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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吴飞飞 《现代法学》2023,(1):132-144
有限责任公司“人走股留”纠纷裁判规则,在资本与治理两个层面破除了“人走股留”型股权回购的合法性障碍,积极效应显著。然而,其因财源审查规则缺位,极易导致公司因回购股权而陷入资本维持困境;因股东压制排除规则精准度不足,未能有效避免公司对员工股东实施“掠夺式回购”。“人走股留”纠纷裁判规则之改进,在资本层面,应区分非减资型回购与减资型回购适用不同的财源审查标准;在治理层面,应以股权激励自治而非人合性为依据作目的正当性审查,摒弃初始章程与修订案二分的授权依据审查逻辑,以员工股权回购或内部转让的受限程度为依据作合比例性审查,以“比例分配规则”填补公司自治性方案的计价漏洞。在尊重公司章程自治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障员工股东的股东资格不被肆意剥夺,股权转让权与公平交易权不被侵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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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政法学刊》2017,(4):75-82
股东除了可以在公司章程中安排他们的权利义务之外,还可以采用另外一种方式,即股东协议的方式。股东协议如涉及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和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应当根据相关情况,对协议内容做出具体解释。对于其他事项,股东协议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出约定。原则上,股东协议不能成为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效力审查的依据。但在例外情况下,股东协议也可以作为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效力审查的依据。只有将关于公司组织的事项作为任意性条款纳入公司章程,成为公司章程的一部分,才能完全确保这些事项在公司存续期间一直对新股东和其他第三人发生效力。公司章程需要办理工商备案,从而对外公开,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股东协议不需要对外公开。总之,虽然公司章程的任意性条款和股东协议都可以涉及公司组织的某些内容,但是,二者的性质不同,在实务中的法律效果也不同。股东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实务需要,适当做出选择。  相似文献   

4.
目次一、问题的引出:上海申华实业股份公司章程第18条二、争鸣与启示三、公司章程与公司法冲突的根源四、从公司法的性质看章程自治的边界五、结语一、问题的引出:上海申华实业股份公司章程第18条上海申华实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申华公司)章程第18条规定: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董事人选有必要变动时,由董事会决定,但所增补的董事人数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申华公司1995年5月25日召开三届二次董事会,据此通过了第5号和第6号决议,增补马俊、莫全富为公司董事。同年8月12日,又召开三届三次董事会,通过第7号决议,增补李伟荣为公司董事。原告姜彭年系申华公司股东,认为公司章程第18条违反了《公司法》第100条的规定,诉请法院确认以上决议无效。一审判决原告胜诉,二  相似文献   

5.
本文介绍了胜利路社区基本情况,以及胜利路社区"居民论坛"的运作及完善情况,提出以社区民主推进"国企改制型"社区治理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为弥补"资本多数决"适用的缺陷,近年来多有通过公司章程约定股东会决议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的案例出现。实践中,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条款又有概括型和列举型两种表现形式。当前司法实务在认定该类条款的法律效力上分歧较大,肯定或否定该类条款法律效力的论证均不够深入且未结合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条款的两种表现形式展开。通过对《公司法》有关条文及相关公司法理论的分析可以发现,列举型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条款在非公众公司章程中通常具有法律效力,概括型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条款在非公众公司章程中仅具有个案适用的可能性。由于公众公司股东人数较多、股东变动频繁、股东之间缺乏人合性,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条款在公众公司中不具有可适用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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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幽深 《政治与法律》2007,6(1):113-117
改制公司中量化股的归属及其转让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国的司法实践。无论是旧的公司法还是刚刚修改过的公司法,都回避了这一问题。就股东获得的量化股权而言,虽然股东(主要是指企业改制前的企业职工)在企业改制时表面上并未实际支付现金,但股东实际上是以其他方式支付了对价。股东所得到的量化股权与实际出资得到的“现金股”一样,其所有权属于股东个人,公司不得以章程规定等方式限制或剥夺职工的量化股权,更不能强迫企业职工(股东)在离开公司时必须交回公司或由有公司强制性收回。  相似文献   

9.
股份回购操纵市场“灰色地带”的形态及其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股份回购与操纵市场的关系非常复杂,不宜简单地将其作为操纵市场的例外情形。要防控股份回购被利用以操纵市场,立法宜区分三个地带分别加以规制,其中对灰色地带的规制最为困难。股份回购操纵市场的灰色地带又可细分为非黑非白型与似白而非型。对前者宜通过建立安全港规则,配套责任机制进行规制;对后者应在健全信息披露规则的同时,补充大股东、内部人减持的隔离期、区分股份回购与债转股回购及转股的隔离期,并完善隔离期的限制情形与期间规定。  相似文献   

10.
集体经济的“永联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吕斌 《法人》2008,(7):30-33
在苏南地区集体企业改制的大潮流下,永钢集团虽然也前后历经三次改制,却依然保留了25%的集体股份。现在的永联村企业中,集体仍是最大股东  相似文献   

11.
引起全国关注的2009年上海浦东新区发生的"黑车倒钩"事件,至今仍是各界热议的焦点。"钓鱼式"行政执法是否具有合理性与合法性,可谓众说纷纭。本文试从上海浦东新区发生的孙中界"钓鱼式"执法一案开始,并结合刑事法中与其相类似的"诱惑侦查",对二者进行对比分析,以论述"钓鱼执法"存在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与否。  相似文献   

12.
张舫 《现代法学》2012,(2):152-163
股东控制是美国公司法的基础,而"一股一权"则是该基础的核心。纽约证券交易所在20世纪初迫于政治压力,在上市公司标准中确立了一股一权原则。但在1980年代,纽约证券交易所因美国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交易所的竞争压力,放弃了这一上市标准,引起了美国学者对该原则的广泛争议。一股一权原则的合理性尽管经过了学者的多次论证,但大部分国家公司法并没有将这一原则贯彻到底。实证研究表明,股权结构与公司业绩并不存在确定的关系。允许公司按实际情况设计股权结构,可能更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但其前提是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和投资者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3.
法律问题:一道绕不过的坎儿株洲是全省乃至全国的一个重要工业城市,中央、省、市属的各级国有企业比较多,相应地改制任务也比较重。2003年列入改制计划的市属国企达113家,省属10家,并启动了11家非计划内的国企改制。目前,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改制任务的企业近70家,占应改制企业的57%。改制共涉及职工6.9万人,已置换身份或有偿解除劳动合同关系2.2万人。应该说,我市的国企改制开局是良好的,进程是平稳的。但是随着改制进入“深水区”,面临的问题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特别是法律问题。一方面,国企改制作为一个十分繁杂的系统化社会工程,既关系…  相似文献   

14.
万莎 《法制与社会》2010,(12):273-274
由近期诸多的公共事件所引出的“第三方调查”为完满解决纠纷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可以说这也是社会的进步,体现了民众监督意识的觉醒。但是,也应当看到现行第三方调查仍处于雏形,具体做法上还存在不少弊端,同时也面临不合法定程序、不具法律效力,甚至有人认为妨碍了公权力的实施。本文着重从法理方面谈谈如何看待这一新生事物以及怎样解决这一矛盾。  相似文献   

15.
法律行为的合法性问题已经困扰我国民法学界多年。我国《民法通则》将合法性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之一,此一做法近二十年来不断受到学界的质疑。学界的质疑可以分为技术、理论和精神三个层面,其中精神层面的质疑最为激烈。大多数质疑者认为,合法性本身与国家强制是紧密联系的。然而,法律行为概念在19 世纪形成的历史表明,合法性本身仅仅被当作区分法律行为和侵权行为等违法行为的一种技术手段,与国家强制的观念没有必然联系。我国学界对法律行为合法性的质疑理由根本站不住脚。  相似文献   

16.
随着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实施,公司自治理念日益得到理论和实务界的重视,公司章程条款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司法实践中一般不轻易否定其效力。然而,对于如果公司章程的具体条款减损了公司、股东甚至第三人的权益,尤其是在减损部分股东权益的情形下,此类章程条款是基于侵犯部分股东权益而认定无效,还是视为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而认可其效力,司法实践中认定标准不一。如果公司章程具体条款侵犯部分股东的权益,对受侵害的股东如何给予司法救济,亦是司法实践中尚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强制离职股东转让股权"的条款为例,就司法实践中认定该条款效力的标准展开研讨,并由此引申探讨司法认定公司章程"侵权条款"的法益衡量标准和司法救济路径,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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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德旺捐股的慷慨之举始终吸引着公众的视线,这一行动的法律真相却鲜为人知在"中国捐股第一人"牛根生之后,福耀玻璃董事长曹德旺极有可能成为"中国捐股第二人",虽然没有像牛根生那样"裸捐",但根据福  相似文献   

18.
核心提示:王美忠、何伟峰共同贪污案是绍兴市人民检察院重建以来所查处的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职务犯罪案,其涉及到土地建设工程承包、国有企业改制,方方面面关系相当广泛复杂,办案风险和难度系数较大,具体侦查过程中的细节十分繁杂,然而绍兴市检察干警迎难而上,  相似文献   

19.
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需要具备资本及管理优势的私募股权基金(以下简称PE)的参与。在越来越多的PE参与到国企混改之中,且PE多与国资股东存在对赌回购约定的情况下,通过在国资监管层面明确国资参与对赌的效力边界并增强行政相对人的合理预期保护,推进国资股东回购PE所持股权定价的市场化进程,完善股权收益权可转让的相关规定,以及通过行政主管机关合法决策方式确保地方产权交易所可挂牌交易权利类型的可覆盖性,可以为鼓励PE积极参与国企混改构建回购退出路径,从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  相似文献   

20.
当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声称实施单边经济制裁时,该国的行为可能是三种不同性质的行为之一种单边自助性经济对抗措施、单边法律性经济干涉、单边外交性经济强制。前两者具有较强的司法性,而后者却不再具有任何司法性。单边自助性对抗措施在国际法上的合法性早已为国际习惯法所承认;单边法律性经济干涉有利于遏制国际不法行为,与国际社会整体利益协调一致,且在国际实践中很少受到其他国家的明示反对,因而其合法性似乎也不成问题;单边外交性经济强制的合法性却是一个存在极大争议的问题,虽然,国际社会还没有最终确立一般禁止经济强制的习惯法和条约法规则,但那些与国际法不协调的经济强制是非法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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