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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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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倪代建 《法制与社会》2013,(18):123+127
新刑诉法明确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审判时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主要体现在两个阶段,即庭前会议阶段和法庭审理阶段。从诉讼公正和效率两个方面看,非法证据排除在法庭审理之前完成为宜,但我国目前一元式的诉讼结构要求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性裁判应当在法庭审理阶段完成。为此庭前会议阶段和法庭审理阶段的非法证据排除应完成不同的功能,既达到在庭前会议程序中完成非法证据排除的效果,又不失在法庭审理阶段应有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安排,同时也应具有对非法证据排除后果的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2.
检察官承担非法言词证据排除的证明责任源于程序性事实的特殊性质,源于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源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者地位。检察官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阶段,除了严格审查言词证据的合法性及对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外,还应从完善庭前证据开示程序、充分保障辩方合法权益、认真对待调取证据请求权等方面强化审查义务并履行非法言词证据的庭审证明责任。我国检察官承担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责任的证明标准应以优势可信为主要标准,以确信排疑为辅助标准。  相似文献   

3.
控辩双方在对抗之外,逐渐开展的各种合作,已经成为世界司法范围内的一股新潮流,控辩合作不但存在基础,而且具有动因。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庭前会议,为控辩双方提供了审前的沟通平台,体现了现代诉讼控辩合作的精神。为了实现为实质化庭审做好准备的制度预设,庭前会议在内容上至少应当包括证据开示、争点整理、非法证据排除、解决程序性问题以及是否达到追诉标准的审查;在程序上应当限制庭前会议适用的范围,赋予控辩双方提请召开会议的权利,并在参加人员上予以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4.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及程序构建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弘 《法治研究》2008,(1):57-62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现代法治国家一项重要的证据法原则,这一法则体现了诉讼文明,程序公正等若干法律价值。但由于该规则排除了有证明价值的相关证据,因此伴随着高昂的成本。排除非法证据需要对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进行必要的权衡。我国应建立绝对排除非法供述证据与权衡排除其他非法证据的原则。在设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同时。必须设立切实可行的排除程序来解决有关排除中的各种问题。同时设立如庭前证据展示制度等若干配套程序。  相似文献   

5.
吴丽雪 《法制与社会》2013,(29):282-283
我国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通过两个证据规定和2012年刑诉法得以真正确立。检察机关依法享有排除非法证据的职能,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检察机关排除非法证据的实际运作并不乐观,本文将如何加强对非法证据的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略加阐述。  相似文献   

6.
左勇 《法制与社会》2013,(25):129-130
非法证据的问题是刑事诉讼过程中一个极为关键的问题,近些年在刑事诉讼法学界引起了热烈的探讨。过去实践中一般在庭审中对非法证据问题进行排除审查,这面临诸多障碍。新《刑事诉讼法》中庭前会议制度的确立为庭前排除非法证据创造了条件,相关司法解释也对司法实践之操作作了进一步的规定,为非法证据排除的中国实践之路指出了道路。本文在新的立法背景下立足我国司法国情,对实践中非法证据排除的困境进行深入剖析,试探索解决我国司法实践程序困境之路,促进我国刑事诉讼朝着文明与法治的方向迈进。  相似文献   

7.
我国2010年五机关颁布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虽然在适用程序上进行了系统的规定,但在裁判程序的独立性、诉讼效率、二审程序救济及相关配套制度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目前世界各主要国家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程序模式主要有审前证据禁止动议、审判之中的审判、声明异议和庭前听证几种,其形式虽然各异,但背后所蕴含的价值考量却具有极大的相似性.针对我国目前的立法及司法现实,应借鉴国外规定,建立以庭前排除为核心,以审中、审后救济为辅助的多层次的程序结构,为排除非法证据提供有效的操作平台.  相似文献   

8.
我国目前在刑事司法中还没有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更缺乏相关的程序保障。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应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外经验,分阶段循序渐进。修订后的律师法对辩护律师诉讼权利的完善,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起到了推动作用。当前应通过修改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并配套制定司法解释,具体规定排除非法证据的操作程序。  相似文献   

9.
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在民事诉讼中对诉讼价值的衡平以及人权的保障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应当加以一定的限制,我国民事证据排除规则的利用仍然要与本国的实际紧密结合。  相似文献   

10.
庭前审查程序是审前准备的关键阶段,事关审判的公正和效率。只有科学设计才能有效防止法官先入为主、庭前形成预断、庭审走"过场"。本文分析了我国现行庭前审查程序的立法规定及其特点、考察了国外庭前审查程序的内容是科学构建庭前审查程序的基础。做到排除庭审法官预断、切实保障辩方了解控方证据,实现控辩平衡、突现被告人的主体地位是完善庭前审查程序的"底限正义"要求。  相似文献   

11.
2013年1月施行的《刑事诉讼法》中增加了庭前会议程序,其中对于非法证据排除的相关内容引起了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部门的广泛关注,对庭前会议司法实践的实证研究表明庭前会议程序本身还存在法规模糊、制度欠缺等问题,其中对于非法证据的处理更是争议的焦点.在系统分析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体系中有关庭前会议中非法证据排除的相关条款的基础之上,通过对司法实践以及法学理论界的不同观点的考察,本文从我国当前刑事司法体系发展阶段及特点出发,提出除控辩双方争议较大的情况以外,非法证据排除问题原则上应当在庭前会议中解决,同时法律法规应明确庭前会议中非法证据排除决定的效力.  相似文献   

12.
导致错案发生的不仅仅是非法证据,同时也有瑕疵证据、虚假证据、主要证据矛盾未予排除及证据不足等原因,在审查逮捕这个重要诉讼环节及时审查排除证据中存在的问题,正确把握证明标准,才能更有效地杜绝错案。  相似文献   

13.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颁布,我国初步建立起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程序,其实质上是一种司法审查程序。2012年刑诉法的修改,进一步完善了我国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使得规定更加明确、细化。但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程序在现阶段仍然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如裁判的独立性、诉讼的效率、科学性等。本文通过借鉴外国先进立法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程序的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4.
探析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法治化,诉讼文明化是当今世界的普遍发展趋势。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诉讼文明化的具体体现,是在刑事诉讼中切实保障人权、防止使用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非法方法获取证据的重要保障机制。本文分析了非法证据及其排除规则在我国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进而在论证构建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必要性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具体建议以及相应的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15.
本文以我国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妥当性为出发点,考察和分析了关涉非法证据排除的诉讼价值冲突与平衡,探讨了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的"法"与"裁量",分析了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的法院取证行为与当事人意愿.本文认为,对我国现行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内涵的准确理解是对非法证据宽容的界限,应注意对涉及法院取证行为与当事人意愿的非法证据的不同处理方式.  相似文献   

16.
两院三部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中排除非法证据的责任和职权予以了明确。根据检察机关行使职能的多元化以及参与诉讼的全程性等特点,检察机关对非法证据的预防和排除均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未来检察机关亦当从预防和排除非法证据的双重视角来加强在非法证据排除中的作用发挥,健全预防非法证据的措施以保证证据收集固定的合法性,规范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以实现证据审查判断的准确性。  相似文献   

17.
非法证据的证据能力,一直是诉讼理论和实践中颇具争议的问题。一方面,非法证据的采用对于国家机关查明案件事实,追究惩罚犯罪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另一方面基于保障公民个人权利,防止国家权利过度扩张给公民权利造成侵害的宗旨,非法证据又不应该成为法官判案的依据。但是,随着世界各国在政治领域的民主进程的发展,各国越来越趋向于选择人权保障的价值目标。在此背景下,便有了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诞生。本文以非法证据为切入点,借此谈谈我国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现状及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8.
黄永* 《证据科学》2012,(4):414-420
本文以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为样本,对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证据制度的发展和变革作了梳理,讨论了为规范司法机关诉讼活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在充分考虑中外法律传统、诉讼模式等方面差异,充分考虑国情并借鉴外国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确立非法证据排除制度时的考量因素.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建立,体现了我国刑事证据制度从以逻辑推演规则为基础...  相似文献   

19.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起源于19世纪末的美国,作为一项基本刑事诉讼准则,它充分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和对司法公正的保障。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最终在2012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以立法形式确立,并创造性地将非法证据排除扩展到检察审查环节,赋予检察机关排除职权。但由于规定较为原则化,检察机关适用非法证据排除仍然存在概念界定不清、程序设置不详等问题,因此有必要通过解析现有法律条文,立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构建科学合理并具有可操作性的程序机制。  相似文献   

20.
甄行勇 《律师世界》2002,(10):22-24
我国修改后的刑诉法将律师介入诉讼的时间提前到侦查阶段,将法官对公诉案件的庭前实体审查改为程序审查,这些变革体现了刑诉法在保证准确打击罪犯的同时,注重提高被告人的诉讼地位,加大对其人权保障。但是,由于律师庭前查阅的证据有限,形成辩方与控方对证据知悉权的不对等;法官庭前对案件的实体部分也不过多涉及,造成法官庭上把握不住庭审的重点和辩论的焦点而使庭审功能弱化。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被告人在诉讼活动中仍处于劣势地位,背离了修改刑诉法所体现人权保障的初衷;影响法官对证据当庭判断的能力,出现了诉讼拖延增多的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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