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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休息权。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当然,国家对加班人员也有一定的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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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早已规定带薪休假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带薪休假”这个在国外极为普通但在中国还相当陌生的名词,实际上,它早已进入中国法律,是劳动者一项重要的权利。 《宪法》第43条规定:“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恢复了休假制度,其中规定企业职工休假,由企业根据具体条件和实施情况,参照党政机关办法自行决定。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第45条则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带薪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 1年以上享受带薪休年假,”北京市政府则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带薪休假作出了具体规定:“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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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笔者以为,当下,甄别某一事故是否符合工伤事故的条件,关键是要细致分析工伤事故构成的三个要素: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事因,三个要素都应体现与“工作”的关联,方可反映立法本意和当事人的预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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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由于刑诉法严格限制了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的持续时间,检察机关在查处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时,便“借用”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时间来延长自己的办案时间。我们认为这种“惜时间办案”的做法不可取。第一,“惜时间办案”规进了法律,具有违法性。“惜时间办案”规避法律规定,以纪检、监察部门谈话的名义限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显然是变相地拘禁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纪检监察部门是党委和政府的纪律检查部门,不具备实施强制措施的主体资格。这种以谈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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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2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传唤、拘传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规则》第138条电明确规定“一次传唤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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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8,(2)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鲁法(研)发[1987]79号请示报告收悉。现对海关扣留走私罪嫌疑人的时间可否折抵刑期的问题,答复如下: 海关法第四条第(四)项中规定:“对走私罪嫌疑人,经关长批准,可以扣留移送司法机关,扣留时间不超过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48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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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诉法中关于不起诉规定存在的问题官卫东新刑诉法确定的不起诉范围包括了法定不起诉的6种情形(即第15条规定的有关不追究刑事责任的6种情况)和酌情不起诉的3种情形(即第142条第2款规定的两种,以及第140条第4款规定的情况)思考一:依据原刑诉法的规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