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安置难的大环境中,安徽省铜陵市安置部门迎难而上,锐意改革,大胆实践,在今年第一季度,通过“双向选择”的安置方式,成功安置了100名2003年度退役士兵到铜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无论是安置时间还是已安置人数,均走在全省的前列,走出了一条铜陵特色的安置新路子。  相似文献   

2.
云南省通过两年来的实践与探索,基本形成了安置理念人性化、安置办法程序化、安置方式多样化、安置行为法制化、安置服务社会化的安置工作新格局.  相似文献   

3.
日前,湖北省当阳市出台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暂行办法》,对安置对象的确定、安置原则、自谋职业补助费发放对象与标推、安置保障金筹集办法、自谋职业办理程序和享受的优惠政策,以及处罚办法都作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4.
去冬今春,上海市共接收退伍军人3892名,已安置3880名,安置率达99.6%,比上一年提高两个百分点,创近年安置率的最高记录。由于加大了安置工作力度,整个安置工作进展顺利、到位,较好地解决了安置难问题,达到了退伍军人、部队、用人单位及安置部门的“四满意”效果。 领导重视到位,加速了安置工作的到位。退伍安置工作展开之前,全市及各区县及时召开“双退”领导小组会议,向各有关领导通报安置形势、任务和困难,使各级领导对安置工作心中有数,从而重视、关心本部门、本地区退伍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个别安置特别困难的区县,区县长亲自召集有关部门、单位一把手召开安置现场会,将分配计划落实到位,由各单位领导把档案当场带回,使退伍安置一次到位。  相似文献   

5.
目标:开创安置就业、扶持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新路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上,安置工作被列入2000年重点工作之一,受到特别关注。多吉才让部长强调指出,安置工作的重点是"深入探索多渠道、多形式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新办法"。要通过改革,"走出一条安置就业.扶持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形式的退役士兵安置的新路子。"民政部优抚安置局姜力局长就2000年安置工作改革进行了具体部置。她指出,今年推进安置改革的主要措施是:第一.调整安置去向.拓开向非国有经济单位安置退役士兵的渠道。要坚持均衡负担国防义务…  相似文献   

6.
在我国,土地粗放式利用的现象比较严重,尤其是农村居民住宅,高者可达一亩有余。目前,国家进一步完善了加强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切实保护耕地,节地挖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因此实行土地集约经营,坚持集中建设居民房是开发区有效利用土地资源的必由之路。一、民房集中建设的意义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第55号令规定,拆迂居民可有三种形式的安置,即货币安置、自建安置、统建安置。拆迁居民可用货币安置的资金在当地购买集中统建的住房。统建安置则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修建安置对拆迁户进行安置。其意义在于:  相似文献   

7.
四川省于近期宣传成立“四川三峡经济区”,把三峡工程的淹没区、安置区和关联区统一划定为“三峡经济区”,这是一个果敢和有远见的决策。 四川三峡经济区并不等同于四川三峡库区。后者局限于三峡工程的直接受损地区及其安置区,其着眼点是为了移民安置。前者除淹没区和安置区外,还包括了关联区,其着眼点除了移民安置外,还考虑了库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把移民安置和发展富裕相结合安排了更大的空间容量,为今后经济区的总体发展战略布局预留了更大的回旋余地。  相似文献   

8.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从1999年起,根据国家退伍安置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积极探索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城镇退伍安置新路子,鼓励城镇退伍士兵和转业士官自谋职业,并建立了政府安置保障金,使退伍安置工作由过去的“普遍安置”转变为“重点安置”,由“安排就业为主”转变为“扶持就业为主”,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为改革现行安置制度作了有益的尝试。  相似文献   

9.
11月21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安置帮教工作规定》。在总结上海多年来安置帮教工作成果和有益经验的基础上,《规定》实现了安置帮教工作的法治化,体现了新时期、新形势下安置帮教工作从人治到法治、从行政化到社会化、从物本到人本、从防范控制到服务为先的转变。立法背景:安置帮教工作是刨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10.
《政策瞭望》2016,(2):37-39
住房征收市场化安置是指由征收人向被征收人提供市场化安置补偿款,被征收人通过区内房地产市场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安置方式。实施住房征收市场化安置,主要是基于当前征地拆迁难、安置土地缺、房产库存大等困境,通过政府有形之手推进市场化安置,加快房地产市场供需双方对接,实现安置户。  相似文献   

11.
目前我国法律对土地征收和征用的范围、补偿标准及发放原则、补偿安置方式等缺乏明确规定,法律应对此作出一些构建:明确征地补偿的原则;扩大补偿范围,确立市场化的补偿标准;建立合理的补偿费发放及运营机制;实行货币安置、社会保险安置、土地使用权入股安置或征地补偿费入股、留地补偿安置、土地债券补偿安置、替代地补偿安置和就业补偿安置等多种形式的复合安置方式。  相似文献   

12.
山西省永济市为鼓励战士安心军营,建功立业,最近推出退伍兵安置新举措,把战士在部队的表现同退伍后的安置挂起勾来,实行“论功行赏”,区别对待。具体是:对在部队立功受奖的战士代先安置;对训练标兵和“武状元”重点安置;对超期服役的战士合理安置:对因公伤残战士按伤残情况妥善安置;对在部队受过处份的战士推后安置;对被部队除名或非正常退役的战士不予安置。实行新的安置制度后,受到了广大军人家属和退伍战士的普遍欢迎,既增强了军人家属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又增强了全社会的义务感,促进了战士在部队安心服役。新年伊始,永济…  相似文献   

13.
浙江省水库移民安置办公室隶属省民政厅,主要负责三峡库区移民安置、滩坑水电站移民动迁安置及其后期扶持工作,负责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负责秦山核电站核应急安置专业组工作。其中,三峡移民工作业务指导上归口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办公室,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归口水利部水库移民开发局。 近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浙江移民工作围绕大局,奋力拼搏,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三峡库区移民安置任务圆满完成自1999年10月接受国务院下达的三峡移民安置任务以来,在国务院三峡建委的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抓规划编制,落实了任务,明确了安置原则和政策,把好了选址关;通过抓对接,与迁出地建立起良好的工作关系,完成了移民安置协议签订工作;通过抓建房,落实了承包耕地,为移民打下扎实的生产生活基础:通过抓帮扶,开展了移民培训,落实了党员干部联系责任制,加快了移民融入当地社会的进程。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四川省资阳市积极探索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新路子,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城镇退役士兵考试竞岗安置工作,凡安置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城镇退役士兵都必须参加考试竞岗,有效地解决了安置难的突出矛盾.  相似文献   

15.
2000年到2002年三年间,湖北省秭归县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已达到95%以上,成为安置的主渠道,并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主要做法: 一,勇于探索是前提。县民政局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调查研究,走访座谈安置单位、安置对象,形成了共识。认为只有采取自谋职业、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助的办法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退伍军人安置难的必由之路。于是,他们大胆地向县委政府提出了安置改革的创新思路.  相似文献   

16.
周叮波 《传承》2012,(14):53-55
开发性移民安置是关注移民可持续发展、重视移民后期扶持的一种重要的安置方式。天生桥库区坚持开发性移民安置,充分利用库区优势、特色资源,大力开发库区产业,较好地解决了移民安置发展中土地资源不足、生态环境变劣、移民生产生活恢复困难等遗留问题,逐渐实现了库区移民致富的目标。  相似文献   

17.
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是政府为保障士兵退出现役后的生活安全而提供的一项制度安排.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改革现行制度势在必行.本文考察了我国退役士兵安置制度的外在环境,分析了其内在矛盾,提出了建立以"扶持就业、经济补偿、重点安置、城乡一体"为主要内容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新体系的改革对策.  相似文献   

18.
湖北省赤壁市对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进行改革创新,改过去单一安排工作为以自主择业、自谋职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为主,辅之以政府安置和助学安置,取到了较好的效果.主要做法: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出现了方方面面的新矛盾。尽管多年来,铜川市坚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办事,确保了符合安置条件的退伍军人第一次就业,然而“安置”一天比一天难的问题已不容回避。带着这个问题,笔者对近10年来铜川市退伍军人的安置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并提出了一些初步的想法,望能引起关注,共同探求,使“安置难”的问题得以缓解。  相似文献   

20.
回音壁     
志愿兵安置政策问答二题 编者:最近,有一些读者来信询问有关志愿兵转业安置的种种问题,我们特请民政部安置司的同志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1、企事业单位接收安置转业志愿兵时,搞半年的试用期,这样做政策是否允许? 答:按国家现行接收安置转业志愿兵政策规定,用人单位接收转业志愿兵不搞试用期。个别单位实行试用期的作法不妥。应予纠正。 2、企事业单位接收安置转业志愿兵时,收取培训费,这种做法合法吗? 答:国务院、中央军委近年来发出的有关文件已经明确,不允许在接收安置中向退五军人本人征收各种费用,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发[1994]6号文件进一步重申,“在接收和安置中,不得向志愿兵本人征收各种费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