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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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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余国康 《江淮法治》2010,(17):54-54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监督是代表国家意志的最高层次的监督。近年来,合肥市包河区人大常委会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加强监督工作:  相似文献   

2.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监督。但长期以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一直存在着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和不会监督的问题,严重影响着人大的整体形象。如何提高监督质量,树立人大威信?笔者认为,关键要力戒“怕、虚、盲、懒”。  相似文献   

3.
聂泽灿 《江淮法治》2008,(15):54-55
依法监督“一府两院”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然而,当前一些地方人大监督工作中还存在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的现象,宪法和法律确定的职能还远没有发挥出来,监督实效不够理想。笔者认为,要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首先必须做到对人大监督工作的认识到位、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责到位、把人大代表作用发挥到位。  相似文献   

4.
田伟  黄莹 《法制与社会》2013,(35):159-159,161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宪法和法律赋予其监督权;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行使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必须接受人大的监督。文章从分析人大监督与检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出发,提出要正确处理好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就应当尊重人大监督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主观能动性,做到二者协调运用,共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5.
武永新 《江淮法治》2008,(13):52-53
在我国的监督体系中,人大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是国家最高层次的监督。监督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地方人大常委会要行使好监督权,提高监督工作实效,关键在于找准监督工作的切入点,要科学有效地抓住重点、把握时机、创新方式、寻求合力。  相似文献   

6.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唐县人大常委会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强化监督意识,完善监督制度,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法,  相似文献   

7.
按照宪法规定.人大监督在我国监督体系中处于最高层次、是最高权威的监督。但在现实生活中。人大监督的效果却不尽如人意.在一些地方和一些领域显得比较乏力.没有实现立法预期.没有达到人民满意的效果。究其原因主要是不少人对待监督工作底气不足、热情不高。因此,笔者认为,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还需要“三股气”。  相似文献   

8.
陈虹 《法制与社会》2010,(29):162-162,167
宪法规定人大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检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本文指出人大监督对检察机关的个案监督有其宪法和法律依据,个案监督是其行使监督权的形式和手段,并遵循一定的原则,有利维护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9.
质询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但是在实践中的应用情况却不容乐观。全国人大及省级人大偶有所闻,在市、县级人大则鲜有案例。作为人大各项监督手段中比较严厉的一种刚性监督手段,  相似文献   

10.
柯友祥 《江淮法治》2011,(17):52-52
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开展执法检查是各级人大加强法律监督、推进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地区得到贯彻和执行的重要手段和有效形式之一。各地人大常委会应注重发挥执法检查在人大监督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总结工作中的经验,积极探索创新方式方法。  相似文献   

11.
刘倩 《法制与社会》2011,(4):158-161
人大的预算监督作为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其代表全体国民制约政府财权、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然而现实中,人大的预算监督权力在诸多环节都未得到充分、有效的行使,存在被架空、被虚化等问题,这与人大在预算监督体系中的核心地位极不相符。本文旨在从深层次对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探寻逐步实现我国人大预算监督实权化的现实路径。  相似文献   

12.
论人大的个案监督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刘瑞华 《现代法学》2002,24(4):32-37
本文从宪法和法治的视角 ,对人大个案监督的法律依据、必要性、可行性以及个案监督的法律后果进行审视 ,最后得出人大不能进行个案监督的结论。  相似文献   

13.
《公民与法治》2006,(2):8-10
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监督本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权,也是地方人大一项主要工作任务。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这是当前地方各级人大面临的一个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4.
“一府两院”由本级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所谓监督,监,临下也(自上视下,居高临下),即观察、监察和监视;督,察也,促也,即督察、督促和劝阻。监督就是察看并督促。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种监督中最具法律效力和最高层次的监督。  相似文献   

15.
肖蕾 《法制与经济》2008,(6):117-119
宪法规定了人大监督的职责,但由于当前人大监督的法律体系尚末完善,监督的方法与手段落后,监督保障机制尚未建立,就出现了不力、不善、不当、不协调等问题。本文试图从当前人大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中分析成因,从创新的角度为地方人大监督实践提出相应的改进对策。  相似文献   

16.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监督是我国监督机制的基础和中心,是最高层次的监督。人大监督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能否实现。可喜的是,近年来,随着人大工作的加强和人大制度的完善,人大监督的新闻频频见诸于报端。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人大怠于履行自身职责的现象还较为普遍,人大监督乏力。致使“一府两院”权力过分扩张,严重阻碍了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群众对此意见很大。  相似文献   

17.
人大代表旁听评判法官庭审值得提倡。首先符合法律规定。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是选举与产生,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人大代表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和主体,代表人民旁听评判法官庭审,对司法工作实施监督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职权之一,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行使监督职权的具体体现和有效方式。  相似文献   

18.
对乡镇人代会的选举结果.笔者认为县人大常委会可以撤销,理由如下。上下级人大之间存在监督指导关系。上一级人大有权监督指导下一级人大的工作,确保下一级人大所产生的决议、决定、选举结果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合乎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宪法、法律、  相似文献   

19.
人大机关和国家审计机关,是两个不同层面的监督主体,是我国监督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审计监督偏重于定量分析,人大监督偏重于定性分析:人大监督比国家审计监督的法律地位更高,是最高层次的监督。长期以来,这两种监督主体各自按照不同的运行方式独立运行,形成了迥然不同的监督模式,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20.
“法律监督机关”是我国宪法对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定位。1979年《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首次将“法律监督机关”法定化,立法内涵为注重法律监督下重建法制权威,是在中国检察理论和实践中形成的机关,侧重刑事诉讼监督和打击犯罪。1982年宪法使“法律监督机关”成为了宪法规范上的国家机关,基于宪法职能和诉讼制度改革而侧重于加强诉讼监督,并在监察体制改革下进行了自我更新,成为与监察委相互配合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的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内涵演进的内在机理是人大体制下权力分工模式的必然要求,落实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选择,以及参与宪制层面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法律监督机关”概念内涵具有延展性,会随着立法修订和制度变迁衍生出新的内涵和解释,不断凸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的特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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