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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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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用证在国际贸易货款结算中是最常用的一种方式,它以银行信用取代商业信用,大大降低了国际贸易中的风险。然而,由于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只负责审查单据,而不考虑货物的实际情况,即只要“单单相符,单证相符”就应付款。因而,出现了诸如非单据性条款、单证不符、信用证修改等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信用证模糊指示条款会使银行和客户单证业务人员产生理解歧异,对单据不符点是否成立产生争议,从而造成银行信用证业务的操作风险。银行和客户单证人员必须注意信用证文本中的指示语句,切实防范信用证"模糊指示"存在的风险,并努力做到:在开立信用证时,将模糊指示剔除出信用证文本,以免后患;收到含有模糊指示的信用证时,要及时联系相关当事人在装货发运前对信用证做出必要的澄清;受益人发货交单后,对开证行借口模糊指示而无理拒付的,不能对之姑息迁就,不要怕麻烦,按照有理有据有节原则,积极对开证银行所提不符点进行反驳,维护银行和客户的权益。  相似文献   

3.
信用证是最常见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由于银行在信用证结汇中只审查单证,而不审查货物,使得一些不法商人利用信用证的这一特性进行诈骗活动。我国有关信用证欺诈的法律规定不明确、不完善,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法院随意冻结国内开证行履行付款义务、不尊重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信用证欺诈的界定缺乏标准、在程序上没有顾及有关信用证当事人权利的维护、没有适当关注信用证和信用证项下汇票之间的关系等问题。我国应尽快完善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相关立法,才能在维护信用证独立的基础上,有效地维护信用证交易安全。  相似文献   

4.
跟单信用证审单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跟单信用证业务中对单证的审查,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是一个既十分重要又有诸多疑难的问题。本文主要从审单的目的、审单的内容以及审单的标准等几个方面进行探讨和分析。  相似文献   

5.
界定跟单信用证的法律性质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目前关于跟单信用证法律性质的各种理论学说均存在着难以克服的理论障碍,究其原因主要是:只看到了跟单信用证的特殊性,在把握和分析跟单信用证的主要法律关系时,没有抓住开证银行和受益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这个主要矛盾;在对跟单信用证的开立、交单、审单、承付和付款的全过程进行考察时,没有准确把握交单特别是“相符交单”对开证银行的开证行为乃至跟单信用证法律关系的影响。  相似文献   

6.
信用证独立性原则与欺诈例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独立性原则在美国<统一商法典>及<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已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只要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要求相符,银行就必须付款.虽然欺诈例外有时会帮助银行或其客户预防损失,但一旦受益人提交了相符的单据,就很难阻止银行按信用证履行付款的义务.  相似文献   

7.
海运提单的三大功能尤其是它的物权凭证功能,使提单的交付和转让可等同于货物的交付和转让。在信用证贸易中,交单付款,见单提货,单证交易方便快捷,但由此也增大了提单当事人受骗的可能性。利用提单诈骗有伪造提单、倒签提单、无提单提货等表现形式,这与提单法律制度不完善有关。  相似文献   

8.
海运提单的三大功能尤其是它的物权凭证功能,使提单的交付和转让可等同于货物的交付和转让。在信用证贸易中,交单付款,见单提货,单证交易方便快捷,但由此也增大了提单当事人受骗的可能性。利用提单诈骗有伪造提单、倒签提单、无提单提货等表现形式,这与提单法律制度不完善有关。  相似文献   

9.
软条款信用证浅析及风险防范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信用证主要分为不可撤销和可撤销信用证两大类。然而实践中却产生了另一类UCP5 0 0所无法调整的信用证 ,即软条款信用证。软条款信用证有两个特点 :(一 )受益人议付货款时 ,除提供贸易合同规定的单据外 ,还须提供信用证加列条款的结汇单据 ;(二 )某些结汇单据是受益人 /卖方无法通过自己履约行为来获得 ,其有效性也受到买方 /开证申请人或第三方行为意志的制约。对信用证软条款的处理应以预防为主 ,并时刻注意运用合同与相关法律的规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0.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常见、最重要的一种支付方式 ,被视为“国际商业的生命线”。对于“信用证”(LetterofCredit)的内涵 ,国际商会第 5 0 0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 2条有明确规定 :“就本文各条而言 ,文中使用的‘跟单信用证和备用信用证’词语 (下称信用证 ) ,是指一项约定 ,不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 ,即由一家银行 (开证行 )依照客户 (申请人 )的要求和指示或以自身的名义 ,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 ,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 (受益人 )或其指定人付款 ,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 ;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进行该项付款 ,…  相似文献   

11.
信用证交易中出口押汇的法律性质--兼与议付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用证交易中出口商与其所在地银行常因融资问题发生纠纷,而对同样的融资纠纷在理论和实践中会有不同定性或处理意见,这是由于对融资行为法律性质的认识模糊造成的,只有对具体融资做法-出口押汇和议付--的法律性质正确认定,即对出口押汇的借贷和质押关系和议付的单证买卖关系以及当事人在不同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有明确的认识,才能有效避免纠纷和正确处理纠纷.  相似文献   

12.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1993年修订本 (简称UCP5 0 0 )是国际商会为规范各国跟单信用证业务而颁布的国际惯例 ,较之以前版本有了许多改进 ,但未涉及司法管辖权与准据法 ,不利于维持并增强统一惯例的权威性 ,本文对其改进的特点作了分析 ,并对司法管辖权有关问题作了探讨 ,此外还对有关信用证修改的问题作了一些浅显的论证。  相似文献   

13.
信用证是现今国际经贸交往活动中广泛使用的一种支付工具.信用证独立性原则是信用证机制的核心.但信用证机制的生命活力主要在于为国际贸易的卖方提供收回货款的便利和保证,国际贸易的买方拥有的保障就是要求银行收回能够和代表货物价值的各种单据.因此,在发生信用证单据欺诈时,应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对信用证独立性原则予以限制.  相似文献   

14.
浅析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信用证是目前国际贸易中一种普遍的支付方式,独立抽象性原则是信用证的基本原则。从商业交易的一般原则来判断,固守独立抽象原则是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的,因此有必要建立欺诈例外原则。信用证的欺诈例外原则不论是在法理上还是在国际贸易的实践中都是信用证法律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本文主要从信用证欺诈原则的建立,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法理分析及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适用条件等几方面对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15.
在目前 ,调节信用证法律关系的规则主要是国际商会制定的信用证统一惯例 ,而该规则因其在内容上的局限性和特殊性 ,使得有必要合理解释其与各国民法体系的关系。信用证开证银行在其已经按照信用证付款之后当有行使代位权的机会 ,这是基于民法的公平原则及理念之普遍性而必然要求的 ,而且在开证银行已经按照信用证付款之后赋予开证银行此种权利本身也未损害信用证受益人或其他方基于“信用证独立性原则”的“合理预期” ,而只会促进诚信交易和各方利益之公平。  相似文献   

16.
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信用证的当事人,即信用证开证行与信用证受益人,可以选择UCP600或者相关国家的国内实体法作为信用证的准据法。如果当事人未作选择的,法院应适用与信用证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而确定最密切联系地的核心是界定信用证的履行地。英美国家司法判例表明,法院对信用证履行地的界定经历了从付款地到信用证开证地的发展历程,体现了信用证法律适用的新趋势。而美国《统一商法典(信用证篇)》第5—116(b)将信用证履行地界定为信用证开证行所在地,并规定适用信用证开证行所在地国家的法律.进一步佐证了这种新趋势。  相似文献   

17.
信用证欺诈已给国际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我国是信用证欺诈的主要受害国之一,因此,研究信用证欺诈问题尤显重要。信用证欺诈的产生有其原因及其表现形式,买方、卖方和银行预防信用证欺诈应尽快采取预防措施,进行国际合作和建立海事网络。  相似文献   

18.
信用证融资风险的原因和防范措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用证融资风险的主要客观原因是 :信用证自身存在理论上的缺陷 ;信用证的国家和国际保护相对薄弱 ;银行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反欺诈能力有待提高。银行在信用证融资中的风险防范 ,除一般风险防范措施外 ,对于不同融资方式还应制定并实施不同的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   

19.
信用证独立性原则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实践,但对信用证独立性的理解还存在着一些误解,信用证独立性的单向性常常被忽视。随着实践中越来越多案例的出现,这一问题受到了重视。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分析,信用证独立于基础合同,但基础合同并不独立于信用证,而是受到信用证的影响。  相似文献   

20.
对于跟单信用证的具体内容要求 ,各国银行有不同的做法和规定 ,随着国际贸易更深入的发展 ,国际信用证业务统一化趋势进一步加强 ,本文正是基于此 ,试着对跟单信用证的内容所具有的法律性质做一些初步探讨 ,并且适应信用证规范化的发展 ,把信用证的内容规范作为信用证记载事项来作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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