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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的规定,分别或联合对在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刑法的问题作了许多司法解释。这些司法解释对于统一各种不同的认识,保证准确、及时、合法地惩罚犯罪分子,实现量刑的统一平衡,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必要进行认真的探讨。一、刑法司法解释的不足我国目前的刑法司法解释,主要存在着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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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杂志1995年第三期发表了卫聪玲同志题目为《关于完善我国企业名称保护的思考》(以下简称卫文)的文章,拜读之后颇感受益,但对其中的某些观点不敢苟同,考虑到这些观点代表了理论界和实际工作者中一些人的主张,撰写本文提出商榷意见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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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管辖异议的主体──与周溯、吴远阔同志商榷叶仁文,魏鸣镝1995年第5期《人民司法》刊登的周溯、吴远阔同志撰写的《管辖异议的主体和实体》一文(以下简称“周吴文”),认为管辖异议的主体只能是被告。笔者对此不敢苟同。第一,从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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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村民组织成员主体地位的解释,属于限制解释,其生效时间应遵循刑法典确定的从旧兼从轻基本原则.只有如此,方能体现罪刑法定原则的精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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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危险性的最初含义是犯罪可能性,包括初犯可能性和再犯可能性。人身危险性的性质是双面的,既可能是社会危害性的内容,也可能是刑事责任的内容。当立法者将人身危险性作为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时,其能决定社会危害性的有无,是定罪的根据,具有出入罪的功能;当立法者未将人身危险性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时,其仅影响刑事责任的大小,是量刑的根据,具有影响刑罚轻重的功能。无论在定罪活动中,还是在量刑活动中,人身危险性的功能均是双向的,而非单向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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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论人身危险性在我国刑法中的功能定位——兼与游伟研究员和陆建红审判员商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身危险性的最初含义是犯罪可能性,包括初犯可能性和再犯可能性。人身危险性的性质是双面的,既可能是社会危害性的内容,也可能是刑事责任的内容。当立法者将人身危险性作为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时,其能决定社会危害性的有无,是定罪的根据,具有出入罪的功能;当立法者未将人身危险性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时,其仅影响刑事责任的大小,是量刑的根据,具有影响刑罚轻重的功能。无论在定罪活动中,还是在量刑活动中,人身危险性的功能均是双向的,而非单向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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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司法解释的适用问题李希慧刑法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针对审判、检察工作或者联合对审判和检察中具体应用刑法问题,对刑法规定含义所作的阐明。刑法司法解释是一种有权解释,具有普遍的司法效力,必须在司法实践中得到适用。本文拟就刑法司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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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批捕权的优化配置——与郝银钟同志商榷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学》1998年第6期发表了郝银钟同志的《论批捕权的优化配置》一文(以下简称郝文),在对检察机关行使批捕权提出质疑和批判的基础上,主张批捕权应由人民法院来行使。对于郝文的观点,笔者不敢苟同,本文将谈谈自己粗浅的看法,谨与郝银钟同志商榷。一、批捕权是法律监督权的重要组成部分。郝文认为,检察机关只是法律监督机关,并非诉讼行为的直接参与者,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仅指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并不包括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这一观点实际上脱离了我国整个刑事诉讼体系以及司法实践。首先,从检察机关的性质来看,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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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不仅不应该取消省会市和较大市的地方立法主体资格,而是应该进一步加强这两类市的地方立法工作,并赋予它们以完整的地方立法权,以加快地方立法的步伐,改变地方立法滞后的现象;将地方权力机关的立法权定性为“创制权”,将地方行政机关的立法权归结为“补充权”,并进而划定各自的“专有立法权限”,这在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在实践中行不通;在我国地方立法所存在的诸多问题中,立法名称的规范化应该是最有希望可以首先获得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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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法律归属问题一直都是学者们争论不休的话题,伴随着《行政强制法》的出台,该问题又再次成为了行政学界争论的焦点.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看出,我国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分配机制基本上沿用了原来的模式,即以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自力强制执行为例外.该配置方式固然有它合理的一面,本文将从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性质、行政与司法角色定位、合理利用司法资源和提高行政效率等多重视角来探讨与分析该分配模式存在的争议与不足,并进而提出自己的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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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去年第12期刊登了李华平同志《罪刑相适应与中国刑法观念的更新》一文(以下简称《李文》),《李文》认为,要实现中国刑法现代化,就必须进行刑法观念的更新,必须抛弃罪刑相适应的观念和原则,实行刑法“行为中心论”向“犯罪人中心论”的转轨,向刑罚个别化发展。对此,笔者不敢苟同,特与之商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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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评论》一九八三年第一期载程康彦同志《略论刑法中的因果关系》一文(以下简称《程文》),提出刑法中因果关系的研究对象不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而是指"人所实施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本人对此不敢苛同,提出己见与程康彦同志商榷.所谓因果关系,就是原因和结果这对哲学范畴之间的关系,它是指这两种客观存在着的现象之间的内在的、本质的和必然的联系.一种现象的存在,对另一种现象的产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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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世界》1993年第2期刊登了卓学龙同志《是抢劫还是敲诈勒索罪?》一文。在文中,作者对被告林某、胡某身穿工商制服,带着电警棍、催泪剂等工具夜占道路设卡查车劫取财物一案作了较详尽的分析,认为此案被告人的行为应定为抢劫罪。对此,笔者不敢苟同,因为凭该文所提供的案件情况来看,似乎对被告人以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和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更为恰当。从定义上来看,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强占公私财物为目的,对财产所有人、保管人或其他在场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或公然将财物夺走的行为。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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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不作为行政案件的举证责任──兼与刘山益、骆河安同志商榷公衍义近几年,人民法院受理的不作为行政案件越来越多,对这类特殊的案件进行从理论到实践的研究也越来越引起人们重视。《人民司法》1995年第8期发表的刘山益、骆河安同志《不作为行政案件举证责任初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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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产品责任的几个问题──兼与孔德然同志商榷胡家强《政治与法律》93年第5期刊载孔德然先生《论产品责任案件的几个问题》(以下简称孔文),笔者悉心拜读,颇受启发,然而对其中某些观点未敢苟同,在此谈几点看法。一、产品责任概念的界定对产品责任概念的界定。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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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豳风·七月》的作者,历来众说纷纭。《毛诗序》“七月,周公陈王业也”的说法已经被否定了;目前主要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七月》是奴隶的作品,一种认为是奴隶主的作品。《南京师院学报》上发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