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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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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超杰 《法制与社会》2011,(25):176-177
《贝弗里奇报告》是社会保障发展史上的一部重要着作,对此后各国的社会保障的建设与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中及其重要的一环,关系到民众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是关乎整个社会稳定的关键。但目前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仍有许多漏洞与缺陷,在经济转型的重要时期,社会救助更显重要,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彭莉莉 《法制与社会》2011,(25):178-179
《贝弗里奇报告》作为现代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价值和影响的著作之一,对英国乃至许多国家社会保障的发展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报告中所提到的老年问题成为了当时英国社会保障最难决定的问题。现在,这个问题也成为了中国无法避免的难题。本文从报告中所涉及的老年问题的特点及其相应的改革建议出发,结合了中国当前的现状,就如何解决中国老年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3.
英国社会保障制度是典型的政府主导型体制,在几百年的发展轨迹中,政府在社会保障发展中的职能经历了惩罚救济、组织支配、全面干预以及福利契约四个阶段的变化。本文认为对这种转变的分析和理解对于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的建设将提供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4.
本文对作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相对薄弱环节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进行较为系统的阐述分析,找出该体系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制约因素与有利因素,并进一步提出构建完善的初步理论设计。  相似文献   

5.
社会保障权利的内容结构与性质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锦城 《行政与法》2007,(1):117-119
社会保障制度往往能够反射一个国家政治体制、文化机制和经济制度,更能凝聚并浓缩一个社会的本质,体现一个民族国家的特质,由此构成了一个国家社会制度的骨架。从大多数国家社会保障法律的权利内容看,它主要由社会保险权、社会救助权、社会福利权三部分组成。  相似文献   

6.
试析《德国税法通则》对我国当前立法的借鉴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税收基本法(或税法通则)》的制定是关系到我国税收法律体系的重新整合与完善,关系到纳税人权利保护与国家征税权实现的平衡,关系到最终实现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的税收法治建设的基础环节.在制定税法通则的过程中,对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将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必须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加以平衡协调.为积极推进该浩大的税收立法工程,对外国先进的立法经验应当有所借鉴和吸收.《德国税法通则》(Abgabenordnunp)自1919年公布实旌以来,几经修改,已经形成了体系完整、结构严谨的税收基本大法,对我国税法通则的制定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为此,特对《德国税法通则》的结构和主要内容加以评介,以为我国《税收基本法(税法通则)》制定之借鉴.  相似文献   

7.
论公民的社会保障权与突发事件中的国家救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宪法上所确认的社会保障权,要求国家在公民因突发事件的打击而陷入困顿时承担主要救助义务,以维持其相当水准的生活。我国目前以自然灾害赈济为中心的应急救助体系存在规范残缺、范围狭小、主体缺位、标准偏低等明显不足,亟待完善。而构建国家应急救助制度的重点,在救助依据的确立、救助主体的确定、救助对象的界定、救助程序的设计、救助标准的衡量和救助资金的筹集等方面。  相似文献   

8.
我国宪法以制度保障的方式宣告了公民的社会保障权,无救济即无权利,而其中以司法救济最具有决定意义。社会保障争议主体多元、内容复杂,不同于民事争议和行政争议,也有别于劳动争议。西方各国普遍将社会保障争议作为一种独立的争议形式,通过立法建立专门法院或法庭,或授权普通法院通过特殊程序处理社会保障争议。我国还没有专门的社会保障争议解决机制,对社会保障争议按照劳动争议或行政争议的方式处理,存在诸多不足,应借鉴国外经验,根据其特殊性探索处理社会保障争议的理论,完善非诉讼解决机制,设立社会保障法庭,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障争议解决程序制度,加强权利保护。  相似文献   

9.
蒋悟真  尹迪 《法学》2014,(4):66-73
社会救助法与社会保险法是现代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中的两大基本法律制度,蕴含着重要的社会救济功能,共同支撑着现代法治社会的民生保障。合理实现社会救济效果的最大化,离不开两法救济功能的优化组合以及彼此间协同效应的加强。救济功能上的差异性和互补性为两法的协调提供了基础,社会救助法还应在救助对象、权利救济、应急救助基金垫付及追偿等制度方面进一步予以完善,从而达到与社会保险法的有机衔接。  相似文献   

10.
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现状以及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德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自俾斯麦政府创立以来,经过100多年的实践,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世界上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之一,这与它悠久的历史背景以及包罗万象的社会保障网络是分不开的。研究其现状和发展方向对构建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1.
郑莹 《法学杂志》2012,33(3):112-117
社会保障权是社会保障法的核心,是现代社会的一项基本人权,其本质是社会权。有权利就应当有救济,其中司法救济又是权利救济途径中最权威、最行之有效的方式,是保障公民社会保障权利恒久不易的追求。由于社会保障权的特殊性质,传统的民事和行政救济体系已不能适应社会保障争议的需要,打破传统的普通诉讼程序,借鉴国外成熟经验,完善和创设符合社会保障权特征的现代的特殊司法救济机制已成为必然之选。  相似文献   

12.
社会保障法的被保障主体 ,指符合社会保障法的规定 ,有权取得社会保障待遇的自然人。作为社会保障法被保障主体的自然人是有差别的社会的人。社会保障法通过保障事实上处于不平等地位的人的基本权利 ,为减少彼此之间的差别 ,追求公平而努力 ;并以法律的权威性保障了人与人之间相互帮助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人无论从一国迁移到哪一国 ,也无论其迁移了多少次 ,社会保障待遇不应被剥夺 ,迁移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需要各国相互协商和配合。  相似文献   

13.
社会保险法在社会保障法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我国社会保险立法不能满足社会保险实践的需要。提交全国人大会常委会审议的《社会保险法(草案)》立足于中国国情但过于迁就现实;体现了行政优位的理念但欠缺公民社会保险权保障的理念;立法的总体思路明确但不具有完整的基本原则;立足于职权立法但过于频繁地授权立法;奠定了社会保险各方主体的关系框架但疏于对法律关系的梳理;具有明确的导向性但缺乏可操作性;追求利于权力运行的秩序但公平与效率价值缺失。立法先行是社会保险得以产生的明显特征。选择立法体例的关键是看其是否适合该国的需要。单行立法是社会保险立法体例的主流。社会保险法理想的立法体例应为综合立法体例,但我国制定综合性《社会保险法》的条件尚不成熟。我国可以继续《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进程,对于《社会保险法》之外的五个社会保险项目的单项立法次序安排,应以养老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法为先,医疗保险法、失业保险法和生育保险法为后。  相似文献   

14.
社会保障的人权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国际人权条约将社会保障确认为人权的重要内容,使社会保障权表现为国家义务的形式,国家应努力创造条件使其向现实权利转化。从我国条约适用来看,已经生效的国际人权条约必须首先转化为国内法才能得到执行,表明了立法对于人权保护的重要性和基础性地位,而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滞后,难以满足现实需要。所以,应按照条约要求和国内实际情况,围绕社会保障权构建一个完备的权利保障法律体系,积极履行国际义务,加强社会保障的人权保护,促进社会保障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15.
社会保障法概念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刘诚 《法学论坛》2003,18(2):40-45
本文通过对社会保障的概念与法的概念、社会保障的本质与法的本质、以及现有社会保障法的概念的全面分析 ,对社会保障法进行了重新定义。本文认为 ,社会保障法 (广义社会保障法 )是关于基于社会理性、为保证每一个人的生活安全、维持基本生活并保证生活质量从而保证其生存权和发展权而采取的社会互助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包括社会救济法、社会保险法和社会福利法三个次级法律规范群 ;狭义社会保障法是关于基于社会理性、为保证每一个人的生活安全、维持基本生活从而保证其生存权和发展权而采取的社会互助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包括社会救济法和社会保险法两个次级法律规范群。  相似文献   

16.
王显勇 《现代法学》2011,33(1):70-77
现代社会是风险社会,社会风险只能经由社会化途径解决,国家经由立法、行政与司法体系对社会进行干预使现代国家逐渐成为社会保障国家。社会保障的发展产生了社会保障权等社会基本权,这些权利的实现需要经历从宪法到法律的途径,社会保障等给付行政应当适用法律保留原则,将社会保障国家逐渐地纳入到法治国家的新蓝图。  相似文献   

17.
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减少社会贫困、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居者有其屋、保证劳动者普遍具有较高知识和技能的功能。一个社会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制定和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经济的发展不仅不会因为社会保障资金的有序投入受到影响,而且会保持平稳持续发展,整个社会也会呈协调和谐状态。国际和我国的实践证明,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保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法治基础。  相似文献   

18.
蔡国芹 《法学论坛》2007,22(5):42-49
刑事被害人的获得社会援助权是指被害人在遭受犯罪侵害后能够得到有关社会组织或成员的支援和帮助的一种法律权利.它是社会人道主义的法律化和制度化的表现,也是减轻被害人所受犯罪损害的现实需要.被害人获得社会援助权已纳入国际刑事人权保障的范畴,发达国家和地区较早地建立了完善的社会援助体系,为被害人实际享有获得社会援助权提供了现实保障.我国目前尚未从法律上确立刑事被害人的获得社会援助权,也缺乏援助被害人的社会工作体系,只是部分被害人获得了某些"边缘性的援助"或者司法经济救助.因此,立法上明确被害人的获得社会援助权,规范社会援助被害人的方式和内容,是被害人获得有效社会援助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9.
董溯战  冯斌 《河北法学》2007,25(10):44-47
社会保障基本权是指公民所享有的依照宪法请求国家等公共主体提供援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或提高生活水平的基础性权利,它可被区分为缴纳性权利和非缴纳性权利、给付性权利和非给付性权利.由于社会保障基本权以维护人道主义价值为目标,并倚重于国家等公共机构,所以,它是一种社会基本权.不同社会保障基本权的实现对普通法的依赖程度有差别,但是,它们都具有对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及公民的直接效力.如果社会保障基本权未能被立法权、行政权具体化,或者具体化地不充分,或者具体化行为违宪,一旦该权利受到侵害,那么,就可通过宪法诉讼予以救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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