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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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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哈尔滨公司诉圣士丹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经营者不正确使用自己的商品名称,把自己的商品名称设计成与他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将该经营者的商品误认为是知名商品的,应认定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相似文献   

2.
苏志甫 《人民司法》2012,(22):39-45,1
本身缺乏显著性的商品名称,通常情况下不能被认定为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但如果该名称经过知名商品使用并取得显著性特征的,可以作为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予以保护。对于知名商品特有名称认定的一般规则是什么?对描述性标识进行权利审查及侵权认定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相似文献   

3.
谈对知名商品特有权利的特别法律保护杨钧对知名商品的保护是一种特别法律保护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相似文献   

4.
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受到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但在具体适用中,实务界和理论界对“特有名称”的认定往往与通用名称发生混淆,究其原因在于,未能从动态角度分清二者的同源关系。另外,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来看,对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的保护采用的是“规制”方法。实践证明,这一方法所提供的保护是不充分的,因此有必要进一步研究如何利用“权利化”方法保障经营者的利益。  相似文献   

5.
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反不正当竞争保护是非设权性的、对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产生的利益的保护,是商标法注册商标保护制度的补充。我国立法将商品特有名称的保护对象分为知名商品和特有名称,并分别设立知名商品和特有名称证明条件的做法,未能理解商品特有名称保护的本质,与商标法保护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未注册商标的原理相背离。建议立法将特有名称的保护对象确定为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识别性标识,而非商品本身。在证明条件上,只要权利人能够证明其商品之上的名称、包装、装潢具备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即可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相似文献   

6.
略论驰名商标仲建惟驰名商标是名牌商标,但与其他名牌商标不同的是,它是受法律特别保护的商标,而其他名牌商标却不享受这一待遇。对于驰名商标,我国商标法虽未有规定,但是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2项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  相似文献   

7.
关于知名商品,《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2项只有一句禁止“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规定,至于什么是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法条未叙,实践中理解认识不一,给司法造成不便和困难,此亦一直为学者诟病。本文通过对一较为典型案例的分析,对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法律特征的界定和法律适用问题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以期求教于大家。  相似文献   

8.
知名商品的司法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是该知名商品的行为系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商品特有的名称、包  相似文献   

9.
郭寿康  陈霞 《政法论丛》2005,1(5):89-95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擅自仿冒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不是所谓的“中国特色”、一时之需。相对于注册商标,商品特有名称是商品表征中相对易变的部分,也是商品外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存在是符合商品流通规律的。对于商品特有名称的简称等非正式名称,在具备公示、持续使用和特有性的条件下也构成商品特有名称,从而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商品特有名称在本质上是未注册商标,对其应限定于为相关公众所共知的范围内适度保护,才能保证经营者有相当的行为自由和较低的信息搜集负担。  相似文献   

10.
我国《商标法》在第16条中较为集中地对地理标志的保护作出了规定,但此规定距TRIPS协定尚有一定距离。本文试从此条中对“地理标志”概念的界定、关于葡萄酒和烈性酒地理标志的保护水平、该条中关于“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的例外规定所引发的矛盾以及对“文字真实却虚假表示”的立法缺漏等方面给出简要分析与立法建议,以期加强我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  相似文献   

11.
郭杰  高龙 《法制与社会》2015,(1):271+277
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案件出现的愈来愈多,如有影响的"小肥羊""妇炎洁""王老吉"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等,因此类纠纷比较新颖,相关法律规定不尽完善,特别是对此类案件具体如何认定规定的不详细,加之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与其他关联权利的冲突,以及立法在赔偿责任和赔偿范围上的矛盾,时司法实践者在解决此类纠纷时,感到无所适从,力不从心,因此,迫切需要在理论上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12.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的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的这种行为是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但是法律没有进一步阐述如何认定知名商品,如何认定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本文结合行政及司法实践案例简述认定的要件和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3.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应当以具有"知名性"为前提条件进行认定和保护。所谓"知名性"体现在中国境内和相关公众中,是通过法官对个案的综合考虑得以认定的。若仿冒者对知名商品的相同或相似使用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则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4.
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不正当竞争案件问题研究□林幼吟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不正当竞争案件,是在市场经济、市场法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又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中表现最突...  相似文献   

15.
我国相关法律中并没有“商业外观”的概念,它源于美国的判例,但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2款规定的“包装、装潢”却与“商业外观”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此种“包装、装潢”只有使用在“知名商品”之上方可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即使相关司法解释对“知名性”的认定标准作出了详细描述,但是“知名性”要求仍然在日益增多的商业外观案件审判过程中凸显出认定的困难并且引发了一系列在认定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建议借鉴商标保护的前提条件,将“显著性”引入“包装、装潢”的保护当中,从而取代商品“知名性”的要求.  相似文献   

16.
民间文化产品的开发近年来引起了人们的重视,有关知识产权纠纷也不断出现。在主体明确、有继承人或传承人作为权利人的情况下,不应当随便使用权利人的企业名称、特有的商品名称、商标或姓名,不得造成特有名称的混淆和淡化。如果打着弘扬民间文化的旗号一哄而起,任意贴上某种知名商品的标签,导致产品越来越不“正宗”,其独特性、精粹性丧失,该民间文化所遭受的将是毁灭性的打击。  相似文献   

17.
商标权与知名商品的包装装潢权是相分离的,是两种不同的权益,知名商品的包装装潢权是经使用而产生的权利,无需注册。商标权作为一种注册而产生专有使用权的识别标识,主要功能就是识别其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在以商标为简洁明了的识别标记的同时,也可借助于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一起形成另外的识别方式,指示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但此时,就是再利用两种方式指示其特有的商品或服务了。加多宝与广药之争中,“王老吉”属于注册商标,主要受商标法保护,红罐包装、装潢属于未注册的商业标记,主要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知名商品的包装装潢权是应归商品在推广和销售过程中产生的知名商品包装装潢权缔造者。  相似文献   

18.
“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标记和原产地名称”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1条第2款确定的一项保护内容。在我国知识产权立法体系中,对商标、服务标记的法律规定比较明确,相对地对原产地名称,货源标记的确认和保护则比较薄弱。本文拟根据有关国际公约的精神,结合一些国家的立法实践,着重对原产地名称的法律保护问题进行研究,并对完善我国知识产权立法体系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什么是原产地名称?这是立法者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尽管《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将原产地名称作为保护对象,但对于原产地名称的含义并没有做出具…  相似文献   

19.
作品名称通常是读者预测读物内容的主要依据,也是读者区分不同读物的重要途径。近年来,作品名称的法律保护一直是业界争议的焦点和热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就是其中的一个讨论方向,最近发生的被业内称为“网络文学不正当竞争第一案”的“罗浮”案便涉及作品名称的反不正当竞争保护,作品名称在什么情况下才能满足法律对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受保护的规定成为了该案的关键。  相似文献   

20.
【裁判摘要】在审查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老字号企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和企业名称权.主张禁止同业竞争者使用其注册商标与企业名称时,需要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综合考量老字号企业的历史沿革以及现有社会影响力的范围、同业竞争者及其商品知名度的范围以及其是否具有攀附老字号企业现有商誉的主观故意等因素予以确定。即使法院在考虑上述因素的基础上.认定同业竞争者不构成不正当竞争.但为了更好地保护老字号企业。同时促进同业竞争者正当权益的进一步发展.法院也可以要求双方当事人各自诚实经营,各自规范使用其商品名称和商标.以防止市场主体的混淆和冲突,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正当的竞争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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