 《证据科学》2007,15(1):145-153
本文阐明证明责任倒置是大陆法系特有的概念;继而阐明证明责任倒置与民法中严格责任密切相关,需要民事实体法和民事诉讼法共同协作;证明责任倒置是为了充分保护受害者而设立,应具有相应的广度;证明责任倒置问题也需要辨证考量,也需要充分关注证明责任倒置中的程序保障问题。  相似文献   

2.
宋朝武 《证据科学》2007,(6):145-153
本文阐明证明责任倒置是大陆法系特有的概念;继而阐明证明责任倒置与民法中严格责任密切相关,需要民事实体法和民事诉讼法共同协作;证明责任倒置是为了充分保护受害者而设立,应具有相应的广度;证明责任倒置问题也需要辨证考量,也需要充分关注证明责任倒置中的程序保障问题.  相似文献   

3.
本文阐明证明责任倒置是大陆法系特有的概念;继而阐明证明责任倒置与民法中严格责任密切相关,需要民事实体法和民事诉讼法共同协作;证明责任倒置是为了充分保护受害者而设立,应具有相应的广度;证明责任倒置问题也需要辨证考量,也需要充分关注证明责任倒置中的程序保障问题.  相似文献   

4.
宋朝武 《证据科学》2007,15(5):145-153
本文阐明证明责任倒置是大陆法系特有的概念;继而阐明证明责任倒置与民法中严格责任密切相关,需要民事实体法和民事诉讼法共同协作;证明责任倒置是为了充分保护受害者而设立,应具有相应的广度;证明责任倒置问题也需要辨证考量,也需要充分关注证明责任倒置中的程序保障问题.  相似文献   

5.
张斌 《证据科学》2009,17(2):184-191
“被告人的客观证明责任”作为分析工具,可以对被告人的刑事辩解问题和刑事推定问题进行知识论的解释。解释结果分别是,被告人刑事辩解可分为纯粹的权利型和纯粹的义务型两种,认为刑事辩解既具有权利性质又具有义务性质的观点,似是而非;违法阻却事由和责任阻却事由的刑事辩解,是否需要被告人承担客观证明责任,由我国特有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和刑事诉讼结构来确定;确定刑事推定的合理语义,需要分析我国刑事推定特有的语用环境,刑事推定的语用分析是其语义分析的充分必要条件。应当把刑事推定的转换证明责任规范功能,作为刑事推定规则的主要功能定位.以此确定刑事推定的合理语义。对此有两种理论选择,激进的做法是直接取消刑事推定的概念,因为此概念既无用也有害,可以用“被告人的客观证明责任”概念来代替有关刑事推定问题的分析:温和的做法是改变学界多数学者遵循的从“语义”到“语用”的研究路径,应反其道而行之,由“语用”到“语义”来进行研究.这是克服学界在刑事推定问题上众说纷纭、确定刑事推定合理语义的适当办法。作为分析工具的“被告人的客观证明责任”,有着自身的理论适用范围以及相应的理论分析局限。  相似文献   

6.
"被告人的客观证明责任"作为分析工具,可以对被告人的刑事辩解问题和刑事推定问题进行知识论的解释。解释结果分别是,被告人刑事辩解可分为纯粹的权利型和纯粹的义务型两种,认为刑事辩解既具有权利性质又具有义务性质的观点,似是而非;违法阻却事由和责任阻却事由的刑事辩解,是否需要被告人承担客观证明责任,由我国特有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和刑事诉讼结构来确定;确定刑事推定的合理语义,需要分析我国刑事推定特有的语用环境,刑事推定的语用分析是其语义分析的充分必要条件。应当把刑事推定的转换证明责任规范功能,作为刑事推定规则的主要功能定位,以此确定刑事推定的合理语义。对此有两种理论选择,激进的做法是直接取消刑事推定的概念,因为此概念既无用也有害,可以用"被告人的客观证明责任"概念来代替有关刑事推定问题的分析;温和的做法是改变学界多数学者遵循的从"语义"到"语用"的研究路径,应反其道而行之,由"语用"到"语义"来进行研究,这是克服学界在刑事推定问题上众说纷纭、确定刑事推定合理语义的适当办法。作为分析工具的"被告人的客观证明责任",有着自身的理论适用范围以及相应的理论分析局限。  相似文献   

7.
主观证明责任逻辑在我国长期处于支配地位,其影响可能超出我们的想象,这可归结为六个因素:一是民事诉讼过程的行为特征;二是举证汉语表述的行为倾向;三是作为客观证明责任前提的事实真伪不明在主观证明责任逻辑中可以被省略;四是主观证明责任逻辑可与客观真实理念和平共处;五是主观证明责任逻辑是职权主义模式选择的产物;六是我们对客观证明责任逻辑的认识偏差导致其功能被低估。  相似文献   

8.
刘鹏 《法制与社会》2010,(36):296-296
本文通过介绍我国刑事证明责任分配,分析被告人承担刑事证明责任的必要性和特点,系统总结了构建我国被告人刑事证明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9.
民事证明责任分配的实质性原则问题是当代证明责任理论的中心议题,但学界至今未提出令人信服的解决方案。当代证明责任理论的各种学说所提出的盖然性原则、证明危机原则和消极事实原则等,均不是证明责任分配的实质性原则,不能为证明责任分配提供正当性理由。既然证明责任是民法概念,那么就应当从民法价值理念的角度探寻其实质性原则。由于证明责任概念的功能仅在于实现相关民法概念的功能,所以它的实质性原则就是相关民法概念背后的民法基本原则。对民事证明责任分配的实质性原则的厘清,有助于我们从实质性原则出发,对具体制度中的证明责任分配进行目的论解释。  相似文献   

10.
证明责任及其相关概念的不统一,在目前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领域都造成了极大的混乱,而作为证明活动的发动机,澄清证明责任相关概念及属性是首要问题。文章从证明责任一词原有的概念体系入手,分析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不同背景下证明责任的内涵,明确区分了提证责任、主观证明责任与说服责任、客观证明责任的区别,并分析了证明责任转换的本质及其与客观证明责任的关系。在厘清概念的基础上,文章对我国证明责任的现状和不足进行了分析,并结合《行政诉讼法》修改中提出的类型化原则对我国行政诉讼证明责任的体系进行了构建。  相似文献   

11.
行政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是行政诉讼法证明责任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本文就我国行政诉讼关于证明责任规定进行分析,认为行政诉讼法并未对证明责任的真正归属作出规定.结合其背后隐藏的理论问题和当今世界主流观点,对构建我国行政诉讼证明责任分配制度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2.
证明责任、证明标准和证明评价三种证据法上的制度之间存在着互动与制约的关系,对其中一种制度的操纵,可以影响到另外两种制度的效果.就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的关系来看,法官对证明标准把握的不同,将会影响到当事人对主观的证明责任和客观的证明责任的承担,并且客观的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的功能逐渐趋同,都在为法官提供裁判的方法.就证明标准和证明评价的关系来看,证明标准设置的高与低,决定着法官证明评价的难与易,反过来,法官又可以通过证明评价来提高或者降低证明标准.就证明责任和证明评价的关系来看,法官通过证明评价活动对证明标准进行操纵,其最终结果将影响到当事人承担的主观的证明责任的轻重,同时将影响到客观的证明责任的分配.从制度上协调和优化三者关系的基本思路是从两个方面相向展开,一是使制度的设计更加贴近我国的实践,二是使实践的操作更加符合制度的目的.  相似文献   

13.
我国现有研究并未区分大陆法系意义上的证明责任(Beweislast)和美国法上的证明责任(Burden of Proof)。美国证明责任中提供证据责任和说服责任概念及其关系与美国民事诉讼程序之间有十分重要的关联。如果以德国法为参照系,那么两大法系的证明责任概念在逻辑起点、适用对象和结构地位上都存在显著差异。而结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发展方向,美国证明责任理论对改造我国民事诉讼程序在制度上和理论上的独特价值。  相似文献   

14.
张弢  王小林 《现代法学》2005,27(2):63-71
从我国证明责任理论和制度缺陷的角度,借鉴英美法系以阶段性为特征的证明责任理论和制度的基本价值理念,对我国证明责任理论和制度的重构是有益的。  相似文献   

15.
论刑事证明责任的分配原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对两大法系证明责任分配理论作简要分析和对我国刑事证明责任分配的若干观点作简要述评之后,提出我国应当确立以无罪推定为原则、以不利推定为例外的证明责任分配原理.同时本文分析了我国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的现实条件,认为应当严格限制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的范围,限制的方式和途径包括慎重创制被告人承担的显性证明责任、慎重建立不利于被告人的法律推定.  相似文献   

16.
李树民 《证据科学》2020,(2):172-178
我国劳动争议的证明责任规范呈现碎片化、粗糙化倾向,实务中存在对劳动争议证明责任二元结构理解的混沌状态。司法实践呼唤劳动争议证明责任规范走向体系化、精细化,客观公正目标的实现需要主观证明责任的理性回归。文书提出命令和证明妨碍制度提供了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主观证明责任的契机;立法规范应当立足待证事实,完善我国劳动争议案件的客观证明责任理论体系。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中工资待遇、管理行为和公司单方控制证据的特别事实要件,应由用人单位负担客观证明责任,其余要件事实的证明责任分配应符合法律要件分类说的一般立场。  相似文献   

17.
证明责任是证据法学中至为重要的理论问题,因其作用贯穿于诉讼始终,而素有诉讼脊梁之誉,所以,尽管大陆法系国家与英美法系国家,在法律传统与法律思维等方面都存在诸多差异,但是对证明责任问题,无一例外都给予高度重视。自19世纪以来,两大法系对证明责任理论展开持续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按照不同的思维方式,逐渐形成各自较为成熟的理论体系。我国基本移植的是大陆法系国家,尤其是德国的证明责任理论,而对英美国家的证明责任理论,即使是颇受学界关注的证明责任分配标准——利益衡量说,也不过是将其作为弥补德国法律要件分类说不足的替补,更勿论英美证明责任理论中其他尚不受我国重视的内容,受制于法律传统和思维上的根本差异,本土基本不予吸收。然而,英美国家的证明责任基本理论中有些理念和价值对我国证明责任理论研究也不乏借鉴意义,在此,本文意图通过分析英国证明责任基本理论,以新的视角对我国民事诉讼证明责任理论进行思考。  相似文献   

18.
霍海红 《法学研究》2010,(1):98-1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条赋予法官证明责任配置自由裁量权,在我国现阶段并不合时宜。我国尚未确立科学的证明责任配置一般规则,司法实践中的裁量需求更多反映出实体法规则的严重欠缺和对证明责任倒置机制的过度依赖。证明责任配置的规则性和可预见性至关重要,在我国民众对证明责任理念还未形成足够认同的背景下,自由裁量规则可能导致人们以抽象而模糊的公平正义理念冲击和取代证明责任配置的一般规则。司法实践中运用证明责任作出判决还未形成常规,法官准确运用证明责任的能力有待提高,法官运用自由裁量权也亟需规范。  相似文献   

19.
严格证明理论对于我国刑事诉讼证明制度的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严格证明是指对具有证据能力的法定证据调查程序的证明。严格证明具有递进性功能,即具有真实发现、权利保障与权力规范、判决结果正当化这种递进性的功能。在适用范围问题上,证据合法性的证明由被告人以自由证明方式承担主观的证明责任,控诉方则以严格证明方式承担客观的证明责任;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的事实只应要求以自由证明方式进行,而不应要求严格证明。判决若是建立在以违反严格证明的事实认定的基础上时,必须从程序和实体两个层面上进行纠正和救济。  相似文献   

20.
较高的证明标准意味着当事人要承担较重的主观的证明责任,较低的证明标准则意味着当事人所承担的主观的证明责任较轻。证明标准的高低,也影响着事实被认定为真、认定为伪和认定为真伪不明的可能性。从实践的情形来看,证明标准和证明责任在功能上有着接近的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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